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我的老乡,您别瞎说了。”
“成成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赶紧去啊!”经理推搡着他。
看热闹的清骨摇了摇头,言语间颇有些沧桑的意味,“这人间情爱真是复杂。”
靳恪却不由自主地将眼前的这白衫青年和那相貌平平的肖子霖做了番比较,白衫青年面上男儿的俊气是有的,就是动作间少了魄力,许是清贫的身份让他骨子里便是自卑着的吧。
只见许衷初磨蹭地走到冯思卿地身边,弯腰轻言细语地说了几句话,那悍妇的哭声便戛然而止了。她抚了抚额,打着头晕的借口,虚弱地躺到许衷初的怀里,紧搂着他不放手,闹得他好不自在,只能向老板求救。
郑嵩之见好不容易摆平了这大难题,绝不会允许他撂担子,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将冯思卿给抱到店内去。
经理也忙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手中带路的正事,赶紧给靳恪等人道了声歉,将他们往里面带去。靳恪也给了身后众女郎一个眼神,她们会意,呆滞的脸上扬起妩媚的笑意,大扭翘臀,对着清骨前呼后拥起来。
清骨面露尬色,心下一动,对身边一肤滑似水的女郎做了个眼色,朝靳恪努了努嘴,“紧扒着我干啥啊?看不出我就是给前面那位先生打杂的吗?赶紧缠着他去,前途一片光明。”
女郎眼里闪烁出希冀的光芒,她心知清骨定是受了前面那人的照拂,才能永保人身,着实让她艳羡不已。心里挣扎片刻,终是受不住他的诱惑,摇着细腰,不动声色地挽住了靳恪的手臂。
靳恪身子一震,看向她。她绽放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具魅力的微笑,不,是调笑。果见靳恪眼神迷离,凑近了她的耳边。只觉这位大人物的呼吸挠得耳垂发痒,他的语调轻柔:
“突然间很想知道,蚯蚓身体若是断了,是不是真的还能再长出来。”
女郎大惊,哪还管得了修人身的事,先保住自己棉条的蚯蚓身才是大事,当即讪笑几声,默默地站开了。
清骨收到了靳恪警告的眼神,抖着腿,无趣地吹着口哨。可是还没走上两步,清骨瞧见靳恪又停了下了,正欲询问我,却发现他竟然在盯着门边的一个卖花女发神。
靳恪确实是在看她,在看一个似乎不该出现在这种俗世场合的女孩。原谅靳恪刹那间的词穷,只觉这姑娘虽站在暗处,肤却若明珠般耀人,明眸善睐,琼鼻玉唇。一条最是普通不过的石榴红格纹棉布旗袍,都能在她身上穿出玲珑有致的味道来。
她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手上捧着开得极艳的玫瑰花,衬着她的面容愈发地娇嫩欲滴,连脚上沾泥的破旧皮鞋都发起亮来。可是,她的神色却怏怏,顺着她鄙夷的眼神望去,发现被她盯着人竟是冯思卿。
卖花女似是极为看不爽冯思卿强占许衷初便宜的行径,大大地翻了个白眼,索性眼不见为净撇开头,却不想对上靳恪探寻的目光,先是一怔,随即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看了下他身后百媚的娇娘们,随后又灼灼望回向他。
靳恪顿时觉得及脊背有些发凉,他怎么忽然觉得这小姑娘没有初见时那么可爱了,有一种自己就是一盘撒上了孜然的烤肉,被端上了她的桌子似的。看来这姑娘做生意的心切啊。
唇角微扬,靳恪终于进了舞厅,与店招牌擦肩而之时,他瞥到灯泡闪烁的“不早朝”三个字,心里百转千回。
说到底,终究是这店名起得不好,来到这家店的客人们确实是不早朝了,直接被抛到街边睡到三竿才能转醒,更甚者,为了不上这早朝,已经在太平间里挺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叮!女主出现哒~
