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满意在哪里?您说说,我可以学。”
她实在是太懂得激怒他。沈宗庭额上青筋直跳。
可是他能怎么办呢?他一点儿辙都没有。走到现在,说不清是放手更好还是坚持下去更好,只是执迷不悟仍紧紧抓着不愿放开。
“如果知道你是这样想,我根本就不会碰你。”他嗓音平淡,此时前进不能,后退亦不能。
“我怎么想我一开始不是明说了吗?就是Sex Partner,沈先生没有放手,把我带上车,我就当你同意了。”
雨夜里,的确是他抓住了她手腕,抓得那样紧,不愿意松开。
半晌,他声线再度响起,音色复杂难以明辨,只是落地的灯光照得他一张脸半明半寤,他衣冠楚楚如禽兽。
“所以,为了资源,你连身体都舍得出卖?”
他声音里漫着痛楚。
好像他真的不懂孟佳期了。他比她更珍视她的身体,不想让她这样对待,即便那个对象是他也不行。
她没有说话,好像任由自己变成了案板上宰割的鱼,她被他的凶悍撑得难受,脚踝抵在茶几的隔板上,压得足底边缘泛红,粉白。
说不清那天晚上到底怎么想的。或许潜意识里她不甘心,总是不肯相信他那劳什子“不婚主义”,没有遇到爱的人当然不会想结婚,可是遇到了很爱很爱的人,还会是不婚主义吗?
心底总是有一丝念想在那里。
如果沈宗庭很爱很爱她,足够爱她,他会不会为了她而放弃他的“主义”?
“如果你想要这些,钱,权,只要你开口,我都给你。你根本不需要出卖自己。”
他沉声。
“卖”这个字,太刺耳。大约是心里把自己当成来卖的,和沈宗庭把她当成出来卖的,还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孟佳期感觉心尖生刺。
她意味不明地冷笑两声,逆着光,她视线里的沈宗庭,脸孔妖异冷绝好似修罗。
“既然觉得我是出来卖,沈先生怎么还会对我做那种事?”
那晚的确是他主动要的她。像磨开蚌肉夺取珍'珠,一点点的,把她最嫩的地方撬开。
经她这样一说,他想起那晚,明明是很幸福、幸福到眩晕的夜晚。他试穿她送的西装,竟然贪心地想要她年年月月地陪着他。
“那晚我以为,你对我还是有一点点感情。”
沈宗庭低声,迎着她怔然的目光,如自嘲般低语。
姿态低到极致。
他这样的人,何时有过如此卑微的时刻?
“你送我西装,很好看,你送我这样好看的西装,我以为你还对我有感情。”
很可笑。
很可笑的联想,是他一厢情愿的联想。
因为她送他西装,所以他可笑地以为,她还爱他,她只是嘴上说说“Sex Partner”。
明明那晚,他把她带到大哥面前时,介绍了一声“这是我女朋友”,她没有丝毫异议。他以为,她和他一样,默契地接受了他们的新关系。
她被他架得不上不下,听他说出“我以为你还爱我”,忽然想起不知从哪里看到的说法。
据说,《富士山下》这首歌写的是一对恋人在分手之后,女方苦苦哀求挽留,男方无奈和女方见了一面。
坐在车上时,窗外飘起了雨,女方仍在哭。
这时她发现男方穿着她送给他的风衣,那风衣磨得很破了,男方仍在穿。
于是女方揪住男方的衣服,依旧不肯相信,男方已经不爱了。
她说,这件风衣是我送给你的啊。你一直穿着,你就是没有忘记我。*
有些人就是这样固执,固执到一厢情愿,从一切细节里寻找对方仍爱自己的蛛丝马迹。
此时的沈宗庭,又何不是如此?
