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的人无声地观察她,单穿了无袖的西装马甲上衣和宽松的黑色长裤,长发全都扎成高马尾,站在会议桌前介绍自己时气定神闲毫不怯场。那种轻松的时髦和轻松绝不是普通女孩会有的,这样质感轻薄清亮的服装也不是普通人消费得起的。
他们在心中给安岚下了定义:留过学的富家小姐来凡间体验生活了。
听着这位大小姐慢慢地说完:“我很期待之后和诸位共事。没有什么事的话大家就可以回去工作了,王硕、柳青山、年玉,麻烦你们留一下,在工作前我要了解一下你们手上的项目。”
蒋氏是历经数十年不倒的老牌公司,有底蕴有规模,按照现在的模式运行下去继续支撑十几年不是问题。
可在安岚看来,蒋氏已经是一台零件损坏的老旧机器了,就像现在报告给她的三个项目,确实都是很有赚头的好项目,但过程中的损耗明显超出限制,推进的进程也太慢了。
而且这三个负责人,安岚抬眼一扫眼前的三人,他们三个都是四十五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在蒋氏工作超过十年以上,面对年龄小的女孩,给她的感觉是相当不妙的中年男人式的傲慢,向安岚报告时刻意隐藏了许多内容,甚至不说一句话遮掩。
初见第一天就发难并非上策,安岚听完汇报道谢后请三人出去,自己也回到办公室。
她的办公室是上一任总监的性格遗留物,窗帘遮光度极高,一天中大半时间都拉紧窗帘,办公室里常泛着股奇异的潮湿阴霾气味,地板踏上去发出吱呀的松散声响。安岚很不喜欢。
屁股刚坐到办公椅,连办公椅坐起来都不舒服。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了办公桌上,送咖啡的人关心地问道:“第一次见面就不顺利吗?”
安岚向后仰抬高视线看向和她同一时间入职的秘书——林婕旻,在沈暮身边做了七八年的助理,竟然和她同一天来到蒋氏工作,真是为了她煞费苦心啊。
“还可以,只是他们有点看不起我。”
林婕旻见惯大风大浪,司空见惯地点点头,“不难理解,安总你看起来比实际年龄都要小,长相又漂亮,先入为主会认为你工作能力欠缺。”
林婕旻经过几年历练性格比刚毕业时沉稳,她年龄上比安岚大许多,又是沈暮老手下的身份,有资本对安岚指手画脚,却在公司里表现得尊敬安岚,非常合适的做法。
“蒋氏太老了,根本不肯接受年轻的血液,你看见刚刚会议室里的员工了吗?三十岁以下的几乎没有,女性员工也是少之又少。我看了他们的人员调动,在洛杉矶这种公司肯定要被协会和公会告上法庭。”安岚轻轻搅动咖啡,苦涩的液体深不见底。
林婕旻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蹙眉问道:“一来就要裁减人员招新吗?会不会太着急了?”
