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望月——达闻西【完结】
时间:2024-03-22 23:04:13

  安荞哭笑不得。
  她虽然是骨折了,但骨折的也只是小指罢了。
  小指的骨头,说白了就跟树枝差不多粗细,哪用得着吃这么多骨头来补钙。
  但排骨汤已经炖出来了,她当然不会扫兴。在林芳的注视下喝了三大碗,又恶补了许多筒骨骨髓,吃得嘴巴都腻味了,才放下碗筷。
  她照旧要站起来洗碗,林芳坚决不同意:“你的手不能沾水。”
  感觉自己也成为了被溺爱的坏小孩呢。
  拍纪录片的人,往往都会养成一种,在别人干活时理所当然地旁观的习惯。毕竟旁观者清,不参与其中,只是以全知全觉的视角来观察,或许能拍出更客观的东西。
  安荞不信那一套,也不信什么“纪录片是客观的”这样的鬼话。
  虽然她是“直接电影”的推崇者,主张在创作者拿起摄影机之后,就不应该参与记录对象的活动,要让自己站在被记录者的生活之外。但在放下摄影机时,对于自己将要拍摄的东西,创作者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纪录片再有非虚构性,也是人所拍摄的。只要是人拍摄的,就会包含人的主观视角和观点。
  故而她相信,真正的记录,源于深切的体验。
  从洗一只碗、喂一匹马开始,事无巨细,都算是体验。
  林芳最后也没拗过安荞,她坚称自己能让小指不沾到水,依然动手洗了自己的碗筷,才回到自己的屋子去。
  林芳和孙建发留在餐桌上,又讲起白天的事。
  林芳心有余悸:“要真伤了她,王明那里我们可怎么交代啊。不说你们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当初熙熙进市里上学,也多亏了他帮忙。这么多年了,他也就拜托给我们了这么一件事。要是我们连小安都照顾不好,还对得起王明么。”
  孙建发叹口气:“不只为了王明。小安这丫头比我想得要好。”
  “她是好的。”林芳说着,“所以我们也得对她好。”
  “嗯,我想过的。明天晚上,我喊了孙成他们三兄弟过来吃饭,还有孙力家的马倌,一起吃一顿。”
  林芳不熟悉村里外来打工的人,问他:“孙力?孙成的tຊ大哥?他家的马倌?谁?”
  “一个蒙古族的小伙子,叫苏德。今天那黑客马不是跑丢了么,他给找回来的。我想着,既然要喊他们三兄弟,就把他也给喊上。”
  “应该的。那我明天去镇上买菜。不知道小安喜欢吃什么,我再弄点骨头来,让她补补。”
第13章 “你俩”真有意思
  安荞跟王明约定的交稿日是下周二,却因她手受伤,多了在家办公的时间,而提前完成了剪辑。
  文件成功导出,正好在中午十二点整。
  她把文档拖到云盘,刚要点发送,又顿住了手。
  王明对她的工作效率是很了解的。
  如果这时候发过去,他肯定会知道她目前脱产剪辑的现状。
  与其给自己找一重麻烦,不如还是拖到下周二再给他发过去。
  她揉揉发酸的脖子,把硬盘和电脑都收好,去到正屋。
  孙建发尚未回来,林芳的菜已经做好了。她告诉安荞,说孙师傅今天中午不回来吃饭了,他在外带客人,在马道中的茶棚吃了桶泡面。
  饭桌上只有安荞和林芳,她好奇问一句:“茶棚是什么?”
  林芳给她解释:“咱村后的马道,不是有二十多公里长么。一般人骑下来总得三四个小时,所以在马道上,每个几公里都会建个茶棚,卖卖茶水泡面什么的,让人歇歇脚,马也休息休息。”
  安荞连马都还没骑过,更不用说去跑那专业马道,当然也不知道茶棚。
  听林芳这么一说,她也初步有了点概念。
  吃过中饭,她帮着林芳一起收拾了碗筷出门。长久闷在小屋子里看电脑,看得眼睛骨头都发疼。她出来闲逛逛,再买包烟。
  或许是中餐过后的时间点正好,又一次,她在小便利店门口看见了苏德的摩托车。
  她正要掀开帘子,里头的男人也恰巧出来。
  他依然是那个样子。今天天气热,他脱了迷彩外套,却戴了迷彩色的冰袖。头顶的黑鸭舌帽有着尘土的痕迹,面巾遮住半张脸,眼睛露在外面。
  两人迎面遇上,安荞后退了一步,让了路给他。
  苏德却没往下走,打量了她手指上的夹板一眼。
  弄马的人,无论是自己因为马受伤,还是看别人坠马受伤,大大小小的骨折见多了,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
  他又看向她。
  “骨折了?”
