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平步青云路——胖子家的学渣【完结】
时间:2023-10-13 14:53:24

  小的呢,说是十岁,但怎么看都只有七八岁,脸用黑灰涂得脏兮兮的,除了一双眼睛看着挺清亮好看,其他都看不出本来模样,那双手也看着不像做活的。
  儿子为啥会挑这么个人啊?
  从清水镇到桃花县距离不算近,沈锦还小,因为心疼儿子,沈青还找客栈定了个房间,打算让儿子午睡的,下午过了最热的时候再回家,此刻正好给这两个小子提供沐浴。
  因为只是个中房,房间不大,浴室这边一次只能让一个人洗,在小个子暗地里松了口气下,两人分成两拨去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沈青去买回的青色细麻衣的束腰短褐长裤,这才乖乖站在父子俩面前。
  “自我介绍一下吧,名字、年纪,都会什么,哪里人,家里什么情况,都说一下。”
  首先是大的这个。
  “我叫大牛,路大牛,羡阳郡下山村人,今年十二。我娘死的早,我跟着爹,爹没有再娶,只有我一个儿子。去年我们村靠着的山上滑坡,我爹跟人去帮忙挖土,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野猪顶了,摔断了腿和腰,瘫痪在床。上个月,爹还是没熬住,我家没钱了,我就卖了自己,把爹下葬了。”
  嗯,羡阳郡的,那就是隔壁郡城的,距离临廊郡说远也称不上,到时候没准可以打听到一些情况。
  然后是小的。
  “我、哦,小的叫李宣,十岁,是京城下通远县人。
  我、我也是因为爹娘早逝,住在叔叔家,因为这张脸长得太好,被一大户的少爷看上,我叔婶看上人家出的银子,嫌我在家吃得多,花他们家的银钱,想把我送出去换好处。我就装着喝了他们送来加了迷药的粥,半路上趁着赶车的马夫去解手,从小树林里逃跑,因为太饿了,才晕倒在路边,被那个妇人捡走的。”
  小家伙一双眼不安的转个不停,结结巴巴的补充着自己的故事。
  沈锦嘴角微勾,眼中带着审视。
  “哦?那你,为什么女扮男装?谎话连篇。”话本子里都用烂了的梗也拿来用,是把他们当傻子了吗?
  “哎?!你!你怎么知道!”小家伙一双眼瞪得溜圆,沈青本打算喝茶看戏,也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啥玩意?他、她是女的?”
  大牛也目瞪口呆。虽然是觉得这个小弟弟个头小了点,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居然是个女娃娃啊!
  李宣、哦不,是李萱草脸色瞬间煞白,赶紧跪下求饶:“少爷,求少爷原谅。奴婢是撒谎了。
  奴婢李萱草,少爷明鉴,奴婢的确是女孩,因为家道中落,奴婢家兄长被人诬陷科举舞弊,将父兄逼死在大牢中,只为谋夺奴婢家产。
  后来虽然查清了还了奴婢家清白,可母亲因为承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没多久也去了,奴婢家家产也被那些贪官贪墨,没有归还,只当没有这回事。
  奴婢是女子,身边也没有什么值得信赖的亲戚伸出援手,为了自保,只能自卖自身。可如果以女子身份,以奴婢的容貌和当下的世道,那些人贩子为了多赚银子也会把奴婢送进那些肮脏地方。
  奴婢只能女扮男装,装作是个瘦弱的男孩,只求能吃饱穿暖有瓦片遮头,其余的,奴婢如今也不敢多考虑。求少爷怜悯,不要把奴婢送回去,奴婢感激不尽。”李萱草哭的泪流满面,跪伏在地上哀求。
  沈锦微微皱起眉头,有这么个事啊……
  沈家如今地位最高的也不过是沈源这个廪生秀才,如果这小姑娘身后有人追查,哪怕只是个县令,都不是沈家能对付的。
