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我鬼混是我的事,不用你管。我只问你为什么要放金效坤!陆健儿你太不讲信用了,该付的酬金我都给了你,你现在却要反悔放人?”
  “我当初问过你,金效坤是杀还是留。你当时说要让他自生自灭,我也是尊重你的意见嘛。”
  “那现在我改主意了,你现在就去杀了他!”
  “晚了。”
  “你言而无信!”
  “我可以把那笔钱退出来。”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又想笑:“物归原主,退给金效坤,让他回家继续做他的金大爷,你看如何?”
  金玉郎登时拔了个高调:“卑鄙无耻!你神经病!”
  然后他像落水狗似的原地转了一圈,气得不知怎样才好,末了停在陆健儿面前,他挥拳要打,孰料陆健儿早就看穿了他的套路,脚下一动不动,直接抬手攥住了他两只腕子,让他双手动弹不得。
  这个时候,陆健儿若是采取当初段人凤的策略,让金玉郎由着性子乱闹一通,他闹累了也就罢了,然而陆健儿终究是没有段人凤的玲珑心,单是凭着蛮力制服了金玉郎,金玉郎憋着满腔的怒火发泄不出,就气得要疯。红着眼睛瞪着陆健儿,他紧紧的咬了牙,魔怔了似的,脑海里只反复回响着一句话:“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心中说的是这句话,他开了口,嘴里说的却是另一句:“陆兄,我不行的,你对我好也是白好。我从来就没想过升官发财要前途,只想关起门来过清闲日子。我们去年刚刚重逢的时候,我们每次见面都是在一起玩,那个时候多好啊。”
  陆健儿摇摇头:“你记错了,那个时候是你在处心积虑的巴结我,想要和我恢复当年的友情,好利用我去对付金效坤。”
  金玉郎方才使尽了全身力量,才在暴怒之中勉强说出了一句温情的人话,哪知道陆健儿真真是他的克星,竟完全不受他的蛊惑。他打架打不过陆健儿,耍心机也还是耍不过陆健儿,两只腕子还被对方攥着不能动,简直是被他欺负到了底。忍无可忍的怒吼了一声,金玉郎开始连踢带撞,因见陆健儿那手攥着自己的手腕,他伸过脑袋就是一口。陆健儿万没想到他还有这一招,被他啃得一抖手松了开,并且发出了罕见的痛呼:“哎哟我的天。”
  金玉郎和陆健儿互殴一场,场面类似滑稽戏,幸亏是发生在陆健儿的书房,无人看见。后来二人分了开,陆健儿手背上全是牙印,而金玉郎气喘吁吁的扶着墙,抬袖子一抹嘴,怒道:“我现在就去等着金效坤,如果我死在了他手里,那——那你就等着我找你闹鬼吧!”
  然后他一甩袖子,气冲冲的走了。陆健儿揉着手背,没有拦他,因为知道过不了几天,他还会再来。
  他很欢迎金玉郎的到来,生活是需要调味品的,金玉郎就是他的一剂调味品。更准确一点的讲,如果他是国王,金玉郎就正好可以做个完美的弄臣。有时候,他也有点怜悯金玉郎——金玉郎遇到自己,也真是有点不走运。他也看出来金玉郎喜欢过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惜他并不在乎。
  在陆健儿的世界里,他自己便是宇宙的中心。虽然在马秘书长和霍督理面前,他也需要卑躬屈膝,但卑躬屈膝也是为了维持他的利益与权势。所以归根结底,他依旧是最重要,依旧是中心。扭头望向墙壁上的玻璃镜子,他饶有兴味的端详了自己。镜中人算得上是高大挺拔,相貌很周正,他这一类的人,谈不上好看,也谈不上难看,就是个标准的人样子,尤其他常年面无表情,看着更是铜墙铁壁一般的没特色也没破绽。
  他觉得自己这个相貌和神态都特别好,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特别适合做大事。在他这伟人一般的尊容之下,金效坤之流都渺小得如同蝼蚁一般,所以他尽管弄走了金效坤的所有家产,还亲手把对方丢进大牢熬了一年,但他内心无忧亦无惧,可以很坦然的再接过五十万,然后放了他。
  他完全不怕金效坤找他报仇——他整治的人多了,金效坤算老几?
  所以见了金玉郎那个惊恐万状的傻样儿,他感觉非常好笑。他难得能这样快活,虽然是被啃了两手背的牙印,但他决定大人有大量,不和那小子一般计较。
  因为陆健儿是如此的大量,所以五天之后,金效坤糊里糊涂的签了一份文件,又摁了几个指印,然后就被狱卒送出了监狱大门外。
  他还恍惚着,不能相信自由竟会来得如此轻易。他先前的衣服早没了,这时穿的还是囚服,囚服肩头湿了一大片,是曲亦直抱着他嚎啕了一场,求他出去之后千万别忘了自己,一定要设法把自己也搭救出去。他如今瘦得等同于一捆骨头,曲亦直差点活活把他揉搓散架。他东倒西歪的点头,告诉对方“我知道”。
  大门外停着一辆汽车,汽车外头站着一对男女,男的是果刚毅,女的是傲雪。男的大踏步走向他,女的小跑着紧追慢赶,及至到了他面前,两人一起停下来了。果刚毅张开双臂,笑中带叹:“唉,金兄,行啊,逃过一劫!”