“慢慢来吧,办公室政治总是必不可少的,在洛杉矶还是在这里都一样。”
夏日的阳光透过大开的窗户照进泛着腐朽气息的地板,霉菌霎时无处遁形无可隐藏。
沈暮下班时已经将近十点半了,半个月前公司的合作项目出了意外,他不得不紧赶慢赶从洛杉矶回来主持大局,半个月了上次意外的后遗症还没有消除,他几乎每天都在十点之后走出办公室。
有时哪怕回到家也要在书房里继续处理公事,比如今天。
在门口脱掉外套,进门第一件事是去浴室洗漱,衬衫和西装长裤全都装在篓子里留保洁明天干洗,从里到外把自己清洗干净之后,手洗贴身衣物晾上阳台,裹着浴袍在阳台上发了一会呆。
他清楚记得今天是安岚在国内入职的日子,他把林婕旻送过去也不知道她们相处的怎么样了,不,林婕旻除了蒋氏的工资还在他这里领一份工资,既然拿了两份钱,就算和安岚相处的不怎么样也得辅助好她。
安岚······她终于走进了最终的战场,所有的路都是沈暮亲手为她铺的,最初的设想里她只是一个好用的身份,一个培养来为他和妹妹搏斗的战士。可现在,这个女孩在他的脑海里有了自己的色彩,悲情的、强大的、满心爱慕的······
他并不否认自己的感情,他只是不能接受这种感情,前四十年的人生沈暮都按照父母的要求过的光鲜亮丽一尘不染,现在却要接受自己思想上的污点,接受这份连带着愧疚感和亲情的爱意。
这需要很大决心,沈暮怯懦的本质在这个问题上占据了所有上风,他活了四十年也不敢走出如今年迈父母给他规定的模子,要他接受自己爱上了一个小他十五岁的女孩,这需要跨越的是堪比大裂谷的鸿沟。
他沉思的时间不长,很快思绪回到现实里,回二楼卧室换了居家的短袖和长裤,重又戴上眼镜进书房处理工作。
沈暮一心想早点结束公事去休息,满心铺在工作上,加上房间隔音效果极佳,直到耳边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他才反应过来家里进了外人。
因为小区安保完备,进公寓楼也要识别身份,进门更是要密码和钥匙,他不认为会有犯罪分子摸进他家,然后发出沉重的声响。
饶是如此,本着让自己放心的原则,沈暮出书房门查看了房子。
下楼去大门那里看了一眼,没有被强力破坏的痕迹,唯一不同寻常之处,是玄关的地毯上多了一双皮鞋。
做工漂亮的女士皮鞋,鞋面上嵌着金属制的logo,带着一点坡跟。
沈暮看到这双鞋就知道是谁闯进他家了,他对这双鞋记忆犹新。
安岚学生时代时消费用的都是他的副卡,消费记录都会以信息形式发到他手机上,某天他看到一笔不同寻常的单项昂贵消费,循着信用卡记录打电话过去,是奥特莱斯的柜姐接的,说是一位小姐买皮鞋时刷的卡,为了证明那双鞋值得它的售价,尽职的柜姐还发来了鞋子的图片。
由于那笔消费的书目对于一双鞋来说实在太过惊人,加上安岚很少花这么大笔钱,沈暮对这双鞋的款式模样印象深刻。
既是强盗也是小偷的人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悄悄潜入他的家不知道多久了。沈暮站在门口无奈地苦笑,他对这种事其实有预料,但发生时还会感到惊讶。
知道确切身份就很好找人了,沈暮上楼推开自己卧室的门,里面一片漆黑,借着外面的微弱光亮能依稀瞧见里面床边有一堆衣服,床上有一个弧度很小的隆起。
沈暮跨进门后顺手把门合上,只留一条缝给光透进来,轻手轻脚地靠近床边,低头看床上的人。
她大约是时差没倒过来,睡的很深,没开空调的房间有点热,她在睡梦中无意地张开嘴均匀地喘气。凑近一看才发现她的睡姿很不端正,把他的真丝衬衫当作睡衣,侧躺着腿都露在外面,双腿间夹着被子,头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
安岚十七岁时因为身高和长相看起来过于早熟,又是因为家庭原因成长太快,少女的青涩在她身上转瞬即逝,早早成了树上红彤彤的一颗果实。如今八年过去,头发剪短了又长,她看起来和十七岁那年没有分毫变化,比实际的二十五岁年纪要年轻,尽管已经在外面做出了不斐的成绩,回来还是抱着被子睡觉的乖巧小女孩。
其实沈暮最清楚二十五岁的安岚和十七岁时相差甚远,现在的安岚比八年前更平静,更野心勃勃,也更难缠。
现在叫醒她必然会发生一些沈暮不想看到的事件,于是他无声地打开空调,用手指夹着她怀里的被子抽出来,盖好她整个身体,帮她把额头的碎发理到一边,想让她睡得更安心一点,免得眼皮上痒痒的扰人清梦。
就在他做完一切抽手准备离开时,他眼里躺在床上安然入睡的乖巧小女孩突然睁开眼,精神奕奕没有半分疲倦地笑着问候他:“daddy来给我盖被子了吗?”
