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雄心壮志,想抓住一切机会,坐上京城黑白两道龙头,莫非只是为了权力欲?”虽然情势稍劣,她却并不急,笑嘻嘻问:“还是为了更深一层的野心?”
“天泉山是个好地方,有盛景良田,不竭玉泉,还有镇海宝塔。只是我还听说过一个极少有人知道的辛秘,说的是这镇海石塔之上,刻了两行诗。”
“天泉山下一泉眼,塔露原身天下反。”
苏梦枕脸上没有表情。
季卷也收了表情。她从桌子上跳下来,向前一步,双目中射出精光,一字一顿地问:“少楼主选择天泉山做驻地,是为了玉泉,还是石塔,亦或是这两行诗?”
杨无邪在离门最近的位置,闻言已将手搭上了腰间。季冷抱着臂,脚步微移,将金风细雨楼二人拢在一击之内。房内气氛紧张如此,相对而立的二人之间尤甚,苏梦枕与季卷脸上失去了表情,但对撞的眼神,一者冰寒,一者坚硬,几乎随时要打起来一样。
但他们终究没有打起来。因为苏梦枕在凝滞的气氛中开了口:“我把你当做朋友。”
“我们以前也只见过一面,只够建立个好的第一印象。”
“一面就足以判断她值不值得做朋友。”苏梦枕说,冰冷的目色柔和下来,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会回答你:为了那两行诗!”
季卷大讶:“你不怕我前脚走出这道门,后脚就立即去雷损那里揭发?”
苏梦枕说:“我从不提防朋友。”
季卷这下说不出话了。她稀奇地盯着稍过双十年纪的青年,像看到什么怪物一样。同时她开始思考,这样盲目托付信任的人,是怎么在处处人精的京城里活下去、而且活得越来越好的?
“好吧,”她思索了一会,退让说,“你给了我一个意外,我也还了你一个惊吓。这下扯平了。”
扯平了,也就意味着可以谈一谈生意了。这是季卷的理念。
于是她从腰间解下那把比普通武人的武器要锋利、比一流高手的武器要平庸的剑,递到苏梦枕手里,说:“这就是我要谈的第一门生意!”
苏梦枕接过精铁剑,抽出一挥。他实在太瘦弱,病容满面,这样一个人拿着剑时几乎要让人怀疑会不会下一刻就把剑跌到地上去。但他挥出的剑光却雪亮,虽然一闪而逝,其中蕴含的冷冽死寂之意足以使这柄二流的剑跻身兵器谱之列。
他收了剑,立即咳嗽起来,边咳嗽边抬眼看季卷,示意她解释递来这柄剑的意义。
要谈生意的时候,季卷的态度总是很好的。她先是夸了苏梦枕的剑法,接着话头一转,笑吟吟道:“这柄剑对于高手来说,或许看不上眼,但要是放到江湖中、放进黑市里,已经是一等一的好货色,是不是?”
“你要卖剑?”
“自然。”
苏梦枕的眼睛已经亮了。他自然清楚一柄好剑对于武林人的作用,因为他正拥有了武林中最好的武器。对于金风细雨楼的普通帮众而言,季卷带来的剑已经可以称之为神兵!
“只这一把,不值得你千里迢迢进京。有多少?上万?价格几何,金风细雨楼可以照单全收。”
季卷脸上笑意更浓。她摇摇手,说:“上万?那只是我们半年的产量而已!”
第6章 苏公子的三个笑
此言一出,就连苏梦枕也震惊到失去了言语。他枯瘦的手指抓紧了剑鞘,质问:“半年能产出一万把?质量不变?”
“自然,我们可不搞什么小罐茶,大师造。”季卷笑着说。这个梗掉在地上,根本没人接话,她倍感可惜,只好自己又接茬:“我们的武器都是统一标准作业程序,精准到原料批次,有出具的检验报告,自然也有售后。两浙路一带已有少量我们的武器流入,你们自可以去打听。”
她说起这套话来滔滔不绝,像是总算在这反常识的世界里找到点她熟悉的事情,但从反响来说,在场三人显然听得不算太懂。
苏梦枕果决地屏蔽掉他没听明白的部分,双眼锐利,说:“金风细雨楼吃不下这么大的数目!”
