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时,他有一次跌下床,还好几只狐狸就在一旁,奔上去用身体当铺垫,才没有让他摔到地上,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伤着。
比较大的时候,他夏季时贪凉,跑去玩水,却陷在深潭泥中,差点要溺水的时候,有只大乌龟用厚壳驮起他,带着他回到岸上。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回,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都说他有动物护佑。
他长大后容貌很俊美,据说还跟公子有一点点的神似,名声传得很远,很多人与非人们都来求亲,但是他都没兴趣,醉心于跟动物相处,人与非人们都放弃,说他是个痴子。
后来,商父商母陆续过世,他只剩孤身一人。
家里很贫穷,他倒也不以为苦,每天就在山林间,寻找需要帮助的动物,平时就捡干枯的木柴,下山去卖给商家,温饱就不成问题。
去年冬天,公子成魔后归来,袭击现在的木府主人姑娘,引起雪山震动,许多动物受到波及,也负伤或是死去。
商君是受恩于公子,才能够出生的,他从小就听父母说,一定要感激公子,不可以忘记恩情。
他一直铭记在心,对公子很敬重。
但是,看见公子入魔,为了夺回夫人,不惜牵连这么多动物,让动物们平白无故的死去,他就很是心痛,好多个晚上都睡不着。
姑娘来的这几年,就连植物们都不受伤害,更别说是人与非人了。
以前,公子施恩于他。
现在,姑娘赢得他的敬重。
即使天寒地冻,商君也不敢休息,来回巡看山麓之间,为受伤的动物治疗、为死去的动物做坟,好不容易才处理妥当。
到了小年夜那天,大雪积得有大腿那么深,他还出来巡看,确定没有动物需要帮助,就顺手捡了许多木材,要下山去换些食物跟衣裳,一个人过年也要舒适周到。
正要下山的时候,商君却听见动静。
那是鸟类的哭啼,声音很小,但是他没有漏听。
循着声音找去,终于在山麓上,看见一只羽色雪白的鸟,细细的鸟爪误踏进细密的干枯木枝中,挣扎着扑腾双翅,一直试图挣脱。
商君卸下背上的木材,小心翼翼的靠到白鸟身旁。
“嘘,别动别动,让我来帮你。”他的声音很温柔,轻轻的哄着。
渐渐的,白鸟冷静下来,歪着头用乌黑的眼睛看他。
“看,你挣扎得都流血了。”商君伸出手,仔细拨开树枝,把白鸟捧进怀里。“你等等,我帮你止血。”
他拿出怀里的手绢,轻轻的圈在鸟爪的伤口上。
“我稍微用力,会有一点点痛,你要忍忍,这样才能止血。”他说得很仔细。
白鸟也有灵性,没有再挣扎,即使手绢按在伤口上,真的引起疼痛,也只是轻轻啼了一声。
“你应该渴了吧?”商君说着,转移白鸟的注意力,才不会感觉太痛。他从怀里取出水壶,咬掉布塞,含着一口水,低头凑到白鸟的头旁。
白鸟一瞬也不瞬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靠上前去,啄饮他口中的水,尖喙没有弄伤他,甚至没有碰着他,优雅得象是大家闺秀,慢慢把水都喝尽了,才移开头,对他点了点。
“不用谢,这是我该做的。”商君很高兴,拿开手绢,看见鸟爪的伤口不再流血。“太好了,再敷些药。”
他松开手,在怀里掏找出随身的药,白鸟也没有飞走。
挖取药膏,仔细涂抹伤口后,他抱起白鸟。
“现在天寒地冻,怕你没有地方可去,就先到我家养伤吧,”他拉开衣服,把白鸟护卫在怀中,用体温去暖着,然后就要走回家。
白鸟啼叫了一声。
“那些木柴?”他笑着。“算了,别去管,你才是最重要的。”他一边说着,贴敷感受到白鸟的心跳噗噗噗的跳得很急。
“反正要过年了,你就陪我过年,也好热闹点。”
那几天里,他就留在家中,替白鸟养伤。
吃饭的时候,自己有一份,也替白鸟做一份,聊天说话,白鸟偶尔啼叫,一说一啼的,就象是真的对话,彼此都能了解,相处得很愉快。
除夕那晚,商君拿出一瓮,弥猴送来的酒,是用桃子酿的,味道很芬芳。他在桌上放了两个杯子,一个放在自己面前,一个放在白鸟的座位前,都斟了酒。
他喝得尽兴,白鸟只是偶尔啄饮。
深夜时,他已经醉得睡去,外头下起大雪,他起先觉得冷,想起身穿衣裳,却又醉得起不来。
朦胧之间,一阵轻盈的暖意覆盖,他就不会冷了,身体很温暖舒适,感觉到有肌肤贴近,有噗噗噗很急的心跳。
大醉醒来,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早上,白鸟就靠在他胸膛上,也睡得很沉。
又过了十几天,白鸟的伤都好了,于是就带到云杉坪去。
