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平步青云路——胖子家的学渣【完结】
时间:2023-10-13 14:53:24

  抄书就更不想做了,府城里童生太多了,就算沈锦有个神童名头,一套完全没有瑕疵涂改的三百千也不过六百文。
  四书五经字数太多,大多都是购买印刷本,手抄的不太实惠,没人要。非要说的话,抄话本子最实惠,不需要考虑字体好看不好看,只需要稍微整齐一点,能看得清字,纸张上没有墨点破损啥的就行。抄一本两三百字也不过晚上抽出一个时辰就做完,能赚两百文,可比要求超多的三百千实惠多了。
  就是名声不好听,而且沈锦太小,被人发现了这段时间营造的好学人设就得毁掉一半,得不偿失。
  所以,沈锦觉得,还是自己写话本,抄书钱让其他人去赚,自己等着赚大头这不香吗?
  当然,古代防盗版肯定不够严格,沈锦也不苛求钱都被自己赚了。只要写出的小说能给自己赚个百十两,一年多写个几本,还怕自己读书没钱吗?到时候都不用家里出钱了,嫂子们也不会有怨言了吧?
  不仅不用怕,省一点,估计以后进京赶考,还能够给自己在京城买一个小院子呢!
  这个灵感还是来自于一个同窗,年纪也很年轻,十六七岁,家里条件不错,自己也还勤奋用功,今年中了秀才就被送来了府学。前不久的一场大雨,沈锦被迫留在同窗宿舍里留宿,在枕头下发现了一本话本。
  同窗发现后也没着急,反而滔滔不绝的给自己科普他看过的话本子,沈锦因此被迫跟着看了几本。
  说实话,经历过前世那么多网文轰炸,沈锦没觉得这些小说写的多好。许是古代社会消息传的慢,很多在以后都是被用烂的桥段这会儿还是被人翻来覆去的嚼剩饭。
  今天一个大家闺秀看上穷小子,抛弃身份与其私奔,最后感情感动天地有情人终成眷属,明天就是将军执意与救了性命的小药女成婚,为此甚至不惜得罪定下婚约的高门贵女。
  就说实话,也就是现在是古代,很多话本子只能在本地“圈地自萌”,传不到那些大人物手里,那些豪门贵女也不会允许看这种东西。不然,就这些脑残似的话本子,足以给作者全家带来几百次的各种“豪门暗杀”,满足他们与千金小姐豪门世家牵扯上联系的白日梦。
  而那些真的能卖到京城的写的好的畅销话本,也不会这么便宜,人家动辄都得半两一两的,那才是割那些手里大把嫁妆的贵妇贵女韭菜的呢。
  而沈锦,就是希望写出一本这样的小说。他写不出什么流芳百世的诗词歌赋,如果能像曹雪芹那样靠着小说名传后世,也不算白来这世上走一遭吧。
  嗯,如果,能靠小说剧情牵连起那些阅读的贵人,让他们哪怕只是因为舍不得剧情和小说而环绕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增加一点人脉,那就更好了。
  像前世那些粉丝们一样,不求他们脑残粉,只求能在自己束手无策时稍微拉他一把,就足以。
  这也是沈锦最不可言说,和最为大胆的想法。
第25章
  ◎话本◎
  有这个想法,沈锦趁着府学放假前一天,去书坊里找了几本当前最热门的话本来看,吸取了相关经验,买了一刀档次中等的纸,自己慢悠悠散步回租住的房子。
  “少爷。”