  不过,既然这姑娘在人贩子那里半个多月了还没被发现,也可能没事,而且自己至少这几年没打算去京城,这人还小,等长大了许是就没人认得出来了,实在不行就留在家里伺候奶奶和娘,不跟自己去京城也就是了。
  还好,既然已经还了人家的清白,说明这小姑娘就不是被没入官奴后逃出来的,自卖自身也只是为了自保。
  大不了到时等该去京城时再问问好了,如果这孩子想跟着回京城,那就带着,以后当个管家娘子,到了年纪就发嫁,也不过是一份嫁妆的事。不愿意就留在老家跟着娘亲身边伺候,以娘亲和哥嫂的性子,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小姑娘。
  沈锦眼神打量了一下这小姑娘,又看了看一旁不知所措的大牛,不着痕迹的点点头。
  看得出,这两人关系还不错,之后的生活应该不至于太难管理。
  清理干净的两个少年少女看着还不错,大牛个头高,看着有把子力气,还会赶车,回程期间沈锦父子就坐在车里,大牛在外赶车,李萱草一起坐在车辕上。
  因为没了未来生活的烦恼,两小只都悠闲的靠在车厢壁上,听着车里沈锦清幽的声音背诵文章,心里格外平静。
  哦对了,因为沈青觉得萱草这个名字太单薄,不吉利,加上人已经卖身为奴,再用原来的姓氏就不太合适,给人改了个名字叫元柳,意思是这姑娘如同柳树一样坚韧却不失圆滑,必要时也可以随风摆动,只求不被强风折断。有时直接的方式达不到目的,也可以像柳条那样换个形式,没准情况能更好。
  也是沈青对自己儿子的期望,希望两个孩子能在一旁帮衬一二。
  小姑娘很感激的应了下来。
  等回到清水镇时已经是酉时末了,大牛和元柳抱着自己的小包袱,里面都是沈锦为他们置办的“行李”。
  一人两套换洗的衣物和一双鞋,元柳多了两根用来绑包包头的发带,就是沈锦给两人准备的。
  陈氏虽然对多买了个没啥用的小丫头有点不太高兴,但沈锦多会说啊,就说是为了伺候奶奶和娘亲的,也帮着伺候怀孕的二嫂。
  看在儿子孝心上陈氏笑眯眯的还是接纳了这个小姑娘,也不需要人伺候,直接把买来的两人都划拨给小儿子使用,顺理成章的驳回了沈蓉想跟着一起去府城见世面的要求,让她留在家里跟自己学刺绣和做饭操持家务。搞得沈蓉对沈锦一阵怨念,对元柳也是各种看不顺眼,只觉得是元柳迷惑了爹娘和弟弟,抢了她的机会。
  沈恪没买到合适的小院,就租了一间,据说只有两间房,主屋自建墙壁隔成两间,另一间作为厨房和柴房使用。本来以为弟弟只会有一个书童,想着两人一人一间房正好使用,没想到还多了个小姑娘,到时还得从新规划。
  沈锦熬了个大夜把这段时间查到的关于种药材的知识全部抄写下来,整理成册,早上临出门时交给在家的二嫂,二姐要学识字,沈锦也留下了一份自己手抄的三百千,这才上了车,四个年轻人踏上去往府城的路。
  大牛性子憨厚老实,干活实在,在家里呆了两天几乎承包了家里所有需要力气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打满了水缸,柴火也堆放在厨房一角备用。
  元柳以前家境不错,家务上手慢,但肯学,尤其女红不错,比陈氏还细致点,补个补丁还会绣上些花样挡上,看着麻布衣服都精致了两分。
  这两天陈氏紧急培训了元柳学做几道沈锦爱吃的菜,又去找了几个家常菜的菜谱做法,元柳认字,这样基本可以让沈锦在府学的期间吃的不错了。
  而因为这两人的卖身钱是家里出的,如果沈锦打算给两人另外的工钱,那就需要沈锦自己掏腰包。好在沈烈的师父在府城里也有一点人脉,到时就算继续抄书,一个月也能赚个几百文,足够给两个小孩开工钱了。
  一人一钱半银子,就是一百五十文,两人才三百文,相较很多大户人家年纪小的下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吃住都有现成的,也不需要花他们的钱,三百文足够他们自己买零嘴和额外添置点衣服鞋子了,已经比很多地里刨食的农妇赚的还多。以这两人的情况以后大概率不会赎身,手里有点闲钱给自己买点东西就行了,给太多的钱反而会滋长他们的野心。