有小天使竟然以为女主是冯思卿,我吓呆了,你们都喜欢这种绿茶婊的女主吗?还是别人姨太太的这种?口味可以的
当然是我们可爱的卖花女啦,嘻嘻嘻
谢谢乡下一枝花的两颗雷雷,爱你么么
谢谢收藏我的宝宝们,挨个嘴
☆、诱饵
清骨可没瞧见这卖花女有何特别,也是,他这族的审美不能和常人的相媲美。
而他早就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了,毕竟这种享乐的场所他也是第一次有机会来,抢先走在前面,挑选合适的坐席。
许衷初也半抱半搂着肖太太,跟了进来,扔烫手山芋似的,一进门就将她放在软皮沙发上,借着工作的缘由,飞速走开了。肖太太碍着一旁肖家远亲的面子,也不好太大胆地放肆,只能娇怨地望着他离开。
靳恪和清骨一样,也是初次出入这种场所,抵不住好奇心,放眼打量了一圈,正前方是拉着朱红幕布的舞台,整个大厅皆是舞池,东西两侧是宾客们入座的地方。
头顶的琉璃灯辗转闪烁着,这大好的景致除了他们一行人,便在没有任何人能够欣赏到了。不,靳恪忽然意识到,店内的正南边吧台上,赫然坐着一名男客人,竟然还会有别的客人?竟然比他们来的还早?
那男客人在室内也不见其将毡帽取下,看不真切他的五官,只远远地瞧见他鼻梁上的金丝边的眼镜在反光。他正小口地嘬着手中的洋酒,似在思索什么似的。
许是靳恪探寻的眼神太过露骨,引起了男客人的注意,他唰地转过头,与靳恪对视着。靳恪对他颔首,他也绅士地摘下帽子,朝靳恪微微弯腰,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靳恪这才看清金丝眼镜男的面貌,年纪不大,颇有些书香气质,只是不知道,又是因何缘由,要来趟这“不早朝”的浑水。
最后众人在一适中的位置坐下,靳恪赞赏地瞅了一眼清骨,果见清骨对他眨了眨眼睛。别看这小子平日里马马虎虎,做起事来倒不含糊,找的这座位极佳,在场众人的一举一动都能尽收眼底。
清骨凑近靳恪的身边,压低了音量,“掌柜的,要我说,今早那命案闹得满城风雨的,那凶手不可能还傻傻地在这出现吧?”
靳恪一脸没救的眼神望着他,“我有说我在等凶手吗?况且凶手都是在路上行凶的,我若真要找他,不是应该在路上等他吗?”
清骨就是一颗直脑子,转不过来,“那你带我来这是为何?”
“凶手既然屡次选择从‘不早朝’离开的公子哥下手,那么他肯定和‘不早朝’脱不了关系,既然不知道凶手的身份和动机,那就只能从‘不早朝’下手了,说不定顺藤摸瓜,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况且,”靳恪话音一转,“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则被害人,都有一个共性吗?”
“共性?呃……对了!他们都是纨绔子弟!”清骨忽然激动道,“所以,掌柜你今天就准备把自己当诱饵?引凶手出来?”靳恪默认。
可清骨仍是不解道:“这事不都说是‘华清池’的人干的吗?还有什么疑问吗?据说两个舞厅素来不和,背地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事相互间也干了不少。”
靳恪摇首,“不可轻信旁人的片面之词,‘华清池’的嫌疑,须得我们亲自去瞧瞧再下定夺。”
这头他的话音刚落,响彻房梁的笑声便如雷灌进他们二人的耳朵。男子浑厚的声音响起,语带不耐,“怎么?施爷我给你们送生意来了,你们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错落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孔武有力,一听都是些练过家子的人。稍稍从冯思卿的吵闹中缓过神来的郑嵩之,一听来人的声音,脸都青了,忙追到门前,“你怎么来了?”
