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的手指好长――”
救、命。
她抬头发现闻祈正在看她,江稚茵跟他对视几秒,背景音乐是一声盖过一声的娇吟。
她后知后觉把手机摁灭,绯红色从耳后浸到脖子,江稚茵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他不是故意的。”
闻祈唇角往一侧翘了一下,他把手里的图纸翻了个面,发出哗啦的声响,然后漫不经心地看着空白的背面,嗓音仍旧冷淡得毫无情绪:“他以为你在夸他。”
这么说着,他还懒懒地用指尖叩击桌面,江稚茵的注意力不由自主被吸引过去。
闻祈的手指……确实很长,也没留什么指甲,手背上还能看见牵连凸起的青筋。
不同于他阴柔的长相,这双手看起来倒是很糙很有力量,虎口处还有一个小痣,很有辨识度。
已经忘记是从哪里听来的了,说带着助听器的人听到的声音是鱼龙混杂的,是所有声音混在一起的集合,并不能辨清方向,甚至不知道是从谁的口中说出来的。
那他一开始还误以为是自己在说话?
她变得支支吾吾的:“不是他……是刚刚有人乱发视频给他,不是他说你手长。”
闻祈又抬眼看向她,一双眼睛藏着讳莫如深的情绪。
听说美杜莎的眼睛有让人变成石像的魔力,江稚茵觉得闻祈也差不多有这种魔法,可以让人在看见他的那一秒情不自禁说出真心话:
“当然,你的手指确实也很长。”
他描摹图纸的动作一瞬间止住,笔尖定在纸张上,墨水不断往外渗,这张图几乎已经算作作废,他需要重新再画一张电路图交上去了。
但显然这些并不是闻祈关心的事,他干脆停了笔,面上笼上一层很轻很淡的笑意,漂亮至极的眼睛在轻微眯起的时候就显得不那么无害。
“这是什么意思?他听不懂暗示。”他几欲起身的动作让江稚茵一阵心悸,“你可以直白点告诉他。”
直白……什么?
第27章 金鱼
“他没有暗示什么啊。”江稚茵努力保证自己说话不卡壳,“就是单纯欣赏你的手。”
气氛沉寂了几秒,他像是一瞬间失去了兴趣,“哦”了一声后再没有下文,又拿起了自己的笔,看见纸上那一团墨以后把整张纸揉成一团扔掉了,重新拿了一张图纸出来画。
她以为自己解释清楚后,这一页就算翻过了,于是战战兢兢地再次打开手机,把那个同学直接拉入了黑名单。
第二天在班级大群里,正主出来道歉,声称自己被盗号了,那些小视频都不是他故意发的,有几个人跳出来调侃他,江稚茵看见后直叹气,心想你这一被盗号,她颜面尽失,还干了那么尴尬的事情,已经无地自容了。
后面几天她都不敢多跟闻祈聊什么,就为了把自己的形象稍微扶上那么一扶,每天勤勉认真写作业和报告,偶尔还会帮陈雨婕打杂。
陈雨婕和卓恪方都在校学生会事,卓恪方还当选了学生会长,好像是因为能加综测分之类的,有时候学生会的杂事和学习调转不开的时候,江稚茵会念个人情免费帮他们打打杂。
这阵子学校想着举办一个鼓励运动的活动,就搞了一个小马拉松比赛,又打上了评奖评优的噱头,但是群众的热情并没有被调动起来,报名人数还是很少,陈雨婕一筹莫展,江稚茵撸起袖子就说:“要不他报名给你充个人头?”