  负责看门的大牛人如其名,某方面执拗的也跟一头牛一样,就算沈锦打算对外宣称他们俩是来投靠自己的堂兄妹族人也不愿意,非要一口一个少爷的叫,整的沈锦一个半农家子跟大户人家似的。最近有不少邻居偷摸过来打量或是套近乎,有的还带了自家打扮齐整的闺女各种献殷勤,弄得沈锦特别尴尬。
  当谁看不出他们那点儿心思似的,为了荣华富贵连年纪和自家脸面都顾不得了。
  好在还有个元柳在,小姑娘长得不错,打扮起来后看着娇嫩可爱,比那些已经十五六的少女还多了一份稚嫩娇美。加上这家屋主透露,租住在这里的少爷才刚满八岁还是个孩子,那些自觉容貌比不上元柳,又不想空耗青春的人家瞬间就打消了心思。
  除了一些得意自家闺女多,有同龄姑娘不在意多等几年的,沈锦门口一下子安静了不少。
  把纸笔放好,磨好了墨,沈锦执起一支最细的毫笔托腮思忖。
  现如今,最热门的话本大多是情情爱爱,尤其以穷家小子得到富贵人家青睐许下小姐下嫁,高中后又得到公主垂青。
  最后如果作者良心未泯呢,就会让小姐自请下堂为妾,正妻位置让给公主,男主得享齐人之福。要是心狠一点,没准正妻就得来个莫名暴毙,或是抛弃在老家侍奉公婆到死,一辈子见不到丈夫,日子孤苦。
  这种话本多是那些读书读不出来,家境贫寒还自视甚高,梦想着有个慧眼识珠的商人来投资自己,还要把最美丽的女儿带着大把的嫁妆嫁给自己。这女子还得贤惠温柔以夫为天,巴心巴肺为自己付出所有。等自己飞黄腾达了再把已经年老色衰也没钱的原配踢了,找更有权势的岳家为自己铺路。
  可惜,幻想毕竟只是幻想,现实则是根本没有任何人会把目光放在这些人身上。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幻想,他们便会把想象寄托在纸笔上,一边赚取大把银钱,一边偷摸摸的寻找支持自己“理念”的人,坚定自己的所谓“未来人生的规划”。
  接受过前世教育的沈锦对这样的剧情投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三妻四妾贤妻美妾环绕周围是每个男人的梦想,但像这样,花着妻子的钱走向人生巅峰,成功后就开始嫌弃妻子给自己丢了人,这种“既要、又要、还要”的男人,换个时代估计早就被女人们乱刀砍死了。
  偏偏在这个时代居然还挺受欢迎,据说出版半个月就卖出去至少三四百两。
  感觉三观尽毁。
  沈锦很利索的把这种形式给毙了。
  前世的他最喜欢看修仙玄幻类,偶尔也会看些都市文。都市文不符合现在的市场,只能往古代文里靠。
  费了半下午的脑子,沈锦才从记忆最深处找出两三种题材。
  一个鬼怪战斗类,例如僵尸先生系列题材,可以分成好几部分,足够他写个几年,赚上一大笔钱。不过这类应该只会在男子中流传,女子未必敢看,也没有什么言情部分,到时可能赚的不会那么多。
  第二个是人与妖/鬼情未了,像宁采臣聂小倩、许仙和白素贞,实在不行还有花千骨,落十一和毛毛虫当初也曾掀起不小的波澜嘛!
  再然后就是纯言情,但是单男女主,互相爱恋却无法在一起,分分合合历经磨难,最后悲剧还是喜剧就到时看发挥了。
  这种应该更受女子喜欢,加上会看话本的也大多是有钱有闲的女子,属于是主要讨好群众,大概能赚的比上面两个更多。
  沈锦思考半晌,决定第一本就写玄幻类,女主视角,里面加一些爱恨纠葛,但依旧是单男女主的完美结局类,应该也能有一批“粉丝”吧?