精瘦黝黑的中年男子终于进入到了靳恪的视野里,只见他扫了眼在座的各人,尤其在金丝眼镜男的身上停留了一会,笑得狂妄,“我自是来给你送客人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近日我‘华清池’的生意好到人满为患了,许多客人没位置坐了,我就往你这带了。”
郑嵩之也是心高气傲之人,何曾受过这种待遇?一时气得不知该接什么话。
施一羡可不是什么善茬,既然来了就是想让郑嵩之下不了台的,亲厚地拍了拍他的肩道:
“郑哥,咱俩生意上虽然是同行,有竞争关系的,但别忘了,咱俩都在万哥手下做事的,我们可是清江帮出生入死的兄弟,别被功利熏昏了眼。学学我,对你多么友善,怕你这忒冷清,将这么尊贵的客人都往你这带了,我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呐!”
众人闻言皆是往他身后一看,随即都有些哑然,好家伙,清一色的黑色便装,这是哪门子的客人?分明就是他手下的小弟。
郑嵩之身后的经理怒气冲冲,撸起袖子正欲冲上前,却被郑嵩之拦住了。郑嵩之沉着脸,看了靳恪和那金丝眼镜男子一眼后,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终是怕惹了施一羡的不快,双方动起手来把场子砸了不说,还把这最后的客人给赶跑了。
他勉强地笑道:“多些施弟的好意,让你们久等了,这就给你们上好酒。”
施一羡对他的反应十分满意,背着手随性地往边上的沙发上一躺,“记得一定要好酒啊!要是上的是假酒,我的兄弟们可是不依的!”
身后那群黑衣人纷纷不怀好意地怪笑起来,郑嵩之的脸色惨白,施一羡的话当真戳到他的痛处了,他一向是注重信誉的,断不会行这种掺卖假酒之事,不知日前一些熟客为什么要传出这样诋毁“不早朝”的事,一直在他心中耿耿于怀。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朝吧台走去。
屁股还未坐热的施一羡,发现有数道刺骨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看了过去,发现是那群娇弱的肖家妇人。她们深知,自家的肖少儿郎,极有可能就是死于他之手。
施一羡倒恍若未觉,盯着她们咧嘴邪笑,惊得她们连忙撇过头,就连眼里最具恨意的冯思卿都心下一颤,脸比刚才还要更白上片刻。
施一羡心情大好,大嚷道:“音乐呢?舞蹈呢?这都几时了还不开始?还做不做生意了?”
“好生霸道。”清骨蹙眉,极不喜这施一羡的作风,混道上的也是有极讲礼数的,类似郑嵩之这种。而这施一羡就是流氓土匪的行径,让他十分看不惯。
头顶的灯忽然骤灭,聚光灯打到舞台,幕布徐徐被拉开,穿着紫色亮片开衩礼服的歌女缓步而出,极尽媚态地朝众人一礼,胸口的迤逦尽显似不觉,莺婉的调儿流淌:
“看丝丝小雨轻飘在窗前
听丝丝小雨轻轻打在屋檐
丝丝的小雨悄悄来到人间
小雨多诗意那小雨多可爱
……”
所有的明枪暗箭在顷刻间暂避锋芒,连施一羡都轻点着脚尖应和着拍子,一脸的享受。清骨自也是沉醉其中,但仍要装腔作势,兀自鼓掌,“唱得真好!怪不得老听人说舞厅是让人醉生梦死的地儿,今儿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靳恪看似放松地靠在松软的垫背上,心却一直警醒着,暗地里观察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
那姓许的服务生单手端着洋酒香槟与果盘,客气地为众人一一将酒水倒好,确认无需其他服务后,方才走开。
忽然,一个娇小身影闯进了他的视线,是她!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笨拙地朝靳恪所在的地方挪步。因为花束挡住了视线,没能注意脚下的台阶,身子一歪,靳恪右手微抬,却有人比他早先一步扶住了差点摔倒的她。
“呼……是衷初哥哥啊,谢谢你!”卖花女对许衷初谢道,表情熟络自然。
许衷初笑笑,连声嘱咐她注意安全。卖花女听话地点了点头,随口疑问道:
“咦,今儿衷初哥哥怎么不在店外迎宾了?”
