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听见凶器的声音[九零]——姜一白【完结】
时间:2024-01-30 23:09:55

  民警的内心:这种活儿明明归刑警管!是谁报的警!是谁!
  其中一个民警看到林u禾一个女生也在泥潭里找尸体,忍不住说道:“这里太脏了,你还是上去等着吧,而且找尸体这事挺吓人的,还是交给我们男人来做。”
  林u禾看向民警,脸上闪过愁色,“确实会很吓人。”
  民警笑道:“是啊,所以你上去等着我们就好,这种脏累的活儿,就该我们男人来做。”
  林u禾却摇了摇头,“我也是警员,这种活儿当然也要做啦,我是在担心你们,如果真的找到了,你们可不要害怕哦。如果吃了晚饭的话,就离得远一些。”
  民警眨巴眨巴眼,觉得林u禾担心得挺多余。
  她一个小女生都不怕,他们这些大男人怎么可能害怕?
  民警无奈地弯下腰,继续捞尸体。
  他还不忘向晏昀邀功,“晏队长,这次是我们帮你的忙,你可得记住这个人情,下次还回来!”
  说完,民警的手划过什么东西,“哗啦”的一声。
  他再度摸向方才的地方,碰了碰,好像是一个编织袋。
  想到晏昀的叮嘱,民警心中一惊,招呼着其他人一起把编织袋拖了出来。
  编织袋很沉,上面又堆了好些的淤泥,拖拽起来十分费劲。
  四个男人一起,才把编织袋抬上来。
  民警笑着看向晏昀,“晏队,这里面要真是尸体,你说说,你怎么感谢我们?我看你这手电筒不错,光线真强,送我吧?”
  说着他就要往晏昀的手电筒上摸,晏昀也不管上面是不是有淤泥,立刻揣进兜里,“做梦,一边儿去。”
  “嘁,小气鬼,以前挺大方的,怎么的,最近工资少了?”
  林u禾已经准备打开编织袋。
  民警见状,忙阻止道:“还是我来好了,这种事就不是你们女孩子该做的。”
  林u禾偏头看过去,很认真地问:“你来?你不害怕吗?”
  “这怎么会害怕,”民警很自豪,“我可是有名的大胆!我也就是没干刑侦,不然说不定晏队这位置就是我的了!”
  林u禾信以为真,给他让开路。
  民警信心满满地走上前,他俯身拉开编织袋,还没看到里面的情况,一股恶臭便袭来,几只白花花的蛆虫顺着开口爬出来。
  这股恶臭是难以言明的。
  像无数腐烂的肉堆放在一起,其中还夹杂着腥臭味。
  味道刚扑上来,民警的脸色就变了,他手指都发软,但想到自己刚刚夸下的海口,还是强忍着不适将编织袋完全打开。
  编织袋内,露出一张面目全非的人脸,脸颊都已掉了一半。
  在腐肉上,还有密密麻麻的蛆虫,正在最舒适的环境里徜徉。
  这是民警见过的最难以描述的尸体。
  他怔怔地看了两秒,接着火速趴到一旁,将晚饭全都呕了出来。
  林u禾看得一愣一愣的,“抱歉啊,我以为你真的不害怕……”
  她蹲下来,接替民警的工作。
  在场所有人,除了晏昀,都面露难色,他们见林u禾竟然还敢再去看尸体,都开始佩服起这个小姑娘来,“你不害怕吗?”
  “没什么好怕的,见多了就好了,”林u禾解释,“这里的环境最容易滋生细菌,尸体腐败的速度会更快一些,编织袋不是密不透风的,想来也知道,尸体的状况很不好,我有心理准备。”
  刚吐了的民警痛哭流涕。
  丢人,太丢人!
  人家小姑娘都不害怕,他竟然给吓吐了!
  偏偏林u禾还能谈笑风生,“我还见过巨人观的尸体,那场景比现在刺激多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味觉会加大不适,所以如果不怕错失证据,可以尽量屏住呼吸,会好很多。”
  说着,林u禾凑近尸体,似乎想闻出什么味道。
  民警:“……”
  啊?
  啊?
  这就是长得像高中生的丫头的厉害之处?
第68章
  尸身腐败的味道和臭水沟的味道交织在一起, 就连林u禾的狗鼻子都有些辨不出味道来。
  她无法判断尸体是否被凶手用特殊的香皂清洗过。
  不过尸体的确是齐耳短发没错。
  林u禾戴好手套,将尸体脖颈上蛆虫拨开,查看脖颈上的痕迹,“虽然尸体已经腐败得很严重, 不过死因与其他几人是一致的。”
  刚刚吐过的民警用手帕捂住嘴, 一步一步挪过来, “你是法医?”
  “不是,只是有些兴趣而已。”
  “你既然不是法医,尸体已经变成这样了, 你还能查得出死因?”
