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每个漂泊异乡的人都体会过的时刻。
贾斯汀没出声,继续慢慢走着。他也不知怎的,居然在一个不熟悉的城市,和一个不能算作熟悉的人,回忆起少年时候的寂寞。他明明不是一个善感的人啊。
其实圣诞节在哪里过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和对你来说重要的人一起过,不是吗?
“后来呢?”见他不说话,伊莎贝只能搬出“搞定男人的三句万能语”。
“后来?寄宿学校的规矩很多,要求很严。除了上课,还有很多活动。我只有慢慢的适应咯。不过对我改变最大的还是运动。当时,我们一周要上四节体育课,两次是游泳,另外的我选的 hockey...”
怪不得他有一张滑冰场的卡。
做学生代表宣传自己学校时,伊莎贝接触过在英国读中学的学生。他们不仅课业内容丰富,早早就有经济学、商业学、音乐、艺术、体育多种选择,还有“textile布料”课,她好奇是不是教学生们学习缝纫。课外活动更丰富,像什么跟英国皇家空军学开飞机一类都是家常便饭。想想自己的初高中,啧啧,连体育老师都没机会挣课时费。
说到 hockey 冰上曲棍球,阿文不知道从哪看到免费比赛信息,还是出于看帅哥的目的,两人去看过。那是两支本地 U18(18 岁以下)球队,运动员全副武装根本看不到长相,但依然让人感觉到爆棚的荷尔蒙。
阿文做了功课,在旁边念叨着:冰球起源于英国,在英国殖民的过程中被带到世界各地…
外行伊莎贝看来,他们不仅有极强的滑冰能力,还要在高速移动的情况下拼抢、挥杆、射门,所以爆发力、耐力、技巧和团队协作是优秀冰球运动员必备的素质。
阿文科普:冰球是一项十分危险的运动,球速可达 160km/h,且身体接触多,极易产生冲突…
确实,比赛中的身体对抗异常激烈。想想足球比赛里常见的场面:两个球员从远处跑来跳起争球被彼此撞飞,或者快跑中一个被另一个绊倒在地上乱滚,他们还只是用双腿行进和竞技,而冰球运动员是滑着冰刀,想象一下冬天在冰冻的河面上跑着踢足球比赛—他们的速度更快更不易控制。
记得看完比赛之后,她脑海里还一直回荡比赛时运动员身体、球棍撞击护栏发出的巨大“砰!砰!”声,和那些英国白人青年嘴里发出的野兽般的吼叫声。真没想到人畜无害的贾斯汀居然和这项凶狠的运动扯上了关系。
说回那次,还是看到了帅哥的真面貌。比赛中场时,球员们进运动员休息室休息去了。为不辱看帅哥这一使命,阿文非拽着她到休息室出口那里张望。她抱着双臂背对出口通道,满脸无奈,正想着阿文是不是进了休息室,背后一阵喧闹,等她转过身,目光上抬 60 度才看清原来一行球员已经走到她身后—她挡了人家的路。她赶紧闪到一边,让那一队人墙过去。他们还没戴上头盔,走过面前时,伊莎贝看到一个个金色长发、白皙皮肤、有棱有角、训练有素的 18 岁以下运动少年,心想,阿文这个傻子,亏大了。
脑中的小剧场每到帅哥相关的故事就格外活跃。
第11章 两个体面的成年人在马路边手舞足蹈“打啊”“打到什么程度啊”
贾斯汀显然没注意到同学伊莎贝脑中小剧场,继续着他的莫名的善感。而曾经看过的那些校园美剧让贾斯汀的故事在她脑海中有了画面。
“开始我也很逊,要控制冰刀,又要打球,好难呐。我在那里本来就是外来人口,亚洲来的。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恐惧和排斥是人类的本能,我有,他们也有。再加上全校都是青春叛逆期的男生,说‘野蛮’也不过分,他们才不会因为你是谁,还是你家有多少钱而停止排斥你…”
其实,伊莎贝也见过不少中国同学被外国人排挤。在小组合作时,往往几个外国人讨论的热火朝天,一致不和中国同学说话,不完全因为语言的原因。还在 peer review同学互相打分时给中国同学打很低的分数。有个同学还找她哭诉过。
“但是,”贾斯汀继续说:“hockey 是团体比赛,所以必须要让自己变强,不然没有人要和你一队的。我就练习咯,后来长高了长壮了,也越打越好,和那些当地小孩成为队友、朋友,也喜欢上了冰刀上拼抢的感觉。”
说到这里,他停下,眼睛空茫望着夜色。
她突然抬起手,在他头上轻轻拍了两下。那两下极轻,像悄声耳语说:我懂。
贾斯汀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她说:“摸摸头,没事的。”
然后咧开嘴大笑补充说:“这在大陆是安慰人的方法啦。”
但她也对自己此举颇感意外。在心里骂自己,伊莎贝你在干嘛!可真够婊的啊。还好擅长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胡诹了个由头,不然刚刚就尴尬了。
可就是不知怎么的,人畜无害的他轻描淡写那些孤独的、故作坚强的故事,让她想到曾经的自己—当然自己比他穷多了,可能更惨。她希望彼时有人能摸摸她的头,告诉她没事的,都会过去。
贾斯汀可能被唬住了,以为这真的是大陆传统,他害羞地低头笑笑,说了句多谢。
然后转头对着伊莎贝:“我讲这些会不会很无聊?”
