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昭海看向脚下, 胡凡那具形容狼狈的尸首霎时间映入眼帘。他脱口而出的话语里, 忍不住带了几分讥刺的意味:“胡凡这个劫匪首领算计了这么久,恐怕也算不到, 他的尸体会被他亲自请来的这些人给拍摄下来,再发布出去。真是自作自受。”
齐昭海总觉得, 这人生前这么凶残狠毒,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他。
不过,死在被他轻视利用的人手里。
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齐昭海说完, 站在原地等了宋冥一段时间, 发现她没跟上来, 也没听见她开口说话。因而,齐昭海的余光, 不由自主地向她飘去。
宋冥之所以没过来,是因为她正站在离两具尸体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安静地观望着坠楼现场。
不近不远的距离,更能将整个现场纳入眼底。
也许是怕胡凡逃脱,尤文雯将他抱得实在太紧,以至于直到两人坠地而死的时候, 还保持着相拥的姿态。满地流动的鲜血,以他们作为中心, 向周围呈辐射状一层层扩散开去,好比高楼大厦的夹缝间,开出一朵巨大得惊人的火红玫瑰。
玫瑰肆意绽放着,与死亡并行不悖。
极致的妖冶惊心动魄。
却偏偏,令人禁不住有种落泪的冲动。
“怪不得我们不管怎么叫尤文雯,她都没有回应……”宋冥垂下眼睫,端详着地上少女苍白发青的面容,最终却在她凄惨的尸身前,不忍地阖上双眼:“原来,她早已经给自己安排好了结局。”
那是一条必死的路。
尤文雯以鲜血,以年轻的生命,毅然决然地偿还了第三起银行劫案里,那些因她而导致的悲剧。自身,却凋零在花季。
宋冥终是不由得走近了些。她承认,她心里堵得厉害。宋冥上一次见到尤文雯时,尤文雯还是一个会哭泣的活生生的人,哪怕陷入爱情也会努力调动理智,跟被狐眼劫匪引导出来的斯德哥尔摩症作斗争。
可现如今,这个少女,只剩下一具等待解剖的躯壳。
令人感慨唏嘘。
宋冥笼在大衣长袖中的手指,不安分地微微颤动,似乎很想伸出去,替尤文雯拭去眼角残存的泪痕。
但考虑到可能破坏尸表,她最终没有这样做。
“你说得对,胡凡真的一点都不爱她。”齐昭海趁法医进行尸检时,瞧见狐眼劫匪挪到尤文雯背后的手里,竟藏着一把开刃的水果刀。他们坠下前一秒,最尖锐的刀锋已隔着衣服,抵在了尤文雯后心。
哪怕尤文雯跳楼得迟了一瞬,都有可能被这把刀先夺去性命。
只是,尤文雯没有看见刀。
直到临死之前,她都并不知道,胡凡这个狐眼劫匪之所以答应拥抱她,其实是为了杀死她。
他不是来爱她的,是来杀她的。
但,能够在被爱的错觉里死去,或许也是一种幸福。
自欺欺人的幸福。
宋冥注视了这把刀良久,叫从事刑事现场照相的警员过来,着重拍摄了一张刀的照片:“如果刚刚拍摄了现场照片的记者能够被找到,我希望他们报道这一案时,能把这张照片补进去。然后,我们最好还要能引导一下舆论风向。”
他们这样的相拥而死,表面上看上去,像是双双殉情。
似乎极具有浪漫色彩。
然而,这把即将刺穿尤文雯心脏的刀,却揭露了这份“爱”的虚伪和残酷性。
“你不说,我也知道该怎么做。”齐昭海没有忽略,宋冥比平时更加低沉的音调。尽管宋冥没有一个字和情绪沾边,他却从那压抑的调子中,感受到了其中的怅然与悲哀。
宋冥的目光,和她的话音一样淡:“我一直不认同,斯德哥尔摩效应在报道中,被浪漫化或者美化的现象。”这是危险的,应该被警惕的,大众需要对这种情况保有正确的认知,因为……
她不希望看到再有人,被犯罪分子的伎俩迷惑,陷入尤文雯生前那样的挣扎。
这样太累,也太痛苦。
不该有下一个人,遭受这样的摧残折磨。
离开现场之前,宋冥轻声问齐昭海:“我们法医尸检之后,会帮忙整理死者的容颜吧?能不能帮我跟他们说一声,问他们能不能整理得好看点?尤文雯爱美,一定也想要漂漂亮亮地走。”
齐昭海略微颔首,算是答应下了。
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宋冥希望,尤文雯能够好好地享受一次被爱的滋味。不管是在家庭里,还是在爱情中……
除了尤文雯的死亡,他们这个战场的行动,宣告大获成功。狐眼劫匪胡凡当场死亡,到场的其他劫匪被活捉,胡凡找来拍摄的那些人,也被警方悉数拦了下来。
舆论大概能够被控制住。
被正确引导,而不是按照胡凡的设想发展。
“之后,我们去哪里?”宋冥坐进车辆副驾驶座。
齐昭海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沉吟了一会儿:“我联络一下简尧,问一下他们那边进展到哪一步了。”
别忘了,他们还有另一个战场呢。
.