陈雨婕迟疑着:“你身体OK吗?这次要从庆南区跑到花岗,也有个十公里呢。”
她不以为意:“十公里还好吧,大不了他就在后面慢悠悠地走,反正他也不想争名次,就帮你凑个人数而已。”
陈雨婕双手合十朝她拜了一拜:“感谢。”
江稚茵笑笑:“小事啦。”
马拉松活动当天是个阴天,气温大概十度左右,比前阵子气温高点,但又不至于很热,站在路口的时候风还挺大。
因为是理工类院校,男生占比极大,来报马拉松的只有寥寥几个女生,穿着宽松的衣服正在热身,江稚茵在旁边清点自己包里的东西,还想着多带两瓶水在路上转悠的时候喝。
陈雨婕穿着红色的志愿者马甲站在旁边,以手附耳跟她说:“他让闻祈在中间路段支了个篷子供大家休息,你要是走不动了就直接去他边上歇着。”
听到这话的时候江稚茵难掩惊讶:“你找他帮忙的吗?”
不知为何,江稚茵觉得陈雨婕在这时候很想叹气,一副欲言又止不好直说的样子:“不是,他自己要来的。”
她拍了几下江稚茵的肩膀,江稚茵一脸莫名。
卓恪方也穿着红马甲在边上守着,他怀里抱着一叠册子,脸色沉沉。
旁边是一个浑身名牌服饰的女生,棕黄色的短发微卷,妆容精致,戴了一副墨镜,从自己随身的包里拿出一把太阳伞,用伞柄顶了顶卓恪方。
卓恪方眉头一蹙,跟她说着什么,女人扯扯嘴角,他叹一口气,没甚情绪地低下眼为她撑伞。
今天明明没有太阳。
江稚茵看了一会儿,合理猜测那位就是之前给卓恪方打电话的“金主”,没记错的话,应该叫“成蓁”。
成蓁朝她的方向投过来一眼,又收了回去,用胳膊肘顶顶身边人,半带笑意道:“那女孩一直看你,她喜欢你?”
卓恪方不想跟她吵嘴,索性胡说八道:“她看的是你。”
“嗯呢。”成蓁点点头,“那就合理了,他好看。”
“呵。”这话听得他想笑,“人家是看你大阴天的还戴墨镜打太阳伞。”
“卓恪方。”她满怀警告地念他的名字,后半句话跟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别恃宠而骄。”
“听腻了。”他冷冷说,“换个词儿吧。”
成蓁剜他一眼:“到底是他包你还是你包他,怎么开始批评起他了?”
卓恪方的脸色一下子黑下去,眼睛偏向别的方向,不再搭理人。
比赛即将开始了,别人都在调整呼吸提前热身,江稚茵还在犹豫自己要不要再拿一瓶水,转而想到陈雨婕说的话,她又作罢,想着到时候直接装病赖在闻祈那儿,就说自己跑不了了。
其实她对自己的体力一直有很莫名其妙的自信,究其原因是因为小时候从来没做过什么力气活,就高考体育跑八百米的时候累一点,平时出门要么骑一会儿自行车要么直接打车了,走过最远的路还是上次和邓林卓他们几个人一起去山上露营,上山下山还是坐的车,实际根本没怎么走路。
这还是第一次徒步走这么远的距离,她对自己的体力并没有一个科学的评估,刚走了四公里就开始累,小腿发起酸来,摇头看看周围,一点都不熟悉,也不知道自己走去了哪里。
江稚茵以为这是正常现象,硬着头皮又走了两公里,怎么还是没有看见陈雨婕说的篷子。
她突然难受起来,这种感觉像冬天坐公交车和私家车,为了保暖不能开窗,车里的汽油味和人身上的体味混杂成一团浆糊眼前发起一阵一阵的绿色。
像晕车的感觉,虽然她并没有坐车。
已经离开了市区,眼前只有一条大马路,连居民楼都没看见,江稚茵直接靠着路边的树蹲下,掏出手机想着直接叫辆车来把她载走算了,结果一摁亮手机就看见有几条来自闻祈的未接来电。
她庆幸自己带了瓶苏打水,往嘴里灌了几口缓神,手指摁上那条未接来电,电话嘟了几声以后被接起。
“你走去哪儿了,还没看见你。”
江稚茵实话实说:“好像走错了,我正打算直接打车回学校,但是位置有点偏,没人接单。”
明明听力有障碍,闻祈却还是很敏锐地发现她语气的不对劲:“你不舒服?”
