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她唯一熟悉的东西,被宠被疼是她生存下去的意义。没有了父母又没有了夏浚译,之后还有谁会去爱她呢?
只有我了。
我发现自己竟没有一丝不情愿。
抱着电脑在沙发上坐下时,我不禁想到,我对李菲菲的关心很可能不是来自于“夏知澜”。夏知澜是缺爱且嫉妒的,她讨厌李菲菲,只是表面上对李菲菲好,想以此换取生存下去的权利罢了。夏知澜那么多年来都没有爱过李菲菲,她一边在心里取笑李菲菲的易于哄骗一边又为李菲菲得以如此天真而妒忌不已,甚至于离开李菲菲的时候在心里放起了烟花鞭炮。这样的夏知澜,怎么会对李菲菲有一丝一毫怜惜或同情?
如果对李菲菲的关切并非来源于夏知澜,那么它只可能来自于张秧,被福宝唤醒的张秧。福宝往张秧的心底里灌注了足够的爱,这爱才有多余的份量,能使张秧心甘情愿地分享给李菲菲。
李菲菲这一觉就睡到了大天亮,我也在沙发上睡得很安稳。第二日,她觉得精神头还不错,睡了那么久也不愿意再在家里憋着,就说要出去吃早午餐。
我本想带她去罗迪欧大道转转,满目奢侈品的大街一定是她热爱的,是她熟悉的天然栖息地。但正在我们化妆打扮之时,我意外收到了来自学校的紧急电话,说教“场景研究”的老师下周要去外地参加一个颁奖典礼,我们那节本来在下周一的课只能调到这周五,也就是今天上午。
我不想错过课程,但也不想扫了李菲菲的兴,丢她一个人在家里胡思乱想,于是便麻烦了福宝带她去逛逛。福宝很干脆地答应了。 李菲菲虽然更想和我去,但也表示课业重要,她能理解。我感觉有些对不住李菲菲,但好在福宝还是很可靠的,他肯定会将李菲菲照顾得很好。
我唯一的担心,是福宝可千万别说漏了嘴,将我们曾经一起长大的事情,给李菲菲讲了去。
第23章 第十三章误会大了(上)
今天是和冯喻晗约定好见面的日子。
我比平时更早起来,点上福宝送我的茉莉花青苹果香薰蜡烛,以一种几乎是虔诚的心态进行早上的护理流程。当我坐在镜子前,听着福宝最爱的《追忆似水年华》电子书敷面膜的时候,突然看见李菲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了。她正倚在门框上,微笑地看着 我。
“妈妈,你醒啦?”
“真好,你还在做我教你的这些。”
李菲菲一直很为我的外貌骄傲。虽然她总是爱说如果亲生女儿还在世一定会比我更漂亮,但这不妨碍她认为我的美丽都是她一手创造的。她从来不吝啬于给我买各种昂贵的大牌,从我十一岁开始,生日礼物便是各种各样的名牌包、鞋、衣服,甚至是化妆品和护肤品。这些礼物使我成为了同龄人里最潮最酷的那个女孩,也让我逐渐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由奢入俭难,但李菲菲不怕养刁我的胃口。她确信我长大后肯定会嫁给一个有钱的男人,他将取代她的位置,包揽我各种昂贵的花销,就如夏浚译对待她一般。
我告诉李菲菲今天不知道要聊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并和她道歉——她来的这两天我恰好一天调课一天约好了冯喻晗,都没有办法好好陪她,只能让福宝代劳。李菲菲倒是意外地善解人意,点点头说没关系:“你那个小同学,宛华,他很周到。有他陪着我,你不用担心。”
多亏了福宝,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见冯喻晗。我悄悄期盼这回见面不只是单纯地聊聊天——冯喻晗是剧团的导演,她约我出来,会不会是想要将我的故事搬上舞台呢?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就一只脚踏进了洛杉矶话剧界的大门。之后我可以由此再推开电影界的大门,一层又一层,逐渐变成一个小有影响力的编剧。也许我很快便能赚够充足的钱,足以交学费和与福宝一起生活,足以切断和夏浚译之间的任何联系。
这太痴心妄想了。我嘲笑着自己,但抵挡不住这个疯狂的念头在心底的角落里悄悄生根发芽。
