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一把冰冷的刀子轻轻抵住她的脖颈,沿着她的颈动脉往下滑。
埃里克。
他就在她的身后,用刀锋抚触她的脖子,似乎随时会剖开她的动脉。
他会吗?
——他会的,他已经对博伊德下手了。
他为什么要对博伊德下手?
——不知道,这段时间她一直跟博伊德待在一起,并不记得说过冒犯他的话。他们甚至没有提到过他。
但肯定有什么激怒了他。
周围的气温似乎在飞速下降。
薄莉听见他的呼吸声在身后响起,如此粗重,如此迫切。
她恐惧得手脚无措的样子,似乎让他感到了一丝……兴奋。
这比激怒他还要恐怖。
薄莉见过他兴奋的样子,那时的他单枪匹马干掉了经理和马戏团的守卫。
她不想知道,他现在兴奋会发生什么。
砰的一声。
他似乎放下了手上的匕首。
薄莉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从她的角度望去,可以看到高大的阴影正在接近,缓慢蚕食她弱小的影子——
然后,她身上一暖。
他往前一俯身,抱住了她。
第17章
感到他体重覆上来的一瞬间,薄莉全身僵硬,脑中一片空白。
这是在干什么?
他的临终关怀,还是恐吓她的新套路?
在这个世界,他不仅是捕食者,而且是喜欢玩弄食物的捕食者。
“你到底想干什么……”薄莉嘶哑地说,嗓音几分崩溃的哽咽。
她没指望他回答,谁知,他居然开口说话了。
“……劳伦斯·博伊德,”他贴在她的耳边,一字一顿,声音冰冷、平静,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是骗子。”
这是她这段时间听见的最好笑的笑话。
他连续几天闯进她的房间,像猫捉老鼠一样,逐渐迫近她,直到她恐惧到极点,才出现在她的面前。
如此大费周章,居然只是为了告诉她,博伊德是骗子?
薄莉的声音更哑了,几乎有些麻木:“我知道他是骗子……我只是不敢跟他翻脸……不过,还是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你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你知道?”
他问,平铺直叙的语气,令她如坠冰窟。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连续说过两句话。
是的,他的声音非常好听,让她从耳根到头皮一阵过电似的发麻。
但她听见他一口气说那么多个字,并不会感到大饱耳福,只会觉得自己即将……命不久矣。
薄莉开始想念他一言不发的时候。
那时,她只需要给他一个拥抱或亲吻,就可以逃过一劫。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绞尽脑汁地回答他的问题。
谁知道这些问题有没有标准答案。
答错的话,会不会像博伊德一样失去手指。
薄莉攥紧拳头,竭力平定恐惧的心跳:
“以前有一位奥地利医生,名叫麦斯麦。他治病的时候,会先让患者喝下一杯带有铁屑的水,再用磁棒触碰他们……因为他不少病人都是深闺贵妇,轻微触碰都会引发很大的反应,所以一直对他的医术深信不疑。”
“博伊德的骗术,”她慢慢冷静下来,“很可能借鉴了这个麦斯麦……”
假如这是一个答题节目,她估计已经成功晋级到下一关了。
可惜这是疯子的问答游戏。
是对是错,完全由他来裁定。
薄莉希望他裁定对错的时候,不要说话。
他一直不说话,她感到害怕。
他突然变得能说会道,她更加害怕。
……这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一个哑巴学会说话了?
薄莉的愿望落空了。
他微微侧头,用一种令人不安的视线盯着她看了很久,突然开口:“你还知道什么。”
薄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关于麦斯麦吗?我知道的就这些了,我、我还知道他为催眠术奠定了基础……”
“什么都行。”
薄莉想不出自己还能说什么:“……能举个例子吗?”
埃里克一只手扣住她的脖颈,大拇指警告地按住她的咽喉,声音没什么起伏:
“别让我不耐烦。”
他的身体如同一台高能耗的大型机器,源源不断地往外散发热气,手上的黑色皮手套却像冰一样冷,在她的颈侧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薄莉明白了。
他厌倦了狩猎游戏,开始跟她玩“一千零一夜”。
她必须像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不停讲让他感到新鲜的东西,直到他决定不杀她。
这是人能想出来的玩法?
