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头:“谢谢。”
离开房间,她不由回头看他一眼,心头浮起古怪的念头。
好想好想,养肥他。
☆、猫抓老鼠
许温岚在楼梯间,听到楼下传来争吵声。
“至少要绑票十亿,一亿对香港人来说算什么,首都的一套别墅都不止这个价。”
“廖哥,十亿确实太多了,万一别人不认账报警,对我们也很不利啊。”
“去你大爷的,那一亿能分多少钱,别忘了欠债一千万,你妹妹掺合进来,难道也不是想分钱。”
许温岚一下楼,冷冷的说:“我一分钱也不要,还清我哥的负债就行。”
廖哥转过身,诧异的瞟向她,笑呵呵的说:“哟呵,这妹妹不错啊,挺为哥哥着想的。”
许任文盛了碗蛋炒饭,端给廖哥:“先吃饭,绑票的事等人来齐商量。”
许温岚暗暗思忖,这话的意思是,绑票的人不止他们几个?
廖哥扒了口饭,嚼了嚼,突然吐了出来:“你炒的是什么,给猪吃的?”
许温岚讽刺地说:“别浪费粮食。”
廖哥捶着桌子起身,正要发作,许任文连忙赔笑的说:“她很少做饭,味道有点焦,其实还能吃的。”
许温岚心底不舒服,不由看向楼上。
那人说味道非常好,是因为饿太久的缘故,还是单纯的安慰自己。
廖哥还想开口骂几句,恰在这时,口袋响起手机铃声。
廖哥看清手机屏幕,迟疑一下接通手机,客客气气的说:“你到哪里了,好好好,我们来接你。”
许任文沙哑的问:“他来了?”
廖哥点点头。
许温岚瞥见许任文绷紧的手,感受到他没来由的紧张。
许任文侧头看向她:“岚岚,你就别去了,在房间里待着。”
他说的是房间,而不是屋里,潜台词是要她藏起来?
没多时,廖哥带两个手下接人去了。
许温岚在自己房里待着,翻了会书,觉得空气有点闷热,走到窗边拉开紫色窗帘,烈阳化作赤金波涛涌进暗沉的室内,流动她黑藻似的齐腰长发。
放眼望去,通向屋子长长的灰白石子道,廖哥一行人疾步走来,其中一个黑衣男人,是她从未见过的。
他的下颌轮廓呈菱形,偏长的黑发垂到耳下,面色像纸张一样白,眼圈却暗沉沉的,与明媚的阳光格格不入。
廖哥看似很敬畏他,殷切地在前面指路。
跨过围栏时,黑衣男人抬起头,与窗内的她对撞视线,嘴角的咧开惊奇的笑意。
该怎么形容他的笑呢。
像迷途的旅人,发现杂草丛生的平原,潜藏在草堆下的果子。不对,应该是恶狼在寸草不生的荒地,咧出沾有血丝的獠牙飞扑狂奔的野兔。
被他的目光侵蚀一般,她浑身犹如浸浴于恐惧中,手有点不稳的合拢窗帘。
整个下午,许温岚把自己关在房间,还是许任文给她送的晚饭。
许温岚接过饭碗问:“你带来的都是什么人?”
许任文嘴角微微抽动,紧紧合上房门:“最近不要出门。”
差不多到他们打完牌,晚上睡觉的时间,许温岚在房里隔着门,听到几个人的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
廖哥耐心解释:“这间是那港仔关的房间。”
“对面右边那间呢?”陌生男人的声音说不上好听,语调的抑扬顿挫却令人不能忽视。
方奕旸对面右边的房间,恰好是许温岚的房间。
许任文压低声音:“没有其他人。”
廖哥阴阴的笑了,不怀好意。
“是嘛,可是,我瞧见一个女人。”
谈到“女人”,他的尾音微微上扬,像提及某个兴奋的点。
许任文声线不太稳,没话找话的说:“你的房间我收拾好了,早点歇息。”
“呵。”男人只是笑。
廖哥骂道:“维特睡不睡觉,轮得到你说?”
被喊为维特的男人,懒洋洋的开口:“回屋睡吧。”
廖哥连连附和:“好好好。”
等夜深之后,许温岚口渴得难受,偷偷走出房门,看了眼方奕旸住的客房。
这个点,他差不多也睡了吧。
其实她跟他没什么不同,不过是多了双能动的腿。
下楼后,许温岚悄声来到厨房,弯下腰拿出冰镇饮料,倒进玻璃杯里。
“哪里来的小老鼠,窸窸窣窣,在偷吃东西。”
被突兀的嬉笑惊吓,她的手着力不稳,玻璃杯摔碎在地。
“小老鼠害怕了,担心猫来抓你?”
