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等会儿啊,我去拿来给你装好。”
卫生巾没摆在柜台上,老板要去后面拿。苏德等在柜台外边,正好手机响了。
孙成来电,又是他笑嘻嘻的声音:“苏德,你这酒买到哪里去了?”
苏德道:“马上来。”
“快点嗷。等你嗷。”
“嗯。”
苏德收了手机,老板也从屋里出来了,手上还拿着个黑塑料袋,拿计算器算了个价钱。
他付过钱就快步出去了,往回赶的时候几乎是小跑,就怕到了墙边,小醉鬼已经不见了。
不过还好,醉鬼小姐尽管站得歪歪扭扭,但终究还是站着的。
苏德把袋子给她:“没有你要的棉条,我买了卫生巾。”
“哦。也行。”安荞这就高兴了,接过袋子扶着墙就往回走,嘴里还念叨着,“钱,我明天给你,你等我醒醒tຊ酒。我现在喝醉了。”
苏德默默把她从正在走的路上拉到身边。喝多了就傻乎乎不看路,照她那么走过去,前面全是马粪和石头,她这身好看的衣服还要不要了。
终于回到了孙建发的院子里,安荞毫无回主屋继续吃饭的念头,拎着袋子径直走向自己那间小屋。
苏德目送她进了屋,才放下心,带着酒回去。
孙成等人真算是久等,要不是对他的酒量早有耳闻,都要怀疑他也喝多了,在外面扶着墙悄悄吐呢。
这左盼右盼总算盼来了酒,孙成又朝外头张望:“那小丫头呢。我这草原三碗酒还没敬完呢,她怎么躲起来了?”
苏德心想着,刚才不该跟安荞说,让她再回来吃点饭菜的。
少吃点饭菜无非是饿,她要是再回来,非得被这群人灌得去山上抱着马吐为止。
林芳说道:“小安刚才喝太多了。你们几个大老爷们,自己喝喝就得了,灌我家小安算怎么个事?”
“哎,嫂子,今天我们不是高兴嘛。也让那小丫头入乡随俗呗。”
林芳:“没听说咱这坝上还有拜师就得喝闷倒驴的风俗啊。”
孙成接着耍嘴皮子:“那酒也是她自己带来的。嫂子,那你猜她为啥屋子里还放着瓶闷倒驴呢?”
第16章 白手套
纵然孙成再怎么想灌安荞的酒,终究也没有灌成。
她给自己垫上卫生巾后,就断了片,忘了自己刚才在干嘛,倒在床上三秒入睡。
或许是刚才外边的夜风吹走了她的晕眩,入睡前竟然没有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这场酒醉得还挺舒服,她十分满意,梦也做得不错。
而主屋里的众人,等不来安荞,也能猜到,她大概是喝多了,不会再过来了。
拜师、收徒,多高兴的事,没有人会因为安荞醉酒缺席而产生啥不快,只觉得这小丫头精,这酒还真被她躲得去了。
剩下几人酒过三巡,谈天说地一番,时间也不早了。
大家明天都要早起上班,谁都耽误不起一天的租马费,也就各回各家去了。
黑夜悄然而过,新的一天很快来到。
安荞昨夜睡得太早,新日的清晨,她的头脑比身体先醒来。
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她想起了昨晚的事。
柔软的胸肌墙,醉醺醺的步伐,和一袋子卫生巾。
如果可以选择,安荞想穿越回昨天晚上,抽那个逞强闷酒的自己一耳光。但事已至此,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她不知道苏德会怎么想自己。
一个没有分寸感的女流氓?还是个发酒疯的幼稚鬼?