化好妆后,我挑了一件白色的娃娃领短袖衬衫,配浅灰色背带裙和白色短袜,又罕见地戴了副金丝边的平光眼镜。我尽力戴上认真、靠谱、专业的面具,但又不会太过古板,免得让人觉得与社会脱节。我背黑色经典款香奈儿包,穿黑色山羊皮小皮鞋,开着玛莎拉蒂,活脱脱一副家里不缺钱、写文章只是为了心中热爱的富家小姐模样。我又扮演起了夏知澜,这是我擅长的事情。
星期六从北好莱坞去帕萨迪纳的车很多,有点堵。我提早了四十分钟出门,丝毫不觉得慌张,在车上优哉游哉地继续听着《追忆似水年华》。福宝借着茉莉花香味告诉我“普鲁斯特效应”之后,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但越听越觉得福宝的情感实在是太细腻丰富——如果不是因为他,这样的书我是万万看不进去的。和他比起来,我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粗人,这还是生平第一次一个男人让我生出这样的感受。
既听如此冗长的书又堵车,我差点要在高速公路上睡着了,不得不换了几首皇后乐队的歌听,才勉强打起了精神。开了将近一个小时,谷歌地图终于提示我已到达目的地。我开进停车场锁好车,走入咖啡厅后,着实被眼前的景象给震住了。
咖啡厅在橙子园路(Orange Grove)上,面积很大,果真如冯喻晗所说的那般,是个“花园”。“花园”被巨大的透明圆形棚子遮罩起来,如同温室一般。一进门便是摆着复杂的咖啡机的吧台,再往里是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仔细计算过距离地摆放着的一张张白色雕花金属腿玻璃桌,同款式的椅子上放着白色绣花靠垫,明明是不耐脏的颜色却看不见一丁点污渍。最壮观的是整个咖啡厅里,无论是桌腿上、椅背后、吊灯上、甚至是头顶的玻璃天花板下方,都攀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山茶、木兰、郁金香、杏花、樱花、苜蓿花、罂粟花……“乱花渐欲迷人眼”用在此处无比应景。有些花朵明明不是该绽放在这个季节的,伸手一触,却并非以次充好的假花。
我应接不暇地环视四周,不禁想到,等我六七十岁的时候,是否能在南欧的某处拥有这样的一座院落。面积不必这么大,小一些,可心一些,种满我喜欢的花朵,花丛中还有一架双人的秋千。我坐在秋千里,身旁是福宝。他搂着我,给我念他正在读的书,面前的草地上趴着一只懒洋洋毛绒绒的古代牧羊犬。屋里的布谷钟发出顽皮的声响,下午四点了。我们起身回屋,准备去厨房露一手,做几个好菜,因为今天是女儿回来看我们的日子。
我一直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女儿,她不必美丽也不必聪明,甚至不必善良。她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使命就是被溺爱,被娇惯,被宠得无法无天。我希望她能成为那种会被外人指指点点着说“看,肯定是被她父母宠出来的娇脾气”的姑娘。她在外面受到任何委屈,都能回来在我的怀抱中找到安慰;无论是三岁还是三十岁,恒久不变。在她成长的过程中,我可能会因为她得到的太多而心生羡慕,但这只会让我更加爱她,更加倾尽全力去照顾她。我不求她的任何回报,只求把自己曾经想要却没有得到的一切都喂给她,让她成为那个我没有机会成为的公主。
许多女人企图从对男人的爱里找到信仰,找到这个世界还有人需要她们、她们的存在充满意义的证据。我爱福宝,他是一面映出我的存在的镜子,但是我生命的最终意义将在我的女儿那里找到,因为她将是这世上唯一一个我确信的、和我流着同样血液的、我可以不计后果地去爱的生命。
许多孤儿都喜欢在长大之后去寻找亲生父母,大都是为了讨个答案,问问他们当年为何遗弃自己。但我并不这么想,虽然有时也会小小地顾影自怜一下,但其实我心知肚明被遗弃并不是因为我有缺陷。一个四肢健全的小婴儿能有什么不足之处?我被遗弃的唯一原因,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是两个人渣。无论他们有什么苦衷,亦或根本就没有苦衷,只是懒得养我罢了,怎样的借口都无法掩饰他们是人渣的事实。我找人渣干什么?自讨没趣吗?