  安荞点头:“对。那会儿被绳子扯了一下,伤到了。”
  “你牵马的动作错了。”
  苏德言简意赅地评价了一句,又走到摩托车边,从左车把上取下根绳子。
  绳子就是常见的牵马绳,一端扣在马笼头上。另一段在不用马时,可以绑在栏杆上。麻绳粗糙,她的手就是被这样的绳子拉伤的。
  苏德将绳子在手上缠了两圈,示范给安荞看:“这是你抓绳子。”
  安荞又点头:“是。”
  “这种抓法,一旦马往前走得快了,你的手还缠在绳子里,脱手不了,就会被拽住。”
  他绕开手上绳子,一圈圈将它折叠,再将折叠好的绳子从外捏住。
  “你这么抓,马就算跑起来,绳子也会从你手里滑出去,不至于让它带着你跑。”
  他另一手用力一扯绳子,绳子很顺利地从手里脱出来,并没有扯伤的风险。
  道理简单,操作更是一眼就会。
  只不过安荞从前没考虑过被马拽着跑的危险,才让自己的小指蒙受不见天日的灾祸。
  如今苏德一讲,她心里的教训吃得透彻,感激地道谢:“好,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谢谢你。”
  “没事。”苏德把绳子扔回车把上,拉下迷彩面巾,从口袋里掏烟,“你抽烟吗?”
  安荞一笑。
  他是明知故问。
  苏德也笑了,他的笑容很短暂,但被安荞敏锐地捕捉到。
  常年带着面巾的汉子,露出个笑容是难得的。
  她从他手里接了烟,与他同站在小店门口。
  小店的屋檐遮蔽了阳光,这里是阴凉的。
  这下午一两点钟的时间,高海拔的坝上,紫外线强烈得能把人轻易给晒伤。这个点来骑马的客人无异于缺心眼,故而马倌们在此时获得了空闲。
  苏德不着急走,他放慢了吸烟的速度,专注于身边的女人。
  他的目光灼灼,她岂会感受不到,眉眼一弯,笑着问他:“看我做什么?”
  苏德没回答,却挪开了目光,看向远处地上的沙子。
  两个都不是话多的人,凑在一起,没有人说话,倒也并不尴尬。
  明明才认识了没几天时间,却似乎养成了些难以言述的默契,一同在屋檐下遮阳、抽烟,又一同瞭望远方的草原。
  苍苍莽莽,在阳光下。
  直到烟尽,安荞捻灭烟头。不曾跟他告别,她转身进了便利店。
  门外传来摩托轰鸣声,渐行渐远。
  便利店老板看见进门的是安荞,不等她开口,已问道:“来买烟呢丫头?”
  “对,叔。”
  “还是云烟呗?”
  “嗯。”
  老板笑眯眯地从柜台里找出烟。新的一条烟,拆开包装需要点工夫,他便动着手说着:“你俩真有意思,每回买烟都前后脚来,买的还是一样的。”
  “你俩”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安荞学苏德,明知故问:“跟我买一样的烟?谁啊?”
  “就刚刚出去那个呗,那个蒙古族的。”
  老板看向门帘的方向。
  “蒙古族人?”她装作惊讶,“这儿不是满族自治县么,蒙古族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老板于是告诉她:“咱附近不是有个草原风情景区嘛。那景区每天都有演出,那人的妹妹在景区表演,他就跟着妹妹一起过来了。”
  “是嘛。这么远过来工作,也不容易。”
  “丫头,我听你口音也不像北方人。你是哪儿过来的?”
  安荞考虑了半秒,觉得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实话实说:“浙江。”
  老板哈哈一笑:“你这不是比他远多了嘛。况且人家是个大老爷们,你一个小丫头过来,更不容易。”
  安荞接话:“都是在外面,谁都不容易。”
  气氛乐乐呵呵,她付过钱拿上烟,就往外走。
  临出门之际,老板又叫住她,给她塞了两根特产柜台上摆着的牛肉干:“拿去尝尝。这都我们家自个儿烤的,尝尝。”
  白嫖终归不太好意思,他送了肉,她就从货架上买了瓶酒。
  拿的时候她没注意,出了小店才发现,手上这瓶酒叫作“闷倒驴”。六十二度的烈酒,不是所有人都能尝试的。
  她原本还想着,一个项目完成了,便放松微醺一下,等半下午的时候再拿着相机,在村里拍拍照。
  这样看来,微醺还是算了,别把自己灌醉了。
  她昨晚熬夜,今早又早醒。回到屋子就开始犯困,睡了个午觉,醒来竟然已经四点开外。
  她不愿去想是不是自己身体犯懒,为自己找了个“我正受着伤呢”的借口。
  睡觉睡得满脸泛油,洗个脸出门拍照,一阵风吹来,满脸又都是沙子,脸白洗了。
  她赶紧拉上防沙面巾遮住口鼻,下半张脸防了沙,上半张脸依然暴露,眼睛和脑袋都被大风光顾。
  看来还得买个鸭舌帽。
  先是冰袖,然后是面巾,再是帽子。
  第一次见苏德时,觉得他浑身包裹严实得夸张。
  如今一看,这才过了几天,自己也正进化成他那个样子。果然是存在即合理,什么样的穿着打扮都有它出现的原因。
  下午的时光,孙建发不在马场。
  栏杆上拴着大白,剩下七个马都不见踪影,想必是都租出去了。
  草滩上也四处散落着游客,各家的马倌们都牵着自家的马,遛马也遛客人,让不敢骑马的客人们,骑着这些安分的小家伙们安全地走几步。
  安荞把自己当作游客,从马圈后的斜坡下了草滩,趁着午后斜阳,拍几张草原风情。
  六月的时光,草色遥看近却无。
  今年的牧草长得迟,远远地拍摄,能拍到绿油油的一片草滩。切实走到了草地上头,低头一看,才感觉到草的稀疏。
  坝上还没进入雨季,天气也还没热到旺盛,草还在生长之中,经不起细看。
  也难怪这草原会有这么大的风沙,植被不牢固,草原便开始退化。
  安荞观察草地,也观察草地上的马和人。
  草滩上的马儿大部分都是低矮的蒙古马,膘有肥瘦,腿倒是统一的短。马上的人坐着,也是满满的安全感。
  她随意溜达,走了没一会儿,就有牵着马的老妇过来问:“丫头,骑马不?”