她答:“不会。”
伊莎贝正想着,原来傻老外就是欺软怕硬,跟他们理论什么种族歧视还不如靠实力说话,阿文说的对。
但是贾斯汀倒没因为肤色而自怨自艾,他客观地从“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恐惧和排斥是人类的本能”这个角度出发,好像因为直抵真相而豁达了。
所以就又问:“那你为什么回香港了?如果方便分享的话。”
言下之意,既然对在国外生活最难面对的事已经自洽、圆融,为什么不继续在国外呆着呢。
“那我继续讲咯?”他手插在外套兜里,偏偏头说:“你不觉得烦就好。”
他发觉伊莎贝是个好听众,不然自己怎么会讲那么多,还是用普通话。他讲得费劲,想必她听得也不轻松。
但漫步彩灯装点的街头,伊莎贝出奇地觉得他讲话好听,不标准的普通话让略显沉重的内容生动起来。
她还想起他教艾瑞克说粤语时的咬字发音,当时就觉得,果然是九声六调更适合说情话的语言。那,他用粤语说情话一定很好听。
“我都有挂住你。”
这是以伊莎贝贫瘠的粤语水平能想到的唯一一句情话。她脑子里模拟了一遍贾斯汀说这句话的声音和语气。心里热热的。
想想呗,又不犯法。
这时耳边传来那个好听的咬字,“你好得意喔,什么事情那么开心?”
糟糕。笑出声了吗?
没想到自己没太慌乱,眨两下眼睛张嘴就来,“哦,我只是听到你说‘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恐惧和排斥是人类的本能’,想起我爱叫外国人‘傻老外’。”
说完自己都给自己比个大拇指。
贾斯汀嗤笑。
呼,蒙混过关。还好自己擅长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脑子转得快。
她人缩在外套里,赶紧 move on翻篇,“你继续呀。”
“要不要到那边坐一下?”
“好。”
两个人走到路边花园的长椅坐下。
他问:“会不会冷?”
“不会,你继续说吧。”心里想,我说冷你又能有什么办法,外套脱给我吗。最讨厌这种情节。
突然她又说:“哎,等会儿,我还有个问题。”还不知为何举了一下手,像想发言的小学生。
“你讲。”
“冰球比赛里真的允许打架吗?”想到冰球帅哥,她又记起当时阿文科普过这个冷知识,满怀期待看外国人茬架的两人失望而归,那场比赛上没证实此事。
听到这个问题,双手插兜的贾斯汀忍不住笑了。
“怎么了?难道是谣言啊?”
“不是啦。只是,脏话是每种语言里最先被学会的,能打架居然是冰球最先被人记住的。”
“因为没有运动允许运动员打架啊,大家都知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而且打架会被惩罚的。”
“如果不是打架会被惩罚,所有竞技运动都会以打成一团结束。”他双手在空气里比划着打成一团的样子,有点搞笑。“所以,你们真的喜欢打架?”
“不是喜欢。是冰球很容易因为肢体接触产生冲突,太快了,攻击性太强了。我们的冰刀、球杆和球—你见过吧?都是非常危险的东西,如果有球员因为冲突把它们当成武器,会很可怕。”
“球是那种很沉的小圆饼,对吗?最高时速还能达到 160km/h。”记知识点怎么能难住我呢。
“对,而且球杆又长又结实,运动员的挥杆力度还经过严格训练,还有喔,冰球是团体运动。一旦局面控制不住,后果很严重。”
“打群架!”想起知青小说里后海冰面上茬架,她来劲了,原来中外热血青年都喜欢干这事。
“既然避免不了打架,那就打。但如果我告诉你,冰球场上的打架也是有规则的呢?”
“啊?快说快说。”心说我回头好给阿文科普去。
“第一,只能 1V1,就是避免你想看的打群架。”他不留情面。
“哦。”
“然后,要两个人都同意才行。一般通过肢体或眼神。”他模仿了一个“来打架啊”的眼神。
伊莎贝心想真逗,打架还得俩人达成共识。
“最紧要,不能拿球杆,不能戴头盔和手套,要打就直接用拳头,最 old school。”
“然后呢?”这句可不是“搞定男人的三句万能语”了。
“打啊!”
对面这男的在她说出这句话后,看傻子一样看着两眼放光的她。
她也有今天。
她被这句弄懵了。不是因为这人是香港人吧?是他太直球了吧?