“我知道,”季卷笑:“即使是背靠江南霹雳堂的‘六分半堂’,恐怕也没办法源源不绝地吃下我们的产出。如果我只为卖钱,大可以把帮派改名‘铸剑帮’,把我们的武器行销到每一个江湖人手上。所以我的买卖,并不只为了挣钱。”
苏梦枕凝住眉毛,仔细打量起自己这位旧识。这世上不会有人不需要钱。钱是开山斧,是蚀骨毒,任何人活在世上,想做一番大事,都必须想尽办法地敛财。因此他隐隐猜到了些什么:一个帮派的首脑如果已经把挣钱放在次要位置,那么一定有一个更崇高的目标促使她这样做。
苏梦枕是个一旦有想法便会立即行动的人。所以他不客气地发问:“你打造武器,不是为了江湖人,是为了另一个群体,一个人数更多,更需要精良武器的群体――
“你想染指的是军队!”
季卷笑了。她发现自己自从踏入这间屋子以来就一直在笑。她在想,和一个聪明人交谈实在是非常愉悦的事。如果这个聪明人又是自己的同道人的话,那更是喜上加喜的事。
所以她点点头,同样直白地说:“三年内,我可以只按成本价提供给金风细雨楼全部的兵器产额,这批兵器,无论是留待自用,或是走你们的路子远销出去,都可以。我只有一个要求。”
她的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杀机与野心:“掌握一支属于你们的京城内军队,要装配最好的武器护甲,训练成随时可出战的阵列!”
苏梦枕也笑了。与从始至终都在微笑的季卷不同,从她踏入房间至今,他总共只露出了三个笑。
第一个笑,笑容可掬,却浮在表面,未达眼底,是对陌生人的假笑;
第二个笑,寒傲全无,似春归大地,冰晶化水,是对朋友的笑;
第三个笑容最浅,像在冰上点起一簇篝火,冰不尽,火也不灭,是充满野心的,对盟友的笑。
“要在京城军队中安插力量,非常艰难,”他笑着说,“所以你选了个好的合作对象。这个要求,只有金风细雨楼能做到。”
季卷点一点头,看一眼屋外天色,果断说:“那便谈到这里。等我们见过当今官家,还会再以送谢礼的名义拜访,到那时再谈具体细节。”
她又想起一件事,抬手:“还有,你得把剑还我。否则我一出门,全京城都会知道我和你已暗通款曲了。”
苏梦枕点一点头,把剑递回到季卷手上。接剑时,他的手指不经意拂过她掌心,季卷心中一动,只觉得这只手比起上次见面更加冰凉,简直不像位活人的手。再看向他比之前更重的病容,忧思翻涌,不由道:“你保重身体。”
苏梦枕没有答话。从他还在襁褓中时,耳朵就已听腻了这句话,甚至因此产生了逆反,常常在人关心他的身体时毫不客气地打断,说“对付病症的最好办法就是当做自己没有病”,但如今说这句话的毕竟是一位平等的盟友。他用了些力气忍住反驳她的语言,只是一摊手,示意送客。
这人不留情面起来也这么有意思。季卷笑着扯了季冷出门,离开天泉山许远,听到身边自她发话开始就陷入异常沉默的爹气息古怪地对她传音:“卷儿啊,你对苏少楼主很满意?”