  安荞笑着摆摆手,老妇又说:“便宜带你骑一圈,我给牵着,就在草地上走走,你给四十就行了。”
  “四十?人家都收八十。”安荞笑问。
  “他们八十是一小时。丫头,你不会骑马吧?不会骑马的人,在马上坐一小时多累啊,晚上回去屁股得疼。骑一圈也就够了。骑吧丫头,来都来了,不骑个马就走算咋回事。”
  “不用了阿姨,您问问别人去吧。”
  安荞当然想骑马,但她不急于这一时。
  这不是钱的问题,无tຊ论是四十还是八十,她都无所谓。问题在于,要是她真在这儿骑了马,倘若让孙建发知道了,他会怎么想?
  他已经答应了,等她身体好一些,就教她骑马。而她倘若还着这个急,无异于对他的不信任。
  信任这东西都是相互的,且不可复原的。
  敏感一贯是安荞的特点,她自己敏感,也会将别人想得敏感。
第14章 拜师宴
  安荞在草地游荡,特地等到了傍晚下班的时候,拍下了许多马倌赶着马队,在草滩上尽情奔跑的画面。
  远处是西落的斜阳,日落的暖色洒在草地上,把马与人们都镀上一层金色光芒。
  这样的美景不可多得,可遇不可求。
  也只有在这样的草原常住,才能享受到如此的视觉盛宴。
  安荞不吝啬快门。马跑起来太快,不能每张都顾上构图,就暂时以数量代替质量,咔咔一顿拍,等着回去之后挑选。
  她从拍照转为拍视频已经有了年头,今天拍得不少,也算是复健。
  太阳一下去,天也冷了,风也大了。相机电池岌岌可危,她也就回了院子。
  林芳正好从镇上买菜回来,车停到院子边。满满三袋子菜,她两手拿不下,安荞赶紧过去搭把手,跟她一块儿拿进屋里。
  “小安,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乱码七糟地都买了一点。”
  “姐,我什么都吃得惯的。”安荞同她一块把菜从袋子里拿出来,“我帮你一起择菜吧。”
  “诶不用不用,你手都这样了,快回去歇着吧。我自个儿来就行。”
  “我这手不是大事,姐你也让我找点事儿干呗。”
  安荞话都说到这里,林芳也不好再拒绝。就分了点好处理的菜给她,让她手头也忙活点。
  两人各占据水池一边,菜择着择着就聊了起来。
  “老孙好久没喊人吃饭了,今天统共七个人,正好热闹热闹,也当欢迎你来。你来的那天太迟了,也没好好给你做顿饭。”
  安荞笑笑:“那天高速上堵车,一堵就是四五个小时,实在也麻烦你们等我。”
  “害,这有啥麻烦的。村里游客越来越多,你来了,我们多个人手,多好的事。等过几天孙熙回来了,老孙也能轻松点了。”
  “孙熙今年几年级了?”
  “初三。”
  “初三?”
  安荞诧异。听她描述,孙熙已经到了能帮忙弄马的年纪,她还以为他至少上高中了,原来才初三。
  “是不是就要中考了?”
  林芳漫不经心:“嗯,好像就下周的事吧。赶紧考完,让他快点回家得了。这孩子,我对他成绩也不抱指望了,估计是考不上高中的。”
  安荞从前接触的人群很杂,学生时代身边的都是尖子生,后来跟着王明开始搞纪录片,去了很多地方,慢慢接触到很多学历并不高的群体,其中也不乏年轻人。
  但这些没怎么读过书的人,不读书的原因,大多都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要提前打工供养家庭。
  像林芳这样,明明家庭条件还不错,却不怎么在乎孩子升学的人,她很少遇见。
  她难免好奇原因:“那是让他去读中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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