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红是个善于钻营的人,秉着广交朋友广结善缘的原则,万一对方很厉害呢,那要是能认识,指不定未来能用得上。
她一直留心着对方,想等到机会就搭讪。
这不,机会来了。
她自然不会信少女所说的没事,没事咋可能会突然脸色发白,满头冒汗,这样子看着,倒像是那种没吃饭饿过头的样子。
李春红眼珠子一转,立马摸出了一颗水果糖递过去,“我瞧你像是没吃饭吧,吃颗糖垫一垫,会好受些。”
糖是很普通的水果硬糖,橘子味。
这还真是跟前世一样。
孟书婉其实是有想过不搭理李春红,可看着满眼算计的妇女,她忽然就改变了主意。
有些人,不吃到教训,是不会悔改的。
少女勾了勾唇,小脸白生生的,看起来乖巧可怜,声音也透着一股柔弱,“谢谢婶子,我确实是着急赶车,没顾上吃饭。”
她拿起了那颗糖,剥开,入口是浓郁的橘子味在口腔爆裂开,这样直接刺|激的味道,是最劣质香精才有的,已经很久没吃到过这样的水果糖了。
她甚至莫名有些怀念。
李春红是存了试探的心思,这颗糖就是敲门砖,要是对方连糖都不接,那就证明她是个不好相处的人,毕竟这种路途上的偶遇,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联络感情,那自己就没多大必要继续贴热脸。
现在这姑娘不仅接了,还好声好气的同她讲原因,这就证明,这姑娘性子软和,是个好说话的人。
李春红立马从随身的挎包里摸了一包酥饼,很是大方的摊在小桌上,招呼:“没吃饭可不行,来吃块酥饼垫一垫,这酥饼是我在桐华买的,桐华的酥饼是一绝,又香又酥,别处都吃不到!”
“这……谢谢婶子,我其实不太饿,糖就够了。”孟书婉腼腆一笑,拒绝了李春红的好意。
李春红这是看出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吃,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直接拿了一块饼塞进了少女手里,“别客气,吃吧,你这年纪也就比我儿子小几岁,我要是有个姑娘啊,指不定也跟你一般大,所以啊,婶子我瞧着你就亲切,就跟自己姑娘一样。你也,也别不好意思,今天无论是谁不舒服,婶子都会帮忙。”
这话就是李春红管用的套话,先拉近关系,打消对方顾虑,再暗戳戳抬一手自己,树立个乐于助人的人设。
果然,她这话说完,少女就不再拒绝,低头小口咬在了酥饼上,这让李春红满意的勾起唇,正当她想借机开口时,忽然就看见少女抬眸,眼眶红彤彤的,大颗的眼泪落下,吧嗒吧嗒。
“……”
这太让人意外了啊。
先前还以为是高冷的小姑娘,现在就在她眼前哭的可怜巴巴。
李春红懵了下,随即赶紧发挥特长,“咋哭了呢?是不是遇到啥难事了,有啥事你跟婶子说,婶子再不济好歹也算比你多活了这几十年,还是能帮你分析分析的。”
“我,”孟书婉抽噎了下,像是极力控制着情绪一般,唇抿了一会儿,才开口:“让婶子见笑了,是好久没人这么关心我了,看见婶子,我就想到了我妈,要是她还在,就不会让我饿着肚子赶车……”
少女的声音弱了下去,但却让人鼻腔发酸。
李春红在心里感叹:可怜啊,年纪轻轻就没了妈。
这么想着,她怜惜地看着少女,温声说:“见笑啥,婶子一看见你就觉得亲切,说句不好听的,我恨不得你是我女儿呢,你瞅瞅你这模样水灵灵的,而且一看就是读书好的文化人,这是去大学报道吧?考上哪里了啊?”
