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会有那个时候。
顾渊是个失败的家主。她无数次后悔自己曾经做错的决定,为了二女儿的志向与前途,为了顾家一时的荣华,选择栽赃了当时满心欢喜,以为能让顾兆樊当自己国妻的宋锦。只是因为,当了国妻,便再无法做官,只能任虚职,顾兆樊也并不喜欢比自己大三岁的宋锦。
即便顾家只是推波助澜,仅仅是不断暗示,甚至没有真正拿起刀。但宋锦死了,陛下唯一的同辈血亲承受不住自己心上人的指责,还未撑到审判,就在狱中自裁。
于是当事情败露,顾家便早已被盯上了。当她拼尽全力找到了背后之人,却发现那背后之人是当今圣上时,顾渊再没了侥幸心。
她们一直,在被注视着。
赴宴,赴的不是什么喜宴,而是鸿门宴。每一次都是如此。她所说的让顾家子女去拉近关系,去讨好权贵,去阿谀奉承,去折断傲骨,承受着无数冷眼与奚落,被嘲笑,被当做是跳梁小丑……其实,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什么翻案,不是为了什么线索跟打点。
只是让那坐在万人之上的帝王愿意轻抬一下手指,从指缝中放过几个人罢了。
如果没有和离这件事,起码云熙是不需要经历这一切的。如果她早一点告诉云熙,在沈家莫要娇纵,因为顾家已经没办法再回到从前,那云熙应该也是会听话的。毕竟云熙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毕竟云熙只要想做,就可以做得很好。
可她自私地希望,云熙可以成为顾家唯一一个干净的、不被污染,仍能骄傲地活下去的人。也是这份自私,毁了顾云熙的一切。
是她给了云熙希望,是她骗了所有人。
也是她……害了自己的家族。
*
“闻序,能不能别把你姐当成那群军中娘子来对付,”沈随安揉了揉手腕,牙酸地骑马走到沈明琦身侧,“我可做不到一直接你这种力道的球,别到时候对面还没怎样,你先把自家姐姐给打下场了。”
“二姐放心,”沈明琦一板一眼地回复,“我们武将跟你们是分开打的,绝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那若是在比赛前我就打不了了怎么办。”
“那就……找徐大夫?”沈明琦谨慎地回答。
“我是说——你就不能小点力气吗!”沈随安没忍住,敲了一下自己妹妹这不会转弯的脑袋。
“噢,”沈明琦捂着头答应,“有点难,我试试。”
“……试之前让我先歇一会儿。”沈随安下了马,抻了抻有些僵硬的身体。
这片草场位于城郊,已经经营了很久,是沈家姐妹都喜欢的放松场所。沈明琦今天把自己骑了几年的马也给牵了过来,让她的老伙计多跑一阵,活动活动筋骨。
沈随安也有马,数量还不少,但她总是喜新厌旧,每次驯服烈马时都爱用十二分的精力,但驯服完毕就总是不太上心了。要不是前几年沈路查到了她名下养着的十几匹吃干饭的马,把她给骂了一顿,沈随安或许还会接着不断找寻新的烈马。
不过她来这里倒不是跟沈明琦一样,让马活动筋骨的。这边的驯马师对待庆国公府二小姐的马匹一直格外上心,不会出现缺乏活动的情况。就算沈随安隔几个月都不来,再见时,那群马也依然被照顾得很好,可以随时骑着上路。
她其实是为了过几天的皇家骑射会。
说是骑射会,但实际内容更像是一起放松一下,做点游戏而已。届时,不仅仅是诸位大臣与家眷,就连陛下都会携君后与太女,还有一众侍君与皇女皇子共同参加。作为九五之尊的皇帝,她当然是不会亲自上场的,除了狩猎环节会射几只猎物助助兴之外,其余的游戏,陛下只负责散金给赏,还有担任一下最高判官。
除却一些男眷之间的小游戏,还有在哪里都避不开的临场写诗之外,骑射会的两大重头戏,便是马球赛与狩猎。
马球赛分为武官赛跟普通赛,四人一队,可以在场随意与人组队,只要队伍获得优胜,或者表现得出色,都可以得到封赏。狩猎就跟秋狩差不多,只是比秋狩那种大型狩猎活动,林子的范围会更小一些。到时候林中会放百来只兔子啊鹿啊鸟什么的,等狩猎时间结束就可以计算成果了,打到猎物最多的几人也可以获得赏赐。
马球这种游戏沈随安不怎么擅长,虽然她马术还算不错,但带上个球就有点束手束脚了。所以,今天她是让沈明琦帮忙临时找找感觉的。她们远在边疆,没什么娱兴活动,军中最常玩的游戏也就是马球与比武了。
不过跟沈明琦一起打马球,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一个上午下来,沈随安只觉得自己力气都要被耗空了,但自家妹妹还像完全没事儿一样,似乎都没得到该有的运动量。
跟小时候一样,一身牛劲使不完。
“二姐,”沈明琦也下了马,走到沈随安身边,“柳家那边,是你安排的?”
