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的哥哥!
她猜得没错,瘦高男人并不是艾米莉的哥哥。
他自称是“中间人”,但是什么的中间人,又为什么会跟踪他们……薄莉不得而知,也不敢再想下去。
“我不认为,自己有被中间人找上门的价值。”她一字一顿说。
“你很警惕,这是好事。”特里基从裤兜里掏出火柴,又从烟盒里摸出一支烟,“这世道不安全,到处都是坏人。警察不管事,平克顿侦探社又只为有钱人服务——像我们这样的人,就算死了,也没人关心。”
薄莉冷冷地说:“你是在说,就算我死在这里,也没人关心吗?”
“上帝作证!”特里基叼着烟举起手,一脸真诚,“我说的是林子里那群人——你的前雇主,道斯先生。”
“道斯”是经理的姓,马戏团的名字就叫“道斯先生的马戏团”。
薄莉:“道斯先生是死是活,关我什么事?”
“真冷漠啊,”特里基吸了一口烟,摇头感叹,“但也可以理解,道斯的确不是一个好人,坑蒙拐骗,无恶不作。跟你实话实说吧,我并不是艾米莉的哥哥。”
薄莉假装惊讶地扬起眉毛。
“道斯让她跟着我,是希望她能为科学献身——你知道,她有四条腿。很多科学家都很好奇,她是否有两套器官,如果有的话,怀孕时又是如何运作的。”
特里基说:“我是道斯雇来的说客,他希望我说服艾米莉安乐死,把遗体‘捐’给那些好奇的科学家们。”
薄莉总算懂了什么叫“语言的艺术”。
拐卖人口,谋取不义之财,居然能被眼前的人说成“为科学献身”。
薄莉讽刺道:“那你是来说服我‘为科学献身’的吗?”
特里基笑着说:“亲爱的,除了艾米莉,没人要为科学献身。”
他吐出一口烟雾,眯起眼睛:“我来这里,是为了招募你的同伴,埃里克。”
他终于进入正题了。
薄莉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心念电转,试图以嫉妒的语气从他的口中套话:“埃里克?他有什么好招募的,他不过是一个偷东西比较快的小偷!”
“如果你亲眼看过经理的死状,就不会这么说了。”
薄莉答得理直气壮:“我没看到,我的马受惊了。”这是实话。
特里基见她一问三不知,脸上显出不耐烦,最开始的好态度也消失了。
“闲话少说,小子,”他对她的称呼也变了,“告诉我埃里克在哪儿,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保证你下半辈子都衣食无忧。你也不想一辈子都泡在泥巴里吧?”
特里基看她的眼神,简直像看一个身怀宝藏而不自知的蠢货。
但他根本不知道,她交出宝藏就得死。
再说,埃里克那么厉害,近乎无所不能,人人都想让他为自己卖命。
既然如此,她又为什么要把他交出去?
不过……
薄莉看向特里基的马车。
毫无疑问,这是一辆昂贵的私人马车。
车厢上了漆,挂着丝绸窗帘,车身上甚至有精美的绘画,车轮也经过精心保养,看上去牢固且易于转动。
特里基是个有钱人,而且得罪了埃里克——埃里克肯定没有走远,说不定就在旁边听他们对话。
薄莉不无恶意地想,不知道她能不能说服埃里克,抢了这个特里基?