前世李春红也是这么问,只是那时的她被李春红映照出来的人设迷惑,再加上心中的苦闷实在是想找人倾诉,便坦诚说了自己的遭遇,更是在李春红刻意地引导下,越发相信她,最后被骗走十五块。
现如今,孟书婉自然不会像前世那样了,她只是避开了这个话题,装出一副落寞的样子低头吃着酥饼,等一个酥饼下肚,就不再继续说话。
李春红也不急着继续问,而是发挥自己能说会道的特长,聊东聊西,跟她拉近关系。
孟书婉也顺着她的话题聊,期间李春红还主动讲起了自己的事情。
她说自己有个儿子,因为身体不好逃过了下乡,平日就喜欢雕刻东西,这次她也是回老家探亲,顺便给儿子弄一些治病的土方子。
孟书婉看着为儿子唉声叹气的李春红,忽然明白前世的自己为什么会被骗了。
这个李春红,真的很厉害,她展露自己生活上的不顺心,让人很容易对她共情,这样一来二去,哪怕最开始你有警惕心,可随着越聊越投入,你只会相信面前的中年妇女,是一位善良、苦命、热心肠的好人。
这大概就是书本上所说的社交能力,而在社会中,拥有这样能力的人,做什么都会事半功倍。
孟书婉开始自省,前世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和错误,都是因为不懂得如何开口与程家人沟通解释。
她如果有李春红这一半的沟通技巧,可能也就没有那么多误会了。
李春红见孟书婉面露怅然,以为是自己的方式奏效,便试探抛出话引,结果这次少女没再避而不答,开始讲起了自己,当知道少女是被坏心肠的姑姑逼嫁,才逃离家乡去首都投奔远房亲戚后,她表面上展示了自己的愤慨,越发让少女对她亲近,内心则是有了其他的算计。
孟书婉如同前世那般,让她知道了自己没有介绍信。
“介绍信这简单,我能弄到,能让你在招待所住小半个月,这小半个月你也肯定能找到你那位舅姥爷了,就算找不到,也能找个活干,总归不用再回吃人的狼窝。”
李春红一脸得意,见孟书婉咬着唇纠结,她索性从包里掏出了一张纸递过去,小声说:“喏,你瞅瞅。这就是我找人弄的,咋样,跟真的没区别吧。”
孟书婉把纸摊开,赫然是一张盖了章的介绍信,上面无论是内容还是红章都很正规齐全。
这是前世所没有的。
前世的她很快就相信了李春红的话,所以李春红压根就没有掏出过这封介绍信自证。
孟书婉微微眯眸,脸上恰到好处露出了一丝惊讶,用同样小的声音问道:“确实很真,就是这首都的招待所听说很严格的,真的能骗过去吗?万一被发现,这可是要被抓的。”
李春红:“能,我都帮好些人开过了,不仅是开介绍信,只要是用到盖章的,他都能伪造,保准以假乱真!”
看来这是个惯犯。孟书婉心里冷笑,想想也对,要不是惯犯,也不会铁石心肠到能骗一个小姑娘的钱。
孟书婉看了眼窗外,已经是中午了,距离到达首都站还有一天的时间。
那边的李春红大概是见孟书婉沉默,以为她还是怀疑,便半个身子探过来,用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你别担心,这个做介绍信的人是我堂哥家的一个儿子,他是个能耐人,因为要攒钱看病,才做了这行,除了介绍信,还帮忙做证呢,都做一年多了,一点事都没有,我想着帮你也帮他,就俩人一起帮,绝对不会害你。”
孟书婉微微敛眸,沉默了两秒,才对着李春红轻声问:“那这信开一张贵吗?”
李春红心花怒放,赶紧说:“不贵的,十五块。”
大概是觉得自己要净赚十五块了,李春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对孟书婉特别好,旁人瞅见了,都还以为这是一对母女。
李春红是怕孟书婉会反悔,毕竟十五块其实是她喊了高价,往常只敢说五块,谁知道这丫头是真的一点子都不还价啊。
李春红越看越觉得对面的少女是个傻家雀,倒也难怪被姑姑欺负,还啥也没问清楚就敢跑首都寻亲,真的是有点虎。
孟书婉无所谓李春红的视线,很是心安理得享受着来自她的照顾,甚至还时不时说几句软和话,哄得李春红开心的不行,甚至到了后面,还专门掏出了几个橘子给孟书婉吃。
孟书婉也没客气,就着橘子吃酥饼,在李春红有点肉疼的表情里,把那一袋子酥饼吃了一半,橘子全部吃光,中途去了几趟厕所,开始李春红还跟着一起,后面见孟书婉去的勤,也就不跟着了。
在距离首都站还有一站路时,孟书婉又站了起来,“婶子,我去趟厕所。”
李春红正眯着眼睡觉,米糊糊点头,“嗯,去吧。”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首都站到了”将李春红惊醒,她睁开眼睛,结果看见对面座位上没人,正要站起来去找时,就被两道穿着绿色制服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同志,有人举报你涉嫌拐卖妇女,伪造假证,跟我们走一趟吧。”
冰冷严肃的声音直接把李春红吓得面如死灰,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完蛋了。
第5章
李春红被带走接受调查时,孟书婉已经下了火车。
要整治李春红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只不过要是一开始报警说李春红造假,以李春红这老油条的能耐,肯定有一百句脱身的话,说不定还能倒打一耙。
所以她才会演了一出戏,多次假装上厕所,故意在走来走去的乘务员面前刷刷脸熟,而在李春红看不到的角度,她每次见到乘务员都会用投去求救的目光。
一开始乘务员或许不会注意,但次数多了,乘务员肯定会起疑,所以后面在她独自出现在乘务员面前说出“有人要拐卖自己”时,乘务员才立马带着她去见了乘警。