“啊?”她又觉得嗓子发起干来,抬了抬头,“可能有点低血糖吧,我以前没这样过。”
“你把定位发给我,我现在过去应该很快,你原地歇一会儿,别继续往前。”
江稚茵干巴巴应了一声“好”。
她并没有走错得太离谱,闻祈十多分钟就到了,从出租车上走下来,江稚茵被他蹲下来的影子笼罩住。
以前不觉得,这还是第一次觉得闻到这股特定的涩苦气味会让人觉得安心,像被什么厚实的东西托住了脊背,她可以随便依靠。
江稚茵往他肩上倒了倒,额头顶住他肩头,用气音小声叹道:“得救了。”
闻祈稳稳地让她靠住,肩膀动了动,从兜里掏出什么东西往她嘴里塞,江稚茵想也没想就叼住,感觉到自己靠住的人身子骤然一僵,在迟疑几秒后,她听见自己头顶的人出声:“松嘴。”
她张开牙齿,才发现自己连着他的手指一起咬进嘴里了,闻祈的手指被她含过,湿哒哒的。
“抱歉。”江稚茵慢吞吞说了一声。
闻祈有些走神的样子,没多做回应,把她扶到车上坐着了。
车刚刚启动,他突然倾身过来,长臂一身,摁开了她这边的车窗,外面的风吹散她的头发,江稚茵的意识渐渐回笼,眼前的景象也不再像满是噪点的老旧电视机,一帧一帧变得清晰起来。
她数着闻祈睫毛颤动的次数,一下、两下、三下,好多下,这频率渐渐和她自己的心跳声重合,江稚茵的呼吸渐渐变快。
到家以后,闻祈转开门让她先进去,然后去橱柜里翻找到可以吃的甜食。
“你小时候也犯过低血糖,只是你自己忘记了。”闻祈回忆着。
江稚茵看着他,“我自己都忘记的事,你为什么还记得?”
他的眼睛眨了又眨,像是有台风钻了进去,瞳孔就是台风的阵眼中心,把她整个人包裹进去。
她仿佛置身于这场风暴的顶端,但又被人温和地包裹住,于是可以一直傻下去。
江稚茵的呼吸急促起来,她不敢继续凝视他,于是把眼睛低了低,睫毛扑腾几下,看见闻祈指尖浅得已经快要消失的齿痕。
他似乎察觉到这份抵抗,察觉到蜗牛缩回的触角,却只是站在一边看着。
就好像分外珍惜,好像想要被心甘情愿地爱上、被吞噬,为此他可以抛出自己所有的饵料,哪怕以自身皮肉为引。
像卓恪方那样被爱上皮肉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江稚茵对他的皮囊似乎也没有很大的兴趣,闻祈归咎于自己长得不如卓恪方那般正气俊朗,他总是一副阴郁相,所以无法用身体吸引她。
……这很可惜,他要是长得再漂亮精致一些的话,勾引似乎会容易许多。
邓林卓转了步子,坐到沙发另一边,江稚茵缓缓松掉一口气,结果下一秒这口气又立马被吊起来。
“因为身体记住了吧,你所有的情绪,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生过什么病,别人做什么事会让你不高兴,都被肌肉记住了。”邓林卓淡声道,偏开头又看向那扇窗户,仿佛被什么独特的魔力蛊惑。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他为什么重复打这么多耳洞吗?”这语气淡如水,轻飘飘的像一阵雾,从他齿缝里一点点逸散出来,“因为想让身体记住一些东西,以此来唤醒大脑证明他还活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很恋痛。”他声调愈来愈轻,“简直像得了什么下贱的病。”
第28章 金鱼
这句话说完以后,两人皆是沉默,江稚茵突然发觉自己的语言系统出现了宕机,像是一台年久失修的电视机不断飘着雪花的显示屏,接收到了错误而无法处理的信号。
邓林卓口中所说的那个词对于江稚茵来说一时无法理解,她似乎从未听说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癖好,只是下意识地开口安慰着:“……也不能这么贬低自己。”