这样,她就不必“一辈子都泡在泥巴里”了。
特里基见她不说话,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气颇为生硬,又硬生生扭转成了温和谦逊的口吻:
“我找他没有坏事,真的,只是想跟他谈一笔生意——你不知道,他的魔术有多厉害,可以凭空变出一团火!简直像是魔法!上一个让我这样震惊的魔术师,还是罗贝尔乌丹。”
原作里,也曾用“罗贝尔乌丹”形容埃里克出神入化的魔术能力。
要知道,罗贝尔乌丹可是“现代魔术之父”。
如果不是他,魔术可能仍然只是街头的杂耍,而不是一种雅俗共赏的舞台艺术。
薄莉没有见过埃里克表演魔术,不由有些好奇——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她琢磨了一下,决定把自己妒贤嫉能的人设贯彻到底:“这有什么厉害的,马戏团里有个印度人甚至会喷火。”
“那能一样吗?只要嘴里含口酒,手上拿一支火炬,三岁小孩都能喷火——”特里基被她气得站了起来,竭尽修养才遏制住发火的冲动。
他深深吸气,递给薄莉一张名片:
“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住址。下星期,我会在那边举行一场宴会,整个上流社会的绅士小姐都会过去。
“如果你有埃里克的消息,最好在那天之前告诉我——当天也行。我保证会好好感谢你的。”
特里基的名片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是他身上的香水味,有些好闻。
薄莉忍不住放在鼻子上闻了一下。
不得不说,虽然这人别有用心,但他解决了她眼前最大的困境——没钱和没有人脉。
真是瞌睡来了递枕头。
如果她想要在这个时代立足,仅凭经理那个钱夹是不可能的。
现在折返马戏团的营地搜刮财物,也不现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参与了抓捕他们的行动,肯定还有人留守营地。
见经理迟迟没有回去,留守营地的人要么出来找他,要么瓜分财物后散伙了。
要是她能说服埃里克,让她去特里基的宴会,她就能结交到一些新朋友了。
运气好的话,还能给自己的马戏团拉一些投资。
主要是结交新朋友。
薄莉太想跟人说话了。
她不是一个热爱交际的人,甚至有些内向,除了必要的社交活动,她一般都待在家里打游戏。
登山是朋友硬拽她去的。她往登山包里塞了两个三斤重的火锅罐头,还被朋友吐槽了很久。
穿越后,她不敢与人对视,不敢跟人说话,不敢谈论自己的感受。
这种感觉太可怕了。
简直像被整个世界孤立了一样。
以至于后来,跟一个随时会杀死自己的人相拥,都让她稍感慰藉。
埃里克是如此危险。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朋友和朋友,而是捕食者和猎物。
即使如此,她也觉得好过冰冷孤独的现实。
她太渴望跟人交际了。
没有交际,让她闻一下人气也行。
跟埃里克一样,她也想要拥抱。
什么拥抱都可以。
只要让她确定自己还活着。
等她回过神时,特里基已经登上马车离开了。
脚步声在她身后响起,埃里克回来了。
高大的阴影笼罩了她。他站在她身后,抽走了她手上的名片。
不知为什么,他的头微微垂下,面具后鼻子的位置正对着名片……简直像在嗅闻名片的气味。
为什么?
因为她也闻过?
薄莉有些莫名其妙。
她没有多想,打起精神对他说:“……我想去这个宴会。”
埃里克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我想组建一个马戏团,并不是说说而已,”薄莉说,“特里基跟经理有联系,宴会上那些名流说不定会对马戏团感兴趣。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可能会在那里拉到不少投资。”
埃里克拿着名片,看着她,神色莫测。
薄莉现在已变得十分自觉,对上他的眼神,就知道该抱他了:
“你放心,我不会拿你交换任何东西。”
她一边环住他的腰,一边在心底补充:但要是你能帮我抢特里基,就更好了。
当然,她只是在心里口嗨一下,并不觉得自己有指使埃里克做事的能力。
埃里克自始至终都不置可否,但被她抱了一下后,就把特里基的名片还给了她。
薄莉松了一口气,他相信她的说辞了。
危机解除。
这一想法刚从她的脑中闪过,手上的名片就毫无征兆地燃烧了起来——
那火焰简直是凭空出现,她确定名片没有涂油,也没有涂酒精,以及任何可燃物,可就是燃烧了起来!
她吓了一跳。
名片坠落在淤泥里,仍在燃烧,火焰大得出奇,不一会儿就化为一滩灰烬。
薄莉心脏狂跳,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她知道魔术的本质是障眼法——或者说,是一种表演艺术。
魔术师通过操纵观众的心理,误导他们的视觉,来欺瞒他们的眼耳鼻舌身。
可是,亲眼看到这一幕,还是太震撼了。
如果她的手机可以联网,估计已经在网上搜索解密视频了。
薄莉盯着名片,有些恍惚地问道:“……那我还可以去宴会吗?”
出乎意料的是,埃里克点了一下头。
薄莉惊讶的同时又一阵纳闷,既然如此,他烧特里基的名片干什么?
忽然,她脑中冒出一个古怪的想法:
他不会是在反驳,她对特里基说的那句“这有什么厉害的,马戏团里有个印度人甚至会喷火”……吧?