  他刚要和金效坤行个拥抱礼,哪知旁边人影一掠,是傲雪抢在他头里,一把抱住了金效坤。双臂紧紧的勒住了金效坤,她紧闭着嘴不敢说话,怕自己一开口就要哭出来。经此大难,她把一切都看破了。管她和金效坤是什么关系呢,管金效坤是她什么人呢,反正她从今往后,对他是再也不犹豫了,再也不装假了。
  金效坤被她扑得一晃。慢慢低头望向胸前那个挽着乌亮发髻的脑袋,他抬手轻轻碰了碰她的后背:“二姑娘,我身上脏。”
  监狱大门旁的警卫见了这般景象,都笑着看热闹,果刚毅也开了口:“二姑娘,真的,等他换身衣服你再抱。”
  金效坤笑了一下,加重力气拍了拍傲雪的后背:“对,换身衣服再抱。”
  傲雪松了手,拉着金效坤要往汽车的方向走,可随即就发现了他那右腿不听使唤。于是扯过他的右臂搭上自己的肩头,她架着他走。他不是往昔那个风采过人的金效坤了,他是如此的苍老憔悴、瘦弱肮脏,还瘸了一条腿,可她看他依然是好,比谁都好。
 
 
第97章 新生
  傲雪把金效坤带回了家。
  果刚毅在北京城有房子,但是那房子空了小一年,而且他当初逃得仓皇,连个看房子的人都没留,所以那房子里现在除了寒冷就是灰尘,住不得,他自己现在都是在北京饭店里安身。他倒是愿意把自己那院房子让给金效坤——五十万都花了,他不在乎这一所房子。
  果刚毅那房子如何居住,乃是后话,反正现在不会有人过去收拾屋子。而金效坤本人像是在牢里被折磨傻了,成了个没有意见的人,谁怎么处置他,他都接受。汽车在大街上飞驰,他扭头望向车窗外,就见街上已经有了一点冬日气象。一年的光阴,世界没有变,还是老样子,但他默然无语,竟是看得痴了。
  他知道自己这是死里逃生。如果没有人救他,那么他就真的要在深牢大狱里过上一辈子,那样的一辈子不会太长,也许再有半年,也许再有一年,他的一生就会完结了,到死也穿不上一件人穿的厚衣,吃不上一顿人吃的饱饭。
  傲雪坐在他身旁,一直握着他的手。然而他知觉迟钝,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触。
  他想确实是有一部分的自己,已经死在监狱里了。
  汽车停在了连宅门口,果刚毅本想去扶金效坤,可手伸到半路又缩了回来,因为傲雪那边已经大包大揽,连搀带架的和他一起进了院子。果刚毅对于男女问题,向来有研究,这时候就很有眼色的从一旁挤了进去,不去打扰这二人。厢房里的施新月闻声走了出来,果刚毅一看见他,立刻给自己找到了事做。
  他大步流星的走向施新月,离着老远就伸了双手:“哎呀施先生!”然后他对施先生施行了热烈的握手礼,同时高声大气,把施先生夸成了一朵花:“二姑娘他们两个能活着团聚,你施先生是第一功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没有你仗义相助,首先这二姑娘就完蛋了,我就算现在能把金兄弄出来,不是也晚了?”说到这里他回了头:“二姑娘,你运气好,遇上施先生这么个好人。”
  傲雪真心实意的同意:“对,施先生没说的。”
  施新月这时看清了傲雪身旁的金效坤。金效坤的模样让他心中一惊,他没想到那让傲雪魂牵梦系的情郎,就是这么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半老头子。傲雪这是疯了还是瞎了?她心心念念的盼了一年,盼回来的就是这么个东西?
  施新月真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他别说瞎了一只眼睛,他就是再少几样零件,也自信比金效坤强。
  傲雪见施新月对着金效坤目瞪口呆,心里立刻就明白了,脸上又是想笑,又是想哭:“施先生,你看看,十八层地狱怕是也没有那监牢厉害,把人活活折磨成了这样。”
  果刚毅这时想起了一件事:“二姑娘,我是不是应该先带他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傲雪还保持着她那个又要哭又要笑的表情:“还出门去?”
  “你放心,我寸步不离的看着他,一个时辰就把他给你带回来。”
  傲雪为难了一阵子,末了不大舍得的将金效坤交给了果刚毅,又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早早回来吃午饭。总之两人商量来商量去,替金效坤做了所有的主。等果刚毅带着金效坤走了,傲雪转向施新月,脸红红的:“施先生,我这一颗心,悬了一年,终于落下来了。”
  施新月勉强说道:“恭喜你。”
  傲雪又道:“施先生,你对我的恩情,我是永不能忘的。如今他回来了,金玉郎也没了影儿,我想我和他应该算是逃过了这一劫。往后的日子,我都想好了,咱们做了这一年的假夫妻,虽然夫妻是假的,可人情是真的,我自小也没有个兄弟,你就和我亲兄弟是一样,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除非你将来有了更好的去处,否则不许你走,我这话,你听不听?”