“我当然知道是打啊!打到什么程度住手啊?怎么分胜负啊?”她急了。
他随即反应过来,被自己和她的对话弄笑了。她也跟着笑起来。
两个体面的成年人在马路边手舞足蹈“打啊!”“打到什么程度啊!”
想到她是女生,书上也没教过打架。笑完他解释:“打到一方认输或者起不来,就像拳击或者柔道比赛里那样,看过吗?或者双方都停手为止。”
为了不再让她问“然后呢?”这次他主动说:“然后—裁判会上场,给打架的人相应的判罚。”
“啊?不是说可以打架吗?怎么还要被罚?”
没想到他字正腔圆地说出两个古老的汉字:“规矩。这是规矩。想泄愤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而且打架的过程中也要遵守规则,否则也有严格的判罚。”
“这是不是叫‘食得咸鱼抵得渴’?”
“对喔!你懂广东话?”
“嘿嘿,不懂。只是突然想起这句。”
“那你打过吗?”她还没从热血冰球茬架情节出来。
“我吗?我很怂的,没打过。”
天很黑了,可花园里有灯光装点,像个水晶球。偶尔走过结伴散步的情侣,像在水晶球里“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那一对。
“好啦,我说很多了。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他眼里映着灯光。
“我之前那个问题你还没回答。”
他的声音被清冷的冬夜冻得脆生生的,“什么?哦,为什么回香港?”
她好奇地看着他。
其实关于回国这件事的原因,贾斯汀没跟任何人说过,包括家人包括查尔斯。面对伊莎贝有些热切的眼神,他试着组织语言,还原故事。
伦敦毕业之前,关于未来在哪发展贾斯汀和家人有过讨论。
父亲主张他留在伦敦,原因有三:贾斯汀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分別是金融和商科,在伦敦都有十分不错的前景。其二,伦敦是他家族生活的一部分,早在爷爷辈便已购置家族资产。如今家庭成员两地飞,贾斯汀留在伦敦长住,既方便又不会孤单。其三,从小在伦敦求学长大,他没有丝毫不适,应早已习惯国外生活。冒然回到香港,只怕会水土不服。
贾斯汀对第三条最不以为然。 从 12 岁来到英国念书以来,十几年,他其实一直是这英伦世界的流浪者。
他语言是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连心里数数字也是 twenty、twenty one;他是出门开着伦敦牌照的车子,隔壁住着伦敦的 old money老钱,家族富了三代以上的人;外表上,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气质越来越像电视里那种亚裔二代移民;和同学、队友混在一起时,他是因出色的滑跑和精准射门人称 wasp(黄蜂)的 97 号;香港人思想里也确实有英国深刻的烙印。
可越是这样,他越发觉自己的系统中有另一种文化。他会说粤语普通话,看到繁体中文汉字有遥远的亲切感,看到 soho 中国城的饭馆会觉得是嫁接怪物。在学校里,他接触到了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同学,也能感觉到共鸣。
不关乎顾影自怜,妄自菲薄。只因为香港是他的家。
这些是父亲不知道的。
自小分离,成长中的隐秘无法敞开心扉告诉他。况且,自己确实自小乖顺,和他有主见的大哥截然相反。
既然主意已定,说干就干。他很快拿到几个 offer。最后选择了现在这家法国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
贾斯汀说,要把自己买个好价钱首先得找对市场。
伊莎贝心想,可不是,法国公司看你是有中国背景的英国人,一个顶俩,多划算。资本主义里成长起来的人一样被资本家剥削啊。
第12章 这些年,到底是自己改变了,还是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好啦,enough for me.我说的够多了现在可以给我讲你的故事了吗?伊莎贝同学。”
他往后靠到长椅背上,作势稍息。
伊莎贝还沉浸在英伦世界流浪者的故事中,听到他的问题,她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气温低,他的脸更白皮肉更紧了,显得紧俏好看。鼻头透出粉红色,说话的时候呼出一团白雾。粉白两色,在冰场上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漂洋过海难得的缘分。她突然内心一软,武装到牙齿的铠甲一角松动。
她的故事并不新鲜,在这个国家,她这一代人中,比比皆是。
家乡是一个她想要逃离的小城镇,而她唯一能利用的资源是自己聪明的脑瓜子。“小镇做题家”是这几年出现的词,这之前,他们是张贴在学校西墙上一张张灰头土脸、苦大仇深的照片,上面写着金榜题名。不久金榜经不住西晒的炙烤,照片上的图像渐渐褪色隐去,像他们后来“泯然众人矣”的人生。
她姐姐在家乡遇到她中学时的班主任,得知她毕业后进了外企又去了国外留学,现在在上海安定,甚至还要了她的近照端详,老师十分感慨:再也没遇到过这样的学生了。
个中辛酸,冷暖自知。
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痛是难免的,苦却是甘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