  说干就干!沈锦仔仔细细的立了大纲,以凡人女主梦游仙境,得遇仙踪开始,到女主机缘巧合拜入仙家宗门,开启修仙之旅,有点成就后出门历练遇到男主,开启一系列故事的情节步调。
  一晚上时间,沈锦已经写了十好几张纸,至少第一本已经写完一半了。
第26章
  ◎出书◎
  写过文的大概都有过一样的经历,那就是当灵感爆棚时,往往手下是停不下来的,等停下来时写出来的数量通常超出自己的想象。
  沈锦就是这样,原本按照大纲,沈锦是打算将这片命名为《悬铃记》的小说分为四部,因为考虑到现在很多女子最多只是识字,未必读过多少圣贤书看不懂之乎者也,所以通篇采用大白话,字数不少,只其中穿插了几首男女主互诉衷肠爱意的诗句,也算是掏空了沈锦所有的“浪漫细胞”。
  设定中,女主为富商之女,男主和女主自幼指腹为婚青梅竹马。但奈何女主家道中落,男主却顺势攀上了新朝建立的风潮,参军拼杀出了个将军的前程。
  男主寡居的母亲便有些看不上女主,架不住亲事是两家早已逝去的爷爷定下,轻易不能悔改,男主母亲便打算算计女主,让女主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已不配再为情郎妇,主动提出退亲。
  届时以女主的骄傲必定会找个儿子找不到的地方度过余生,婚约是女方取消的也怪不到儿子头上,于名声无碍。等儿子找不到人,自会放弃,到时便可为儿子觅得佳媳,自家迟早能青云直上。
  男主母亲这么打算着,便不止一次出手,先是暗示后是明示,见儿子铁了心要娶女主便改为挑拨两人感情,甚至不惜暗下黑手着人买凶毁女主清白,只可惜都被各种阴差阳错的给坏了计划。
  原本到这里应该已经是第二本差不多完结的地方了,第一本是讲男女主幼时如何相识相知相恋的,顺便给第二部 卖了个女主落魄的伏笔。没想到一写就是一天一夜,等人完全清醒时,桌上已经摆满了草稿纸,新买的纸都用的只剩几张。
  沈锦则是呼呼大睡了一晚,晨起又狠吃了一顿补充身体能量,这才算活了过来。
  全力爆发的后遗症蛮让人难受,沈锦在床上又躺了两天才算缓过劲来。草稿他花费了两天时间重新修改装订,确定已经找不出什么缺口了,这才信誓旦旦的抱着第一本的书稿跑去已经熟悉的书坊。
  也就是跟董老爷子一个东家的府城分店。
  “宋掌柜!”沈锦从府学回租房这段路时常要路过这家书坊,位置不错,清幽不说还临着府学回城的主要道路,加上家里有关系,沈锦就算在书坊角落里看一天的书伙计也不会赶,直接成了这里最有名的“钉子户”。
  被称为宋掌柜的中年男人体型微胖,一张圆乎乎的笑脸看着亲近有加。
  “哎哟,这不是沈小公子吗,怎么这是又来看书了?那边刚来的新的,从京城来的当朝大儒给批的注释,要不来一本手抄的带走?”
  宋掌柜看着沈锦的眼神都透着亲近。他和董老爷子有旧,两人属于忘年交,对于老董女儿要男人不要父母的举动也感叹过多次。在得知老友已经放弃女儿回头,找了个关门弟子继承衣钵后虽然有点不太能理解,了解到沈家事情和沈锦这么个小神童后迅速完成了逻辑自洽。
  不就是个女儿吗!只要沈家老二和兄弟关系好,等沈锦发达了还怕人不提携家里?到时就算把整个家底都给了人,董家也不会倒,女婿那边还得巴巴送个儿子过来随董姓。孩子有这么个叔叔在,以后前途还能愁没有吗?
  沈锦第一次是不大习惯宋掌柜那莫名的讨好,多几次也就习惯了。
  “宋掌柜,我自己写了本话本,想赚点钱,你帮我看看呗?够不够格在你这里出版出售的。”
  从怀里掏出都捂出体温的本子,递给宋掌柜。
  宋掌柜习惯性的吹捧了几句:“哎哟我的小公子哦,您这话可真是折煞我了,就您那笔记写的那么细致,话本子这么肤浅的东西对您来说不是小菜一碟?”
