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冲屋里喊道,“嫂子,能吃饭了吗?我饿了。”
可是从灶房里出来的却不是秀秀,而是金老太太,她把饭端到金煜面前,笑着冲他说道,“中饭也不少吃,怎么这么快又饿了?。”
金煜没回话,他朝灶房里望了一眼,“娘,嫂子呢?往常都是她做饭的,今天怎么不见她人呢?”
金老太太一边给他夹菜一边说道,“你下午走了没多久你嫂子就出去了,不过也是啊,都这个时辰了,天都快黑了,她怎么还不回来呢,以往她可不会这样的。”
金煜把饭碗放下了,他的心忽然猛跳了几下,震得胸口都疼了起来。他缓缓起身,眉头紧锁,一副满腹心事的模样,抬脚朝门外走去,到了院中,脚步便快了起来,他不顾身后金老太太的呼唤,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出了院门。
沿着田里的那条小道跑到一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今天是初一,所以月亮只是一撇细长的月牙,藏在黑云后面,难以寻觅。
金煜跑了这么久,早已累得“哼哧哼哧”喘个不停,不过,他还是不敢停下脚步,因为他心里充斥着比疲累还要浓郁得多的一种感觉,这感觉催促着他朝前跑,哪怕肺都要炸裂了也不敢停下。
它的名字叫恐惧,是的,自从听说嫂子不见了,恐惧就从四面八方爬进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血液,占据了每一个空间,几乎要将他炸得四分五裂。
因为他猜到了她要去做什么,今天她看邢国均的眼神与他们都不一样,那里面充斥着喜悦和希望,仿佛暗夜走到了尽头,终于看到了黎明的光亮。
不过当时,他心里虽然觉得不对,却也没有多想,可是在发现她一反常态的不在家后,金煜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于是,他才不顾一切的从家里冲出来,朝墓地跑去。
他要阻止她,一定要阻止她,金琛已经死了那么久,早已尸骨不在,她怎能再把他挖出来。
不,他绝不让她把大哥挖出来。
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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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回来
当一片稀疏的坟包出现在金煜面前时,他终于停下了脚步,两手撑着膝盖,如牛一般的喘着粗气。稍作休息后,他呼出一口白烟,舔舔干涩的嘴唇,又一次迈开步子,朝最南侧那座坟茔跑去。
那是金琛的坟,不起眼,却是他一抔土一抔土亲手堆垒出来的。坟头上的鲜花常年不断,就是在这凛冽的冬日,也有红的白的梅花相伴,那是秀秀放上去的,她总说,你哥这么个爱笑爱闹的人,躺在这里太寂寞了,这里全是黄土,没有的别的色彩,和他太不相称了。
所以,她每隔几日便折一枝花拿到坟前插好,让它们陪着金琛。
想到这里,金煜加快脚步,冲到坟茔前,慌张的朝上面看还好,那只红梅还在,虽然花瓣已经被风吹得不剩下几片,但是枝条还插在坟头上,顽强的抵抗着寒冷和大风的侵扰。
金煜稍稍放下了心太好了,他的坟还是好好的,没有被挖开,他本以为秀秀听信了国均的话,会不顾一切的把金琛挖出来,现在看来,她还没有疯魔到这个地步。
月亮终于从云堆后面爬出来了,将微弱的银光洒在金琛的坟头上,给它增加了一点神秘的色彩。
金煜望着上面那支光秃秃的枝条,重重呼出一口气,转身准备离开。可是,他刚迈出一步,耳中却传来一声低吟,这声音是被风带进他的耳朵的,虽然已经被大风撕扯的破碎不堪,却及时的阻止了他已经迈出的步子。
因为,这声音是秀秀的,他再熟悉不过了。只是,现在她的声音中充斥着一点痛苦,还有一点压抑的甜蜜,这又是他不曾听过的。
金煜觉得自己的心脏被狠狠揪了一下,他虽然刚满十七岁,尚未经历过男女之事,却也大概猜出了那声呻吟是怎么回事,他狠狠咬着嘴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神神秘秘的独自一人离开家?难道,她私底下瞒着他们什么不成?难道,这些年她的忠贞刚烈都是装的?
