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神(砚城志卷三)——典心【完结】
时间:2024-07-26 17:14:00

  “好。”商君再次承诺。
  凌霄走到屏风后,唧唧的织布声再度响起,回荡在屋子里。商君把被缛抱到屏风前,想在睡眠时也靠得近一些,但是想着凌霄忙碌没睡,他也还是睡不着,只能听着织布声响了又响。
  又过去三天三夜,织布声才停,凌霄走出屏风,交给他一匹布,要他拿去四方街广场卖给翁掌柜,再换取黄金跟坚果。
  他带着新织好的布,很快跑到翁掌柜的店铺里。
  翁掌柜很高兴,拿出比先前更多的黄金,挑出比先前更多的坚果,交换新的布匹,拿出珍藏的上一匹布比较。
  “这次颜色较为粉红了一些,不放一起也看不出来,这颜色更好,下次要是还有的话,也请再卖给我。”
  商君点头同意,婉拒了好酒好菜,急忙就要回家里去。当晚,凌霄到了四更天才出现,同样又是先吃了很多坚果,才有力气开口说话。
  “一吃就知道,是翁掌柜店里的坚果,这滋味很难忘记。”他问道:“这次价钱也一样高吗?”
  “更高。”商君拿出黄金。
  “啊,这位翁掌柜真的是我的知音人。”他很高兴,精神振奋起来。“我现在就再去织新的布。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知道阻止不了,商君只能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第三次承诺。
  当晚,躺在屏风前的被缛里,他听着织布声。
  唧唧——
  唧唧——
  他想着凌霄的手指,如何握着梭子,在织布机上游走。
  唧唧——
  唧唧——
  听着想着、想着听着,他突然觉得身体火烫起来,于是又没睡着,还要去用冰冷的泉水沐浴,才能冷静下来。
  又是三天三夜后,凌霄走出屏风,把布匹交给他,同样要他去换取黄金跟坚果。
  看到他再度出现,翁掌柜很是惊喜,也不管别的客人在,立刻把他迎接到店的后方,在华丽的屋子里接待,拿出更多的黄金,也把珍藏的先前两匹布都拿出来。
  “这次的布,比上次又更粉红了些,这颜色更好,要是下次还有,请也务必卖给我,这样就能做一件鹤氅,献给砚城最尊贵的主人,我的光荣就几辈子都不会褪失。”
  翁掌柜拿出更多坚果,让他带回去,再度礼貌的恳请,留他一起吃饭,还是被他婉拒,只能目送他离开。
  商君想跟先前两次一样,快点回到家里,但是黄金跟坚果实在太重了,他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所以耗了好一会儿的时间,仍旧在四方街广场里走着,还被先前那个要买布,却开很低价钱的人骂。
  “笨痴子,扛这么重的东西,要去跳黑龙潭,让黑龙给吃了吗?别挡路!看着就烦!”
  商君也不管,耐心拖着黄金与坚果,走几步,就停几步,喘了喘再走。
  但是,因为走得缓慢,就被一把铿锵有力的嗓音吸引,原来是个说书的,正在讲故事,很多人都停下来,仔细听着说书人模拟各种情境与角色,说得活灵活现的声音。
  那个故事是“白鹤报恩”。
  说很久以前,有男人救了白鹤,后来白鹤变成女子,与男人结为夫妻,吩咐男人不要偷看,在房里花费三天三夜纺织出一匹布。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说书人模仿的织布声,跟真的没有两样。
  布卖了很高的价钱,男人家里变得富有,女子又再去织布,一次比一次灿烂夺目,价格也愈来愈高。
  到了第三次,男人终于忍不住,打开房门偷看,发现妻子原来是白鹤,用尖尖的喙拔羽毛织布,大部分的羽毛都被拔下了,因为被发现是鹤,不是人,所以不能留下来,就变回白鹤飞走了。
  商君听着这个故事,站在原地驻足了很久。
  回到家之后,凌霄还是不见踪影。
  商君等了又等,过了午夜、过了四更,天亮了,凌霄还是没有出现。到隔天夜里,木屋的门才又被推开。
  凌霄来了,模样果然比先前憔悴不知多少倍,衣裳下的身体也瘦得象是没有肉似的,吃了坚果后,又问布卖得如何,听到黄金多了,就更是高兴,即刻就站起来。
  “那么,我现在就再去织布,要是做成的鹤氅,能送给姑娘穿,你我以后就不用发愁了。”他看着商君的眼睛,认真慎重的交代。“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商君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
  于是,织布声再度响起。
  唧唧。
  唧唧。
  唧唧。
  唧唧。
  屏风外的商君耳中听着,心中想着听来的故事,白鹤如何用喙取下羽毛,编织成布。
  然后,他下定决心,推开那块屏风。
  织布机前的不是白鹤,而是他去年冬天救的白鸟。虽然是白的,却是一只鸦,不知道什么缘故,所有羽毛都是白的,跟同类都不同。
  就如说书人说的,大部分羽毛都被拔下了,皮上裸露出伤口,所以织出的布混入血,才一次比一次粉红。
  白鸦哀啼着,翻滚在地上,变成凌霄的模样,用双手遮掩受伤的身体,哭泣的说道:
  “你为什么要偷看?为什么?”