现在有了涉嫌拐卖妇女的罪名,李春红肯定会被好好审讯,哪怕不能真的让李春红被判刑,起码也能让她吃一番苦头,等李春红反应过来是她搞的鬼时,只怕会更加恼怒。
这一路上,李春红为了彰显自己的善良热心,可是给吃给喝,孟书婉可以说是白嫖了一路。
孟书婉想着轻轻笑了声,抬眸盯着那鲜红的站牌看了片刻,抬步向站外走去。
兜兜转转,再一次回到了这里。
是终点,也是起点。
…
孟书婉并没有直接去程家。
现在才上午8点,她不打算这么早过去,更重要的是,今天是清大报道的日子。
她想先去清大看看。
前世她只知道自己被顶替了名额,但是因为录取通知书都没收到,所以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考上了哪所学校。
只不过因为她那时报的志愿全部都在首都,其中第一志愿是清大,后面两所是首都大学和农业大学。
当时她是先去查了农业大学和首都大学,结果虽然找到了几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但是因为籍贯地不同,都不是顶替她的人。
原本她还想继续去清大查,可是那时因为她央求程安国动用关系查人的事情被婆婆宋永芳知道了,本就瞧不上她的宋永芳,只觉得她是故意搞这一出来掩盖自己没考上的事实。宋永芳还专门找到她训斥,话里话外都是她这样的行为会给程家蒙羞。
那时的她本来就遭受着心理折磨,被宋永芳的训斥后,彻底不敢再去查了。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她觉得顶替自己的人应该就在清大。
哪怕到现在,孟书婉依旧确信,自己真的考上了大学。
77年的确是这十年间恢复的第一场高考,在此之前没有任何风声,知青们都被消磨掉了希望,丢掉了书本拿起了锄头。
可她不没有,大概是因为十五岁时痛失双亲,她在回到黄桥村后,一直用书本来麻痹自己,爷爷也支持她念书,还是坚定地告诉她,读书,才是她的出路。
所以在这四年时间里,她没有一天是放下书本的,而在回来之前,她也是军区大院内,同龄里学习最好的那一位。
在真的踏入考场,见到试卷的那一刻,她还松了口气,题目不难,都是她或多或少复习过的知识。
所以她在考完后,才能那么自信的把志愿全部填写到首都。
现在,她决定完成前世未完成的心愿。
找出那个小偷!
孟书婉按着记忆,坐上了公交车,倒了三趟车,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到达了清大。
清大的校门很宏伟,青砖砌成,涂着洁白的油质,漆黑的铁门敞开,来来往往的学子走过,每一位脸上都是神采飞扬。
孟书婉望了眼那“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心中是难以言喻的激动和向往。
此时正是报道的时候,除了学生外还有送行的家长。
孟书婉混入其中,进入了学校。
她的打扮并不显眼,这个时候穿着军大衣的人很多,重新把围巾围上,遮住了半张脸,慢慢走在校园内。
她感受着周围的一切气息,贪婪地呼吸着,这是她和妈妈共同的梦想。
孟书婉的妈妈就是一位知青,热爱书本,追求浪漫,在嫁给她父亲孟长征后,依旧不改自己的热爱,会随时随地看书,写随笔,也培养了孟书婉读书的习惯。
她曾不止一次想,要是爸爸妈妈还活着,或许妈妈会跟她一起考大学,爸爸会骄傲地送她们来上学,还会严肃的叮嘱她们要好好念书,而她和妈妈则会立下军令状,然后阳奉阴违,在校园里肆意玩耍,享受着这样温暖,自由的阳光。
“小婉。”
一声呼喊,将孟书婉拉回现实。
她猛地回头,可身后并没有记忆中的身影。
她苦笑了下,正要转身,视线内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青年模样周正,正背着大包小包往这里走,跟在他身边的少女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人停了下来,像是起了争执。
孟岩?
孟书婉皱眉盯着青年,目光又落在了那位穿着枣红色袄子的少女身上,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少女是谁,孟岩的妹妹,孟婉。
原来孟婉考上清大,而孟岩陪着来首都报道了,怪不得孟长兰会说什么等孟岩回去了就让她嫁过去。
孟书婉又看了两眼,随即收回视线,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孟岩跟她的交际仅限于在黄桥村时,两人见过几面,打过几次招呼,后来再听到他的名字,就是孟长兰逼着她嫁给他。
所以,孟岩对于她来说,其实就是个陌生人,她不想再有任何交际。
*
新罗巷,程家。
程景森进门时,程母宋永芳正在客厅看报,48岁的她保养得意,浑身上下透露出精致和贵气,听见脚步声,侧眸望去,见到大儿子回来,她立刻放下了报纸迎了上去,“你可算回来了,你爸昨天就在念叨你怎么还没消息。”
宋永芳一边拍着儿子身上的浮灰,这般风尘仆仆,眼底都有了青黑,叫她心疼:“你这一路上没睡觉吗?怎么脸色这样差,是那孟家出什么事了吗?”
程景森点点头,却没展开说的欲望,眉宇间的凝重让他本就冷冽的气质越发迫人,他看着满眼担忧的母亲,放缓了语气说:“妈,我先去书房。”
宋永芳也知道大儿子的性格,能让他神色这么差只怕这事还不小,“好,你快去吧,我叫李婶给你做碗炸酱面,你们爷俩说完了,下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