然后抓住他的手腕,向着床的另一侧用力一拽。
第59章 unnatural
沈暮忘了和十七岁的安岚相比,二十五岁的安岚增加了健身的习惯,她一周去三次健身房,手臂肌肉以及核心力量都得到了很大提升。
她不仅把沈暮拉上了床,还用大腿夹住了他的腿,这意味着沈暮要挣脱她要把她整个甩出去。
就在沈暮犹豫要不要甩开她的几秒里,安岚做出了更疯狂的事。她发烫的手掌从他的短袖下摆钻进来,在他的胸口既强硬又留恋地掐掐捏ʝʂɠ捏。如果以上行为沈暮还能接受,那么安岚接下来的动作毫不夸张地说吓坏他了——她拽着沈暮的短袖拉到腋下,猛地撞进他的胸口眷恋地亲完舔完甚至咬完之后嘟嘟哝哝地说:“是软的······”
“安岚!”
他每次震怒之下的吼叫对安岚都没有任何威慑力,和平时相反的态度语气反而让她更加兴奋。
沈暮想推开她,手掌刚碰到她的背就因为她身体的滚烫温度惊得不敢动弹,也不管她在他的胸口乱蹭了,低声问她:“你发烧了吗?”
“没有。”
“那身体为什么这么烫?”
“因为喝了酒,在睡前。”
“什么酒?”
“······伏特加,便利店买的,小瓶的。”
沈暮拍拍她的后颈,这里是他唯一能下手的地方,“抬头来看我,安岚,我要说正事。”
安岚还趴在他胸口,露出一双眼睛看他,漆黑的眼眸在灯光微弱的房间里像只弱小可怜的动物。
“为什么喝酒?”
“为了睡觉,”嘴巴贴着他的身体说话,声音闷闷的:“好困但是睡不着,喝过酒之后好睡很多。”
“好吧,那么伏特加你是兑什么喝的?”
安岚沉默了一会,这种沉默让沈暮预感不好,果然听到她小声地说:“直接喝的。”
沈暮无奈地闭闭眼,他从来没想过二十五岁的女孩会迎来迟到的叛逆期,不听话到让人心烦的地步,那么不乖巧,那么与众不同。如果只是喝酒,沈暮当然不会教训她,她已经二十五岁,在哪个国家都没有禁酒的限制。但是干喝伏特加,不兑任何果汁饮料,他想不出除了身材魁梧身体上长着浓密毛发的北方俄罗斯男人以外会这样喝的人。
心烦的沈暮语重心长地教育她:“这不是好习惯,你知道吧?不能这样喝酒,更不能酗酒,睡前喝酒助眠也是坏习惯,尤其是伏特加。以后不能这么做了,知道吗?”
趴在他胸口的小脑袋不说话了,沈暮不放心,多问一句:“喝酒之前吃过晚饭了吗?”