第14章
薄莉并不担心,没了名片就找不到特里基了。
这里不是现代,人们对彼此漠不关心。如果特里基真的要举行宴会,她只需要进城打听一下,就会有好事者把他的事情全盘托出。
早餐是埃里克打猎回来的兔子。
他当着她的面,剥掉了兔子的皮毛——用匕首在兔子的腹部划了一道口子,然后两只手扣紧那道缺口,用力往两边一扯,直接把皮毛撕了下来。
薄莉震惊极了,甚至想求他再抓一只兔子,让她也撕一下。
可惜她不敢。
吃过早餐,埃里克用水浇灭火堆,又踢了一些泥土覆在余烬上,最后用靴子踩紧松土。
一系列动作下来,几乎看不出生火的痕迹。
必须承认,拉拢埃里克,是她穿越后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他似乎有着极为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动作冷静而迅速,先是收起帐篷,跟羊毛毯叠在一起,然后拴在马鞍的后鞒,最后把登山包横放在马鞍后面,用粗皮带绑紧。
在现代,马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很多人即使骑过马,也是在马术师的陪伴下。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安全地接近马匹,如何在马不受惊的情况下调整马鞍。
尽管跟埃里克的相处危险重重,但不得不承认,要是没有他,她估计已经死在了经理的枪口下——或者,恺撒的马蹄下。
薄莉没有忘记,恺撒发狂的时候,曾咬下一个饲养员的耳朵。
埃里克帮了她很大的忙。
她忍不住对埃里克说:“……谢谢你。”
出门在外,多说几句谢谢准没错。
埃里克像没有听见一样,翻身上马,扯住缰绳。
薄莉刚要说“我可以自己上去”,他就已俯身下来,像上次那样掐住她的两胁,把她提了上去。
薄莉只能把话咽了下去。
她还记得名片上的内容——特里基住在新奥尔良的酒店,就是不知道这里离新奥尔良多远。
一路无话。
薄莉盯着路上的风景,脑子里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嘈杂过。
其实一开始她根本不想组建马戏团,之所以会那么说,完全是为了拉拢埃里克。
后面说,要给畸形演员量身打造剧本,让观众知道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是为了拉拢他。
他一直不说话,想法难以捉摸,行为不可预测。
她只能用跟他经历相似的人,去攻陷他的心防。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在他手下存活的几率。
她没想到特里基会找上门来。
这样一来,开马戏团的资源和金钱都有了。
要是她不组建马戏团,估计会引起他的怀疑,只能硬着头皮去践行自己说过的话。
沼泽地没什么好看,全是高大阴森的秃柏树,枝干上长满了厚实的青苔,幽绿色的地衣垂挂下来,随风摇曳。
薄莉看着看着,不小心睡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周围不再是沼泽柏林,出现了几座简陋的农舍,围栏里养着猪、牛、绵羊。
道路是湿滑的泥路,每走几步,就有一堆马粪。
接近城市后,雾气反而变得厚浊起来,呈现出肮脏的棕黄色。
路上已经有了煤气街灯,但因为雾太浓了,灯光像被浓雾吸收了一般,透不出半点光亮。
薄莉忍不住蹙起眉毛,用胳膊捂住鼻子,觉得这里的空气简直比现代的马路还要刺鼻难闻。
埃里克似乎来过新奥尔良,即使雾气那么浓,那么重,他也毫不费力地找到了酒店的位置。
这时,他往前一倾身,似乎想把缰绳扔在拴马桩上。
薄莉连忙拦下了他——怕他看不到她的动作,她几乎是伸手抱住他的腰:“等下,你知道哪里有服装店吗?”
埃里克顿了片刻,才重新拿起缰绳,在马背上轻抽了一下,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薄莉松了一口气。
经过一晚上的发酵,他身上的气味已变得相当古怪,汗味、血腥味和沼泽地的腐叶味混杂在一起,如果不去换身衣服的话,估计一进酒店就会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薄莉想到那个画面,不由一阵毛骨悚然。
埃里克不喜欢出现在人前,更不喜欢被人注视。
假如真的发生那一幕,他估计会大开杀戒。
服装店快要打烊了,薄莉好说歹说,才说服老板放他们进去。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老板对埃里克脸上的面具见怪不怪,从脖子上取下软尺,开始给他们量尺寸。
“六英尺二英寸……”老板对埃里克的身高犯起了嘀咕,“你们很走运,平时店里没这么大的衣服,一个叫特里的主顾,给他那些‘怪胎’订了不少衣服,其中就有这么大尺寸的。我们做衣服习惯多做几件备用,刚好剩下来一些,可以给你们。”
薄莉立即向他道谢。
老板似乎把她当成了埃里克的经纪人,开始跟她闲聊起来:“你们是来参加那个奇观展的吧?最近城里来了不少人,都是为了那个展览……”
“不,不,”薄莉说,“我们是兄弟,他是我的弟弟,刚从沼泽地打猎回来。”
说着,她把衬衫裤子递给埃里克,让他去旁边的更衣室换上。
老板量了一下她的身高,非常纳闷:“你们兄弟俩,一个高得吓人,一个矮得离谱……怎么,他在娘胎里抢你奶喝?”
薄莉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