金煜回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坟茔不远处的那片小山坡。那里由于在坟地的旁边,又在背阴处,阴暗湿冷、寸草不生,所以平时很少有人过去,不过若有人真的要偷情,那里倒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可是,在自己丈夫的坟茔旁边偷情?这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念及此处,金煜便把心里尚存的那点犹豫狠狠掐灭,回过头,蹑手蹑脚地朝着那片坡地走去。
随着他的靠近,秀秀的声音便越来越清晰地传到耳中,甜腻腻的,在金煜心头凭空点起了一把火,他浑身的血似乎都随着这把火烧了起来。
他不得不握紧拳头,把心里那股怒气强压下去,可脚下的步子却越来也不听自己的使唤,一步重过一步,到了后来,他竟不顾一切地朝着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影跑去,脚步踩得“咚咚”作响没错,错的人又不是他,是秀秀,他守寡三年的嫂子,她既然做的出,他也就不用顾忌她的颜面了。他要羞辱她,把她身上那层贞烈的外衣全部剥下,让她从此在自己面前再也抬不起头。
终于,他来到了那两个亲密交缠在一起的人面前。
秀秀在下,她闭着眼睛,酡红的脸上带着一丝甜蜜的痛苦。
她那个隐藏至深的奸夫在上,男人背上的肌肉充满着生命的力量,被汗水和月光浸润的发亮,让瘦弱的金煜有些自愧不如。
他们两个是那么的忘我,以至于金煜在一旁站了很久他们都没有发现。
金煜后背的汗由冷变热,又由热变冷,顺着脊梁骨簌簌落下。他觉得自己的身子抖得厉害,双腿软的像是不能支撑自己的沉重,若不是那股残存的怒气,他几乎要跪倒在山坡上。
好在秀秀终于睁开了眼睛,她看到金煜,“啊”的叫了一声,吓得把头缩到男人宽大的肩膀下面。
金煜脑子里一“嗡”,回过神来,此刻,他不能软弱,即便不如那个男人身强体壮,他至少也要表现得爷们儿气一些。
于是,他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扔到两个赤条条的人身上,然后转过身,“嫂子,把衣服穿上,你回家,我有话要跟他说。”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金煜咬着牙,紧紧握着双拳,用剩下的唯一一点理智思考着他该怎么对待那个男人,打一架?自己看起来并不是他的对手,那就只能以理服人,把他劝退了。可是,秀秀已经守寡三年,和金琛又没有孩子,若那个男人执意要娶她,他这个做小叔子的又似乎不好出言阻止。
正进退两难,背后忽然飘过来一个声音。
“小煜。”
金煜没动,也没有回头,可是脑子里所有的念头都在瞬间被这个声音打散搅碎了,他呆立在原地,紧攥的拳头慢慢摊开,眼前也像蒙上了一层白雾,把周围的景致弄得朦朦胧胧,像是飘在一个悠远且不真实的梦境中。
“啪。”
肩头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拍了一下,把金煜从虚幻拉回现实。
“小煜,”那个声音就贴在他耳边,里面含着几分羞愧,更多的,却还是沉沉的思念,“是我,我我和你嫂子这么多年没见,就让你见笑了爹和娘身子可还硬朗,我听你嫂子说,这些年,你又要读书又要照顾家里,真是辛苦你了。不过现在大哥回来了,你也可以把肩上的担子放一放,认真念书就行,其它的事,都交给我吧”
金煜还是呆立着没动,不过这次,他并非因为震惊而不敢回头。
他怕,怕的浑身发冷那个自己称呼为“大哥”的人,那个死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让秀秀念念不忘了三年的人,为何为何突然回来了呢?
自己曾亲眼看着他痛苦离世,亲眼看着红润从他脸庞上消失,他在秀秀的哭天抢地声中,身体一点点变硬,死得透透的。
他,怎么活生生的回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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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老鼠
送走了一拨又一拨看热闹的邻居后,金琛终于能得空坐下来吃顿饭了。秀秀和金家老两口都在灶房里忙活,金煜拿了一坛好酒,在旁边坐下,给金琛和自己各斟了满满一大碗。
“大哥,我敬你。”
他端起碗,自己率先喝了,然后抹一抹嘴角,脸上带笑地看着金琛。
“小子,几年不见,你也长大了,连酒都能喝了。想当年,你才到我肩膀,用筷子蘸点酒喂你你都能睡一下午。”
金琛宽厚地冲弟弟笑,一边快速地把碗送到嘴边,将里面的酒一口干掉,砸吧了几下嘴,微微皱起鼻翼,赞赏道,“好酒,就是我许久未喝过酒了,这样一碗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
金煜忙夹了一筷子菜送到他面前的小碟中,“大哥刚回来几天,再适应段日子就好了,到时候,还是喝遍村里无敌手的好汉。”
金琛吃了口菜,斜眼瞅自己兄弟,“你小子,书读得多了,嘴巴也变甜了,可见爹娘和你嫂子没白辛苦供你。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去参加州试?我听你嫂子说,你读书是刻好苗子,将来若是考个进士回来,也算是给咱们金家光耀门楣了。”
金煜连连摆手,“大哥,您就别取笑我了,我呀,也就在咱们村子里还算拿得出手,外面人才济济,我算是哪根葱啊。”
闻言,金琛把筷子放下了,他歪头看着金煜,眼底闪着不解的光,“小煜,你不想考出去?不想做官?还是你怕爹娘和你嫂子他们无人照料,才故意留下。若是这般考虑,那你现在大可以放心了,大哥回来了,这些事,我自会打理,你就好好读书,不要再有别的顾虑。”
金煜尴尬笑笑,“大哥,你说哪里话,我就是觉得自己更适合在家里待着,将来当个教书先生,找个像嫂子一样贤惠的妻子,平平淡淡过一辈子。我没有多大志向,粗衣粝食也能将就,你啊,就不要为我操心了,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金琛朝灶房里的秀秀看了一眼,挠头嘿嘿一笑,“我有啥子好担心的,三年了,你嫂子对我还是如当初一般,我呀,知足了,就想这么陪着她,好好过儿。”
金煜眼里的光黯淡下来,他看着碟子里的那块豆腐,把它夹了个粉身碎骨,这才犹豫着说道,“哥,你真的不怕吗?”