  话说着,手里熟练的翻开页面,一双眯缝眼逐字逐句的读了起来,竟是一点不耽误。
  沈锦对这手一边说瞎话一边还能把人吹捧的舒舒服服的本事佩服的不行。他要是有这嘴皮子,以后就不用愁和同僚相处不来了。
  宋掌柜也是没读过几年书,但人家毕竟当书坊掌柜那么多年,哪种话本能活人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不过商人嘛,天生就长着名为“压价”的心眼子。宋掌柜意犹未尽的放下手下的本子,一双小眼还依依不舍的瞄着上面的字,直到沈锦把本子抽走,才说道。
  “小公子大才,小老儿本来以为,您整治那些学问才厉害,没想到对这些杂记也不差啊。”
  沈锦已经学会屏蔽那些对目标无用的话语了,直接了当的问道:“那宋掌柜您看,我这能给多少?”
  “您这,没写完吧?应该还有后面的吧?”宋掌柜试探问道。
  沈锦慢悠悠点点头,白净的小脸带着胸有成竹的神色。
  宋掌柜犹豫了半晌,竖起五根胡萝卜一样胖乎乎的手指:“这样,我给您开五十两买断,后续出版还是找人抄书以及出售都不用您来管,到时赚了亏了我一人承担可好?
  您毕竟还是新人,没啥名气,第一本想打开局面需要花费不少银子呢。”宋掌柜苦着一张胖脸装可怜,实际咬死了只想给五十两。
  至于会不会赔,开玩笑,文笔完全贴合女子喜好,还全是大白话,就算他这种只是认识几个字的都觉得读起来十分通顺自在,那些手里握着大把嫁妆闲在家里只会大牌的女人们能不喜欢?
  交情归交情,他工钱可是和书坊业绩挂钩的,一点不能混淆。
  沈锦嘴角微扬,黑亮的眸子弯成可爱的弧度,说出的话却一点也不可爱。
  “宋掌柜,你是不是觉得我年纪小,就可以随便打发我啊?”
  宋掌柜心里一咯噔,面上还稳着:“怎么会,你家二哥如今是老董的关门弟子,未来继承家业的,以我和老董的交情我怎么会忽悠你呢?”
  你家都已经占了那么大便宜了,干嘛还要计较这么几十两银子呢?留着给他冲冲业绩多好。
  沈锦自然听得懂话外音,可爱的眨了眨眼睛:“可是,二哥继承那是二哥的,我又不可能去沾光。以后沈家分家,我最小,因为读书已经花了家里不少银子了,估摸着能留给我的不会多。
  我现在小,但是我以后会长大的,不趁现在赶紧攒点银子,等以后难道让妻小跟我过苦日子?让我妻子看着嫂子穿金戴银吃好喝好,我家就得苦巴巴过日子或是等着哥哥们接济?这样可是既不利于小家和睦,也对兄弟情分没好处啊!”
  你说我二哥会继承董家家产,我说自古分家幼子沾不上光。你要是不想看到老友为了弟子家事发愁以后没脸凑上去沾光,现在该有的好处就不能给我吞了,以后大家有钱一起赚!
  宋掌柜这下可不敢小看这个小童生了,以前顶多因为这孩子勤奋好学,年少成名,想着留一份香火情。实际上每年能出息的才多少?宋掌柜当值多年啥没见过?心里基本没放上几分在意。
  但是现在嘛……
  对于商人而言,一个只会读书不通庶务不知人情的书呆子,可比不上一个人情世故都懂的少年郎。如果这个少年郎还很会读书舍得吃苦,那任何一个商人都不敢随意得罪。
  低头想了想,宋掌柜心底暗暗感叹一声少年有成,脸上的笑意也真实了几分。
  “小公子嘴皮子了得,脑子也好使,以后定能有所作为,小老儿在此先恭喜小公子了。
  这样吧,小公子这话本写的不错,我就按现在出了名的那些作者的润笔费给,一百五十两如何?
  但小老儿也有个要求,公子这话本可就不能卖二家了,至于其他会不会出一样的,那是小老儿的事,公子不比发愁。”
  沈锦估算了一下,还能接受,正如刚才人家说的,第一本,市场还没打开,还没有名气,书坊顶多找人抄书,还不会大规模印刷。
  还是等名气起来了再说吧,赚钱不急在这一时。
  “也行,宋掌柜的要求我答应了,我也有个要求,不知宋掌柜会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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