“嗯,怎么?”沈随安侧头看她。
“无事,”沈明琦摇摇头,“那天姐姐把陆湫带走之后,去了云水居对吧。”
“是啊,我也没打算瞒。”沈随安很坦荡。
“我爹爹知道这件事后,好像不太高兴,”沈明琦说,“他应该去找二主君说了些什么,你注意一下。”
“你还真不帮你爹爹藏事儿……”沈随安觉得沈明琦这胳膊肘向外拐的通风报信很好笑,“放心,我爹爹自有分寸,不会因为李侧君几句话就对陆湫生了成见,也不会逼迫我的。”
“那你是怎么想的?”沈明琦问,“你想娶他吗?”
“……目前还不想,”沈随安撇撇嘴,将话题转开,“你这一天天的,别老担心姐姐婚事,自己的还没着落呢。你不也到年龄了?什么时候出去找夫郎?”
“找不了,”沈明琦老实地回答,“不会有男子愿意随我去军中的。”
“你还想带着夫郎一起去军营吃糠咽菜?!”沈随安大为震惊。
“不可以吗?”沈明琦皱着眉,像是想不通一样,“陆湫都能当兵打仗,去个军营生活而已,又不会死。要是把夫郎留在王城,跟没娶又有什么区别。”
“……那随便你。”
沈随安不想自己这个把一切都想得很简单的妹妹了,她往旁边走了几步,靠着马匹,闭目休息。
“对了,”沈明琦也跟到了这边,“下次的骑射会,陆湫也会来。”
“嗯……?陆家也能受到邀请?”沈随安颇为意外,虽然骑射会不是仅限皇亲国戚参加,但起码也得是跟皇家稍微有点联系的官员吧,按照陆守一那个官职,应该是收不到邀请的。
“没有,陆家没人被邀请。”沈明琦解释道,“是我给他找了个名额。”
“不是,蒙混过关吗?”她妹妹出门一趟,还真是越来越胆大了,不过陆湫也不是什么危险人物,沈随安也不打算质疑,只是顺口问了一句,“哪来的名额?”