薄莉只能庆幸自己是个爱读书、爱看电影、爱打游戏的现代人。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是十九世纪本地人,足不出户,见识有限,他会如何对待她。
“还是说麦斯麦吧,之所以说他为后来的催眠术奠定了基础……”她颤声说,“是因为他的‘治疗术’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一是用铁屑水下达心理暗示,二是借用群体效应,扩大催眠效果……”
黑暗中,埃里克从后面注视着她,白色面具仍然像蜡一样空洞。
眼中却多了一些说不清的情绪,又热又可怕,像是能将蜡融化。
她胆小,贪婪,自以为是,从眼睛到呼吸,再到一举一动,都让他感到强烈的不适。
那是一种随时会被她揭下面具的不适。
想到总有一天,她会揭下他的面具,用那双眼睛盯着他看——视线如同濡湿的笔尖,在他裸露的脸上滑动,游走——
他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耻辱。
想要杀死她,永绝后患。
但她总能从他的手上逃脱。
这很奇怪。
他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他的父母说他是个疯子,精神失常,极容易发狂,如果不把他关进疗养院里,他会发疯杀死所有人。⑴
之后,他被关进疗养院的重病室,被浸水,被殴打,被电疗,被教育每晚必须祷告。
直到现在,他听见整点的钟声,耳边都会响起那些疯子絮絮叨叨的祷告声。
看护们知道他的长相异于常人后,闲着没事会拿他取乐——摘下他的面具,强迫他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那种感觉,无异于被一寸寸凌迟。
看护们用各种手段逼他说话,又嘲笑他的声音。
“如果不是疯子,你怎么会长成那样——声音还是这样——你生来就不正常……”
“你就是有病的。”
“你总有一天会失控的。”
……
但他没有失控,冷静谋划,步步为营,神智清醒地从疗养院里逃了出来。
疗养院里什么都没有,但有很多书,全是富人的捐赠——他们为了独吞家产,费尽心思把家人送进来,又不断往里捐钱,捐书,捐设施,以为这样就能逃脱死后的审判。
只是,除了《圣经》,别的书都被阴影埋没,落了一层灰,无人翻动。
讽刺的是,他在疗养院阅览室里学到的东西,远远多于父母教给他的东西。
逃出疗养院后,他去了很多地方,走遍了整个欧洲,学会了很多东西,作曲、腹语、变魔术、演奏各种各样的乐器。
又在印度学会了绳索杀人的技艺,当地人称为“邦扎布套索”。
最后,在马赞德兰王宫定居下来。
波斯国王视他为知己,对他冷血残忍的杀人手法赞不绝口,又重赏了他改造王宫的行为。
他在建筑上有着恐怖的天赋,亲手把王宫变成了一座令人闻风丧胆的机关迷城。
在那座王宫里,国王可以像幽灵一样来去自如——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
王宫里到处都是机关、暗道、活板暗门,没人知道国王到底藏身何处。⑵
那是他活得最像人的日子,直到国王开始忌惮他的头脑,担心他为别人所用,下令处死他以及所有为他工作过的人。
他帮过的一个波斯人救了他。但对方并不敢把他留在身边,转手交给了一个马戏团经理,希望马戏团能带他逃出这里。
他不再开口说话,因为语言是无用的,不会改变任何事情。人们只想听见自己想听的话,只想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事。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开口说话,耳边总会响起疗养院看护们的声音——
“如果不是疯子,你怎么会长成那样——声音还是这样——你生来就不正常……”
他的长相是耻辱,声音是耻辱。
尽管薄莉从未评价过他的声音,但他每次开口,她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只要能够活下去,可以对任何人献殷勤。
他没必要对她手下留情。
那一天,她以为他离开了,其实他还在房间里,就在她的旁边,手上是锋利的匕首,随时准备捅进她的后心。
下一刻,她忽然脱下衬衫长裤,换上了印花长裙。
即使他早已知道她是女孩,那一幕的冲击力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她很白,如同白色的浪潮涌入他的眼中。
他第一反应是移开视线。可是,到处都是她。白色的膝弯,白色的小腿,白色的脚踝,白色的脚趾。
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冲上他的喉头。
他的心跳剧烈,再次尝到了不适的味道——头皮发麻,眼睛胀痛,汗毛倒竖,像吞下了某种阴暗而滑腻的液体,连心跳都变得黏连起来。
起初,他以为那天没有杀死她,是因为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再也没有露出过那些白色,他却还是没有动手。
她缺乏警惕性,任何人都可以跟在她的身后。
她跟博伊德去剧院看演出时,他本想杀死她,但不知为什么,最后却割掉了博伊德的手指。
也许没什么原因。
他只是像以前一样厌恶沽名钓誉的人。
这些天,他像玩弄陷阱里激烈挣扎的猎物一样,一步一步逼近她,直到她无路可退。
他总是在想,明天就杀死她,却总是拖到第二天。
几天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
——总有一天,她会死在他的手上,为什么不是现在?
