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或许是情绪的延续,沈随安此时画的乌裘,总是不如眼前的小狗那样鲜活。她叹了口气,放下笔。
沈随安知道陛下思念平晟王君。每年临到平晟王君的生辰,她都会被要求作画。她与平晟王君见面不多,只能靠着记忆中的模样,与为数不多的画像,还有陛下本人的口述去描绘。而当那些画送到陛下面前时,她总是沉默。
“逸欢,”沈随安记得,陛下曾经问过她,在一场对弈时,“你说,我该放下过往,该忘记他吗?”
她没有自称朕,而是用了我。这表明,并非君臣、并非皇帝与子民的对话,而是一场亲近的、私下的交谈。
“没有什么该不该的,陛下,”沈随安那时久未落子,放松地撑着头,嘴角勾起,“忘不掉,何尝不是平晟王君不想被您遗忘呢?”
“也是……”
“陛下,”沈随安将自己的白子放于棋盘,“只要不将自己囿于困境即可,不想放弃的,那就都按照想要的来。”
“反正您也有这份能力,大可不必逼迫自己做选择。”沈随安笑着说。
还是去找闻序解解闷吧。
沈随安让青兰将没用的废稿拿到院子点火烧了,接着独自走向沈明琦正在住的厢房。沈明琦出门在外野惯了,不习惯身边有人跟着,门口连个把守的也没有,沈随安敲了敲门,没人回应,但门被推开了点,没有锁。她皱了皱眉,觉得不太对,推门便进了屋子。
屏风里侧传来阵阵水声,现在可不是正常沐浴的时间,难道沈明琦自己出去做了什么?
算了,问题不大,反正人没事就行。大不了等人洗完再问。沈随安可没有打扰别人沐浴的癖好,她悄悄地退了出去。
可刚出门第一个照面,她便见到了自家妹妹的脸。
“二姐,”沈明琦表情似有尴尬,十分少见,“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在这里,”沈随安指指沈明琦,又指指里面,“那……里面的是谁?”
*
沈明琦沉默了。
沈明琦不想陆湫被姐姐误会,但她这个人又真的不会扯谎骗人。在自家姐姐愈发复杂的视线中,半晌,沈明琦还是挣扎着开了口。
“……沈时夕。”
她严肃地说道。
“陆湫?”沈随安懂了。
“嗯。”沈明琦别开脸,十分心虚。
第26章
“他怎么来这儿了?”
“……说是想借地方沐浴,再换身衣服,”沈明琦见自己没能力瞒住,只好按实情说了,“他从陆家溜出来半月多了,好像一直风餐露宿,今早才托人给我带话的。”
“这么凄凉吗?”沈随安唏嘘,不过想到陆家家主跟她那位正夫的作风,倒也不是不能解。
她还记得,之前陆湫就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按照妹妹刚才说的那半月多的流浪时间,怕是刚从沈家回去没过两三天就跑走了。他连沐浴都得找沈明琦借地方,那些伤肯定也没能及时涂药抹药。于是沈随安往下看去,果然见自家妹妹怀中捧着的几瓶药膏。
“让墨竹送进去吧,”沈明琦见沈随安注意到了,干脆把东西送给二姐身后的男侍,“我去也确实不方便,要是等他洗完再给药,还得麻烦着之后再穿一次衣服。”
“行,”沈随安答应着,还不忘记提醒,“一会儿帮他把药抹了,头发擦干,然后带来会客室等着,不用着急。”
“是。”墨竹接过沈明琦手中的几瓶药膏,询问了功效之后才敲门走进去。
“闻序,来给姐姐打下手。”见解决了这边的事情,沈随安转身走向长廊。
“噢。”沈明琦应着,跟随沈随安离开。
上次跟陆湫见面,沈随安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有些过瘦了。想来这半月,他也吃不了什么正经饭菜,怕是能吃饱都不容易,沈随安是要给人弄点吃的。正好快到吃饭时间,也能顺道给沈明琦吃一顿。
虽然也有人传什么女子远庖厨,但沈随安倒是喜欢做饭。她也是沈家女中唯一一个会做饭,且做得相当好的,好到母亲经常借着让她去探望爹爹的名号去请沈随安去做点饭菜,她倒也不厌烦,有时心情好了还会在家宴上当主厨。
沈明琦能愿意住在她这里,其实也是为了蹭饭。小妹一直都是个饭包子,爱吃,还能吃,只要打打下手就能享受到自家二姐的好手艺,小妹是绝无可能错过的。每次归家,沈明琦都爱粘着沈随安,她深深地知道,跟着二姐就能有好吃的,不管是下馆子还是二姐做的,沈明琦都爱吃。
不过毕竟吃人嘴短,妹妹就是拿来用的,所以住在云水居,沈明琦给沈随安打下手的次数只多不少。还好沈明琦老实,去院子里摘菜也任劳任怨,现在正捧着新鲜蔬菜跟在沈随安身后。
沈随安记得之前妹妹提过,这陆湫也跟她一样,百无禁忌,不挑嘴,应该挺好养活,所以沈随安也没问对方的口味。
“想吃什么?”到了厨房,唯二的客人有一个不在,沈随安自然是询问亲妹的意见,“挑点好弄的。”
“肉,”沈明琦舔舔嘴唇,“怎么做都行。”
“那去把那块排骨切了,一会儿炖个汤喝,我去烙几个饼。”
“好。”沈明琦提着刀跟肉,往案板走去。
*
“呼……”
陆湫整个人泡在浴桶中,眯着眼睛,皮肤都被热水蒸得泛红了。他背上的伤被这种热水浸着是会有点刺痛的,但陆湫并不在意,反正这种热水比那晚上河里冰冷的水更让人能接受,他已经知足了。他经受过的疼痛又不少。
想来回家这么久,能如此放松的时候也就只有现在而已。
不过陆湫倒还没忘记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水居。
哪怕只是个偏房。
真好啊……陆湫睁开眼,出神地望着上方的横梁。单论个人,他和沈明琦其实有几分相像,虽然沈明琦脑袋应该比他好使一点。但她们一个是男子,一个是女子。一个在陆家,一个在沈家。这两方面巨大的差距让陆湫对沈明琦羡慕都羡慕不起来。
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机会偷偷去看一眼沈随安……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陆湫懒懒地转了个头,以为是沈明琦把之前说的药带来了,隔着屏风喊:“闻序姐,我还没洗完,再等一会儿擦药行吗?”
