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怀的眉头扬了扬,郎青说得对,要离这小孩远一点,这小孩太难缠了。
“哎,给霍三挖坑的该不会真是你吧?”他顾左右而言他。
霍柔风哼了一声:“小爷我为何要告诉你?你算哪根葱?”
展怀噗的笑了出来:“江南的人不是都很斯文有理吗?对了,我忘了,你不是读书人,你是养狗的。”
霍柔风不想再理他,她再也不想见到这个人了。
她转身便走,可是没走几步,只穿着袜子的那只脚便踩到小石子上,疼得她哎哟一声,弯腰去看自己的小脚丫。
展怀叹了口气,只好走过去,只见脏兮兮的白绫袜子上已经渗出了血迹。
“你的脚破了。”展怀说道。
霍柔风用眼角子横了他一眼,遇到这个家伙真是太倒霉了。
“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去去就来,你等着啊。”展怀拔腿就跑。
霍柔风金鸡独立,真的站在那里没有动,并不是想听他的,只是她的脚很疼,她不敢动弹。
她希望这个家伙日行一善,是去给她叫顶轿子了,让她不用走着回客栈。
她就这样站在那里,她现在的样子,和常在码头上混日子的小叫花子也没有两样,来来往往的人并没有多看她一眼,谢天谢地,霍九爷的颜面保住了。
她等啊等啊,单腿站着真的很累,直到她快要撑不住时,展怀才回来,身后没有跟着轿子,而他手上提着一只鞋。
霍柔风丢了的那只鞋。
“霍小九,你这只鞋子是不是也很贵?”展怀问道,上一次他绑了霍小九,霍小九也是丢下一只鞋,花三娘说那只鞋要用整匹最好的妆花料子才能拼出来。
原来他是给她找鞋去了。
霍柔风不知道该不该谢谢他,她的脚在流血,她就算穿上鞋子也不能走路,她现在需要的是轿子,能把她抬回去的轿子。
“小爷我的鞋子都很贵,这样吧,这只鞋我不要钱白送给你,你去给我叫顶轿子,行吗?”
第三十二章 邂逅尘中遇
阳光洒在霍九鸡窝似的头发上,展怀居高临下,能看到她发间的两个小发旋儿。
“霍小九,你有两个旋儿。”他笑道,丝毫没有要给她叫轿子的打算。
这个霍九也太娇气了,不过就是被小石子硌了一下,就像是受了重伤一样,他像霍九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被他爹扔进军营里了,比这更重的伤都受过。
霍柔风翻个白眼,从展怀手里一把扯过自己的鞋子,弯腰把鞋子套在那只受伤的脚上,单腿着地,一蹦一跳地走了。
展怀正想叫住她,眼睛的余光就瞥到花四娘急匆匆跑了过来,他把目光从霍九的背影上收回来,沉着脸问道:“怎么了?”
花四娘道:“得手了。”
展怀脸上没有一丝喜悦,他的目光从花四娘脸上移开,再去看时,已经不见了霍九的身影。
一条腿还能蹦得这么快?
“回去!”他沉声说道。
霍柔风并没有走远,她这副样子想走也不行,她找了一个能晒到太阳的墙根坐了下来,等着有拉脚的轿子经过,能送她回客栈。
临着码头,空气也是湿漉漉的,带着潮湿的味道,太阳暖洋洋的,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哈欠。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又看到了汪伯。
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一间茶铺,和宁波城里大多数的铺子一样,这间茶铺也没有开门做生意。
汪伯便是从这茶铺里走出来的,茶铺的大门打开一条缝,刚好够一个人出来。他刚一出门,茶铺里面的人便重又把店门紧闭。
离茶铺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骡车,汪伯不紧不慢地走到骡车前,和骡车里的人说了几句话,便上了车,但他并没有进车厢,而是拉起缰绳,亲自驾车。
霍柔风坐在墙根下,远远看去就是个小叫花子,没有人注意到她,她的头发散乱,透过额前垂下的凌乱发丝,她清清楚楚地看着这一切。
骡车里坐着的,就是船上的少年吧,原来今天来到这里的,不仅是汪伯,这少年也来了。
她想起今天两次遇到的那个疯子,方才她说汪伯和这疯子是一伙的,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疯子是疯子,汪伯和那少年是另外一拨人。
这两拨人都是什么来头?宁波卫的蒋舜既然能入了闽国公的眼,平步青云,想来也是个人物,即使想要私卖军粮,又怎会弄得满城皆知?