“沈家外戚,那个沈时夕。”沈明琦答。
“我记得那个人……”沈随安仔细回想,迟疑地问,“不是个女子吗……?陆湫怎么拿了她的名字……”
“是,”沈明琦点头,“他女装。”
见自家姐姐神色古怪,沈明琦又好心地补充了一句。
“没事,他习惯了。”
第25章
夜深人静,一对像是小型野兽般警觉的眼睛,自阴影中显现。
那是陆湫。他正位于茅房后侧的院子,小心翼翼地贴着墙边,轻手轻脚地慢慢挪动,不敢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引来那几个阴魂不散的暗卫。最近,他身边的暗卫人数已经提高到四个了,还隐隐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其实,他本不愿这么快走的。
如果可以,陆湫想一直在陆家待到沈随安再娶,才会又一次离开,不管她娶的是谁——而且他打算是彻底的离开,跑得很远的那种,不当兵了,干点别的营生过活也好,反正他有武艺傍身,不怕什么刁难。只是,这个想法到底是异想天开了。
也不知道陆守一在哪儿找了个董家女,不嫌弃他的出身,还喜欢他这张脸,说是要给他配婚。这董家女董松是个练家子,能跟陆湫对着打就算了,更不巧的是她癖好还特殊,就喜欢陆湫这种倔强不服输的性格,给陆湫吓得够呛,连夜收拾东西逃跑。
假如再晚一天,以陆湫最近惹出的祸,还有他对自家母亲的认知,或许明天所谓的相看人家,基本就是彻底定死婚事了。陆守一绝对不会给陆湫逃出董家的机会,甚至直接下药,让那董松给他生米煮成熟饭也并无可能。
这些事情,陆湫自己一个人是想不通的,他是被陆椿提醒了母亲还会有些动作,才临时决定要跑。
不嫁,绝对不能嫁。不能留在这里。
他也不想再依靠陆家了。
本身陆湫对陆家就没什么强烈的归属感,这次陆守一对柳家上门道歉一事的处,更是让陆湫失望至极。如果陆家人不喜欢他,大可以干脆不认他这么个孩子,把他扫地出门不是一了百了。那样自然而然就能跟陆湫撇清关系,而不是捏着鼻子假装把他当做自家孩子,实则并不拿他当真正的亲人,只是想着管束他,让他少丢脸。
等参加完骑射会,跟沈随安告了别,就走吧。那些关系,断了也就断了,之后如果能攒下来点银子,就回来偷偷把爹爹也强行带走,孤儿寡父又不是不能活,反正别人都说陆湫不像个男人,那他干脆就扮成女人,扮一辈子女人,也刚好不用嫁人了。
他当然舍不得沈随安。
但凡有一丝一毫的希望,陆湫都会想抓住的。
可家中之事不解决,他在这王城之中就随时可能失去自由与清白。母亲得知他出走一定会派人去寻,寻到后又是那些个教训与惩罚,又是什么要把他嫁出去,他都听得厌烦。陆湫没有主动跟家人断绝关系的权利,这种事情由不得区区男子的意愿,就算跟陆守一提出,应该也只会得到挨鞭子这一个结果罢了,他也休提,只能自己偷偷溜。
那日,沈随安对他说,如果能让她对他再多一点喜欢……
然后呢?陆湫没听明白。是让她多喜欢他一点,就可以嫁给她了吗?陆湫并不敢这样去想,其实和陆椿说得一样,他喜欢沈随安,真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跟沈随安的缘分,准确来说只有初见与再见那两次而已,后面的见面,全是他自己去找寻的机会,硬生生贴上去的。对于沈随安来说,陆湫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像他这种人,能给对方当通房都是高攀。他不挑剔什么正夫啊、侧室啊还是通房,只要沈随安愿意要他便好。可沈随安那般干净的女子,早已放言过,除非正夫应允,否则绝不会找侧室通房的。
陆湫一点都不想跟沈随安所谓的正夫说话,更别说低伏在地,从那人手中乞求一个侧室通房之位。他会嫉妒,会控制不住,会陷入崩溃。之前得知沈随安结亲时候的痛苦,他也仅仅只能再承受一次而已。
他本就经常被人说脑袋不灵光。非让他去想,也只能想到个笨方法。
是一个沈随安可能会不喜欢的方法。
反正,反正……他都快走了。陆湫颇有些自暴自弃。就一次而已,就一点点而已,他不敢做得过分。
能让沈随安把陆湫这个名字刻在心底,也好。
