姜凝听见忽然他开口道:“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喂兔子,觉得它们毛茸茸的很可爱,直到有一次,伸手去摸兔耳朵,被兔子咬了一口,我在一边哭,我爹娘在旁边笑,‘跟你说了兔子急了要咬人的,你还不听,这下好了吧’,我那时才知道这小东西是真会咬人的……”
柳明安思绪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岁月,有爹有娘,一切都好,是记忆中难以忘记的时光。
“那只兔子挺肥的,跟这几只差不多,我记得好像是卖了三百文钱,我爹还给我买了酥糖……”
姜凝安静地听着,并没有搭话。
人在触景生情的时候说的话不需要回应,她也没那么重的好奇心去打听柳明安的故事,做个聆听者就好。
过了许久,笼中的兔子吃得差不多了,远处的太阳也没入群山,天光暗淡,姜凝和柳明安一同起身回到屋内。
柳明安照旧点上油灯,拿出书本,铺上纸笔,白日一个字都没看下去,现在终于可以好好读会儿书。
姜凝无所事事地拿着一本《诗经》翻看,等到了快睡觉的时辰,幽幽开口道:“是你自己主动上床还是要我过来拽你?”
柳明安踟躇着,但想到昨晚的场景,觉得自己是拗不过姜凝的,于是收拾好桌子后,僵硬地躺上了床。
姜凝看着他像块木板似得直挺挺地躺在床沿,心情颇为复杂,搞得她好像在逼迫良家妇女一样。
当柳明安睡着了,像昨天一样翻来覆去最后伸手抱住她后,姜凝心情更复杂了。
姜凝伸出一条胳膊给柳明安抱住,让人安稳下来,不再乱动,然后合上眼,开始慢慢酝酿睡意。
入了夜,微风渐起,吹得门扉轻轻晃动,发出轻微的、有规律的“吱呀”声。风声,门扉晃动声,还有柳明安轻缓的呼吸声,由远及近,在寂静的黑夜中显得格外清晰。
“嗒!”一声几不可闻地轻响传来,半睡半醒间的姜凝猛地睁开眼。
有人!
杀手的本性让姜凝瞬间警惕起来,困意消失得一干二净,浑身肌肉紧绷着,蓄势待发。
会是那个哑娘吗?又来送菜吗?
姜凝听着脚步声一点点靠近,因为想到有可能是哑娘而没有动弹。
直到那人走到正屋外,姜凝清楚地听到她低声开口咒骂:“你个狗娘养的,就凭你也想考秀才,狗屁读书人,我呸!老娘不好好整整你,我就不姓李……”
看来是来者不善。
那女人骂完往没有离开,蹑手蹑脚地往屋后去了。
姜凝想去看个究竟,奈何柳明安抱她抱得紧,胳膊抽不出来,无奈只好心念一动,钻进了空间,利用空间脱身,然后无声无息走出屋,跟在那个女人身后。
那女人蹑手蹑脚绕到了屋后,手里攥着一块竹片。姜凝看着她在屋后沿蹲下,接着开始用竹片刨土,不一会儿就刨了一个小坑出来。
这是要做什么?姜凝深深疑惑。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让姜凝这个没见过世面的现代人震惊了。
只见那女人把竹片一丢,接着站起身,竟然开始脱裤子!
白花花的屁股暴露在空气中,那女人接着从裆部取下了一个东西,巴掌大小,上面两根长带子。她手指勾着带子,又接着穿裤子。
姜凝此时懂了这个不速之客的来意了,她是来下降头的。
这女人从裆部取下的东西很显然是古代的卫生巾,看样子还是带着经血的。在姜凝的记忆里,这个东西叫“骑马布”,就是不知道在这个大梁国还是不是这个叫法。
在古代,女子的经血被视为是污秽之物,甚至有些朝代认为在经期的女人是脏的,是不能出门的。更有说法,男子若见了、碰了这经血,必有霉运缠身。
同时,从风水角度讲,屋子正面属阳,屋后属阴,屋顶为上明,屋下沿为下晦。
这女人打算将带经血的布条埋在屋后下沿,阴晦生煞气,暗中蚕食此屋阳气,住在此屋的人将气运断绝,百厄连绵,福寿尽毁,病痛萦身,官运财运都绕道而行。
姜凝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曾经刺杀过一个商人。那个商人很迷信,就信这一套。
姜凝对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是嗤之以鼻的,亲眼见到有人这么做,只觉得恶心。
柳明安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这个女的,值得她大晚上来给他下这么恶毒的降头?
第27章 小施惩戒,嫁祸死人
眼看着那女的穿好了裤子,姜凝当机立断,从空间闪身而出,以手为刃,对着她颈后用力一劈。那女的甚至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软绵绵昏倒在地。
姜凝捡起竹片,把她刨出来的坑填好,接着满眼嫌弃的用竹片挑起那个掉在地上的“卫生巾”。带着经血的布片散发着难闻的臭味,姜凝忍着恶心用竹片把它塞到了那女人的衣服里。
该怎么处理这个女人呢?