孟佳期想,怎么会这样呢。原来他只是不愿意相信,她没有那么爱他了。
后来也不知道如何结束的。大概是沈宗庭也知道自己最后那句话太可笑,收敛了,从她身体里撤出来。
孟佳期极力平息着余韵,扯过沙发上的蚕丝薄被,随手往身上一裹。
地上有他的打火机和火柴盒,她蹲下去,在乱七八糟的一地狼藉里,拿起香烟和火机,“嚓”地点燃。
此刻,她忽然很想来一口烟。
袅袅烟雾从她指尖燃亮,一拢烟火,照得她脸颊如玉,还有方才因为身体意乱情迷时染上的潮热红气。
吸了一口,很呛,她捂着唇咳嗽。沈宗庭不知何时到了她身后,将一只手放在她纤薄脊背上,只说,“这烟很呛,第一次抽烟不要抽这种。”
他倒是不阻止她抽烟。
孟佳期没有回头,目光透过落地玻璃窗,望到底下火柴盒般的万栋高楼。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想再要一个居所,搬出去住,窄一点不要紧。
刚开始被他带到这里时,她吓得尖叫,怕自己摔下去,沈宗庭磨她磨得多了,她就没那么怕了。有一次他把她架到那上头,她紧张到不行,哭着让他把她挪开,那是她一点力气也没有,完全就靠他支撑着,他还很恶劣地哑声:“期期不想在这里,就自己挪开。”
她当然挪不开。后来一下下顶在玻璃上,好像下一秒就要坠落下去。在极致的恐慌和飘飘然中,性'欲、爱欲和死欲三者一致时,是最强烈的。他总是带给她最强烈的体验,一次顶一万次的那种。她有时候想,沈宗庭就不是个“正常人”,不是谁都能承受他这种暴虐和极致的。
孟佳期敛起双眸,不熟练地呼出烟圈,呼吸里尽是凛冽的薄荷气息。
女孩空灵又微哑的嗓音响起。
“我想搬出去住。”
沈宗庭怔了怔,惊异一闪而过,似乎不敢相信,她会提出这个要求。
但孟佳期话还没说完,也不顾他脸色,自顾自接下去。
“还有,不管以前我们怎么样,从巴黎回来那晚都结束了。我也拜托你,不要给我超出Sex Partner边界的爱和喜欢 。”
第69章 搬出去
“我不同意。”
沈宗庭怎么可能同意?小鸟的翅膀硬了, 要飞走了。一瞬间,他心中冒出一个卑劣念头:留不住她的心,还能留不住她的人么?
她说, 从巴黎回来那晚,一切都结束了。那种眼前发黑, 手指颤抖的感觉又回来了。不, 她不能说“结束”, 他从一开始就已经给过她机会,从此以后, 只有他才能叫停他们的关系。
而他不会叫停的。
以前他为了留她下来,曾说过他的权他的势,想要的她都拿去。如今却发现, 她还真是只把他当工具人了。她还真是翅膀硬了。
“我是来通知你的, 不是问你同不同意,”她语气生涩,鸦睫轻颤, 低头补充了一句。“我会每周履行我的义务。”
说起“义务”两字, 垂下的目光碰到他某处,哪怕她容纳了他许多次, 目光每触及一次, 都还躲闪似地避开。
“每周几次?每周一次可不够。”沈宗庭脸色冷沉得好似能滴出水,好好, 小猫越来越懂得怎么气他了。他不想她搬出去,难道只是为了扣住她做那种事?她还真当他们是Sex Partner了?
“…你想几次?”她不确定地反问。
说起来, 除开她来亲戚不方便, 沈宗庭在这事上就没节制过,体力好耐力足, 动情处再来几句dirty talk,饶是她本不在状态,也被卷进去一块蚀骨销魂。
“我几次,你不知道?”他哑声。
她耳垂红似血玉,只要她身上方便,一晚上两三次是逃不开的。若不是顾虑到她第二天要工作,他还能更过分。
察觉到她的赧然,他更恶劣,粗粝手指伸过去,摩挲她软腻发烫的耳垂,在她耳心哑声逗弄。“嗯?期期不会想把每天晚上的都压缩到周末来做吧?小可怜,到时候被玩坏了怎么办?”
他说这种话信手拈来。她被他逗得娇躯都在颤抖,双眸漫上薄怒,眼圈儿都要红了。
在这里争论一天几次的问题实在没有意义,就好像她能做得了主似的。
她懒得再说,直接去捡行李。行李被他扣住。
“沈宗庭,你别太过分,你不能干预我的自由。”她清凌凌的一双眼望住他,眸色冰凉。
她的眸子真的好凉。以前她的眸中,是满溢出来的对他的爱。现在去哪里了?
