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璞玉与月亮【完结】
时间:2024-04-11 14:39:18

  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作者:璞玉与月亮
  豆瓣VIP2024-04-04完结
  女性小说职场女性成长逆袭励志暗恋奋斗之路
  字数217,996阅读852,441加入书架7,266推荐票7,191
  简介:
  我的初恋发生在菜市场。
  他是陪妈妈买菜的学霸,而我是捡废品为生的女孩。
  我追了他整整十四年。
  从下着雪的东北小城,到能看到海的繁华都市。
  从流水线的厂妹,到用年薪付掉一线城市的首付。
  终于得偿所愿那天,他跟我说:“其实你爱的从来不是我,你只是向往我代表的人生”。
  幸福富足的家庭、踏实自律的学习、优秀的成绩以及闪闪发光的未来。
  所以他成了我可望不可得的白月光。
  “但是怎么办”
  他苦涩地说:“我爱你。”
  人物设定:
  女主冬雪:包工头糙汉少女
  男主程厦:建筑师斯文学霸
  推荐语:
  菜市场的一场相逢,改变了女主任冬雪的命运轨迹。作者以其独特视角和细腻文字呈现了一个充满感染力的故事世界。糟糕的原生家庭并未掩盖女主自身闪亮的人格魅力,她一步步化解迷茫,冲破自身局限。这不仅是一条小镇女孩的奋斗之路,也是一部能引起共鸣的普通女孩心酸成长史。作品充满了生活的质感,获得编辑部一致好评。
第1章 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帮我妈看摊,农贸市场的服装摊,便宜又艳丽的衣服摆了一整个铁架,要用铁钩子才能拿上拿下。
  他妈妈在隔壁摊位买肉,瞧见我在写作业,就笑道:“这孩子一看就学习好,哪个学校的?”
  “二职高的。”我抬起头,笑眯眯道:“阿姨,看看小衫吗?都是广东进得货。”
  他妈妈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肉,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妈妈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妈妈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
  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突然很郑重的开口:“任冬雪,我要去S大,建筑学专业。”
  那是个我没听过的学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那句“我要好好学习”的注解。
  “拜托,我要跟你谈恋爱,又不是谈婚论嫁。”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想,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649分,要达到全省的5%,而我现在在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985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
第2章 人与人之间隔着那条线
  那天晚上,我是走路回宿舍的,赤着脚,拎着很高很高的高跟鞋。
  公司为我们配备的宿舍,小小的格子间,挤满了许许多多的女孩子。离他们学校很远很远。
  我走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见我呆坐在椅子上,女孩子们纷纷爬下床,问:“阿雪,怎么了?你男朋友欺负你了?”
  我走的时候,她们闹了好久,把最好的裙子借给我,兴高采烈的给我化了最时髦的妆,事无巨细的指导我男人喜欢什么模样。
  可是我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是我男朋友……”我躲在她们温暖的怀抱里,呜咽着说:“是我喜欢的人。”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们七嘴八舌,愤愤不平:“不就是S大的吗?”
  “我三姐还找了个Q大的呢!”
  只有钟萍,一个已经结婚了,年纪最大的姐姐的问我:“你喜欢他什么啊?”
  这个问题让我很茫然。
  程厦并不是当时流行那种韩流美男的帅,他眼睛不大,鼻子还算挺,不笑的时候有点清冷,笑起来很乖,整个人是很舒服的耐看。
  他成绩很好,但是S大成绩很好的男孩多的是,他们有很多人愿意和漂亮女孩来一场露水情缘。
  但是我只喜欢程厦。
  最后我想起的是,是他送我时穿得那件外套,驼色的牛角扣风衣,十分简洁,我朦朦胧胧的意识到,那是一种是用钱堆出来的简洁,和我淘宝七十九包邮、印着蕾丝花边的连衣裙不一样。
  我很喜欢他那个样子。
  “喜欢他有钱吧”我犹犹豫豫的说,引来女孩们尖叫和哄笑。
  有钱是当时我能说出来的全部,但,我心里知道,不是有钱,至少不止是有钱。
  这之后,我仍然喜欢程厦。
  我下了班之后,就找他聊天,为了有共同话题,我从网上买了他们院里教材,记下他随口说过一句的建筑大师的名字。
  笑死,根本看不懂。
  我们公司和他们学校位于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还是经常跋山涉水的去找他。
  他待我就像任何一个朋友,短信会回复,也会打很长很长的电话。
  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发了生活费我们就去校外吃火锅,没发就去食堂吃,他们学校的麻辣香锅特别好吃。
  吃完饭他就带我去图书馆自习,他啃晦涩难懂的大部头,我看成人自考的教材。
  其实我在空间里看到过他发的照片,他并没有那么书呆子,在课余时间他和同学也去海滨骑自行车、去逛漫展、去周边城市旅游。
  那是他宝贵的休闲时间,他不会分给我。
  他只会在学习的时候,让我待在他身边。
  因此我格外的屏气凝神,连呼吸都放得特别轻。
  到暮野四合,我们去吃晚饭,吃完他就送我去地铁站,我们并肩走着就像任何一对情侣,只除了他的肩膀和我的肩膀……永远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这一个拳头的距离是一条泾渭分明的线,他任何时候都可以不回我的信息,只要他想,他可以去联谊,去和任何女孩暧昧,而我不能生气,甚至不能让他觉察出,我有一点点情绪。
  我不能让他知道,哪怕他视我作尘埃,我还是喜欢着他。
  我不能让他知道,我下贱到了这个地步。
  他大三那年,他们学校元旦晚会的舞台剧少了一个人,他是学生会主席,就打电话问我能不能救场,我嘻嘻哈哈的说你得请我吃饭,就去了。
  排练期是一个月,我每天打车来回,很快和他那群学妹们处得很好,我毕竟上班赚了三年钱,化妆品和衣服比她们的好一点点,她们喜欢围着我问来问去“姐姐你这件衣服在哪买的?”“姐姐眉毛是怎么画的?”“姐姐这个口红色号怎么样啊?”
  她们嘟着嘴巴说:“真羡慕你赚钱了。”
  我心里说:“真羡慕你们能在这么好的学校读书。”
  他不常来看我们排练,偶尔来总带着一堆吃的,他玩手机的时候,我把零食喂到他嘴边,他张口就吃了,周围人暧昧的起哄,他抬起头一脸懵,那是我这三年最快活的时刻。
  晚会临近的时候,舞台剧还是有很多不顺畅的地方,在晚会前一天,我在跳舞的时候,突然觉得腹痛如刀绞,血顺着腿往下淌,是姨妈来了。
  我疼得直冒冷汗,学妹们劝我回去,可是节目还有很多错漏,我借了卫生巾和裤子,继续跟着他们排练。
  期间我给他发过微信,让他帮我买一板布洛芬过来,他没有回,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只能强忍着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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