“陆公子,”与意料之中不同,屏风后传来的是一道男声,温软轻柔,“奴是墨竹,赴二小姐之命,前来为公子上药。”
他听到了二小姐。陆湫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身上的水哗啦直流,发出极为明显的响动。
“……沈、沈二小姐知道我来了?!”
“是的,”墨竹回应,“二小姐吩咐,等陆公子上完药、好之后,前往会客室。”
“那闻序姐、沈明琦呢?”
“三小姐和二小姐在一起。”
末了,他还体贴地补充一句。
“二小姐说不用着急。”
这怎么能不着急!
这男侍只用几句话,就能急得陆湫在浴桶里乱转,一时间都不清楚自己要先做些什么。对,先把身子洗干净肯定是没错的!起码面上要过得去!他本来还想等泡够了再洗,但现在看来只能立刻洗了。
“公子,如果需要什么用品,奴可以去准备。”
“不用了——”他可不敢麻烦这位二小姐的贴身男侍。
陆湫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也不在乎是不是用力过猛给伤口弄疼了。只要一想到他耽误时间就会弄得沈随安要多等他一会儿,就浑身都不自在。而且沈随安居然已经知道他在这里,那、那去会客室是什么意思?
想不通,越想脑袋越乱。
“那个、墨竹,”裹着浴巾的陆湫从屏风后探了个头,纠结地开口,“你把药给我,我自己抹吧……”
“恕主命难违。”
交涉失败。
陆湫坐在小凳上,捂着根本下不去热度的脸,被墨竹上药。其实除去以前的旧伤,他也只有背后的伤严重一点,因为养护得不好,似乎有些发炎,正常穿衣服都会不舒服。但膝盖的伤已经好完全了,手上的烫伤也只是还有浅浅的印子而已,并不疼。
哪里犯得上用这么多、这么金贵的药啊……
每次他说不想浪费这些药膏时,墨竹都会用很为难的表情看着他,弄得他很难以坚持,只能乖乖让人把身上所有伤都抹了不同的药膏。有些是加速愈合和消炎的,有些应该是祛疤的,都是陆湫没见过,但一看就知道很珍贵的东西,完全不像家里给他的药一样闻着有股怪味。浅淡的药香围绕着他的身体,即使穿上了衣服,那些味道也仍旧不会散去。
他身上这身是沈明琦给的女子的衣服,干净朴素,没什么装饰,穿着很方便。陆湫被墨竹细致地擦干了头发,又被抹了点护发的东西,这下墨竹才说一切完毕,可以带他去会客室了。
有一点紧张。
其实上次跟沈随安独自相处的后半段,他都已经可以放松下来去喊她逸欢姐姐了,但这次意想不到的见面,他还是难免带着忐忑。
逸欢姐姐。他在心底小声念了好几次。到时候,最好就按照之前那样喊她。
*
会客室暂时还没有人,墨竹给他上了茶水,让他稍等。陆湫不自在地坐在坐席上,时不时望向门口,等待着沈随安的到来。
窗户是开着的,此时正值午后,有碎光倾泻进室内,落了陆湫半边肩膀。看向窗外,绿植、花卉、农具和远处的菜地,还有不知道为什么堆放在角落的板车,与郁郁葱葱的果树。
他很喜欢云水居这一方院子。
没有过多的、浮于表面的装饰,四处都充斥着朴实的生活气息,像是沈随安一样。她不是站在高处、难以接近的神明,而是会让人感到安心的,站在泥土之上的人。
会客室也与其他房间的风格差不多。周围的墙面挂着一些沈随安的字画,也有出自其他书画家的作品与珍藏。在屋子角落,还摆放着一些做工十分豪放的兵器,看起来只有那种最为强壮的女子才能成功使用它们,起码陆湫是没有能将那些武器用好的信心。
如果能试一试就好了。他看着手痒。
身处云水居,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平和下来。陆湫觉得自己不怎么忐忑了,没有心这一层阻碍之后,身体上的感受就会愈发明显。
肚子不受控制地叫了一声。陆湫红了脸,但他确实是饿了。他悄悄瞄了一眼墨竹,对方还是维持着礼貌的微笑,即使应该听到了,也不会对客人不敬,这才放下心。
陆湫揉了揉肚子,诚心希望自己能在沈随安来的时候不要太丢人。
可就在他觉得有些煎熬的时候,一阵香气从窗外飘来,占据了他的鼻腔,甚至盖过了他身上那抹药香。
“咕——”
肚子的叫声更大了。
有人推门走入,沈随安在最前方,沈明琦紧随其后,后面还跟着一串端着东西的仆役,她们手脚麻利,迅速布了餐,一摞饼,几道菜,还有一大碗炖得时间正好,惹人口水直流的冬瓜排骨汤,就这么摆在了陆湫面前。
“逸欢。”陆湫眨眨眼,不自觉地吞着口水,说话都说不利索,“姐姐……!好久不见!”