我很小的时候就懂得这个道理,并且在一次李菲菲多愁善感地看着我说“你长大了会不会要去找你的亲生父母,然后不再理我了”的时候,毅然决然地讲出了这个想法。听完我有些犀利尖锐的话语,李菲菲笑得很开心,夏浚译也少见地露出赞许的表情。我知道夏浚译是在夸我装得真像,把李菲菲哄得真好,他不明白我的心里真的是那么想的。
胡思乱想之际,一个高个子女孩走到了我面前。她个头很高,足足有一米八几,穿着简单的白色短上衣和深灰色工装长裤,松垮地扎一条暗银色腰带,头发在脑后随意挽了一个髻,斜挎一个灰色邮差包。她身形健壮,短袖下露出的手臂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没少练过,上衣飘动时露出隐约的六块腹肌。她头发浓密,眉毛英挺,拔地而起的高鼻梁旁是一双明亮的丹凤眼。她的嘴唇薄而宽,加之锋利的下颌线,看起来竟然有种“英俊”的感觉。
她大方地伸出手,朗声说道,你是初秧吧?我叫冯喻晗,终于见到你了!
我被她的气场镇住了,抬头看向她豪爽的笑容,正好从她的头顶发散下来的是透过玻璃天花板的阳光。我赶忙起身握住她的手,有些诚惶诚恐。
我自诩面对任何人都能临阵不惧,而萦绕在冯喻晗周身的那种强烈且稳定的能量场竟让我一时间有些发怵,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你点过喝的了吗?”她问我。我支支吾吾地说,啊,还,还没有。
“他们这里菜单实在很长,确实不大好决定。”她笑笑,“你喜欢喝甜的吗?他们的烤棉花糖巧克力拿铁非常特别,我每次来必点的。”
“啊,好的,那就喝这个。”我从未如此语无伦次过——其实我并不想喝甜的。“烤棉花糖巧克力拿铁”,听上去就是一个在跑步机上不能停歇的下午。但平日里最擅长拿话摆布别人的我,此时竟连一句简简单单的“我怕胖,喝点别的吧”都说不出来。
我从未见过冯喻晗这样的女人。
她是披着阳光出现的,与其说像向日葵,不如说是一棵高大壮实的参天巨树,那种生机勃勃的力量感是震撼人心的。与我强做出来的平静与淡然不同,她的笃定没有一丝虚晃。等待咖啡的时候,她仔细地端详了我一下,那眼神虽然直勾勾却没让我有一丝不适。她露出有点可爱的得意表情,说:“你和我想象中简直一模一样。”
“是吗?”我感到很新鲜,“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先认识我写的东西,再认识我。”
“我特别喜欢你的文笔。那 天在论坛上随意翻阅的时候,你那部正在连载的故事《无题》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睛。你的语言太有画面感了,我一读便能立马联想到那些角色都在舞台上做着什么样的表情和动作,他们的长相在我的脑海里也栩栩如生。我一会儿便追完了现有的全部《无题》章节,等更新的时候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去看了你几年前写的《晨雾夕阳》。”她身子向前靠靠,一副认真的模样,“实话实说,我这人对爱情故事并不感冒,特别是男老女少的忘年恋,权利不对等的恋爱关系我一点也欣赏不来。但我实在是太喜欢你的文风了,就算是我没兴趣的题材,也忍不住想看下去。
“一开始,我边忍着对这种关系的厌恶边欣赏你的文本,抱着极其矛盾纠结的心态读着。好几次我都在想,这么好的文笔,写点什么不好,非要写少女爱上老男人这种俗套又充满男凝的情节。看到后来,揭露英梨的身世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过来了——你不是在歌颂他们的爱情,你是在讽刺一个女人被养父伤得千疮百孔之后,她感恩无比的救赎,却也只能是裹着糖衣但性质相同的剥削!
