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卧里插了几支荷花,散发着淡淡的馨香,烛火下的人凝视珠花,陷入了沉思。
回想沈映蓉提醒他称呼她吴夫人,他心中很是不屑。
今日私下里见她,又故意在吴阅跟前提及岩山寺,就是有意挑拨。
外头皆说二人伉俪情深,他才不信夫妻俩的感情稳如磐石。
吹灭烛火,萧煜整张脸隐藏在黑暗里,任由胸中对女人的渴望恣意蔓延。
他想起在牡丹院偏厅与她接触的情形,暗香浮动,撩人心扉。
尽管双方保持着t礼数,她却像猫一样戒备,有趣极了。
就算被她察觉到他的非分心思,她又能奈他何?
萧煜喉结滚动,忽觉口干舌燥。
在某一刻,他意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无耻到占有他人之妻的地步。
在欲望面前,什么良知道德,统统抛之脑后。
十八岁正是青春叛逆的时候,也是喜欢一个人就会肆无忌惮热烈追逐的时候。
萧煜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他想与沈映蓉有更进一步的接触,从骨子里想占有那个女人。
那种纯粹的抢夺欲望令他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来,想在半夜爬墙。
爬吴家的墙头观红杏。
这个念头从脑海里冒出,连他自己都很诧异,他竟然可以无下限到这种程度。
萧煜不禁生出几分困惑,他真的有这般无耻吗?
可是他真的很想要那个女人。
那种最纯粹的欲望促使他抛却道德底线,破罐子破摔。
反正都是纨绔子弟,反正都声名狼藉,反正聚众招妓闹出人命案传得沸沸扬扬,再多这一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萧煜压不住身体里的蠢蠢欲动,疯狂想要接近她,那种渴求令他真的干出了半夜爬墙的荒唐举动。
哪怕仅仅只是想看她一眼。
吴家在冠云坊那边,坊与坊之间都有一道大门阻隔。
晨钟响起时大门会开启,方便各坊通行;暮鼓声响起时便会关闭,百姓们只能在坊内活动。
这样便于衙门管理。
冠云坊里有一家青楼,翌日萧煜在入夜时分摇着折扇逛窑子去了。
老鸨给安排了姑娘唱曲陪客。
萧煜坐到榻上,听着那位叫柳红的女郎用方言弹唱当地小曲儿,声音软软糯糯,带着几分媚人的嗲,酥到了骨子里头。
他听得乐呵,食指随着小曲儿的节拍轻轻敲到腿上,一副陶醉模样。
夜幕不知何时把天地笼罩。
吴家宅院里一片安静,书房里的吴阅还在温习功课,沈映蓉则已经歇下了。
也不知是闷热还是其他原因,吴阅忽然觉得厌烦,这些年他从未停止过精进学问,却愈发觉得迷茫。
看书有什么用?
日复一日的求学,却没有一点长进,想起王县令,他心中不由得憋了一股窝囊气。
那老儿也不过如此。
一小小芝麻官,在他跟前耀武扬威,说话阴阳怪气,时常贬低他三次落榜,着实叫人不痛快。
吴阅憋着浊气吐不出来,倘若他第四次会试落榜,又将以何种心态来面对自己的失败?
他不敢想。
也不愿去想。
心中烦闷,便再也坐不住了,背着手来回走动。
这书是再也没心情看下去了,吴阅不大痛快地吹灭烛火,回房去歇息。
沈映蓉酣睡得沉,吴阅躺到她身边都不知。
心里头想着事,吴阅睁大眼睛,无法入眠。
他知道自己走进了死胡同,一根筋跟科举死磕,倘若不那么早成名,他或许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无力。
偏偏早年顺风顺水,一生的好运气仿佛都在十六岁前用尽了。
想到曾经的风光,吴阅辗转难眠。
二更时分,冠云坊陷入了静谧中。
青楼里的萧煜为了不引人起疑,特地讨了一位女郎陪夜。
那女郎对他的样貌特别满意,原以为能占点便宜,哪曾想那混账东西一掌将她砍晕。
女郎软绵绵地倒在了榻上。
萧煜对她没有任何兴致,他在京中时常跟那帮纨绔厮混,自然知道窑子里的女人接触的男人多,最易染上脏病。
小子虽然胆大包天胡作非为,却非常惜命。
把门从里头反锁好,他偷偷开后窗,恰巧有棵树能爬上来。
吹灭室内烛火,萧煜借着树干溜了下去,翻墙离开了青楼。
坊里的百姓早已酣睡,周遭一片静谧,不远处传来打更人的声音。
萧煜警惕地穿梭在黑夜里,既觉荒唐又觉刺激,他竟然真的癫到半夜去爬吴家的墙!
简直像个疯子!