简尧副队收到队长的消息时,手头的望远镜还没放下来。
通过望远镜的黑色镜筒,他看到,屋里的一群劫匪正围着桌子,嘻嘻哈哈地喝酒打牌。
他们一个个喝得醉醺醺的,脸色被高度数的酒水泡发,胀成不自然的酡红。牌桌底下,乱七八糟地扔着一打喝空的啤酒罐子。旁边茶几上摆着的几碟下酒卤味,已经被吃得半空,还不时有人伸过一只手来,随手抓起一只油津津的鸡爪塞进嘴里,大快朵颐。
显然,这些劫匪对天台那里的情况一无所知,也毫不关心。
只顾着沉溺玩乐。
哪怕这些劫匪都没有戴面具,简尧还是认出了,戴饕餮纹面具的那个是谁。
因为这套房屋里的所有人中,只有他一个人独自站在窗边,时不时打开手机低头瞥一眼,神色焦虑。估计是在等待狐眼劫匪的消息。
但,他等不到了。
尽管,他还没有意识到这点。
“等他反应过来,就来不及了。”简尧副队眸光微沉。他即刻拿起对讲机,沟通各部门:“马上准备行动。”
虽然对付一帮酒气熏天的醉鬼,不需要费太多功夫,简副队还是迅速检查了一下装备,这才带着石延等队员,轻手轻脚地绕行到屋子后面。
一切准备就绪后,简尧并拢五指比了个手刀,而后慢慢抬起手臂。
进攻进入倒计时,他压低嗓音:
“3,2,1——”
刹那间,手刀落下。
踹门声和子弹击碎玻璃的声音,同时响起。
一切都在电光火之间发生,迅猛到使人措手不及。当看见简尧副队带人冲进门来的瞬间,劫匪们还来不及感到诧异,其中那两个坐在靠窗位置的劫匪,就被飞来的子弹穿透了头部。
当即毙命。
子弹穿过留下的弹孔,只在脑门上流出了很少的血,终结得迅速而干净。被命中的劫匪张大了嘴,还来不及从嗓子眼里憋出一声尖叫,便没了声息。
刚啃了两口的鸡爪子从他嘴里滚出来,掉在地上,沾染上满满尘埃。
醉到趴在桌上昏睡的那个劫匪,被两声枪鸣惊醒。他刚一睁开眼,就看到两个同伙接连死亡的惨状,顿时瞪大双眼,被吓得魂都飞了。
刚灌进胃里的酒,都化成了冷汗。
他双手勉强撑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要去厨房找刀子自保,却被简副队一把撂倒在地。
简尧干脆利落地解决完这个劫匪,连一根头发丝也没乱:“把人拷上。”
哪怕简副队不命令,石延也知道该怎么做。手铐早已备好。在简尧刚把劫匪摁倒的时候,石延就很有眼力劲地赶到旁边,三下五除二,拷上了这个挣扎不止的醉鬼。
在这次抓捕行动中,他们的收获,远不止这醉鬼一个。
屋子里另外的几个人,也先后被警员拷住,乖乖地面墙蹲了一排。活像阴雨天里,贴着墙根长的蘑菇。
“一个,两个,三个……”
抓捕告一段落后,石延开始帮着清点落网的劫匪人数。但他来来回回数了好几遍,数出来的数字,却始终对不上:“副队,咱这人数不对啊。怎么抓到的只有三个?”
团伙里一共九个劫匪。首领胡凡已死,他带去天台的那两个也已经被捕。刨除这三个人外,这房屋里原本还有六个劫匪,狙击手击杀了两个,他们这次抓到的本应该有四个。
剩下的那一个呢?是什么时候跑的?
又跑哪儿去了?