起先,白鸟还不肯飞,他劝哄说,鸟就该在天上遨翔,不能被困在地上,白鸟于是落下泪来,终于展翅飞起,还在他头上盘旋了许多圈,啼叫着告别,最后才飞得看不见。
商君回到家中,屋里没有白鸟,觉得很冷清。
他一个人习惯了,但是跟白鸟相处一阵子,才知道有陪伴是那么快乐,失去陪伴很是空虚。
“原来,这就是寂寞。”
他这么自言自语,叹了一口气。
春天到了。
起先还好好的,花木逢春都生长得好,动物们也恣意奔跑追逐,人与非人都忙碌起来,砚城内外都惦念着木府里养伤的姑娘,祈求她能快快恢复,别再受病痛折磨。
商君到四方街广场去,贩售木柴的时候,听到有鸟妖勾引蔡家的媳妇,后来被信妖收拾,坠落到山麓上死去,化成一块巨石。
他很是担心,特地跑去山麓观看,还问了住在一旁新搭成草屋里,发上簪着淡紫色羽毛的女子,确认鸟妖是鹦鹉,才放心离去。
之后,有许多人与非人的房产被骗走,搬来许多陌生的人与非人,砚城内外变得很挤,他也觉得不习惯,不过对新来的住客都很礼貌。
某天却有很诡异的风吹来,洒落片片红鳞。
许多原先就住在这儿的人与非人,就这么都病了,有消息传出木府,据说姑娘也病得很重,人与非人就病得更厉害,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连商君也病了。
他倒在木屋的床上,身体忽冷忽热,神智忽醒忽昏,喝不到一口水,吃不到一口食物,病得就快要死去。
在病得最重的那天傍晚,木屋的门伊呀一声,被从外头推开。
一个穿着素雅白衣的年轻男人,走进屋子里来,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摸了摸商君的额头,很是关怀的说道:
“唉,没想到你会病成这样。”
男人用衣袖挥了挥,把覆盖在商君身上的红鳞都挥开,拿到屋外去丢弃。然后,他出门,用布揣着一个包裹回来,保护得很紧密,到厨房去生火烹煮。
原本病得快死去的商君,闻到厨房里传来的气味,肚子就咕噜咕噜的作响,口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下,竟觉得病好了一些。
等到煮好之后,男人装了一碗来,一口口喂着他吃下,滋味很甘美,比牛肝菌好吃不知道多少倍,他吃完了三碗,还想要继续吃,男人却阻止。
“你还病着,这东西虽然滋养,但是你不能一下子吃太多。”
“可、可是——”商君很急。
“别担心,之后要吃都还有,不会缺的。”男人说,抚平着他的胸口,神态很温和。
“你是谁?”商君很困惑,确定没有见过这个人。
男人迟疑了一会儿,才说:
“我是凌霄。”
商君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对凌霄却觉得很是亲切,跟他相处一室非常自在,象是先前就相处过似的。
因为很放松,吃饱后他就睡去,醒来后出了一身大汗,身旁看不到人,以为是在作梦,但肚子是饱的,不饿也不渴了。
晚上的时候,凌霄再度出现,同样无微不至的照料,在他睡着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去,只知道白天时都不见人影。
不过,就跟先前承诺的一样,每晚都有那滋补的食物,煮成一锅酱红色,很是浓稠,嚼起来滋味像牛肝菌,但是没有菌类的咬劲,而是咬下去,牙齿象是被吸住般,鲜活嫩脆的口感,在舌上很滑顺,吞进胃里就暖暖的。
都是凌霄每晚,揣在怀里带回来的,当天就现煮。
商君的病很快就痊愈,身体甚至比以前健壮,又能在山林间走动。
倒是去砚城里卖柴火的时候,他不议论价钱,只要出价就卖,一心要拿银两,就回山麓上的木屋里去,等待晚上迎接凌霄。
这样几次下来,就被精明的店家看破心思,故意给的价格愈来愈低,商君也不去计较,只想着快快回家。
凌霄知道这件事情,非常的心疼,却又无可奈何,跟商君说:
“这么下去,日子就不能过了。”说完,他跟商君牵手去山林里,指着某些枯木,要商君捡起来。
这样捡回很多粗细不一的木头,凌霄就用斧头跟刀,在屋子里做了一架纺织机,又在纺织机前,用好几块厚木拼成,立起来当作屏风,完全挡住纺织机。
“现在,我要来织布,请答应我,不能偷看。”凌霄这么要求。
商君有些为难,说道:
“但是,看不到你的容貌,我就会舍不得。”
“真是傻,”凌霄笑着。“听着我织布,就知道是共处一室,哪里需要舍不得呢?”
商君还是没有答应,凌霄继续游说。
“这是为了往后着想,你要想着,往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还很长,现在就先忍耐些,好吗?”