那狂徒一边埋汰自己荒谬不干人事,一边又兴奋得不得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干出这般出格之事。
倘若让京中的祖母知晓他半夜去爬有夫之妇的墙头,只怕屁股都得被打烂。
萧煜鬼使神差地摸了摸腚,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跟做贼似的穿梭在大街小巷。
有些人家养得有看家犬,忽见巷子里冒出一个人,立马狂吠不止。
萧煜受惊跑得飞快。
他有功夫底子,像翻墙、跳跃那些动作比寻常人灵敏得多。
一路躲躲藏藏,总算抵达吴家院子。
那院墙老高了,他鬼鬼祟祟在周遭巡了一圈,最后选了一处最矮的院墙,硬是靠着过人的本事翻了进去。
他不熟悉吴家内院的布局,要命的是院子里养了一条看家的大黄狗。
萧煜运气不好,被黄狗察觉有贼人潜入,立马狂吠。
突如其来的犬吠声把家奴惊醒,萧煜受惊当机立断躲藏。
狗叫声一直不停,引起了家奴的重视,紧接着不少家仆都起床看情形。
院里一时被火把照亮,惊动了主院的吴阅,连带吴安雄也惊醒了。
沈映蓉听到外头的嘈杂,睡眼惺忪道:“郎君,外头怎么了?”
话语一落,门口传来魏氏慌张的声音,说家奴察觉贼人入院,怕是来偷东西的。
吴阅顿时炸了。
什么贼子这般大胆,竟然偷到公家来了?!
第十三章 走萧家的门路
他当即下床披上外衣出去看情形,沈映蓉有些害怕,唤道:“郎君。”
吴阅安抚道:“惠娘莫要出来,我去看看就回。”
魏氏进屋作陪。
沈映蓉不放心,也披上外衫出去看情况。
前院聚了不少人,人们打着火把到处找贼子。
萧煜那狂徒歪打正着入了吴阅的寝卧藏身,外面的沈映蓉披散着发,心中惶惶。
吴阅安抚她一番,劝她回房,勿要出来。
魏氏也劝说。
沈映蓉这才回了寝卧,里头躲藏的萧煜受到惊动,当机立断翻后窗逃跑。
沈映蓉听到响动,再也不敢往里走,连忙把魏氏叫来。
魏氏取来一根木棍,主仆二人心惊胆战端油灯上前查看。
后窗是开着的,却无人影。
沈映蓉心细,发现窗台处有泥土,不做多想,立马退了出去。
吴阅得知贼人入室,忙进来查看。
外面的家仆到处找人,萧煜躲藏到一棵树上,看着底下的人们搜查,手心捏了把汗。
他真的有病,且还是大病!
也幸亏那条黄狗还拴着的,若是放了它,他铁定跑不掉。
在树上蹲了许久,趁着家仆到另一边搜查时,萧煜果断从树上跃下,翻墙外逃。
今晚算他运气好,居然未被人们发觉。
离开吴家后,萧煜不禁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懊恼,癫是真的癫,刺激也是真的刺激。
吴家的仆人们搜寻了老半天,也未发现贼人踪迹,只得作罢。
大晚上的,一家子都被惊动了,沈映蓉差人清点室内和库房里的物什,结果并未发现被盗。
他们只认为发现得及时。
闹剧过后,人们陆续回房歇息,明日吴阅还要上值,也未过多追究。
逃回青楼的萧煜顺着那棵树爬了上去,入了室内,那女郎还昏迷着。
他稍稍放下心来。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故意把女郎弄得衣衫不整,随后掐人中把她弄醒。
那女郎还以为是自己不经事,拿了钱银稀里糊涂出了房门,一脸懵。
萧煜说他没有与人同榻而眠的习惯,“啪”的一声关闭房门。
女郎站在门口,总觉得这个男人有毛病,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待她走了后,萧煜才疲惫地躺到床上,无比嫌弃粉色帐幔,但一想到方才爬吴家墙头的举动,又觉得好笑。
也难怪他在京中人厌狗嫌。
萧煜算是对自己有了额外的认知,他原来这般癫,癫得像个疯子。
第二天一早,待坊门开启,萧煜就离开了。
吴阅去衙门上值,沈映蓉特地差家奴检查院子,确实发现不少可疑痕迹。
她去胡氏那边说起昨晚的事,婆媳二人都觉不可思议,到底是什么贼人这般大胆,竟然敢偷到县丞家中?