姜凝眯着眼想了一会儿,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轻轻勾起。
姜凝蹲下,伸手抓着那女人的胳膊,下一瞬将她带进了空间。姜凝知道自己出手的力度,这女人起码要明天早上才会醒来,因此丝毫不担心她会发现自己空间的秘密。
空间内永远是白天,姜凝这下子看清了她的脸,一个她没见过的女人,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
长得人模人样的,怎么手段这么脏呢?
姜凝厌恶地收回目光,利用空间赶路。大晚上的冷风戚戚,姜凝穿过漆黑的树林,看到了一片亮堂堂的水塘。
到了。
就是这里。
她杀死何文的地方。
姜凝把那女人从空间带出来,特意放在何文死的那个位置上。
既然懂得下降头,那么应该很相信神鬼之说吧?
姜凝想到明日可能的情形,唇边笑意更深,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
回到屋里,柳明安睡得正香,整个人歪歪扭扭地占了一张床,对屋外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姜凝把他推到一边,自己上了床,没过一会儿柳明安就无意识地挪了过来贴着她,像之前一样抱着姜凝的胳膊。
夜已深,姜凝出门折腾半天也累了,上床没多久就陷入了睡梦中。
“叽叽!叽!”
清脆的鸟叫声在耳边响起,李香云悠悠转醒,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一时搞不清状况。
怎么回事?她明明记得自己偷偷摸摸去了柳明安家,准备在他家屋后埋下沾了癸水的骑马布,给柳明安招祸的,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露天席地睡了一晚,李香云衣衫都被露水打湿,她按着被压得发麻而失去知觉的胳膊从地上坐起,仔细回想着昨晚的事。
她到了柳明安家,走到了屋后,用竹片刨了坑,也脱了裤子取下了骑马布,后来呢?后来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在这里?为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李香云揉着胳膊,颈后那一块地方痛得很,她只当是地上太硬,睡落枕了。面前的树林还有些昏暗,鸟儿跳上跳下的叫着,李香云一头雾水站起身,余光里有光亮的东西,一转头,发现是一个水塘。
水塘?
整颗心突然高高提起,李香云瞳孔不自主地放大,艰难地吞了口口水,惊疑不定地环视了一周,最终确定这里就是水塘边!
她前天来过的水塘边!死过人的水塘边!
李香云更加惊恐地发现,那块带着癸水的骑马布竟然在她自己怀中,而她睡着的地方就是何文尸体躺着的地方!
浑身汗毛在这一刻竖起,清晨的风穿过树林吹到李香云身上,她只觉得是阴风阵阵,透骨的寒冷,四周似乎有无数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盯着她。
“啊!有鬼啊!救命啊!有鬼、有鬼啊!”妇人凄厉的叫声惊得林中鸟儿纷纷振翅逃离。
水塘边因为死了人,村里人都下意识地绕道而行,因此李香云跌跌撞撞跑了快一里地才终于见到了人。
早起出门放牛的柱子看着有些疯癫的李香云,好心问道:“香云嫂子,这大早上……”
话没说完,李香云现在看见一个活人跟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死死抓着柱子的胳膊,满脸惊惶,嘴里不住地说着“有鬼”。
“哪里有鬼啊?香云嫂子你别吓我。”柱子也是个不到十五的少年,李香云这神神叨叨的模样让他心里有些发毛。
“是何文那个鬼啊!是何文,他把我弄到了水塘边,何文,是何文!我好端端地在水塘边睡了一晚,你看,我衣服都湿了,都是何文干的!他要害我,他要害我……”
李香云语文伦次地说着,又伸出袖子递到柱子眼前给他看,证明自己没说假话。
柱子听到“何文”两个字脸色变了变,前天就是他去喊的官差来验尸的。再一听李香云的话,虽然说得颠三倒四的,但看着不像是开玩笑,衣服头发确实是湿哒哒的,像是在露天过了夜的模样。
柱子到底是小孩儿,一下子慌了神,脸色发白地愣在原地。
李香云见柱子信了,撒开了手,又继续喊着“有鬼有鬼”往家里走,一路上但凡遇到个人,都要抓着他们讲一遍自己被鬼带到水塘边睡觉的事。
不出半日,这事在村里传了个遍,有人信,有人不信,但总归是人心惶惶的,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绕开那个水塘走。
柳明安是在两天后出门挑水时遇见了三叔婆才听说了这事。
“明安。”三叔婆先看到柳明安,左右瞧了瞧,看周围没人,走上前来压低了声音跟他打招呼。
柳明安正疑惑三叔婆这番谨慎模样是为何故,就听到老人悄声问:“李香云的事,你听说了吗?”
李香云?柳明安摇摇头。
“我一猜你就是不知道。”三叔婆“嘿嘿”一笑,眼中有得意之色。
柳明安也笑道:“我这两天没出门。三叔婆,发生了什么事啊?”
三叔婆也不卖关子,声音压得更低:“你跟李香云吵架那天晚上,她撞鬼啦!大晚上不知道怎么回事,跑到何文死的那个地方睡了一晚,有人说这是那个死鬼何文要借她的身子还阳呢。”
这听起来有些荒谬,柳明安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犹豫片刻问了句:“真的假的啊?”