  如果是老练的刘法医来查,民警自然不会惊讶, 可林u禾是普通警员, 看到腐尸面不改色, 还懂一些法医学的只是,民警就没法不惊讶了。
  林u禾解释,“查出死因是最基本的,就算尸体腐烂, 机械性窒息死也会有许多特征。我判断的依据是死者牙颈表面出现玫瑰色的瘢痕,这种现象叫做玫瑰齿, 虽然不是特异性指征,但对判断是否为机械性窒息死是有一定意义的。”
  民警有模有样地“恩”了一声, 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内心却是:说的什么东西,从来没看过。
  民警算是彻底服了林u禾了,就她敢于与蛆虫们靠近的勇气,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他退到晏昀身边, 感慨道:“虽然我们民警很厉害,但不得不说, 在对付尸体这方面,还得是你们来。”
  “都会有个适应过程,你来做刑警,也是一样的,”晏昀说,“而且她特殊,不能和普通人比。”
  据林u禾自己说,她第一次见到尸体时,就没有太大的反应。
  以后不管是见到腐败得多过分的尸体,她都没被吓到过。
  偶尔觉得凉飕飕的,那也是被凶手的杀人手法震惊到。
  晏昀第一次见到高度腐败的尸体时,尚且需要时间适应,像林u禾这种,确实不是正常人。
  民警纳闷道:“她到底是谁啊,你从哪里挖来的宝?”
  晏昀云淡风轻道:“我们队新成立的寻尸小分队队长。”
  民警:“?”
  晏昀说:“前段时间不是去警院找了个顾问?就是她。”
  民警恍然大悟,“原来是她!我听说过,特别牛逼,一去局里就给你们提供了好些重要线索,听说你们破案的速度都快了!”
  听到民警夸林u禾,晏昀挑挑眉,心情还不错。
  他走到尸体旁边,大体扫了一眼,说:“死亡时间还是交给刘法医来判断,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得和黄芝英的死亡时间做个对比,确认究竟是谁先遇害的。”
  刘法医还在解剖室做尸检,他是好久没开张,一开张就来好几个。
  他开了张,可不是什么好事。
  晏昀把秦征队里的人调过来帮忙。
  虽然水沟已经被晏昀和林u禾搜了大半,大概率搜不出什么了,但警院们还是穿好雨靴和捞鱼裤,带着工具继续捞。
  林u禾还想再下去帮忙,被晏昀抓住衣领,“回家洗干净,睡觉,休息。”
  林u禾想挣扎一下,“我真没问题,这点儿活不算什么……”
  她余光看到晏昀似笑非笑的脸,识时务地投降,“行吧,我马上走。”
  林u禾惦记的事儿其实还有很多,譬如卖假发的老板。
  他可是关键人物,说不准就是凶手。
  看林u禾可怜巴巴的不想走,晏昀说:“今天不算太晚,我不送你了,我去趟假发店那边,明天早上让你在局里看见他。”
  林u禾眼一弯,笑得很甜。
  她抬手就要拍晏昀的肩膀,晏昀想见鬼一样躲开,“我刚刚洗手了,你洗了吗?!”
  “哦哦,回家洗,回家洗。”林u禾叮嘱,“提前去看看情况,别直接抓,万一他就是凶手,该跑了。”
  晏昀故作嫌弃,“赶紧回家洗澡去。”
  林u禾见现场确实也不需要她了,才收拾收拾离开。
  案子终于见到曙光,林u禾心里轻松了些,回家的路上,她试图在脑海中勾勒出凶手的画像。
  凶手钟爱长发,这是一定的,他的工作或许和头发有关啊,对头发有特殊的感情。
  他的香皂都搀着香水的味道,生活一定比普通男性精致,这在九十年代是不多见的。
  现在的男人,大部分还秉持着老子本来就很帅的想法。
  至于他为何要杀人……
  这几人都是普通人,杀人动机只能问凶手自己。
  林u禾正想着,一个流浪汉拖着残缺的腿在她面前走过。
  除了要饭用的碗,流浪汉还把自己的行李放到平板车上推着走,他的桶里什么都有,对着乱七八糟脏兮兮的东西。
  林u禾瞥了一眼,看到里面露出的粉色一角。
  她叫住流浪汉,给了他两毛钱,然后问道:“你还穿粉色的衣服?”
  流浪汉接过钱,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答,“不是俺滴,这是捡的。”
  他们常年徘徊于垃圾场,在里面翻找些能穿的衣服不是什么稀奇事。
  林u禾点点头,给流浪汉让开路。
  她继续往家里走,边走边盘算。
  凶手将死者的衣服脱掉了,脱了之后,他是如何处理的?
  丢到垃圾场,还是找个地方烧毁?
  亦或是当做纪念品?