被男人利用了一生的英梨,竟然在具象化的男权逝去后仍然被概念中的父权束缚着,选择守住‘贞洁’,每天到曾经压迫她的人墓前倾诉对他的爱意和思念。这是多么讽刺啊!看到最后,我简直都拍手叫好了!英梨被生父抛弃,被养父虐待,她的疗愈方式竟是去找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父亲’对她进行进一步的侵犯,并乐在其中,认为这种利用和控制就是‘疼爱’,并且在这人死后仍然对他情深意长,为他守身如玉。她这一辈子除了服务于男人之外,从来没有过自己的身份,她却丝毫不觉得错失了什么。这就是父权社会下女性能被洗脑得多深的强有力的证据,满篇都写着‘吃人’,是一出太过精彩和讽刺的悲剧!你写得真的太棒了,你太有才华了,你不知道我在读的时候多少次情不自禁为你鼓掌,初秧!”
第24章 第十三章误会大了(下)
我看着冯喻晗的嘴唇一张一合,她越说越激动,端咖啡上桌的服务员都被吓了一跳。我听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跳愈来愈快、愈来愈响,手也禁不住打起了颤。待她说完,我甚至想在地上挖个地道离开这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当年写的“小甜文”,对我和赵存晖之间的爱情的完满结局的幻想,在冯喻晗的眼中,竟然是一篇对男权社会的讽刺和讨伐!我曾经梦想中的爱情,在她看来却是一出活脱脱的父权社会中的女人的悲剧!我认为终于得到了真爱且从此幸福的英梨,在冯喻晗的视角里,只是一个愚昧可怜而不自知的受害者。
我顿时觉得无地自容,自惭形秽。比起进步的冯喻晗,我都在想些什么啊。如果说四年前我正在失恋的余韵中,脑子不清楚,写下那种幼稚的幻想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已经见过那么多男人小丑一般的嘴脸的我,竟在重读这篇故事的时候仍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应该用怎样的视角去看待我与赵存晖之间发生的一切。“被生父抛弃,被养父虐待,却又找了一个‘父亲’来进一步侵犯自己”——这几句话振聋发聩,我呆坐在桌前久久不得平静。
回忆起四年前的我,将一切都交代给了赵存晖,企图在他的身上找到答案和出路。我被他欺骗,被他抛弃,却还幻想着与他白头偕老——这是多么令人恶心啊!前两天回看《晨雾夕阳》的时候,我竟然还觉得当时的自己勇敢,可以与伊维塔媲美。
我完全忽略了自己和伊维塔根本没有可比性这个事实。伊维塔的爱是目的纯粹的,她去爱别人是建立在人格完整的前提上的,所以失去了便失去了,再伤痛也不会因此被损毁了自身。我的爱却一直动机不纯,我企图在男人身上找到重生与救赎,当时和赵存晖如此,现在——
我心下一惊:现在和福宝,也是如此。
我只有从福宝双眸的倒影中才能看见“张秧”,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只能依靠于福宝而存在。我把与福宝的重逢看作是命运的安排,果真如此吗?还是说我只是找了这么个无法证伪的玄乎借口来劝服自己,实则又走上了想要被男人救赎的老路?
福宝真的特别吗,他真的和别的男人不一样吗?
所谓的灵魂相交,所谓的命中注定,会不会都只是我因为急于找一根救命稻草而在脑海里面臆造出来的幻象呢?
这个念头的终点是什么令我恐惧万分,无法面对。我突然觉得面前的一切都开始剧烈地震颤摇晃,我的世界将要骤然颓圮。我害怕地用双手紧抠住椅子边沿,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思维不要再继续发散下去。
“初秧?你还好吗?”
面前的冯喻晗及时地把我拉回了现实。再差一秒,我便要在自我厌弃和信仰崩塌的向下螺旋中轰然沉没。我感激地看向她,说:“叫我克洛伊就好,同学都这样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