“怕?怕什么?”
“死而复生,不是罕见,是从从古至今都未发生过。这几日,我翻遍了典籍,也未看到过这样的记载,可是哥,你还有国均,你们确确实实活了过来,这实在实在是令我想不明白。”
金琛放下筷子,他叹了一声,轻声道,“小煜啊,你从小就心事重,想法也多,这是你的长处,也是你的弱点。大哥觉得,有些事情要是想不明白那就干脆别想,反正现在结果是好的,咱们一家人能团聚了,那就好好的在一处过日子,其它的,就别瞎想了,啊。”
金煜眉间的纹路还是没有散开,他在两只碗中斟满了酒,陪着金琛一起喝下,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哥,你死得这段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可曾记得?”
金琛刚要回答,秀秀端着一盘刚炒好的鸡子来到桌边,她把菜放在桌上,便挨着金琛坐下,一只手死死抓住另外一只手,眼露惊恐,“怎么了?为什么又说到这个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金琛抓住她微凉的手,冲金煜笑道,“你看,我让你别提吧,这不,又吓到你嫂子了,你不知道那天我从坟里清醒,被憋得透不过气来,这一顿乱扒拉,没想,没把自己的坟给扒了,倒差点扒了旁边的坟。好在你嫂子听到下面的动静,抄起锄头就把土撬开了,我这才没被闷死。好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咱们呀,就只向前看,别的,就让它过去吧。”
说完,他便张嘴对着秀秀,又指了指桌上那盘还冒着热气的鸡子,秀秀羞涩一笑,加了块鸡肉塞进他的嘴里,又嗔睨了他一眼,这才朝灶房走去。
金煜看着她苗条的背影,眼底爬上一层浓浓的墨色,他也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淡淡一笑道,“嫂子对大哥真好,也许是上天垂怜她的一片痴心,所以才让大哥重活一回吧。”
吃了晚饭,金煜便出了门,他走得很急,有几次,甚至被凹凸不平的土路绊掉了鞋子,不得不在黑暗里摸瞎寻找半晌,才将鞋子找到重新穿上。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在药铺关门前赶到了。
药铺的掌柜还是三年前那个胖胖的中年男人,不过,金煜现在已经长得和成年人一样高大,所以见了他,竟没有认出来。
金煜擦擦脑门上的冷汗,走进药铺的大门,掌柜的见有人光顾,赶紧迎上来,“这位公子,要抓些什么药?”
见金煜没吭气,他便又接着说道,“家里谁病了?有什么症状?可有郎中开的方子吗?”
金煜还是不说话,微弱的烛光把他的脸照得忽明忽暗,看上去有些诡异。
“这位公子”掌柜的有些不耐烦了,“现在我们也快要关门了,你到底是买还是不买?”
“家里有老鼠,要用什么?”金煜吭哧吭哧地问出一句话。
“老鼠?”掌柜的听完便转过头,打开百子柜右下角的一个小抽屉,用铜勺从里面挖了几勺白色的粉末,放在一张黄纸上包好。“喏,把这个拿回去,洒在老鼠常出没的地方,保证出不了三日,就斩草除根,全窝死光。不过,这药有剧毒,你可要记住,千万别让孩子吃了。”
金煜拿起那个黄纸包轻轻晃了几下,纸包里的东西发出“沙沙”的响声,让他的心跳都加快了。
“这玩意儿管用吗?”他闷身闷气地问了一句。
“不管用?别说毒老鼠了,就是老虎,吃掉这半包,也死得透透的了。”掌柜的有些不耐烦了,他翻了个白眼,“公子,你回去试试,要是不管用,你给我拿回来,我把钱退你,一文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