季卷立即就明白了自家护短的爹在想什么,无奈回:“像苏梦枕这么直率,不起疑,野心相近的掌舵人,简直是天下难寻的好盟友,我自然对他满意。但也只是做合作伙伴的满意,爹,你别瞎想了。你一瞎想,我娘就会发笑。”
季冷老老实实地“哦”了一声,静了片刻,又突兀嘀咕:“我早就知道你最抱希望的是他。你向来喜欢把最重视的东西留到最后再动。不过他也未必像你说的那样十全十美。”
季卷叹了声气:“我哪有觉得他十全十美?只这一面,我就觉得他身上有两件可能影响我们未来合作的隐忧。一是他太强硬,只习惯做一把手,但我也只能接受做一把手,现在我们天南地北,还没有冲突,等我们的势力范围产生交集,未必不会因此关系破裂;二是他的病实在太重,我看他比上回见面时又多了几种内伤,照这样下去,我们还没举起反旗,他大概就要死在什么地方了。”
季冷闻言,居然松了一口气:“原来你让他保重是这个意思。”
“不然还能是什么?”季卷好笑道:“爹,比起担心你女儿拎不清事,不如回去再温习几遍排演的见到官家后的说辞。我们这轮拜访下来,江湖势力发动,不出几日,那个善忘事的官家就要想起我们来,传你见面了。”
她说的自然是确凿的事情。自与苏梦枕见面后不几日,她又惯常性地去些消息流传快的地方散布蜃壳留影的传说故事回来,远远便见季冷跟在位便装公公身后,跨上暗金绣纹帘的轿子,于是心下了然:
这位以瘦金体和靖康之耻在后世“万古流芳”的皇帝显然还没昏聩到极点,在朝堂上公然召见献道家祥瑞的民间人士,而是挑了私下时间,接季冷入宫觐见,这样,也不至于被文官们参上一本,被史官记下一笔。
临上车前,季冷向她的位置投来一眼,示意她放心。候在他旁边的公公似有所觉,同步投来视线,见到眼神尽头是消息中提到的季冷独女,这才和善地对她笑笑。
季卷佯装懵懂无知,笑逐颜开,垫脚使劲向他们挥手,心下却悚然一惊:她爹的武功已是她见识中最好的那一类,而宋徽宗身边一个随随便便的办事太监,居然也有与季冷相差无几的武功修为!
这一刻她无比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在的已不是她所熟悉的那段历史,而是另一段奇人异士满地跑,武林高人多如狗的平行历史。
“幸亏我在三岁的时候就打消了直接派老爹去刺杀皇帝的想法了。”她在心底默默地说,长出一口气,回到内院。
现在只要等季冷与皇帝这场见面的结果了。
第7章 季冷
在等待中,季卷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紧张。这种紧张并非因为对自己或是对季冷的不自信,而是源于谈话对象的身份――对于当今皇帝来说,一个小小福建地方帮派首脑的生死,只在他好恶一念之间。
这和季卷过去所熟悉的谈判不一样,就算商谈彻底破裂,落到场下,顶多就是被指着鼻子骂几句,但是在这里,失败的代价是季卷无法接受的。这让等待变得极其难熬,但她又不得不等!因为宋徽宗的好色与他的软骨头一样出名,而季冷绝不愿让她暴露在官家眼前。
好在这样的等待并没有太久。接近黄昏,门外喧哗,季卷立即走到院子里,看到季冷又从那顶软轿下来,陪同的还是白天那个公公,对季冷说话时的笑容却多了一些。季卷远远见此,忐忑的内心霎时安定,知道他们这次投其所好的大型欺诈行为已得到足够令人满意的结果。
“多谢米公公相送。”季冷走下轿后谦和拱手。
米公公眯着眼笑:“哪里,以后季帮主的帮派往江南一带发展,说不得还有需要你照应的地方。”
季冷面容一肃:“自为公公效犬马之劳!”
米公公动作优柔地对他一点头,指挥身后车队回宫。季卷在旁始终维持着不谙世事的天真模样,直到肉眼已看不见米公公的身形,才问:“结果如何?”