所幸没有物件丢失,算是发现得及时。
吴阅也觉得这事匪夷所思,让衙门里的捕役去了一趟自己家中。
而另一边的萧煜回到府里后,便倒头就睡。
甄氏和方安一直以为他昨晚宿在萧同晖那边,只有府里的一名家生子奴仆晓得他昨晚夜宿青楼。
那家奴拿了封口费,自不敢多嘴。
之后几天青楼那边都相安无事,这闹剧算是翻篇了。
每年汛期衙门都忙碌不已,这阵子吴阅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因着衙门事多,又到了三年一度的考课,王县令的脾气很是暴躁,不易伺候。
吴阅成日里窝火,又不好将坏情绪带回家中,整个人眼下泛青,没甚精神,清减许多。
沈映蓉瞧着心疼,知晓他的难处,却不好开口让他辞了衙门里的差事。
傍晚吴阅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家,刚坐到饭桌前拿起筷子,就见衙门的差役来寻。
于是一行人又匆匆离去了。
沈映蓉站在门口,无t奈地望着他们匆忙离去的背影,魏氏皱眉道:“这阵子郎君着实忙碌,脚不沾地的,人也清减许多。”
沈映蓉沉默了阵儿,才道:“也不知他能硬扛到几时。”
魏氏看向她道:“娘子该多劝劝才是,长此以往,把身子累垮了,就得不偿失。”
沈映蓉:“他就是太过固执,衙门里琐事繁多,王县令的脾气又怪,天天涎着脸去伺候,窝囊得跟什么似的,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魏氏叹了口气,“娘子先用晚膳罢,莫要把自己饿着了。”
沈映蓉点头,进了边厢。
夜幕降临时,忽然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
沈映蓉担心吴阅在外头淋了雨,不愿独自入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听到外头的声响,她连忙到廊下看情形,原是吴阅回来了,一身稀泥巴,被淋成了落汤鸡。
沈映蓉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埋汰道:“郎君怎么折腾成了这般模样?”
吴阅应道:“路上摔了一跤,跌进了田里。”
庖厨备得有热水,沈映蓉当即差人备水供他沐浴梳洗,随即关切问道:“郎君可有摔伤?”
“皮肉伤,不碍事。”
“可曾用过晚饭?”
“用过了。”
沈映蓉怕他受寒,又吩咐青禾去备驱寒的姜汤。
吴阅去泡了个热水澡,出来时头发湿漉漉的,沈映蓉取干帕子给他绞头发。
青禾送来一碗姜汤,吴阅趁热服用。
待仆人出去后,沈映蓉发牢骚道:“你这差事,比朝廷政事堂的宰相们都还忙碌。”
吴阅失笑,解释道:“这阵子汛期,衙门自要忙碌着些。
“汛期关乎江玉县百姓的安危,一点都大意不得。惠娘你也知道,咱们县最容易遭水害。
“王县令怕今年的政绩考课出岔子,影响他的前程,故才这般折腾,待我熬过了这阵子,便会松快许多。”
沈映蓉边绞头发,边道:“我就是怕你扛不住。”
吴阅:“我无妨的。”
夫妻二人说了好一阵儿体己话。
吴阅仍旧坚持衙门的差事,沈映蓉也不好扫他的兴,只能做贤内助,在他需要的时候不拖后腿。
把头发弄干后,吴阅身上有擦伤,沈映蓉找来药膏,用鹅毛上药。
外头的雨时大时小。
这阵子雨水多,湿气重,也亏得他身体底子好,淋了场雨并未染上风寒。
沈映蓉稍稍放心,见他日夜劳累,吩咐庖厨变着花样做饮食,就怕他把身子累垮了。
这天下午,吴阅在白雁村办差时遇到陈乡绅,二人还是在萧府结识的。
当时陈乡绅从一村民家中出来,碰到他,便远远打招呼。
吴阅跟陈乡绅颇为投缘,二人有相似之处,因为陈乡绅也是落第士子。
不过他的运气比吴阅更差些,考中举人时已经四十出头了,之后会试屡次不中,便就此作罢。
两人寒暄了阵儿。
陈乡绅随口问了一嘴,吴阅提起汛期的河务繁杂,一脸无奈之色。
陈乡绅捋胡子,说道:“待熬过了明年,吴老弟便能继续进京会试,万一运气好高中,哪还需像今日这般受人差遣?”
吴阅连忙摆手,“陈兄莫要取笑我,你我皆上过京城,知道那会试是什么情形。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场,想要高中,谈何容易?”
陈乡绅:“吴老弟无需妄自菲薄,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怕前途险阻。
“你如今不过二十六岁,往后还有无限可能,我却老眼昏花了,忘性大,学不进东西,这一生就只能如此。
“吴老弟切莫沮丧,一次会试失利,就试第二次,总有那么一天,定能上榜。”
吴阅应道:“借陈兄吉言,不过我接连三次失利,确实缺时运。”
当即同他议起去年会试上的考题。
两人一番讨论,吴阅说起自己的答卷观点,得到陈乡绅的认可。
二人边走边闲谈。
陈乡绅见多识广,觉得他确实有几分才华,而今却委屈在王县令手里讨生活,实在不易,便随口给他出了个主意。
二人是在萧府结识的,陈乡绅觉得他可以尝试走萧家的门路。
听到这话,吴阅的心思顿时活络了。
第十四章 发妻是块敲门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