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围猎回去之后,李治丢脸地发烧了。
他向来安静不起眼,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寝殿里冷清得可怜。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但都是匆匆坐一下,寒暄几句就走了。
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仗着李世民的纵容,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熏香,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风流放纵,一派散漫不羁。
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杠,凤凤也不欺负人了,风清气朗的黄昏,凤凤兴致盎然地说:“雉奴,我画幅画送你吧!”
李治从未想过,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
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落墨绚烂惊艳,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跃动,渐渐连成片,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
“你要画凤凰吗?”李治惊喜地问。
“谁说我要画凤凰?”凤凤笑着回过头来,“这是蝴蝶。”
渐渐的,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
“人生苦短,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
凤凤右手负在身后,一身春衫执笔作画,也像是画中人。
他执笔挥毫,如同创世的神明,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
这一瞬间,李治突然觉得,帝王业、社稷志、江山美……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
他突然,有点羡慕凤凤。
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等李治的病痊愈,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你会折凤尾蝶?”李治看到她手中的凤尾蝶,仔细地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她穿着宫中常见的石榴裙,唇红齿白,笑容落落大方。
“回殿下,这是我入宫前我爹教我折的。”女子手托着凤尾蝶,睫毛也如同蝶翅浓密动人,“天凉了,我见这御花园也冷清得很,所以折一只蝴蝶。”
李治微笑颔首。
“殿下,这凤尾蝶折好了之后,还要做一件事,才算真的折完。”女子迎着阳光,看那栩栩如生的蝶。
“哦?什么事?”李治饶有兴味地问。
女子朝着凤尾蝶吹了一口气,天真妩媚,蝶翅被她吹得轻轻扇动,当真展翅欲飞。
“女娲造人的时候,吹了一口气,人就活了过来,会哭会笑。我爹跟我说,这一口气很要紧。”
倒是个有趣的女子,与宫中寻常女子不同。李治笑着点点头。
两人擦肩而过,当时的他不曾想过,这个偶然相遇的女子,会与他产生怎样的交集。
入冬后,宫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子谋反,被贬为庶人。数月后,参与夺嫡的魏王和吴王接连被贬。
第二年春天来得格外迟,路上还有未融化的冰渣,宫人们的脸色也格外凝重。李治在宫中遇到自己的舅父长孙无忌,他向舅父行礼,对方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雉奴这只毛毛虫,也变成蝴蝶了。”
一天天长大的少年眼眸乌黑清澈,皮肤像是用丝绢蘸着山涧的清泉洗过,在金玉的袍服中愈发显得清新俊美——就像一轮干净明亮的新月,虽然不曾与烈日争辉,但再远也能看到温润正直的光亮。
李治感觉到朝臣与宫人对他态度的变化,又想起那一天在雨中凤凤所说的话,想起当时凤凤悲哀而古怪的神色,终于察觉到命运的波澜正朝自己涌来。
贞观十七年四月七日,李治在承天门被立为皇太子。所有的星辰都黯淡下来,他成为了大唐夜空中唯一的明月。
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年轻的李治即天子位,改年号为永徽。
五
永徽六年,初夏的风有些喧闹的意思,但蓬莱殿中仍然清凉。
“陛下在想些什么?”女子柔和的声音在耳边想起,李治回过神来,朝眼前的女子笑了笑:“没什么,一些少年时的往事而已。”
年少旧梦,恍如隔世。
李治坐在龙椅之上,成为了九五之尊,成为普天之下最清寂的那个孤家寡人,他还常会恍惚想起曾经那个清晨,与凤凤同登的那座高楼。
“臣妾也记得少年时,第一次在御花园遇见陛下。”女子回想起往事,神色更加妩媚温存,“陛下只有十五六岁,脸孔那样清澈,像是春日树梢的白雪。”
当初那个朝着凤尾蝶吹气的女子,成为了李治的皇后,她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并州文水人,出身不过小姓人家,见识和智慧却超过当世许多男子。
“现在朕也老了吧。”李治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鬓角尚未生出华发,但眼神不知何时褪掉了飞扬的神采,甚至有许多自己也陌生的东西……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家国天下的责任,沉甸甸地搁在他的肩上,像是山峦压在了河流之上,从此不能再自在奔流,日夜蓄积,终究沉默成海洋。
“陛下才二十七岁,从何谈老?”媚娘笑了,伸手为李治梳理一头乌黑的长发,指下温柔而不失力道,三千烦恼丝都在她掌下变得服帖。
李治并不知道,登基六年,历经朝堂风雨,他深邃的眸子比少年时更富于魅力,鼻梁高挺的侧脸如坚毅青峰,曲折薄唇多情动人。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也只有在媚娘面前,他绷紧的心弦才能些微放松。
李治微微闭上眼睛:“舅父主持编修《永徽疏律》十二卷,法理铮铮,功在千秋,自汉晋以来,未曾有人有这样的才学功绩。朕是不是对他太过无情?”