他握住她行李箱拖杆的手不受控制地轻颤。他太拿她没辙了,他能拿她怎么办?眼看她羽翼一天天丰盈起来,只待有一天彻底飞离他。她从来就非池中之物,给她一阵东风,她能乘得起浪,混得极好。
关于“搬不搬出去”这件事,他们僵持了三天。这三天里,她人淡如菊,每天该沟通沟通,该设计设计。唯独他,连家族办公室呈上的投资组合报表都看不进去一个字。
疯狂时,他恨不得拿铁链把他们手脚绑在一块。
最后还是礼叔把沈宗庭说通的。
“您别让孟小姐为难。您到底想要她怎么样呢?爱一个明知没有结果的人,就像飞蛾次次扑火,她会没命的。您就为她想想吧。”
礼叔难得拿出劝诫口吻。在他看来,沈宗庭和孟小姐这段感情,其实已经走到了死胡同上,若想回到正常轨迹,唯有破釜沉舟。
可是,他太了解沈宗庭。他又如何舍得破釜沉舟?他怕把他的期期搞丢了。
“您不如想想,孟小姐到底想要什么。”
听完礼叔的劝诫,沈宗庭一脸阴鸷,面目冷得好像从冰湖里刚打捞出来。
那晚,茶几的烟灰缸里烟头积成小山。沈宗庭修长指尖夹着烟,胸腔空到发痛,想起那晚她就那么被他按在茶几上,溢着泪水。真是诱人,为什么可以上面哭下面也哭?湿'润紧仄,还软着颤音控诉他,“沈宗庭你就是欺负我。”
他的身体迷恋她,灵魂也是。
翌日。他终于同意让步。当天,孟佳期就找好了房子——其实是叶酩介绍的。她推着万向轮离开,好像把他心尖也一并剜去一大块。
“你又把沈宗庭飞了?敢飞太子爷两次,你是什么人物啊?”叶酩靠在门边,笑话她。
孟佳期不厌其烦地纠正。“不是飞啦。本来就是Sex Partner。”
“哦——”叶酩嘻嘻笑着。现在他们圈子里谁不知道?昔日洁身自好、片叶不沾身的沈宗庭,养了一个小女友在外头,使劲给她砸资源,砸人脉。
E essential成立不过短短半年,就和G家、L家等经典复古时尚品牌推出了联名休闲西装外套,偏偏沈宗庭这小女友还真是个有真材实料的,面向大众的基础款外套做得是真不错,价格定位小众轻奢,成了不少博主打卡的宝藏级小品牌。
“既然是SP,那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爽?”叶酩凑近她耳根,低声。
孟佳期一霎就反应过来,脸红。叶酩瞄到她手腕红痕,像是被领带勒出来的,暧昧一笑。“我想肯定很爽。他看起来就是,嗯,很会亲,很欲的那种男人。”
“你可以试试。”孟佳期开玩笑。
“算了吧,我可没福气消受,这种站在金字塔顶尖的男德情种疯批,我可受不了。”她话头一转,“不过期期,你怎么不买一个小公寓呢?买的房子和租的毕竟不同,那样,你也有一个家了。”
“家”这个字眼,让孟佳期蓦然怔忡。真正被她认定为“家”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西城的白墙青瓦、有着红色小门的房子。她拥有这个家的时间是“十二年”。一个是沈宗庭曾带她回去的加道55号,她拥有它的时长更短了,前后不过一个多月。
沈宗庭曾说,带你回家。
他其实是有能力给她一个家的。只是他不肯,抑或是不能。
“可能,你内心深处就没想在港城留下来。”叶酩望着她脸色,定声。“总有一天你会离开这里,是不是?”
良久,孟佳期才开口。“是。你有没有听一个电影人说过?港城其实就是很适合过客的城市。它很浮华,如果没有扎实的东西把它坠住,它是会飞掉的,晚上的时候,它一头是蛮荒世界,另一头又是流光溢彩。所以就在这里,当个过客吧。”*
叶酩笑笑,诧异于孟佳期的语言能力。她在这方面的天赋似乎和她在颜色、布料组合方面的天赋一样。
蛮荒世界和流光溢彩,不就是沈宗庭带给她的两个极端体验么?上升时如入云端,下坠时如入谷底。他们的关系永远在变动,片刻不得安宁,一霎时能好得蜜里调油,也能在下一秒分崩离析。像两个人在玩拔河,谁都不肯放下那根绳子。
或许是知道,绳子一放下,游戏就结束了,对方就不见了。潜意识里,他们甚至不愿意结束。
在公寓里快速地安顿好,孟佳期去了工作室门店,查看今日任务。远远隔着稠密的车水马龙,便见一个男人背对着旋转门站着,长身玉立,一个背影便气度不凡。
孟佳期怔住,很快便辨认出,那是严正淮。除了他,没人再有这般矜贵从容的背影了。
他和沈宗庭是截然不同的气质。若用山做譬喻,沈宗庭是孤绝冷绝了的孤仞,那严正淮便是温暖和缓的向阳山坡。脑中忽然想起陈湘湘的吐槽。
“拜托拜托,期期你是不是脑子进水?分明是严先生更适合你。沈宗庭那种人,能带你风花雪月的,可是能和你柴米油盐、细水长流地过日子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