安荞不是个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可当她有所目的时,别人对她的看法于她而言便会变得很重要。
就像,她想让孙建发收自己这个徒弟,她就会先让孙建发觉得自己勤劳能干。
而她对苏德,私心里也有所期冀。
不然也不会套那便利店老板的话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一瓶酒下去,把原本简单直接的事变得更复杂了。
安荞坐起身,叹了口气。
还是那句话吧,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她不是外星人,没法消除苏德对昨晚的记忆,只能靠事后补救,来挽回自己的形象。
她换下一身酒味的衣裳,到卫生间搓了沾上血渍的裤子。把洗好的裤子晾在热水器边的挂钩上,又看见了马桶上那个黑色塑料袋。
昨晚喝醉了,没仔细看他买的卫生巾,只是随便拆了一包用。
现在一看,才发现他把所有长度的卫生巾都买齐了,甚至连护垫都有一包。长长短短大大小小塞满了袋子。
或许是不会挑,所以才都买了。
她想,今天要找机会把钱还给他。
她把整个袋子一块拎到了外面简陋的柜子边。
这是她当初随着行李带来的可折叠塑料柜,现在,显然已经塞不下这个袋子了。
安荞看着泛黄的墙壁和单薄的衣柜,很快做了决定,她要再买一个柜子。
如今孙建发已经正式收她作了徒弟,这个夏天,她应该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漫长的时日。几个月的居住,她大可以把这简陋的小屋子改造一番,再买齐那些必需的生活用品。
以免日后各种突发的尴尬。
梳洗打扮完她才看到时间。
凌晨三点五十,在浙江的时候,很多日子里,这时候她才刚入睡。
也不知道该说是这片草原让她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还是酒精霸道地改变了她的生物钟。
总之已经醒了,她也不赖在屋里,套上最厚实的衣服,从后面出了门。
天还没亮,气温很低。
清晨的双峰村安静极了,鸡犬都尚未苏醒。路边的木桩子上闲闲地拴着没放到山上去的马,只有远处那条流经草滩的河流,正潺潺作响。
走在村中小路上,安荞隐隐觉得肚子饿了。
昨晚她就没吃多少东西,肚子被酒塞满后,便没再吃过。
此时过了一夜,肚子里的食物更是早就被消化殆尽。
这个点,她不会抱着盼林芳起来做早饭的念头。虽说干活的人都早起,可在这个季节的四点钟起床显然不现实。
万事不求人,她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车钥匙,在院子边开了车。
当初她把这辆车从浙江开过来,就把它停在了这儿。几天没有宠幸,它看起来灰扑扑的,也足以见这里风沙之大。
她坐进车里,久违地体会自驾的快感。
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这也是她当初赚到第一桶金后,不惜掏空存款也要买一辆硬核越野车的原因。
她驾着它走南闯北,从东南沿海到西北边疆,上穷碧落下黄泉。
王明以前开玩笑,说这辆车是她男朋友。
如果只从情绪价值和陪伴时间来说,这么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故而来到了这里,这么多天没亲自开过它,她甚至开始想念它了。此时此刻坐在了它的怀抱之中,心里忽然畅快起来,忘了自己昨晚人设崩塌的尴尬。
一脚油门,开出村子轻轻松松。
前几天孙建发带她去过镇上。
北方的小镇,比不上她老家那些经济发达的轻工业城镇,大小和人口都不算多,但基础设施还算齐全。
上一回进镇时,她注意到了几家饭店餐馆,也看见了挂着“早餐”牌子的小店。
虽说有着几公里路,但开着车并不远,路也不难记,只要沿着公路走就能到。路牌在进镇的路口指引了方向,加油站是整个镇的第一家店。
她先去加满了油,又在镇上转了一圈。
这一次她用心看了每家西图澜娅餐厅的店名,发现在这北方城镇里,开的最多的饭店竟然是“正宗安徽板面”。
她随便挑了家小店停了车,尝了尝安徽板面。
到底是宿醉后的早上,吃起饭来就能感受到胃部的不适。
尽管饿,她也吃得慢吞吞的,以免真的伤到了肠胃,身体毕竟是革命的根本。
等她吃完往回开时,天光终于放亮。
镇子到双峰村,公路一路畅通。视野的极处是一座低矮的山峰,山坡上趴着细密的草甸,草甸上走着成群的牛羊。
浅红色的日光从山脊线上溢出,把油亮的路面照得金灿灿的。
太阳越爬越高,那座山头似乎被镶在了金光里。朝阳而行的越野车被阳光唤醒了激情,在这远望无人的公路上越开越快。
可惜两地的距离太近,安荞还没怎么享受到飙车的快感,双峰村已经出现在了公路的一侧。
她拐弯进村,此时也不过五点出头。
这个村子依然沉浸在梦乡,除了在垃圾站边觅食的野狗,看不到任何活物的踪迹。
把车停在了垃圾站边,安荞观察那只黑色的野狗。
它浑身通黑,只有两只前爪是白色的。
她当即给它取了名字:“喂,白手套!”
野狗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又转回去翻找发臭的垃圾堆。
垃圾站虽然储量丰富,可在这里挖找,又能找到多少美食呢。安荞觉得这狗傻,不似上次在便利店外见到的那只精明,看见她就上来讨吃的。
她打开副驾的车兜。
因为常常自驾出游,又常常去荒无人烟的无人区,她车上的装备是很齐全的。
卫星电话,急救毯,压缩饼干,罐头,对讲机。种种东西塞在小小的车兜里,杂乱中蕴藏着点有序。
安荞从中找出一个肉罐头,拉开盖子,又叫它:“诶,傻狗!”
狗没理她。
“白手套!”
狗还是没理她。
安荞只好用上绝招:“嘬嘬嘬!”