他的语调像在童谣,仿佛她真变成老鼠,而他是藏在暗处逮她的猫。
一楼到二楼的隔音效果很好,楼上熟睡的人察觉不到他们的动静。
厨房太暗,她摸清了路,正要夺门而逃。
“哈哈哈,来抓你咯。”
黑暗中,一条长臂像黑蛇刷得窜出,缠绕她纤细的腰肢。
许温岚大惊失色,张开要大声呼救,一只大手捂住她的嘴唇。
“你的长发好美。”他的手指穿过她的黑发,梳子似的,在指间轻轻往下梳,“好想从头皮扯下来,做私人珍藏。”
眼前的人把自己当蝼蚁,她却没任何挣脱的举动。
“为什么不动呢,越挣扎我越兴奋……”
他胸口徒然生痛,低头一看才发觉,她竟将玻璃碎片,扎进他的皮肉。
原来她摔破玻璃杯是故意的。
许温岚趁他分神,猛地推开他,用平生最快的速度,往楼上的卧室飞奔而入,第一时间反锁上房门。
没有吵醒许任文,是因为此时的她,谁也不信任,毕竟廖哥隔在他们中间,而廖哥敬畏那个男人。
她瘫坐在门边,听到走廊地板的脚步,踏踏踏,在房门外停留。
冷意仿佛从门缝里,灌流进她的四肢百骸。
好一会,脚步声消失后,走廊静默下来。
她呼了口气,揉揉眼皮,绵软地坐起身,倒回自己的床上。
整个晚上,她睡得很是糟糕,白天照样没敢出门,而许任文却敲开她的房门,第一句话就是说:“他走了,你可以出来了。”
昨夜她伤到了他,居然跟没事似的走了。
许温岚问:“他不是你们一伙的嘛,就这么走了?”
许任文挠挠后脑勺,懊丧地说:“当然不是一起的,廖哥欠他不少人情,绑架的事也需要他帮忙。他行动神出鬼没,送录像和监视的任务交给他的。绑架的钱,至少得分他三分之一。”
许温岚回想昨夜的事,脸色黯淡:“这家伙不太正常。”
许任文微微吃惊:“你怎么知道?”
许温岚问:“告诉我,他究竟是什么人?”
“他对女人很感兴趣。”许任文瞧了眼她齐腰的长发,“尤其是长头发的漂亮女人。”
许任文没说得太详细,说不定是因为,里面的信息可能太骇人。
经历这桩事后,许温岚开始思量,她哥带来的人,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不过,她能确认的一点是,男人比女人要懒惰得多,他们根本不愿料理方奕旸,送饭的任务彻底抗在她肩上。
除了第一次送饭,后面几次送饭,她为了保持距离,没跟方奕旸搭过几句话,比较冷漠的送完饭就走。
然而这次,在她递上饭之后,他突然开口:“你心情不太好。”
这句话是陈述句。
许温岚诧异地回头,盯着他蒙上眼罩的脸,琢磨他是怎么看穿的。
他笑着解释:“你放碗的力道比以前重,碰的一下声音很大,所以我猜测你是不是有心思,可能在生谁的闷气。”
她当然在生许任文的气,恨他把她往泥潭里拽。
他长指摩擦手铐的链子,像把玩似的:“心情不好,可以适当解压。”
这种情形下,他居然在安慰她,明明最该解压的是他才对。
不知道他被困的每天,打发时间的方式,是在发呆还是睡觉。
许温岚问:“那你是怎么解压的?”
“天气好的时候,跟朋友出去打高尔夫。”他顿了顿,“实在找不到人,自己关在房间唱首歌。”
许温岚想出那个画面,忍不住笑了:“干嘛不去KTV唱?”
他放低嗓音,声色无比动人:“我喜欢清唱,不介意的话,耽误你一首歌的时间。”
☆、浮夸
经历昨夜的九死一生,她仿佛被透支过身心,唯一的想法是回房休息,不想在其他地方停留片刻。
一首歌的时间能做什么。发发呆,聊聊天,听听歌,翻会书,四五分钟完全不太够用,何必吝啬于挤出空闲呢。
许温岚开口问:“你需要什么?”
“我不需要其他的。”他摇摇头,“只是祈求你多呆会,一会就好了。”
她面露吃惊:“就这样?”