  “我不是偷看。”商君走过去,抱起凌霄的身体,爱怜的抚摸着。“我要告诉你,不论你是什么,是白鹤,还是白鸦,人或非人,我都爱你,从此都要跟你在一起。”他坚定的说。
  凌霄放松下来,依偎在他怀中,“我知道你不是负心的人,但是,我有我的苦衷,就怕会阻碍我们的将来。”他的心跳噗噗噗的,跳得很急。
  “没有什么能够阻碍我们!”商君很坚定。
  凌霄却依旧苦恼,靠在他胸口前说得小小声。
  “北方人喜欢鸦,而厌恶鹊鸟,南方人却喜欢鹊鸟,而厌恶鸦。我走投无路,被诱惑来到砚城,按照吩咐办事,等时候到了,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的食物。”
  商君立刻醒悟过来,紧紧的抱住凌霄,神色变得很严峻。
  “难道,是公子要你这么做的?”
  “不,不是公子,公子受了重伤还在休养,”凌霄愈说愈小声,到最后只有嘴唇在商君的胸膛上开阖,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是另外一个人,那个人拿取了无数人的器官,起初是盐妖开客栈,有很多人的器官可以挑选,但是后来盐妖被信妖收了,于是只能偷偷拿取。
  那人有奇妙的本事,拿取人的内脏,既不会留下伤痕,也不会流血,很多男人因此没有发现,能活着几天、几月,也不会知道。
  因为跟公子有协议,那人就把最滋补的新鲜男人肝脏,交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飞翔,叼到公子藏匿的地方。
  但是,风邪作乱,疫病丛生,连你都病倒了,我于心不忍,偷偷拿一部份的肝脏,煮来给你吃。”
  商君这才知道,之前吃下的,竟然是人类男子的肝脏,他竟然还以为是更珍贵稀有,没有人曾经吃过的,类似牛肝菌的菇类。结果不是牛肝菌,更不是牛肝,竟是人肝。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求姑娘!”他下了决定。
  凌霄却更是惊慌,连连摇头。
  “不行,那人在姑娘身边,”他深吸一口气,说道:“那个人就是——”
  轰隆!
  木屋突然被掀开,屋瓦都碎了,一只魔化的巨大利爪出现半空中,空中传来雷鸣似的男人声音。
  “鸦,我闻得到你!”
  两人很是惊慌,蜷缩紧抱在一起,却听到男人的声音再度响起,响彻雪山之下,在砚城内外回荡着,惊醒所有人与非人。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偷走最好的部分,拿来给这个男人吃。”那声音哈哈大笑,魔化的巨大利爪,伸进木屋里到处翻找。“没关系,我吃了这男人,一样滋补。现在,时间到了,我已经痊愈,木府里那个碍事的姑娘,就可以让召唤来的人与非人分食。”
  魔爪之后,出现一个俊逸非凡,穿着光华流动衣衫的男子。
  “这次,我会再度成为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
  商君这才晓得,凌空出现的竟然是魔化的公子。
  公子再度出现,他所受的重伤已经痊愈了!
  而姑娘呢?
  姑娘还在病着啊!
  商君万般心急,魔爪却已经戳入他怀中,凌霄惨叫出声,被戳勾起来,哀啼着变回白鸦,胸膛上的伤口淌出鲜血,一声声尖锐的啼叫响起,刺耳得让听的人耳朵都要流出血来。
  白鸦被魔爪揉了又揉、揉了又揉,剩下的羽毛都飘落,最后魔爪间燃起恶火,白鸦的尸首被烧得一干二净。
  “云英,我来了!”公子收手,发出狂啸,往木府飞去。
  砚城内外都在剧烈震动,比去年冬季,姑娘与公子交手时更厉害,所有的人与非人,都被卷入这场战争。
  原地,只剩伤心欲绝的商君。
  他跪在凌乱破败,连屋顶都被掀走的木屋中,茫然的看着四周。
  之后,他低下头来,看着心爱的凌霄,最后剩下的部分。
  羽毛。
  地上只剩下羽毛,一根根都染着红腻的鲜血。
  商君抱起羽毛,哭着昏倒过去。
第九章 、不治
  亿万年的雪山下,有一座城。
  城的形状象是一块砚,所以称为砚城。
  城里景色优美、花木茂盛,家家户户前都流淌清澈的水。城里住着人,以及非人,还有精怪与妖物,彼此相处还算融洽,维持着巧妙的平衡。
  砚城中有座木府,府内亭台楼阁无不精致绝美,因为有一栋栋的楼、一处处院落,连钥匙都多能摆满一栋高楼。
  木府里很安静,平时有灰衣人走动,洒扫、煮水、倒茶、护卫等等。
  春季的第一天,阳光露脸。