“饿了吧,”沈随安笑着问,伸手邀请,“吃点?”
身边坐下的沈明琦已经动筷了。她是军中人,吃东西又快又豪横,咀嚼肉饼的声音像是在陆湫耳朵里响。这熟悉的动静让陆湫有了在军中跟沈明琦一起开小灶抢饭时候的危机感——意思就是,如果再不开始吃,沈明琦一个人就能都吃完了,绝对不会让给他的。
或许在此刻,吃饭,远比寒暄更重要。
先、先吃再说。
陆湫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沈随安,眼疾手快地抢下了差点要被沈明琦拿走的一个饼。
第27章
打从有记忆以来,陆湫就深知,在吃饭这件事上,吃饱比吃得香更重要。
虽然陆家绝对不算穷困,但碍于武氏对江念父子的打压,还有陆守一本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径,对于他们来说,缺衣少食再正常不过。在陆湫小时候有段时间,他们父子经常维持着一个抠抠搜搜饿不死,但也活得不太像个人的状态。
即使偶尔赶上节日参加家宴,菜品丰富,留给他们父子二人的也没什么好位置。而且这种时候往往是最容易被挑刺的时候,他们还得做足表面功夫,要小口小口,细嚼慢咽,要做足了礼仪,要遵循世家男的规矩,否则就要被那武氏说成是饿死鬼上身,被陆守一训斥丢人。
当然,有时候即使礼仪到位,也会被武氏说其他的方面,什么衣着不体面,什么妆容老气,什么还在用多少年前的钗子,完全不看他们已经被克扣到根本没有银子购置新衣添置脂粉。那武氏指点一通,最后兜兜转转,还是说他们一股子流民味儿跟穷酸气,上不得台面。
吃饱,对于小时候的陆湫来说太不容易了。所以他从不挑食,也没那个资格去挑剔太多。
后来他叛逆起来,跟武氏对着干,虽然能让他跟爹爹勉强站了起来,活得起码有点人样儿,不至于跟以前一样抠搜,但日子还是得精打细算。
陆湫不会做饭,学了很多次也不会,顶多能自己烧个火煮个面条。他爹爹江念为人朴实,但因为是穷苦人家出身,花钱从不大手大脚,所以每顿饭都是定量的,爹爹只会给他盛正常男子食量的饭,一小碗而已,吃多了两口,爹爹就会开始抱怨起来,弄得陆湫也没了吃下去的心情。
吃饭时间,不是消遣,不算放松,只是解决饥饿而已,挺难熬的。
至于参军那阵,伙食就自然不必多说,将就着吃而已,能吃个半饱已经是不错,都是干粮,哪还能在乎口感呢?也就偶尔闲暇时间跟小队去周边打个野味,或者抢到了敌人的补给,还能勉强开开荤尝顿鲜,一个月也就那么一次两次,没多久就忘了肉是什么味儿了。在那里能吃得最好的时候,就是沈明琦带着他开小灶。
沈明琦是个小将军,伙食比陆湫好上一些,只是碍于环境受限,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在沈明琦那里,他好歹也能时不时填饱肚子了,所以他很喜欢去找沈明琦蹭饭。虽然两个人经常会为了抢吃的而打起来。
篝火摇晃。
那个时候,他偶尔会听沈明琦说,她家二姐有一手好厨艺,她很想念。她说她二姐那双手像是会什么巫术,能握笔写字画画就算了,连烙的饼、包的饺子、煮的清汤面,甚至是烧的开水,都比其他人做出来得香。
陆湫笑她夸张,哪有人这样神奇,如若真的存在,怕不是要被陛下请去皇宫当御厨总管,还能留在沈明琦家?而且说起写字画画,他才不信沈明琦的二姐能有多厉害,肯定是连沈随安的脚跟都碰不到。
不过即使是听个乐呵,他也会向往,会想象。假装自己手中干巴巴、放了十天半个月的饼是什么珍馐美味,假装这里有骨汤,有大鱼大肉,有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然后嚼着嘴中难以下咽的食物,将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