白手套终于疑惑地转过了脑袋,一抬头,就看见了安荞手里的肉罐头。
那一瞬,安荞第一次在一条狗的眼睛里看到了光。
流浪多年,从没有被人投喂过的可怜家伙,每天就在垃圾桶里找饭吃,饿得身上没一点肉。
它看见拿着罐头的安荞,像信徒看见了上帝。
安荞下了车,将罐头拿在手里。她一蹲下,就见白手套飞奔而来,冲到了罐头面前,尾巴甩到天上去了。
安荞把罐头扣在地上。
肉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了狗的面前,它终于tຊ可以吃上点好的。
“吃吧。”
小家伙没有犹豫,三两口就咬完了肉。地上残余的肉汤又被它舔得一干二净,可怜的样子让安荞同情心打发,又拆了两包压缩饼干给它。
“好吃不,白手套?”
狗看她一眼,甩甩尾巴作为回答。
安荞微笑起来,悠闲惬意地看着它吃。
时间缓缓流淌,天也越来越亮。村子里渐渐有了动静,也有些院落里亮了灯。
一辆拖挂车从后山的方向开来,晃晃荡荡地朝村外驶去。
安荞转头,远远看了一眼,看见那拖车的车厢里是一匹马。
马纯白发亮,高大又漂亮,和孙建发家的那匹大白有的一比。
她不知道这辆车这么早,要把马运到哪里去。只觉得马儿辛苦,这一大早就要被挖起来上班。
这马实在漂亮,当车越开越近,从她身后路过时,她又转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皱起了眉头。
因为那匹很像大白的白马,额头上竟然也有一根麻花辫。
和她当初给大白编得那根如出一辙。
车开得很快,一下子就从她身后掠过。
安荞当机立断,给孙建发打去电话。
睡梦中的孙建发过了半分钟才接通,迷迷糊糊地问她怎么了。
安荞简明扼要地说:“师傅,有辆车载着白雪,往村外去了。”
孙建发瞬间警铃大作:“你确定是白雪?”
“是。”
“那就是偷马的!”孙建发连外套都顾不上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踩上拖鞋,飞快地奔出院子开上了车。
第17章 光明正大的偷马贼
青天白日,偷马贼竟然这么嚣张。
安荞暂时丢下了白手套,转身上了车,调了头就往外追。
拖挂车出了村子,左转上了公路。安荞不知道它要去哪儿,总之追就完事了。
她刚才还嫌路太短,飙车飙得不够过瘾,没想到这么快又来了开快车的机会。
她和孙建发的车一前一后上了公路,紧紧跟着前面的拖挂车。
那拖车似乎意识到了身后两辆车在追他,速度越开越快。车兜里的大白被急加速颠得差点摔倒,踉跄地撞到了一旁的护栏。
可那笨重的挂车再快,又怎么能快过安荞的越野。
她加速加得轻松极了,油门和方向盘同时工作,从右侧车道赶上,往左一打,走在了偷车贼的前面。
孙建发的车也撵了上来,跟安荞的车一前一后夹着它。
它还试图往右打方向脱困,但它一动,安荞就紧贴着它也打方向。两三次下来,偷马贼也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很快放慢了车速投降。
偷马贼不难抓。毕竟是大车,速度肯定开不快。
难的是在他偷马时,能正巧被马主遇见。
这小贼也算是狂妄,料定了这个点村里没多少人起了床,胆敢大摇大摆地从村里出去。
不过安荞也想,要不是她正好在那边喂白手套,这辆偷马车,说不定还真能得逞。
逼停之后,三辆车同时停在了路边。安荞和孙建发没有下车,怕一下了车,那偷马贼趁机跑了。
孙建发出门时就报了警。
马被偷,对于这以马业为主的镇子是天大的事。但凡出现了偷马贼,整个镇子都会人人自危,所以接警员一听到“有偷马贼”的消息,立刻派了警察出警。
公路上没有车流,警察来得很快。两辆警车同时堵在了偷马车的边上,安荞和孙建发总算放心地下了车。
两辆车的警察,两个去驾驶室抓出了偷马贼,另两个过来跟孙建发和安荞说话。
“你们是报警人?”
“对。”孙建发站在车下,看一眼车上的马,“这就是我被偷的马。”
他一眼就知道,这就是他家的白雪。
大大的马儿在车上瑟瑟发抖,显然是害怕的。头上的麻花辫也在刚才撞到栏杆时被撞散了,杂乱披下来,更显得可怜。
警察仔细地问了两人刚才的情况,安荞一一如实地说了,孙建发又从手机里调出白雪以前的照片,也证明了这匹马真正的归属。
偷马贼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估计也是第一次作案没经验,被警察厉声一逼问,很快把事情交代得一干二净。
整件偷马案,事实清楚,小偷当场被抓,马匹在被警察拍了几张照留存后,又被送回了马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