  昨晚下了一场雪,砚城内外积雪很厚,但是唯独木府里没有一片雪花飘进。
  一个纤细美丽的女子身影,坐在庭院的精致圈椅中,正用一枚牛角梳,慢条斯理的梳着刚洗好的长发。
  长长的头发很美,是用煮热的清澈泉水洗的,洗好后包上干燥的厚厚棉布巾,轻轻的拍打到干,最最切忌用力搓揉,那会坏了发质。然后,再沾山茶花的油,耐心的一次又一次,把长发梳干。
  直到每根发丝,都有如真丝般,有美丽的光泽时,纤细的女子才把牛角梳,搁在一旁的桌上。
  她穿着一件素白的绸衣,做任何动作都很方便。
  弯起膝盖,把赤裸的双足收到圈椅上,她坐得更深,闭起双眸,长长的睫因为日光,在脸上印着小扇似的暗影,更显得肌肤白晰,透明得象是可以看到里面细细的血管。
  脸儿靠在膝盖上,长发散落着,被日光晒得渐渐暖了。
  无声无息的,有高大的男人慢慢走近,端来薄如蝉翼、轻如稠纱、润白如玉的薄胎一套三件的盖碗,碗里泡着茶叶。
  他来到圈椅旁,先把茶碗搁下,然后伸手把她抱起,再自己坐入圈椅,让她躺卧在胸膛上,那处最靠近心脏的位置。
  粗糙的大手端起茶碗,送到她的脸儿旁,让她先闻闻茶香。
  “这味道如何?”
  她仍旧闭着眼,嘤的回应了一声。
  “是滇红金芽。”她仅仅是用闻,就能闻得出是什么茶,而且不只如此。“这是大前年春季时采摘的,我认识这棵茶树,它已经一千三百多岁了。”
  “喔?”男人有些讶异,想了一会儿,讶异的神色就消失了,觉得这很理所当然。“是怎么样的一棵茶树?”
  “很强壮。”
  “比我强壮?”男人问。
  “嗯,比你强壮。”
  “妳这么说,我可要嫉妒了。”
  “不要嫉妒,”她的手滑上他的胸膛,轻轻抚摸着,掌心下的心跳,回应的鼓动着。“我只是认识那棵茶树,它很无趣,只想着怎么长高长壮,而你却是我心爱的人。”
  “而且,我心里想的都是妳。”男人还补充。
  女人这才睁开眼睛,仰起脸儿来,静静的看着他一会儿,才轻轻的,很谨慎的问:
  “你说的是真的吗?”
  男人点头。
  “是真的。”
  “没有骗我?”
  “没有。”他很严肃。“我说的话字字都是真的。”
  她注视着他,望见他眼里的真诚,红唇上慢慢有了笑意,神情如每一个沉浸爱恋、备受宠爱的女人一般娇美。
  “我知道你说的是真话。”她说。
  “知道了还问?”男人笑了。
  “知道了也还要问,我就是想听。”她有点任性,在他怀中依偎得更深。“就爱你说这些话,听着就觉得甜、觉得对你的爱都不枉费了。”
  “那我日日都跟妳说?”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情人间的私语,甜浓得化不开,教别的人与非人,听了都要脸红。
  日光下,两人相拥,享受这静谧的一刻。
  但日光挪移,岁月如梭,谁也无法停住。
  “时辰要到了。”男人靠在她耳边说。
  “真讨厌。”她小小声说。
  “但吃药不能误了时辰。”
  她长叹了一声,眨了眨双眸,终于也承认。“你说的对,吃药不能误了时辰,不然药效就差了。”
  看心爱女子有些落寞,他万分不舍。
  “我抱妳过去吧!”他提议。
  她想了想,很想答应,但是最后还是摇头。
  “不用了,让我下来,你陪我走过去就好。”
  他又提议。“还是说,跟以前一样,让我来搀着妳?”
  “这样很好。”她笑开了,把手放进他粗糙的掌中。
  “好怀念啊。”他握着她的手,那润得有如白玉,白里透红,掌心软嫩,五指修长,指甲是淡淡的粉红色,美得不可思议的手。“我喜欢这么握着妳的手。”
  “没有眼睛时,你总是这样搀着我。”她望着他,深情无限。这双难得的好眼睛是她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到手的。“但是,有眼睛很好,才能看见你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只要妳觉得好,我什么事都会帮妳达成。”他衷心说道。
  他从少年时就服侍在她身边,她的手太美丽,轻握、伸指、翻转、摊放,每个动作都象是十五岁少女的表情般鲜明,耀眼得仿佛在发光。
  旁人都爱她的手,但是,他爱的是她的人。
  她清丽且纤纤细细,肤色白中透青,长发黑得近乎墨绿,平时神色很冷,只有他知道,她柔弱、怕痛,受伤会流透明的血,很难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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