*
沈明琦是在骑射会的前一天,才收到陆湫的密信。说是密信,其实是陆湫悄悄拉走了沈家出门采买的仆役,硬是让人带回去的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的东西很简单:陆湫说,他从家中出逃,在外漂泊半月有余,明日骑射会,他想去沈明琦那里沐浴梳妆,再借套女子的衣服,不然到时候容易给这位被他借用名号的“沈时夕”丢人。
沈明琦很迷惑。
再见到灰头土脸,像是在木炭堆里滚过一圈,还嘿嘿笑着的陆湫时,她更迷惑了。
“你是怎么……把自己造成这副模样的?”沈明琦一言难尽。别说认出陆湫的脸了,连男女都分不清,真正做到了物意义上的改头换面。
“咳,回不了家,也就只能糙一点了,”陆湫摸着脑袋,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还小声补充了一句,“我有在河里洗过澡的,身上不太臭……大概。”
关于陆湫出走的消息,沈明琦是有所而闻的。王城就这么大,陆家交际圈又很窄,从被陆元枫层层递话,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见过陆湫时,沈明琦就知道,他又跑了。
陆湫很难被关住。如果是三四年前,陆家只要用心一点,这小子就溜不走。但现在的陆湫身手极好,除非陆家愿意拿出至少四个暗卫,否则他绝对能逃掉。
“这么说吧,起码有六个人在抓我,她们还试过拿我弟跟我姐骗我过去,”身边的陆湫沧桑地说,“也不知道母亲花了多少银子,能调这么多人。”
“……行,”沈明琦懂了,陆守一这次是铁了心要给陆湫一个教训,一绝永逸地解决掉陆湫这个麻烦,“怎么不早点找我帮忙?”
“那哪敢啊!”陆湫假装揶揄,“沈小将军都是被陛下封赏的红人了,我怎么好意思日日叨扰?”
“……随你。”沈明琦见他不想正面回应,也就没逼问。
“欸,你住哪里呀,”陆湫心态倒是很好,或许因为这次身边是熟人,他丝毫不拘谨,探着脑袋到处乱看,还直接开始提问,“之前我都是大晚上趁着没人才敢去河里洗的,水冰凉,冻得身上都发疼,能给我点热水泡一会儿吗?”
“行,”沈明琦回答,“我现在住云水居,你身上的伤需要药膏吗?”
原本大大咧咧的小少年愣住了。
“……你、你怎么住在沈随安那里!”陆湫瞪大眼睛,“那我岂不是要以这幅样子,进她的院子!”
“二姐那里有现成的东西,住得舒服,”沈明琦解释,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见高兴,“你不是想见她吗?”
“我是想,可是——”陆湫涨红了脸,“这幅样子,还是过去洗澡……是不是,太有伤风化了……”
“她应该不会介意,”沈明琦不明白怎么自己这边就没事,去二姐那里就有伤风化,但她还是想了想,举例,“之前乌裘,就是二姐养的黑狗,下完雨出去踩水,跌进田地里滚了好几圈,弄了满身泥浆,二姐都是直接上手抱着狗去洗的。”
“抱住……!”陆湫的脸更红了,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呐呐地重复。
“我说的是抱狗。”
“噢、噢……”
看起来没救了。
*
在沈明琦收到信出门找人时,沈随安正在书房作画。只需要远远望过去,就能看见立于桌案之前,身姿端正的女子。
不管是作画还是写字,她都喜欢开着窗进行。对于沈随安来说,外面的小院也是她需要的背景与底色,哪怕有时落了雨雪,她也乐意由着雨滴晕开墨色。
沈明琦不懂这些,在她这个傻妹妹看来,原本的字与画被雨水沾湿了,就不再完美了。可沈随安就是爱去追求那点自然而然的不完美。
今日天气不错,白日院中已经开始带上几分暑气,要不了多久,就该热起来了。乌裘在书房角落的垫子上午睡,翻着肚皮,小爪子偶尔还蹬几下,也不知道是梦见了什么好事,时不时还哼哼几声。沈随安看着好笑,将手头那张工笔画好好收尾之后,另拿了一张画纸,用普通的笔墨,去潦草地描摹着小狗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