他从后面接近她,冷漠地看着自己的身影一寸寸吞没她,刀锋在她白皙的脖颈上轻轻滑动。
博伊德也曾触碰她的脖颈。
她是那么不设防,谁都可以触碰她脆弱的咽喉。
这一发现让他……愤怒。
有那么几秒钟,攻击欲如同沸腾的水,在他的血管里急速流动,在他的耳边发出急躁的沙沙声响。
但看到她恐惧、惊慌、冷汗直流的样子,他心里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抱住她。
之前她感到恐惧时,总会抱住他。
他以为她被驯化得很成功,不管多么极端的情况,都会用拥抱和亲吻安抚他。
谁知,当他真正想要杀死她时,最先产生条件反射的却是他自己。
第18章
埃里克的想法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
他开始说话,导致她之前的应对策略完全失效了。
现在,她必须谨慎地观察他的眼神、语气、动作,努力思考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以及背后的含义,以免答错直接玩完。
这天,薄莉一觉醒来,发现床上多了一条裙子。
新的,淡蓝色的真丝裙子,领子、袖口和裙裾镶着荷叶花边蕾丝,腰间系着一条乳白色的缎带,旁边是层层叠叠的衬裙和裙撑。
上面压着一张明信片,背面是剧院的铅笔速写,正面只有两个字,笔迹冷峻而优美,由暗红墨水写成:
“穿上。”
薄莉凭借着多年玩解谜游戏的经验,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要她穿上那条裙子,去剧院。
裙子很合身,仿佛为她量身,胸、腰、腹、手臂,无一不合衬。
薄莉不想知道他什么时候替她量的尺寸。
酒店门口,已有一辆马车在等候。今天雾很大,马车夫必须拿起提灯,才能看清她的脸庞。
“您就是克莱蒙小姐吧,”他说,“等您好久了。来吧,我们去剧院。”
薄莉提着裙子,忐忑不安地坐上马车。
她不知道埃里克如此大费周章是为了什么。
他不会打算像原作一样,催眠她,把她培养成当红女高音吧?
薄莉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可以演音乐剧,但完全不会唱歌剧,那跟流行歌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但凡看过任何一个版本的《歌剧魅影》,都知道他对徒有虚名的人是多么厌恶。
如果他发现,她是一个不可雕的朽木,会不会直接宰了她?
薄莉有些汗流浃背。
幸好,她去剧院并不是为了演唱歌剧。
剧院是她跟博伊德去的那个剧院,同一个剧场,同一场演出,同一个包厢。
埃里克自始至终都没有现身。
薄莉却能感到,自己正处于他的视线之下。
他一直这样,从不正面出现。
薄莉其实很想告诉他,他的身材比例很好,几近优越,尤其是手指的长度,已经到了罕见的地步。
酒店大厅有一架钢琴,他大拇指和小指完全张开时,可以十分轻易地跨越十二度音程,甚至十三度。
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手掌只能跨越八度。跨越十度音程的人,已经算是天赋异禀了。
然而,他却对自己的脸、手、脖颈,甚至声音,都感到极端的羞耻。
不允许她看向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也不允许她赞美他的声音。
薄莉很迷茫。
脸,她可以理解。声音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这里干什么?”她左顾右盼,试图起一个题目,“好闷。”
这时候的剧院通风设施有限,她真怕自己被闷死。
没有回答。
埃里克似乎不在包厢。
这时,剧场的灯光暗了下来,只剩下脚灯的焰光。一束聚光灯打在天鹅绒幕布上。随即,幕布缓缓升起。
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孩登场了。
她斜戴着黑色礼帽,穿着黑色燕尾服,里面是白色衬衫,在唱一首欢快的流行歌曲,歌名似乎是《奈莉·布莱》⑴,伴奏只有一架班卓琴。
薄莉之前忙着应付博伊德,没听她在唱什么,重听才发现这是一首非常轻快的民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