  快要走到楼前时,林u禾停下,回头。
  不远处有一个还支着灯的报纸摊,除了卖报纸外,摊上还卖北冰洋汽水和烟酒。
  一个瘦高的年轻人站在报摊前,装模作样地看报纸。
  林u禾想到他会找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她敛起所有表情,目光像扎进寒潭中,愈发冰冷。
  林u禾很少有动怒的时候。
  别人来气她,骂回去就是了,她甚至还能抓一把瓜子看着对方无能抓狂。
  但是对于眼前的人,她着实没办法保持一颗平常心。
  可以说,原主大半的苦难都是他造成的。
  他名义上是原主的弟弟,实际上却是个小祖宗。
  溪文耀今年刚刚十九岁。
  在他出生前,养父母以为自己无法生育,对原主还是不错的。等到溪文耀出生后,一切就都变了,父母不再疼爱她,就算年近三岁的她因为从床上摔下去嚎啕大哭,养父母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溪文耀身上。
  等原主长大些,更是成了溪文耀的“贴身保姆”,除了帮家里干活,还要照顾弟弟。
  小孩儿的似乎是天生的,溪文耀从小就是混世魔王,他嘴馋,喜欢吃大白兔奶糖,家里没钱买,只会在过年的时候给他两块。
  原主是分不到奶糖的,可溪文耀总是吵着要原主给他找奶糖。
  找不到就哭,养父母过来了,也不问原主情况,抬手就是打。
  打得越狠,溪文耀哭得越凶,等打过了,他还会朝原主偷偷扮鬼脸。
  只有这些,原主还能忍受,可等溪文耀长大了,养父母居然还动了和原主断了收养的关系,再把她嫁给溪文耀的心思。
  没办法,村里人结婚早,溪文耀虽然才十九岁,但养父母就急着给他说媳妇了。
  家里太穷,好的姑娘不愿意嫁,不好的姑娘他们又看不上,原主模样不错,还靠自己考上了大学,全村都跟着光荣了一把,他们就动了心思。
  原本原主在溪家,就总被笑话是“童养媳”,养父母的做法算是坐实了。
  林u禾不太会想起原主的事,只有这一段,她是恨得牙痒痒。
  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想到把当成女儿养大的孩子,嫁给自己儿子?离谱,实在是离谱。
  就算是林茵,她都可以认为林茵有自己的理由。
  可溪家人没有,他们就是纯粹的自私、纯粹的坏。
  “别再躲了,”林u禾的语调几乎没有起伏,“你想干什么?”
  听到声音,溪文耀悻悻地放下报纸,看过去。
  看报摊的大爷一顿痛骂,“你这小伙子,到我这里免费看报纸了?走走走,别耽误我卖货!这都晚上了,报纸还没卖光,还有白看的,真晦气!”
  溪文耀一听,哪里受得住?张嘴就骂了回去,“不看怎么知道要不要买?你这老头别太过分,我家里人可是警官!警官!”
  虽然还没和成了警员的林u禾说过话,但溪文耀已经敢拿她的名头压人了。
  他姐从小就对他有求必应,溪文耀相信,林u禾是不会看着他被欺负的,这点儿自信还是有的。
  只不过他爸妈说了,要先摸到林u禾的新住处,知道她住哪里之前不能惊动他,方才溪文耀被发现时才会惶恐。
  溪文耀看向林u禾,“姐,这老头不知好歹,我站这儿看会儿报纸,他就骂我。”
  乍一听到有警官在,老头儿挺紧张的。
  哪知林u禾根本不听溪文耀的话,她只是淡漠地看着他,说:“你试图跟踪一个警员,胆子挺大。”
  溪文耀蹙蹙眉,隐约觉得林u禾的反应不太对劲,但没多想,而是坚持道:“他欺负我,你不管?”
  那老头儿一见林u禾并不向着他,而且林u禾本身看起来年纪也还小,风头又起来了,“去去去,别站在这里碍事,耽误我做生意了。”
  溪文耀早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得住这样的气,捏起拳头就要朝老头冲过去。
  可刚走两步,他余光便留意到林u禾转了身,似乎不打算搭理他,要走了。
  溪文耀:“……,?”
  这还是他那个贴心好姐姐吗?
  溪文耀只能放弃和老头儿纠缠,追上林u禾,“你现在住这里?不是吧,你都能住上楼房了?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自己住这种好房子,不告诉我一声?”
  林u禾不胜其烦。
  溪文耀似乎一直认为,原主对他的奉献都是应该的。
  属于原主的一切都该属于溪文耀。
  林u禾不是什么好脾气,她暂时还没在城里买到房子,本不想多生事,溪家人倒是有脸找上门。
  林u禾停下来,笑呵呵地看向溪文耀,“你找我干什么?”
  “你还好意思说?”溪文耀板起脸来,教育林u禾,“你到城里念书,就忘了爸妈了?爸妈把你拉扯大容易吗?你找到有钱的爸妈,就不回去了?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溪文耀的声音不大不小,行人纷纷侧目。
  林u禾仍旧笑呵呵的,“呦,这是来让我丢脸了?”
  想到临出门前爹妈叮嘱过他,现在林u禾是有钱人,得哄着她一点儿,溪文耀降低声音。
  但他心里却是不满的,他来找他的姐姐,这姐差一点儿就成他老婆了,大点儿声说话咋了?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