商君听到凌霄提到往后,就很是高兴,而且代表他能留在木屋里的时间也会变长,这才同意的点了点头。
凌霄再说了一次。
“请答应我,不能偷看。”他很慎重。
商君点头。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承诺。
于是,凌霄就走到屏风后,传出唧唧复唧唧的机杼声。商君守在屏风外,好几次想去探看,但是想到承诺,就硬生生忍下冲动,没有上前去,当晚凌霄就留在屋里,到了白天也没有离去。
但是,这段时间里,商君扬声问话,凌霄也没有回答。
他怕凌霄肚子饿,或是口渴了,想要凌霄停歇织布,出来饮食,但是也不敢打扰,就这么焦急煎熬着。
三天三夜之后,凌霄终于从屏风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匹很美丽的布,模样有些憔悴。
“你这些天不吃不喝,我也不能吃喝,担心得都不能睡。”商君说道,连忙进厨房里,把先前凌霄替他准备好,餐餐都能吃的食物,热好端到桌上。
“来,你肯定饿了,快点吃些,你说过很滋养的食物。我吃这种食物,病得再重也都好了,你吃了肯定也能身体强健。”他舀了一匙,凑到凌霄的嘴边。“快,趁热吃。”
凌霄显得有些虚弱,却露出笑容,很是感动。
“这东西得来不易,份量又少,只够让你吃,还是你吃吧!”他推却着不肯吃,接过汤匙,反倒来喂商君。
因为放置得比较久,吃来没有鲜嫩滋味,热过还有铁锈味的食物,咽下时有点困难,几乎有些想呕出,但看着凌霄的神情,他就忍耐着吞进肚子里,这次胃里没有暖意,反倒有些发冷。
“那么,你要吃什么呢?”商君问道。
“我先喝点水就好。”他把布匹交出来,仔细吩咐着。“你把这匹布拿去卖,记得这是我的心血,就连姑娘都会希罕这匹布,千万不能卖低价。然后,帮我买些好的坚果回来。”
“好,我这就去!”商君拿着布匹,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往砚城的四方街广场跑去。
铺着五色彩石的四方街广场,依旧熙来攘往,虽然很多熟悉的人与非人不见了,但是陌生的人与非人,接管了店家与住家,照旧经商营生,商店里都挤满客人。
很快的,就有人上前来看货,那人是商君熟识的,居住在砚城很多代了,家里非常富有,但为人却很刻薄,出了很低的价钱,商君不肯卖,就恨恨的说:
“哼,不卖就不卖,看谁会来买你这个痴子的破布!”
另一人走过,是陌生的脸孔,态度却非常和善诚恳,礼貌的先问,可不可以细看这匹布,研究了一会儿后,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说道:
“这是鸟类羽毛织成的布,虽然我曾经看过,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请你千万要卖给我。”那人开了不可思议的高价,一再请求,愿意再开更高的价钱买布。
商君被感动,就答应卖出,因为价格太高,用银两会太沉重,搬也搬不回去,所以换成黄金,这才能携带,但放在口袋里还是很沉重。
“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布,请你千万要再卖给我。”那人很诚恳的说道。
“好的。”商君同意。“但是,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
“我的店铺就在四方街广场那头,才新开张几天,是卖粮食的,你来店里找的时候,说是找翁掌柜就好。”
商君听了,很惊喜的问:
“那么,请问您店里有卖好的坚果吗?”
“当然有,找遍全砚城,肯定也没有比我店里更好的坚果,就连木府的左手香,用的也是我家的坚果。”翁掌柜很骄傲。
“那太好了,我就要买坚果。”
“到我店里拿吧,要多少都拿走。”翁掌柜说道。
商君跟着那人,走到刚装潢完毕的三房一照壁店铺,门上匾额还系着红绢花,门两旁还摆着鲜花的新店铺,店里果然就有很多好坚果。例如:核桃、松子、花生、瓜子、腰果等等,品项都是最好的。
翁掌柜又亲自挑选,挑出半麻袋的顶尖坚果,送给商君,坚持不肯收钱,说只要下次有布,商君愿意再卖给他,就足足抵得过坚果的钱。
带着黄金、背着坚果回到家,看不见凌霄的身影,知道肯定又出门去了,商君耐心等着天黑,却过了凌霄原来每趟来的时间,天愈来愈黑,商君愈来愈担心。
到了快午夜的时候,凌霄才出现,疲累的走进屋子里。
他连忙送上坚果,只见凌霄吃了又吃、吃了又吃,虽然很飢饿,但姿态还是很优雅,吃下许多之后,才缓过气来。
商君拿出黄金,又说出在四方街广场的经历。
“这是一位好客人,而且坚果的确是最好的。”凌霄说道,把黄金推回去。“你把黄金存好,现在,我再去织布。”
“这样你太辛苦了。”商君舍不得。
“不会,这是为了我们。”凌霄很坚持,看着他的眼睛,态度依旧慎重。“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