  再说,他也给不起。
  北方多山,府学就建立在府城近郊的一座山上,占地极大,山脚以及周边还设立有街边小店出售各种食物和日常用品。沈恪给弟弟租的地方就在山脚下百姓自建的聚集地,距离街道有些位置,还算安静,价格也还算实惠,年租金五两,走到府学也只需要十多分钟。
  家具自备,厨房灶台现成,院子虽小但收拾的干净整齐,青石铺就的地面洒扫起来也方便,沈锦觉得很是满意。
  沈恪带着大牛,费了两天时间采购完一切必须的,如家具和柴火之类的物件后,将剩余的两百多两银子交给弟弟保管,作为之后买房和三人在府城的生活费。
  沈锦自幼过于“精打细算”的行为让全家都知道这就是个“小抠门”,根本不用担心这小子会乱花钱,所以沈恪给钱给的也很放心。
  相较起来,两个哥哥反而比较大手大脚,很少能存下钱来。
  “行啦,该备下的都弄好了,剩下的你回头自己看着慢慢准备。以后大牛负责给你跑腿,跟着你应酬,元柳就给你做饭缝补,想家了就来个信,我跟你周哥都说好了,到时候你去找他,他会帮你找关系送信的。”
  周哥是沈恪在商队里认识的好友,跟沈恪同岁,因为娶了主家太太身边的丫鬟,被主家当成自己人,管理着一支往南的商队,人脉又广,现在风光的很。
  沈锦被哥哥当小宠物一样揉脑袋,好在没有其他人看到,不然一世英名都得毁于一旦了。
  “好啦,呐,娘最近已经准备给你再找一个,你自己也上点心,找个自己喜欢的,有要求就跟娘提。希望下次回家,大嫂已经在家准备好给我的红包了哈!”
  伤害吗,大家一起来啊!你笑我人小好欺负,我就气你是个老光棍,大家半斤八两。
  经由前世数以千万计的网友认证,相亲绝对是最让人尴尬到恨不得挖坑埋了自己的活动,就不信老哥能承受得住!
  沈恪表情僵了一下,手下的动作又大了一点,沈锦带着恶意满满的笑容仰头看着自家哥哥,身子晃得更厉害了。
  元柳下厨整治出一桌菜来,两兄弟一起吃完饭,沈恪驾着骡子车离开。
第24章
  ◎想法◎
  入学的程序比想象中要简单一点,只需要带着刘县令给的推荐信和自己童生的证件给门房看,门房会带着他去找教喻,交上一笔名为借读费的费用,以及学院置装费用,就算是成功了。
  不过因为是童生,对外还不能说是府学学生,只能算是旁听生。而且因为沈锦有住处,不需要在府学宿舍吃住,也免了住宿费和伙食费,算一算,好像还省了不少。
  在府学的生活感觉和在家差不太多,唯一的差距就是和沈锦同龄的学子一个没有,这里年纪最小的也得十五六,大的甚至儿子可能都得有沈锦这么大。
  虽然也有因为嫉妒而排斥的,但大多人还是好的,沈锦受了不少照顾。加上长得好看也会说话做人,学问也还不错,很容易激发起那些家里有差不多年纪的,像儿子弟弟之类的秀才一腔慈父之心长兄之情,短短时间竟也聚集起了一群说得上话的朋友。
  说好友还称不上,不过帮个顺手忙还是没问题的那种。至少,在学院里不会被人欺负了没个帮手。
  这还不算什么,沈锦自觉在府学里收获最多的就是藏书阁里那多的吓人的藏书。
  虽然没有什么名家的留笔,从收藏价值来看还不如自家老爷子小书房里那些,但却全是在府学读过书的秀才举人们多年来的心得,其中不乏已经考上进士如今官运亨通的大佬。
  光是这些,就是银子都买不来的好东西。
  毕竟,就算战乱,只要下一代帝王还想执掌天下,就不会企图去毁灭这些藏书,反而还会指使士兵手下避开这些文人心中至高无上的殿堂。所以一代代留存下来,这里的藏书简直多到令人瞠目的地步。
  不过,重复的也不少,光是四书五经,经过管理人员大致分类后,都能找出至少几十种版本的不同注释来。