窗外传来喜鹊的啼叫,他牵扯手脚的锁链,费力的旋过身,蒙着黑色眼罩的脸,顺着声音面向被树荫遮挡的窗台。
“这房间太沉闷,独处太久,担心话也不会说了。”
现代的人精神世界丰富,整天吃喝玩乐,不是手机就是电脑,几个人受得了幽禁的日子。
但是许任文曾说过,不能跟被绑架者聊天谈心,不能告诉他所处地理位置,更不能无意中透露身份,这对他对自己都不利。
她重新坐下,敷衍地说:“你唱首歌吧,我听着。”
他颇为意外:“我只会唱粤语歌,你可能不喜欢听。”
“没关系,我能听懂一点粤语。”
方奕旸问:“你想听哪首?”
许温岚回答:“听你最喜欢的歌。”
“我最喜欢的是陈奕迅的歌。”他低下头颅,讪讪地笑,“话说,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清唱。”
她嘴角不由上扬:“刚好我做你第一个。”
说完,她懊悔地咬下舌头,这话过于暧昧了。
方奕旸好似没有多想,像担心外头的人听见,压低嗓音开始清唱。
粤语有九声,九声频繁变换,像是歌曲的换调。
他谈吐温和,音色醇厚,单单寻常的说话,就跟人极好的享受,更别提清唱舒缓的情歌。
她勉勉强强的,听懂他唱的几句词。
“我的心情犹像樽盖,等被揭开,咀巴却在养青苔……大动作很多,犯下这些错。搏人们看看我算病态麽,你当我是浮夸吧。”
待他唱完后,她由衷夸赞:“你唱的是《浮夸》吧。果然原版粤语更有韵味。歌词好像讲的是,小人物对命运的不甘。这个世界,幸运儿很少。”
方奕旸勾唇笑了笑:“有句话我一直信奉,我命由我不由天。”
许温岚诧异地看他一眼。
像他被囚禁绑架的状况,说出这话不合时宜,毕竟他的命握在别人的手里。
许温岚看了下手表,居然聊了半个小时。
她坐起身:“我回去了。”
他点点头,随着她的步子,清俊的下半脸,准确无误的朝向她,“目送”她缓缓关上房门。
门缝合拢的那一刻,他极好看的薄唇翕动,要跟她说些什么。
许温岚没能听清,看着禁闭的房门,摇晃下脑袋,跟自己说:“算了,不重要。”
她要与这个男人保持距离,下午送饭还是让她哥来吧。
廖哥不仅爱抽烟,还跟许任文一样,赌瘾非常重,天天拽着许任文和胡飞打牌。
许温岚被迫揽下做饭的杂事,廖哥忙着打牌也不计较伙食了。
发觉冰窖的存货所剩无几,许温岚来到他们打牌的树荫下,跟许任文说:“家里没多少菜了,我去市集买些过来。”
“买个卵,你就在这待着,哪也不准去。”廖哥突然爆粗口,“阿飞你明天乘船去买。”
许温岚一言不发的离开,懒得与粗人计较。
廖哥还是极度不信任她,怕她翻脸报警,手机电脑不让她碰一下,连船伐都没收了。
不过没关系,她可以慢慢耗。
三个大男人食量很大,许温岚不得不晚上加餐,在厨房加菜时,无意识的哼起《浮夸》。
“平凡又普通的路太多,屋村你住哪一座。情爱中,工作中,受过的忽视太多,自尊已饱经跌堕,重视能治肚饿。”
她恍然的想,平凡又普通的人,应当是自己。而天之骄子就是说,方奕旸这类型的男人。
他对她唱这首歌,不像在暗讽她吗?
虽然知道他没这个意思,但是穷了二十多年的老百姓,那一刻无比仇富。
胡思乱想间,她握刀的手一偏,左手的中指被切开一道口子。
伤口流出血液溢满中指,指甲像涂上猩红的指甲油,散发的血腥味充斥鼻息。
神经后知后觉的放大感官,钻心尖锐的疼痛由脑髓传递全身,身躯难以抑制的蜷缩,倒在垃圾桶边呕吐起来。
已经不记得厌血,是从哪一天开始,她也在潜意识的拼命忘记。
当晚,她梦见自己穿白大褂,身边围绕着指指点点的陌生人。
“你不是医生!”一个女人鬼哭狼嚎的拽着她的白大褂,“是刽子手!是恶魔!”
她很想跟这个女人解释,张开的嘴却没法发出声音。
低头一看,她白大褂满是血腥,衣角还在滴滴答答的流血,地上汇聚成一汪血泉。
她从梦里惊醒回神,迷茫的盯着幽暗的房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