  施新月是没想走——如果金效坤方才是个丰神俊朗的形象,那么他自惭形秽,也许要逃,可金效坤那模样简直是不堪入目,他施某人没理由竞争不过那么个半老头子啊!
  施新月对着傲雪点了头,心想傲雪和金效坤许久未见,大概也没想到他会变成那个样子。傲雪对着“那个样子”多看几天,应该也就把她那爱火看熄灭了。
  在傲雪回来之前,施新月已经绝望得喘不过气来,是金效坤的惨相救了他。他现在不但透过了那一口气,还有了闲精神,和傲雪商量起了接下来这顿接风宴的内容。商量完毕,他去搬柴,傲雪去淘米——淘米淘得也不安心,隔三差五的就跑到大门口向外张望,只盼着金效坤早回来,生怕果刚毅把他弄丢了。如此跑了好几趟,她终于把果刚毅望了回来。
  果刚毅带着金效坤一进院门,正好和傲雪迎头相遇。果刚毅见了她,刚要发牢骚,可是转念一想,傲雪毕竟还不是金效坤同床共枕的太太,自己对她大谈金效坤身上有着多厚的老泥,似乎不大合适。于是改口说道:“正淘米呢?饭不用急,我们在外头吃了些点心,现在不饿。”
  傲雪没理他——不是故意无礼,是忙着去看金效坤,一时走了神,完全没听见他的话。金效坤剃了头刮了脸,头发确是花白了,然而新刮的下巴依旧泛着青。他头发好,身体虚弱到了这般地步,还是密密实实的厚,需要梳子和生发油一起上阵,才能把它治得条理分明。果刚毅不知从哪儿给他弄来了一件蓝哔叽面的薄皮袍,他微微的有点驼背,衣服架子似的将这件皮袍撑了起来。皮袍崭新,他在澡堂子里被搓澡的伙计狠狠搓了一顿,搓得耳朵梢都成了粉红色,所以整个人看着也是崭新。新人新衣搭配起来,他是名副其实的获了新生。
  傲雪看够了他,心满意足的转身又回去忙碌,临走前让果刚毅和他到堂屋里坐着去。果刚毅答应了,而傲雪一走,他变戏法似的一甩手,从手里甩出一支黑漆手杖来:“试试?”
  金效坤垂眼望着手杖:“不想用它。”
  “怎么?嫌不好看?不好看也没办法,谁让你瘸了一条腿呢,手里有了它,起码能让你走得稳当点儿。你以为你不要它,腿就不瘸了?”说到这里,他握住手杖一端,挥刀似的在空中挥出了一股风声:“用外国话怎么叫它来着?司的克?对,没错,就是司的克。明天给你换身西装,西装领结皮鞋礼帽,手里再拎这么一根司的克,齐了,洋派绅士。”
  说完这话,他硬把手杖塞进了金效坤手里。金效坤拄着手杖支撑了身体,慢慢的迈步向着堂屋走去,走到门口,他忽然说了一句:“谢谢你。”
  果刚毅背着手走在他身旁,这时就是一晃脑袋:“不用。”
  金效坤进了门,果刚毅比他更熟悉环境,指挥着他在椅子上坐了,然后自己找来茶壶倒了两杯热茶。金效坤环顾了四周,然后收回目光,说道:“我好像做梦一样。”
  果刚毅点点头:“要真是做梦就好了,梦一醒,我的五十万还在。”
  金效坤审视着手里的手杖:“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
  “有我在,饿不着你。”
  “难道我余生就是吃?”
  果刚毅笑了:“放心,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先在这儿养一养,等身体好点儿了,你跟我干,肯定有你的前途。”
  金效坤听了他这句话,觉得似曾相识,随即想起来了:去年秋天,在自己被捕前的那一夜,傲雪过来探望自己,也曾说过同样的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他又问:“玉郎这一年,怎么样?”
  果刚毅想了想,想得皱起了眉头:“不知道,你这么一问我才发现,这小子好像没了。”
  “死了?”
  “不是死了,就是没了,一直没露过面。”
  金效坤听了这话,不置可否。
  果刚毅在连宅,吃了一顿很丰盛的午饭。
  他在傲雪那里受到了救世主一样的待遇,虽然他并不是为了这点待遇而救金效坤的,但傲雪如此的感激他,他还是挺得意。酒足饭饱之后,他告辞离去,打算回饭店补一觉,睡足了再回来继续和金效坤长谈。
  他心里美,一路摇头摆尾的进了北京饭店。乘坐电梯上五楼进了走廊,他正晃荡着往客房走,不料前方迎面也有人走了过来,双方自然而然的抬头对视了,果刚毅愣了一下,因为认出对方竟然就是“没了”许久的金玉郎。
  金玉郎的姿势有点奇怪,畏寒似的抱着肩膀走路,头上的粗呢子礼帽歪得遮了一只眼睛,他也没腾出手去扶一扶。用余下一只眼睛死盯了果刚毅,他放缓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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