许衷初微愣,随即笑得无奈,“店外哪还有客人愿意来?近来因为那些糟心事,不少伙计都走了,厅内人手不够,这才进来帮忙的。”
说完他便急着去招呼施一羡那尊大佛,卖花女继续蹒跚地朝靳恪走来,直至在他面前站定,冲他粲然一笑道:
“先生,要为您身边这位漂亮的女士,买束花吗?”
靳恪被这笑容给恍到了眼,一瞬间的失神,直到清骨轻咳出声,他才恢复清明,声无波澜,“不用。”身边没有一个可以成为人的生物,买花送谁?
卖花女表情一滞,没想到他会拒绝得这般果断,随即瞥了一眼他身边的俏女郎,笑得暧昧,“可是,这位女士,似乎很喜欢呢。”
靳恪失笑起来,这姑娘做生意真是强买强卖,什么话都敢说,身边的女伴都是动物变的,哪有什么感情可言?
正欲反驳,余光忽瞥到右侧这位穿着鹅黄束胸礼服的姑娘,双眼竟真的直勾勾地望着玫瑰花,那模样恨不得马上抱上去啃两口。
靳恪呆愣在原地,呃……怎么偏偏这只蜜蜂变的女伴坐到了自己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舞女唱的那首歌,选自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提早出现了几十年,因为是架空,因为很喜欢,所以拿来用了。
☆、厮磨
清骨在一旁笑得捧腹,心里暗爽,谁让你自己刚才把那俏生生的蚯蚓女郎给吓跑了?
黄蜂女伴觉得自己的左半边脸有些灼热,这才发现靳恪正静静地看着自己,顿时干笑两声,从嘴里强对卖花女挤出了一句话:
“不不,我不太喜欢这花,我不要。”
卖花女咬着唇,转而又凝着希冀的眼神望向看着很好说话的清骨。清骨瞥了眼面无表情吃了颗葡萄的靳恪,虽心有不忍,但仍是对她耸了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他虽是个心软的狗,但深知这群女郎出了舞厅就会化作虫飞,买花并无用,难道给他们两个大男人欣赏吗?况且他荷包空空,也没这闲钱做慈善。
卖花女从清骨的眼神里算是明白了,这群人里做主的是靳恪,他若不吭声,这生意便做不成。当即微撅着嘴,低声嘀咕了句“小气鬼”,转身失望地离开了。
虽然她的声音极小,却是无法逃过靳清二人的耳朵,清骨瞥见靳恪似乎被葡萄噎了喉咙,用手顺了好几下胸口,顿觉好笑。
“那个穿红衣的小姑娘!来!这里!施爷我今儿个心情好,要买束花庆祝一下!”施一羡高扬的音调传透了整个舞厅,被喊住的卖花女也是一愣,面上迟疑,似乎有些害怕,犹豫不前。
最后在施一羡逐渐变冷的神色中,她壮着胆子走了过去。清骨眉头一皱,有些担忧地看了眼卖花女,又望向靳恪,发现他竟如没事人般忘情地享受着台上的歌舞,有些无奈,自顾自地留意起卖花女那边的情况。
卖花女瘦弱的身子站到一干壮汉面前,宛如一根羽毛一样,对面的人轻吹口气,都能将她掀飞。只见她怯懦地道:“先生,这玫瑰花,一个大洋一束。”
施一羡身后众人突然哄笑起来,而他则含笑上下扫视了她一个遍,语气轻浮,“我才不要这破玫瑰花,我要的是你这束娇嫩欲滴的美人花。说个价吧!”
小姑娘家的脸皮薄,哪经得起这样的调戏?卖花女当即脸吓得惨白,撒腿欲离开,却被施一羡身后的壮汉欺身拦住,一脸坏笑地望着她。
清骨猛地身子前倾,就连靳恪也望了过去。正在给金丝眼镜男倒酒的许衷初也注意到了卖花女的窘境,忧心忡忡地,手一抖,将酒给洒出了杯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