他并未表露出什么太明显的情绪,似乎也知道这只是她顺嘴说出的敷衍关心,唇角降下很细微的幅度,睫毛也往下坠,虚虚掩住眸中翻涌的郁色。
“你真的能接受?”邓林卓继续说,声音弱似呢喃,“其实并不是非常严重,现在已经好多了。”
已经难以记清第一次扎耳洞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可能是初三,也可能更早,应该就是他把江稚茵留下的风铃摔坏的那一天,下午对着洗手间缺了一角的斑驳镜面,直接用院子里捡的钢钉把耳垂穿透。
疼是很疼的,他一边用力让尖端刺穿他的皮肉,一边面不改色地咬紧后槽牙,漆黑的眼瞳在注视到自己耳垂的血洞渗出一滴滴鲜红色的血液时,就会感觉到心里的压抑稍微消失掉那么一些。
因为那时他不仅很恨江稚茵,也恨透了自己这一对无能的耳朵,所有人避他不及。
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脏的东西,像放在水果店无人购买的生了虫洞的苹果,到最后只有溃烂到渗出酸水的下场。
没有做正确的消毒处理,耳朵很快就呈现溃烂的迹象,王奶奶下不了床,就托邻居带他去医院,在包扎好后,王奶奶一边流眼泪一边问他是不是被人欺负了,老人责怪自己无能,在他最需要依靠的年纪瘫了双腿。
邓林卓只是轻轻笑,说并不是她说的那样,可又对事实绝口不提,更是在耳朵即将愈合的时候进行了二次伤害。
只是后来他做得很小心,再加上王奶奶那之后不久就去世了,更是没人会注意到他,邓林卓的耳朵也就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天,仿佛就回到了他第一次用钢钉狠狠往耳垂上扎的那一天,他似乎就置身于那面破损已久的镜子面前,手里捏着那根长了锈的钉子。
邓林卓稍微走了下神,开始细数自己那些很久没有回忆过的时光,但记忆的碎片似乎已经开始变得模糊,所有的苦痛与那小小的、蹲在窗户边翘首以盼的希冀都像发黄发淡的旧照片,逐渐遗失在亘长的岁月长河中。
邓林卓一直知道江稚茵是个心软善良,天真到可怕的人,他一开始就是瞅准了她这一点才接近她。
她会饿着肚子把自己的早餐留给别人吃,会偷偷帮外面的小孩写抄写作业,攒到的钱却连个糖果都舍不得给自己买,是一个天真到可怕的人。
无所谓,反正江稚茵不会知道他怀揣过一些龌龊的心思,也不会知道此时坐在她身边的人究竟是个多么惺惺作态的人。
邓林卓表情放空,走了几秒的神,复而听见江稚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还是那样,用那副一视同仁的热忱口吻说话:“会治好的,你和你的耳朵,都能好起来的。”
那一刻,他简直差点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
明知道他聋得不能再聋了,却还是能说出这种话,不知道该说是傻还是天真。
但这股纯白的炽热又确实让他挂念多年,连心脏都攀爬上蚀骨的麻意。
江稚茵一贯参不透他怀揣的情绪,此时看着他抿开的唇角,还以为自己的话有鼓励到他,本想伸手去拍拍他的脑袋,手指刚探出去,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又收了回来。
她克制了一下,突然觉得口舌干渴,端起邓林卓为她泡的蜂蜜水一口饮尽。
江稚茵绞弄着衣角,另起话题:“他明天要回家一趟,大概周日下午回来,房东当时只给了他一把钥匙,先留给你,他回来了以后再去配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