这宁波城里的事全都透着诡异,如同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操控着这一切。
霍柔风努力搜寻着前世记忆里闽国公的影子,可惜她虽然跟着母亲东征西讨,可惜那时她还太小,稍大一些时,却已天下大定,闽国公也去了福建。
她对闽国公的了解,更多的是来自镇国公高家。
镇国公和闽国公除了是肝胆相照的好兄弟,他们还有姻亲关系,第一代的闽国公娶的是镇国公的堂妹高夫人。
前世她对高夫人很熟悉,高夫人是母亲麾下七位女将军之一,战绩彪著,却又生得花容月貌,还是高夫人教会她骑马的。
高夫人嫁给闽国公时已经三十二岁,是母亲赐婚。
闽国公的原配死于战乱,之后十几年他没有再娶,连妾室通房也没有,据说高夫人之所以肯下嫁于他,便是看中他的长情。
高夫人不但能打仗,也能生孩子,她给闽国公生了三儿三女。
直到这一世,霍柔风才在茶馆里说书的那里得知,第一代闽国公的三个儿子战死两个,三个女婿也全都战死。之后闽国公展家,几乎每一代都有子嗣为国捐躯,这也是朝廷看重展家的原因之一。
现在的闽国公,便是当年硕果仅存的那一支了,不过听说这一代的闽国公,也有一个儿子战死了。
霍柔风知道,出身将门的男丁十有八、九要上战场,死伤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勋贵之家对于子嗣非常看重,嫡庶区别并不大,除了庶出不能越过嫡出袭爵之外,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就连女婿也同样受到重视。
闽国公展家,代代都有男丁战死沙场,因此对家中子女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
这一代的闽国公没有女儿,蒋舜娶的是闽国公的亲侄女,说起来和闽国公的亲女婿也没有区别。
蒋舜三十出头便已身居要职,他是闽国公的侄女婿,只要他不出差错,前途便不可限量。
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霍柔风还记得前世时她最后一次见到高夫人的情景,那时高夫人新婚燕尔,要跟随闽国公前往福建。
而那前她和现在一样,都是十一岁,坐在母亲下首,好奇地打量着超一品大妆的高夫人。
“你不穿铠甲,做新娘子真是好看。”她笑嘻嘻地说道。
高夫人没有新妇的拘紧,她的笑容依然明亮爽朗,她笑着说道:“臣妇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到京城了,恐怕不能亲眼目睹公主大婚,公主做新娘子的时候,会比臣妇好看十倍百倍。”
年仅十一岁的她没有害羞,反而很认真地对母亲说:“母皇,等儿臣大婚时,您让高夫人回京城好不好?”
母亲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靥,无可奈何地笑了,对高夫人道:“朕就先准了,公主大婚时,你来侍候公主上头吧。”
宫中自是有经验丰富的嬷嬷来给公主上头,高夫人也顶多是在一旁站着,但是这对于臣子而言却是莫大的荣耀。
高夫人当即跪下谢恩,还对年幼的她说道:“臣妇回到福建,会日日为万岁和公主祈福,祝万岁凤体康健,公主觅得良配。”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高夫人,三年后,她还没有及笄便死了,据史书记载,她自幼体弱多病,未及出嫁便香消玉殒,皇帝痛失爱女,在帝陵附近为她修了公主墓,让她能够陪在父母身边。
其实前世的她虽然娇生惯养,身体却好得很,一个擅长骑马和蹴鞠的女孩子,又怎会体弱多病呢。
想到这里,霍柔风的脚又开始疼了,她怎么这样倒霉,来到宁波三四天而已,先是崴脚,现在又被石子在脚底硌了个口子,看来和宁波犯冲的不是她,而是她的脚。
第三十三章 迷津欲有问
天空碧蓝,海风里夹着淡淡的咸味,一群群的海鸥盘旋着划出淡淡的影子。
展怀在鱼篓里随手抓了一把小鱼,高高地抛出去,立刻有海鸥飞过来衔住,展怀勾唇笑了,但很快,笑意便在嘴边隐去。
他想起了四哥展恒。
小时候,每次上船,四哥都会让人备上一篓子小鱼,和他一起在船上喂海鸥。
四哥去了六年了。
那年他只有九岁,大哥带着好不容易才寻回的四哥遗体回到府里,他还不相信四哥已经死了,趁着没有注意,爬上棺木上,想要撬开棺木,让四哥透透气。
大哥看到了,把他从棺木上拽下来,罚他蹲了两个时辰马步。
两年后,他也被父亲扔进了军营,父亲让人瞒下了他的身份,军营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姓展的。他只有十一岁,给伙夫烧过火,给马倌割过草,上船以后,还给当官的打过洗脚水。
“五爷,张昌嘴很硬。”花四娘走了过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展怀哼了一声,仰头看着头顶上盘桓不去的海鸥,冷冷地说道:“他说不说都一样,我要的是他这个人。把我这两句话告诉他,他能在蒋舜手下受到重用,想来也是个聪明人。”
说完,展怀站起身来,轻舒猿臂,长长地透了一口气,脱下外面的衫子,露出晒成古铜色的上身,他朝着蔚蓝的海面打个呼哨,走到甲板上,一个猛子扎进海里。
待他从水面上冒出头来,已在一射之外。
张昌孤零零坐在那里,四月的天气,他的衣裳却早已被汗水浸透。
今天码头上的苦力哄抢银子,迫不得已,他让船上的兵士搭弓射箭,箭上的箭头已经去掉,这种箭就是吓吓人的。
可是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真的有人被射中了,接着,原本就乱成一团的码头更加混乱,再后来,他便稀里糊涂地被人打了闷棍,苏醒时已经在这里了。
虽然不知道抓他的是什么人,可是他心里有数,这是一个局,而他很不幸,代替蒋舜落进这个局里了。
这时,一个身材高挑,身穿男装的女子走进船舱,女子看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的人已经在我们手上,你说不说都一样。”
女子说完便走了出去,狭小的舱房里又只有张昌一个人。
张昌大吃一惊,但是心里却更加清明。
是啊,他的人已经落到他们手上,若是这些人提前写下证词,抓着他的手硬生生按上手印,那和他亲口交待的又有什么区别?