“长孙大人是股肱之臣,博学之士,但江山社稷不能以一人之力撑起,门阀枷锁不可不除,陈规陋习不可不改,若要满园春色,就不能独惜一株青松。”媚娘说话的声音总是和缓的,却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李治点了点头,他继位时不过二十一岁,从事事听从长孙无忌,隐忍不发,到如今终能施展抱负,媚娘一直是他最有力的内助。当他真正掌握了至高的权力,却只觉得些微疲惫。
只听太监的声音在门口传来:“陛下,有加急奏折送到。”
李治睁开眼睛,命太监呈递上来。处理国家大事时,他并不回避媚娘,所以媚娘从太监手中接过奏折,打开来——
“这是?”媚娘的声音有些诧异。
密封的卷筒中,并不是什么奏折,而是一幅画。
画卷很长,不断打开,便不断有蝴蝶从纸上飞出,十尺长卷,竟有百只蝴蝶。栩栩蝶影飞舞,满园春色绚烂,让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治走到画卷前,良久没有说话。
——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子的叔叔滕王,敢开这样的玩笑,八百里加急的尘土,一轴泼墨蝶影飞舞。
自从就任洪州都督,听说滕王越发风流不羁,在山水间流连忘返,终日与美酒和美人为伴,也常与名士们在高楼把酒宴饮。
今春,滕王甚至缺席了天子的邀约。
“陛下,”太监不知天子喜怒,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这画……”
媚娘从旁看着李治的神色,对太监吩咐:“请宫中最好的工匠,装裱好,挂在麟德殿。”
太监将目光投向李治,只见天子点了点头:“按皇后说的做。”太监忙不迭地接过画轴:“遵旨!”
已经三年不曾见过滕王……李治抬步迈出大殿时,心中突然生出思念,不知是在思念少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在思念与他共度那段时光的人。
媚娘走在他身边,突然笑问:“陛下可是思念滕王?”
李治一怔,不由得颔首。
“按滕王的性子,既然画到了,人应该也在路上了。”媚娘笑着挽起李治的手臂,两人一起走下汉白玉的台阶。
媚娘猜得一点也没错,滕王七日之后便到了长安。
李治召他入宫,在景云阁见他。
金色的曦光之中,远远走来一个华服青年,优雅地朝天子行礼,那洒脱不羁的笑容——不是滕王又是谁?
这一瞬间,往事汹涌而来,李治的鼻端竟然有些发酸。但滕王只是狡黠地眨眨眼:“这次我让陛下意外了? ”
“朕没想到你的脚程这样快。”难得的,天子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我春日去塞北看雪,错过了陛下的邀约,心里发愁陛下会责罚,所以不敢来长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取道江南,去扬州看杏花,这一走又是四个月——”滕王说起话来意态疏朗,神色自在飞扬,好像世事的变化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但李治看到,他的右手腕上,有一道浅白惊心的旧伤痕;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滕王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
从麟德殿往东看,太液池的碧波清凉,障日阁、景云阁、郁仪楼……楼阁鳞次栉比,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
滕王讲他天南地北的奇遇,李治只是微笑地听。听到荆州数日不歇的大雨瓢泼,街巷间鱼儿蹦跳的奇景,李治唇角的笑意褪去了,微微忧心地沉吟:“荆襄之地的稻米收成,只怕会不如往年。”
这次滕王在长安住了一个半月,临走时带走了两坛樱桃酒,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是来和李治辞别时,他打量着近在咫尺的天子容颜,半是骄傲半是不忍:“陛下这三年长大了很多。”
“朕原本就比你大。”李治微笑回敬。
有些东西和少年时不一样了,但仍有些东西不曾变化。
“陛下,有空多到御花园中走走,有机会,也可以出宫去看看。”滕王深深看了李治一眼,说话间竟然毫不拘于礼法,将手搭上了天子的肩膀。有那么一瞬间,李治甚至有种错觉,对方要像小时候那样,给自己一个过肩摔。
但滕王的手掌只是停留了一会儿,那样温暖,像是没有说出口的珍重。
“陛下,就此别过。”
六
李治第一次发觉身体不对劲,是在显庆五年。
一开始只是寻常头痛,以为是休息不足,那一日在内殿批阅奏折,也许是坐久了,他起身时突然眼前一黑,耳边传来太监的惊呼声,却如论如何也看不清周遭的人和事,耳边轰鸣如鼓,心跳得格外快,恍惚看到媚娘奔了过来……他突然抓紧媚娘的胳膊:“朕……朕看不见了!”
太医云集内殿,会诊得出的结论是,风疾缠身,他不适合再处理繁重的朝务。
李治的父亲和祖父都有风疾之症,他也不例外,而且因为体弱,发作得更为严重。
待滕王再一次上长安时,李治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了。
日光温润,滕王在他眼前,也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的影子。虽然看不见滕王的表情,但也能感觉到滕王锁眉的样子:“陛下,我从山中带来一枝梨花,颜色是很好的。”
长安的花都开尽了,山间却还有春日迟迟不归,李治的鼻端闻到露水与青草的气息,以及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他微笑点头:“清气满乾坤,滕叔的梨花好颜色。”
滕王身子前倾,说话极为直接:“陛下真的看清了这梨花的颜色?”
李治笑了一下,他毫无焦距的眼睛仍然很美,像是苍白雪原上的两潭深水,沉静得令人感觉不到周遭的暑热:“朕看不清。但也无妨,世事有时未必需要看得太清,雾里看花,才不至于失望。”
“陛下说得对,”滕王摇着扇子也笑了,“倒是我俗人一个了。”
听到他笑,李治的唇角舒展开来:“为政原本就是俗事,皇亲国戚做了一州的父母官,操心百姓的柴米钱粮,也是俗人。”
这些年的风雨历练让天子的风度更加宜人,也更加沉静,仿佛仲夏的绿意在雪白的宣纸上渲染,自有丘壑与山川:“听说近来滕叔在洪州边防重用了几个寒门出身的武将,让天下门阀为之震动。弹劾的奏章,已有许多送到朕这里。”
“那些人要讲就讲,我难道会怕天下悠悠众口?那些抱残守缺的‘君子’,我向来看不惯,也不愿与他们为伍。”
滕王傲慢地挑眉,说起军国大事,他毫不含糊:“陛下,最终在战场上说话的,还是真本事,不是那些世代承袭的荫庇和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