  不过,沈锦不那么在乎,他时间多,目前只是先搞懂院试要考的那部分,至于以后的,还有好几年可以继续读。总有一天能把全部知识记到脑子里的。
  正常人在安静的藏书阁连续待个三五天还算是常态,连续十天半个月偶尔也有发生,但一个七八岁、正当贪玩时期的幼童愣是泡在藏书阁里待了一个月可是闻所未闻。
  尤其人家还不只是看书,还会问当时在里面读书的秀才一些问题,从秀才这里找不到答案还会记下来找时间去问在府学讲课的举人教喻,据说甚至连院长都被这位打扰过。原本还嫉妒沈锦七岁童生名头的秀才越发惭愧,对沈锦的印象转了个一百八十度,佩服沈锦的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学子放弃了平日的交际应酬,开始重新捧起书本学习,府学里的学习氛围一下子提高不少。
  看的几个早已放弃其中部分学子的教喻大人,纷纷面面相觑。
  感觉自己好像走错地方了。
  这不是他们学院吧?
  啥时候,他们这种不被重视中举率极低的府学,也有学习气氛这么浓重的时候了?
  沈锦就是这样进入了众多举人大佬的眼。
  原本,虽说一个七岁童生确实挺让人惊讶的,但也因为年龄太小,在很多人眼里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定性,就被家里送来府学学习,很容易被那些心思没放在学习上的带歪。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年纪轻轻考中功名的天才就是因为顶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被拐带到沉沦平凡中去的。
  而且,“少时优秀,大未必佳”,小时候出息只能说是家里看管的严格,未必真就是天才,所以府学的这些举人们也只是稀奇了一下,甚至连见面的念头都没有兴起过,就把人放在脑后了。
  唯一还能记得沈锦的,除了操心学院运转的院长,就只有常年呆在学院,经常会被沈锦找到请教问题的那几个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人还太小,虽说好学勤奋这一点确实让人觉得有点意思,有那么几个上了年纪,家里儿孙也没多出息的举人有心想收个徒给家里留点香火情分,但小孩子确实定不下来心。
  还是等个几年吧,要是几年后,这孩子考上了秀才,还能保持现下这种好学劲头,再收徒也不迟。
  这孩子据说也是小地方来的,家里顶多有个教学几十年的廪生爷爷。虽说比起很多农家学子甚至商人后代的教学资源都要好了,但举人学的东西可是和秀才不一样的。
  作为全府城最好的学府的教师,他们对自己很有自信。
  沈锦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全府学的举人们盯上了,一个多月没抄书赚钱,只是不断支出,让沈锦的小金库迅速缩水。现在除了家里给的准备留作买房子的那两百多两银子,沈锦手里的钱连五两都凑不出了。
  这点银子,在乡村或是小镇上或许还能好好的过一阵子,在府城,还不够他们三个过一个月的。
  府城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不过,现在的沈锦可没心思再继续抄书,他得找个更赚钱的法子。
  不过,一个小孩能做的事情实在太少了。沈锦的医术倒是还不错,但问题他不是徐家双胞胎之一,家里也没有当大夫的,想借口家学渊源都不行,若是说出去给人治病,别人会不会信是一回事,到时候自己这个小孩反而要被人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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