蒋舜身为宁波卫指挥使,想要算计他的人,万万不会只是太平会那些草莽。
插手这件事的,一定也同样是当官的。
这些人要的是证词,只要有了证词,甚至可以不要他这个证人。
张昌越想越害怕,他官微言轻,平日里也不过就是逢迎着蒋舜而已,蒋舜给他的那点好处,还犯不着搭上宝贵的性命。
他的四肢都被牛皮绳捆着,深深地勒进肉里,可他却觉不到疼痛,因为这点痛,相比砍头掉脑袋,也只是微乎其微了。
此时的霍柔风还没有叫到轿子,便被人真的当成了小叫花子。
两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汉子站在她面前,厉声说道:“太平会前几天就下令了,不让你们出来,怎么连话都不听了吗?”
霍柔风一怔,随即便想起来张升平说过,太平会下令闭市之后,街上连叫花子也看不到了。
这两个汉子显然是太平会的,把她当成不听号令的叫花子了。
她连忙做出一副委屈的表情:“我是昨天才来的,不知道这回事。”
“你老大是谁?”一个汉子问道。
天底下的叫花子也都是有帮会的,霍柔风是听说过这回事的。
她忙道:“我没有老大,我爹娘都死了,我饿了,想吃饭。”
童言无忌,爹娘泉下有知,不会介意她把自己说得这么穷吧。
她边说边下意识地缩缩脖子,但愿这两个汉子不识货,看不出她这身又脏又烂的行头很贵。
想到这里,她便又想起刚才的那个疯子,那疯子好眼力,一眼就看出她那只看似普通的鞋子很值钱。
好在这两个汉子并没有仔细打量她,听说她没有老大,其中一个汉子便道:“你没有老大?正好,你跟我们走吧,干完活赏你一顿肉包子,再给五百个铜钱,你讨上十天半月,也讨不到五百个铜钱吧。”
“干……干什么活啊?”霍柔风怯怯地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走吧,别磨蹭了!”两个汉子边说边冲她伸出手来,但也只是伸了伸,便又缩了回去,可能是怕她身上的虱子蹦到他们身上吧。
霍柔风再是好奇,也不敢跟着他们走。
活了两世,她都知道自己这条小命有多么金贵,尤其是这一世,做过三次肉票的她,时刻防备着第四次被绑。
她指指自己的脚,带着哭腔说道:“我的脚受伤了,走不了路,哪里也去不了。”
“脚受伤了?瘸了?那正好,就找瘸的。”说完,其中一个大汉也不嫌脏了,一把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另一个大汉抬腿踢了她一脚,没有用力,却也踢的她连走了五六步。
两个汉子哈哈大笑:“瞧瞧,这不是能走路吗?快走,少在这里装模作样!”
霍柔风大张着嘴,想哭又不敢哭,你们居然踢我?
九爷长到十一岁,也没有受过这委屈。
你们若是把九爷踢坏了,你们可就亏大了。
九爷身上的一根脚趾头,都是价值千金。
是千两金子,不是千两银子。
不过她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算算自己究竟值多少金子,就被两个大汉推搡着走了。
没走多远,就又遇到十来个汉子,他们也像这两个人一样,身边或多或少带着几个人,有的是她差不多的叫花子,还有的则一看就是想赚几个钱的闲帮。
霍柔风强忍着脚上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跟着这些人向前走,也可能是因为脚上的伤本来也不重,初时她还觉得很疼,可走得多了,尤其是当她越瘸越顺溜的时候,反而觉得脚上没有那么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