季冷看着她,缓缓叹一口气道:“官家见蜃壁上的高人留影,大悦,同意了青田帮沿海往两浙、江南路扩张的请求。”
他从袖中拿出一卷敕封手诏,拖在手上,怔怔出神。季卷伸手拿过来,颠来倒去地打量,神色间难得有了几分兴味,兴致勃勃地对他说:“别说能拿它当虎皮扯大旗了,要是能好好保存个八九百年再捐出去,就凭这笔字,我能连上一周的头版头条。这可得好好保存!”
季冷对她常有的胡言乱语已经免疫,望着被她当彩球似地上下抛着玩的手诏,忽而重重叹一口气,像终于下定什么决心似的,一跺脚,毅然道:“‘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今日见过,方信你所说,如此轻佻之人持国,是黎民之不幸!季卷,往后你要做什么,我一应支持就是!”
季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似笑非笑:“见过真人,才终于死心了?”
季冷只得苦笑。
季冷与自己女儿并不相同。他只是大宋治下普通一民,虽生活流离,早早被卖进青帮做打手,也只觉天下苍生都这般活法,不是谁的过错。他本性忠厚,讲求义气,但仅仅如此也不足以在武林好手云集的青田帮中出头,令他改变命运的,是一项连他自己也讲不明白的,“捡人”的本事。
他似乎天生就具有一项能力,可以在路上偶然见到些濒死的人。大部分都浑身血洞,一看便是遭受过江湖仇杀,浑身充满危险气息,普通人遇到只会远远地躲开,但季冷却总是发善心,把这些人捡回家好生照顾。这些人里有不少一旦恢复就跳起来想要杀人灭口,但也有另一些人被这土气小子打动,留给他些馈赠。
因此,季冷“捡”来了师父,“捡”来了结义大哥,“捡”来了报恩的下属,也“捡”来了知心爱人――这是他这天赋最后一次发作。
在季卷出生后,季冷发现自己的这份天赋转移到了自己女儿身上,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另一件事:他的女儿,与他捡到的那些濒死的江湖客一般,拥有着前一段并不在此地的人生,以及由此而生发的另一套处事风格。
幸好他依然是忠厚且包容的,即使这些年里他已借奇遇习得一身惊世武艺,坐上了青田帮帮主的位置,依然与当初的青头小子没什么大差。因此他迅速地接受了自己女儿的与众不同,并且,带着宠溺地放任了自己夫人与独女联合架空了他的权利,风风火火,在青田帮内搞起了什么“试点”。
最初,他是绝无怨言的。虽然她的举动和深意时常不能为他理解,但她做的另一些事:改良农耕方式,推广养殖概念,更进冶铁技术,凡此种种,总归是令青田帮治下平民活得更好。至于另一些对内整饬纪律,对外砸钱拉动官员下水,他相信统领过回部的夫人和好像什么都懂一点的女儿做事一定有其道理。
直到他恍然发现青田帮的控制范围已扩张到整个福建路,上有被他们养得已不得不同上一条船的地方官吏,下有前仆后继愿意为青田帮赴死的帮中精锐,以及无数分布在万千大山之中,暗地已供起他们淫祠的元元之民,而后他的女儿理直气壮地跟他说:“我觉得赵佶干得还没我好,为什么我不能上?”
土生土长的、觉得赵家天下已是天经地义的公理的季冷失手打碎了一个碗。
因此,当季卷提出要借那个养了五年多的人造祥瑞――大贝壳的名头,进京给青田帮扩张势力要一个程序正义,并且借机寻找一个可以从京畿要地辐射全国各地的帮派做扩张帮手时,他忙不迭地提出随行,一来保护女儿不被官家看上,二来,他也想亲眼见一见被女儿成日诋毁的赵佶究竟是不是那么不堪。
或许在长期耳濡目染之下,他早已没有他以为的那般敬畏皇权。
季冷叹一口气,对似笑非笑的季卷沉重点头:“倘若如你所说,不过十年之内,金兵便要南下破城,反与不反,已非忠义问题,而是家国在先,必得事急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