简尧顾不得手法温柔,掰过被捕劫匪的下巴,挨个把他们脸看过一遍。
这一遍看过去后,简尧心都发凉了。
真糟糕。
逃走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戴饕餮纹面具的劫匪。
在这个犯罪团伙内,对团伙的情况知道得最多的,只有两个——当首领的狐眼劫匪,和他最信赖的饕餮纹劫匪。然而,狐眼劫匪胡凡已坠楼而死,这意味着,警方已不可能从他口中,问出他们与“四一九”连环劫案的关联。
作为二把手的饕餮纹面具劫匪,是他们最后的希望。
第104章 致命殷红21
简副队的心情格外凝重。
不只是因为饕餮纹劫匪的逃走, 还因为他记得,这个劫匪团伙是有枪的。但现在,这把枪不翼而飞。
这件事情越拖下去,对局势的影响就越是严重, 他们分秒必争。简尧副队即刻采取行动, 言简意赅地下达命令:“大家分散开来搜。找枪,找人。不仅屋里要找, 劫匪的那两辆车里, 也要找。速度尽量快!”
没过两分钟,汇报声便接二连三地响起——
“副队, 找不到人。”
“我们把整个屋子搜遍了,能藏东西的地方都翻了, 也没有找到那把枪。”
“简副队,楼下那两辆劫匪的车,少了一辆。白色的还在, 少的是那辆黑色别克。”
毫无疑问, 这个劫匪二把手, 是带着枪,开着那辆黑色别克车逃的。
但, 他是怎么出逃的?在此之前,警方明明一直把守着,这个套房唯一的一扇大门。
没过多久,这一问题就得到了解答。石延风风火火地从厨房里小跑出来,说道:“厨房的窗户开着,顺着窗外的水管下去, 就是那辆黑色别克车消失前停放的地方,管道上有鞋印。副队, 人一准儿是从这儿跑的。”
简尧疾步走进厨房瞟了一眼——
的确如此。
灶台上有个鞋印,从厨房窗口探头出去,能看到管道上还有不少。
这间套房不过在三楼而已,简尧踩在灶台上,试了一下,发现对身手好的人来说,要是想沿着水管爬下去,倒也不算特别难。确实具有可行性。
饕餮纹面具劫匪八成是赶在警方破门进入之前,这么出去的。
慌不择路,跳窗而逃。
在这次行动之前,简尧派人调查过,这个在作案时只戴饕餮纹面具的劫匪。他的大名跟饕餮谐音,叫陶铁,曾经当过几年健身房的私教,一身的腱子肉,确实有这个爬水管的能力。
简尧赞赏地拍了下石延的肩膀:“怎么发现的?”
“卤味。”石延不好意思地说。
简尧愣了一下,大概以为自己没听清楚。
“卤料的香味。”石延只好低着头,认命似的又重复一遍:“我跟着这个气味进来的。这个味道香,很馋人。”
这下,简副队可算搞明白了。屋里的劫匪们,都吃过鸡爪一类的卤料,手上沾有卤料的味道。饕餮纹面具的劫匪也不例外。他在爬这个灶台和这根水管的时候,又是手脚并用,难免会留下味道。
简尧笑了:“怪不得齐队老叫你‘狗鼻子’,这嗅觉是真灵。”
特别好用。
距离简尧最后一次,从望远镜里看到饕餮纹面具的劫匪陶铁,到现在并没有过去多久。这个二把手能够逃跑的时间,也就中间那几分钟。
时间有限,他现在应该还来不及走远。
简副队立刻下楼。
“马上联系交通那边,在附近沿线设置路障,再把陶铁开走的那辆别克车的信息,全部都发过去。申请通缉令发布出去,鼓励群众举报……”简尧副队一边一刻不停地吩咐着抓捕事宜,一边拉开警车副驾驶座的门,跨了进去。
负责驾驶车辆的是石延。车里的人刚坐稳,便见他插钥匙发动车辆,踩离合换档,然后就是一脚油门。
发动机发出粗重的轰鸣。
轰鸣声中,警车化作离弦之箭,飞驰向前。高速旋转的轮胎摩擦过道路,掀起滚滚尘烟。
就这样加速行驶了五六分钟,驾驶座上的石延突然振奋起来。他两眼放光地看向前面,发出一声惊喜的高喊:
“前面那辆,就是劫匪的车!”
简尧迎着阳光眯了眯眼,从前方密密麻麻的车流当中,也窥见了陶铁那亡命之徒所驾驶的黑色车辆。
“怎么样?”石延努了下嘴,得意地邀功:“我现在是不是要加速,争取逼停他?”他的脚已经急不可耐地放到了油门上,随时准备对准油门再来一脚,以便提速。
简尧紧急叫停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