没有回答,房间里没有声音的寂静持续了一会沈暮才猛地惊醒,发现他们谈话的姿势非常不对劲:他的短袖拉高到腋下,整块胸脯全都露在外面,安岚的脑袋就埋在他的胸里,头发时不时挠过他的皮肤,他的胸上还有她的口水。而且他的腿被夹在安岚双腿间,小女孩滚烫的身体紧贴着他。
“吃过了,吃了粤菜,好清淡的。”
说着说着安岚就往上蹭,先是额头贴到他的嘴唇,然后是带着酒精味道的火热唇舌。直接喝纯的伏特加和生吞酒精没有什么区别,沈暮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因为碰到他嘴唇上的味道是极刺鼻的酒精味。
柔软的小腹贴着他的胯,安岚抓着他的手盖上去,这里比其他地方更烫,她在耳边呢喃:“感觉这里像吞了岩浆,要把胃都烫破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暮都下意识把安岚当作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尽管她已经二十五岁,并且有过很多任男友,十七岁的、四十岁的、国内的、伦敦的、意大利的,甚至香港吃粤菜的,她在感情里早就做到娴熟地游离在外,观看男人对她表达的爱情,和人调情的功夫更是在虚虚实实中锻炼得炉火纯青。即便如此,沈暮依旧固执地认为安岚什么都不懂,是个单纯懵懂的小女孩。
现在他混乱的大脑逐渐清醒,并没有清醒到可以立刻推开她,只是清楚地意识到他在她营造的氛围里沦陷,听从她的指令,跟随她的脚步,直到接受她的所有。
在这昏暗的房间里,他的气味弥漫得无所不在,沈暮对自己的气味并没有明白的认识,直到安岚出现在这里,穿着他的衬衫,躺在他的床上,盖着他的被子,全身都被他熟练使用的物品包裹着,他好像第一次闻到了自己的味道,似乎是安岚迷恋热爱的一种。
她类似一只无意飞进房子里的小鸟,无意间被他发现捕捉,藏在掌心里躲避家人的驱逐。那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温度,在他的手心里轻轻扑棱翅膀的小鸟,它的温暖从羽毛下小巧精致的肉体氤氲散发,毛茸茸的细密的热度引来主人的恐惧和怜爱。
手掌下哪里都是软和滚烫的,隔着薄薄的衬衫,黑夜里尼克斯女神的裙摆包裹着被伏特加酒精淋湿的橡木,一把火就能点燃,在他的床上火烧燎原。
他怎么会不想接受这种痴迷的吻,亲吻她、抚摸她、在她的身体里放入更滚烫的液体,要比伏特加更辛辣刺鼻,就像她每一任男友会做的那样。他不希望之后她还要依靠酒精入眠,凭借烟草提神,他可以替代这些物品为她服务,他比那些更健康无害。
没有喝过伏特加却口干舌燥很异常,身体的反应却说明这很正常。
真奇怪,他想要做的事会伤害她,那甚至可以被称为一种侵犯,按照他们的年龄差距,说是强迫、亵弄、把玩,更混乱肮脏的词都不为过,但他的目的却是为了她好,为了保护她,为了她的身体健康着想。
这是借口吗?不是,因为沈暮想要的安岚就是健康茁壮长大的好女孩,他想要侵犯的也是他期望的可爱女孩。
他的品格并不高洁,他心思扭曲,他心胸狭窄,他有种难以言说的变态想法。
这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对彼此的爱意本身就建立在亲情的基础上,他们先将对方当作情感上可以依赖的亲人之后才产生了情人间的爱意。他是如此,安岚也是如此,他们一直以来越过的界限和逾矩的行为都是畸形的,他们都是异常的人,只有心中的爱意是合理存在的。
第60章 fakesex
呼吸变得很轻,轻到两个人的呼吸像一个人的,也变得很重,重到耳膜像被呼吸声灌满猛力敲打。
伸进他长裤里的手被吓到向上缩了缩,沈暮顺势拉她的手出来,轻声问她:“吓到了?”
“唔······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不是碰过吗?”
沈暮的手搭在她的腰上,带着股和她身体截然不同的凉意,修长的手指慢悠悠地下滑到她的臀部,之后是腿根,停在了那里。
“什么时候?都不记得了。”
不知道是因为酒精还是真的不记得,也有可能是和沈暮第一次贴的这么近到现在还没被推开让她昏头了,安岚迷迷蒙蒙地摇着头。
“在香港,你还在上学,胆子就大的不得了,跑进我的房间做了很多事。”
安岚想说她其实没有做很多事,她只是骑在他身上蹭蹭爽到了而已,之后就被他赶出去了。安岚想到这些就感到委屈,通常她不会因为这种小事难过,可跟沈暮相关,她就感觉这比在办公室里被人摔文件还要委屈。
“难道在你眼里,我这个年纪的男人都是没有正常反应的阳痿男人?”
她想说那次碰过之后留下的印象不深,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也没有轻视他在某方面的能力。张开嘴声音却哽在喉间,她感觉到有什么······刺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