“真的!”三叔婆语气笃定,仿佛亲眼所见:“好多人都看到她那天早上从水塘边跑回家,跟丢了魂儿一样。多半是她之前骂何文是短命鬼,结果真让她说中了,这下何文来找她了。你知道李香云最好面子,若不是被吓傻了,怎么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像个疯婆娘一样又喊又叫?而且我跟你说,打从她那天早上回家后,到现在都没人见到她出过门。”
三叔婆是不会夸大其词的,柳明安这下信了几分。
“明安,老婆子多嘴跟你说这些空话是为了提醒你,虽然你没做亏心事,但何文生前为非作歹,死了估计也是要害人的鬼,你家是离那水塘最近的,你自己注意着点,别再去那旁边的树林捡柴了,避讳着点。”
三叔婆苦口婆心,柳明安连连点头:“谢谢三叔婆提醒,我记下了。”
三叔婆又道:“说句不中听的,李香云出了事对你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你那天得罪了她,按理说她肯定要报复你的,现在她吓破了胆躲家里不敢出门,自然也害不到你了。”
柳明安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
第28章 十五赶集,清晨出发
自从那夜收拾了李香云后,姜凝和柳明安过了几天风平浪静的日子。某天傍晚,姜凝忽然想起柳明安说过灵山镇逢五赶集,算算日子,正是明天。
“明日十五,赶集的日子?”姜凝一边喂着兔子,一边向柳明安求证。
“是的。”柳明安蹲在兔笼子边上,捡了根稻草戳着兔子耳朵玩,接着道:“我明日要去镇上,先卖兔子,再卖字画,然后买点米、面、油,再给你买些有意思的书,中午回不来,你不必等我吃饭。”
姜凝眉梢轻轻一挑,转过头来看着他,问道:“你不准备带我去?”
柳明安一愣,他以为姜凝不会想去的。
“我要跟你一起去。”姜凝决心已定,没有商量的余地。
柳明安想起姜凝伤好的第一天跟他说过的话,反问道:“你不是不愿意别人知道你伤口好得快这个体质吗?”
姜凝一时无言,竟然忘了这一茬。她现在在村民眼中应该是个断手断脚还毁容的残废,这么短的时间恢复如初确实不合常理。
但总不能一辈子不见外人,这个事总得圆过去。
姜凝思考片刻,问柳明安:“你请来给我看病开药的那个人,是名医吗?”
柳明安“扑哧”一笑:“怎么可能?名医我请不起的。”
看姜凝若有所思,柳明安又耐心解释道:“孙叔是这一带的赤脚大夫,看病的手艺是一代代传的,多数时候也就治个头疼脑热,跌伤摔伤,难一点的病症找他没用,要去镇上,甚至去县里才行。”
姜凝点点头,言简意赅地总结:“也就是说,是个半吊子。”
“呃,其实……”
柳明安有心想为这位长辈辩护一下,却又听姜凝道:“其实我的手脚都是皮肉伤,根本没伤到骨头,是他学艺不精,误诊了。至于皮肉伤,养了十来天能正常走动不是很正常吗?”
姜凝说完,静静地看着柳明安,深灰色的瞳仁倒映着他那张有些惊讶的脸。
确实,只要把这一切推给“误诊”就好了,反正也不会有人相信断手断脚的伤会在十天之内痊愈。
柳明安为姜凝的聪慧敏捷感到震惊。
但很快柳明安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的脸怎么办?当时大家都看到你是毁容了的,那种伤口,不至于好这么快吧,还一点疤痕都没有。”
“这个简单,我把脸遮上就行”,姜凝不以为意:“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我毁容了太丑了,怕吓到人。”
柳明安看着面前这张如花似玉的脸,觉得自己要是昧着良心说了一个“丑”字,可能会被雷劈。
沉默片刻,柳明安只道:“那好吧,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你跟我一起去镇上。”
次日清晨,姜凝不是被鸡叫唤醒的,是被柳明安拍醒的。往窗外一看,此时天还是青黑色,估计是凌晨四点左右。
“去镇上要走很久吗?”
柳明安一边飞快地帮她梳头,一边答道:“要走大约两个时辰。”
姜凝了解了,等头发弄好,说了一句“我去弄饭,你收拾东西”,直接钻进了厨房。
昨晚想着要赶集,姜凝特意留了冷饭。来到厨房后,姜凝升起火,往锅中放入一勺猪油,油热后拿着两颗鸡蛋在锅沿一磕,蛋液划入油锅,微微煎定型后用铲子化散,接着倒入冷饭一起翻炒,等鸡蛋和饭粒混合均匀后,撒入适量食盐,最后再撒上一把切好的葱花,一锅香喷喷的蛋炒饭就完成了。
姜凝端着满满两大碗蛋炒饭出来,发现柳明安收拾了一堆东西,笔墨纸砚装了一个包裹,他这几天画的画写的字又装了一个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