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个祸水。你没听那些老臣们都是怎么议论主公的。”
……
墨桥生藏于丝被之下的手握紧了。
昨日的记忆渐渐的清晰了起来,
那位贵人,
不,
他已经是我的主人。
主人用温暖的手轻轻摸我的头。
怕我疼,给我用止痛的药物。
甚至还亲自喂我,
他那么温柔,为了让我喝得方便一点,翻箱倒柜的找一根管子,我连头都不必抬起,就可以喝到那奴隶根本不配享用的药物。
他担了这样的骂名,都是因为我拽着他的裤子求他,害得他不得不用那匹宝马来换我。
尽管主人毫不吝啬的给我用了最好的药。
可是……
他想起昏睡前听见的那位大夫的话。
“习武打战是不要再想。床笫之间,倒是无妨。”
从此,只能依赖那,自己曾经最为厌恶的事而苟活着吗?
我这样的奴隶对主公来说,除了增添不好的名声,又有什么用。
墨桥生突然开始后悔,如果那时候,我能忍耐一下……
他想起那个三个令人恶心的诸侯。
其中一人向他伸出那干枯的如同树皮一般的手,掐住自己的脸颊,还企图把那手指伸进自己的口中。
不!他心中腾起一股怒火,我死也不能接受。
我就应该让自己死在当场。
为什么那个时候要卑微的伸出手,乞求主人的帮助,连累了这么温柔的一个主人。
他们都因为我,在说主公的坏话。
而我,一个半残的奴隶,已不能为主公挣回颜面。
甚至,都没有机会换回那匹宝马。
……
此刻的程千叶,并不知道墨桥生正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
她正坐在厢房内,轻拢慢捻,弹一架秦筝。
曲终凝皓腕,清音入杳冥。
萧绣和吕瑶啪啪啪的鼓起掌来。
“主公的筝技竟精进了这许多,这首曲子绣儿似乎从未听过。”萧绣一脸崇拜的说道。
程千叶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指尖生疼,这个时候的筝竟然没有配备专用的指甲。
穿越到这个时代,什么礼乐书画,君子六艺,程千叶是一窍也不通。
幸好小的时候,被母亲大人逼着去上古筝兴趣班,好歹考过了古筝十级。
如今在这个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可以娱乐的世界里,这个当初死活不爱学的技能,倒成为程千叶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娱乐项目了。
她拿了纸笔,画好了古筝专用的指甲图案,标注尺寸。
对吕瑶招招手,“用玳瑁给我打一副这个。要打磨得四面光滑,薄厚得宜。”
吕瑶是一个容貌秀美,眉目如画的美男子。他小心的接过纸片,慎重的收入怀中,“我这就去寻上好的玳瑁,令巧匠打磨,定不让主公失望。”
说话间,他又用那漂亮的手指,递上了一个黑檀木的匣子,轻轻在程千叶面前打开。
“这是新近得的一些小玩意,主公看看是否有瞧得上眼的。”他恭恭敬敬中带着讨好之意。
萧绣不高兴的偷偷撇了撇嘴。
他知道晋国公还是公子羽的时候,就喜欢这些玉佩啊,宝石啊之类的玩器。
吕瑶坐了这总管的位置,虽然陪伴主公的时间少了很多,但是确实更能讨主公的好了。
我是不是也该为自己考虑考虑,萧绣心里想。
不不,主公最近对我特别好,我不能轻易离开他的身边,以免被那个墨桥生趁虚而入。
程千叶翻了翻那一匣子的珍玩玉器。
“真漂亮。”
作为女人,她还是很喜欢这种珠宝玉石的。
她从匣子里翻出一块硕大的蓝宝石,举在空中,透着光看了一会。
吕瑶凑着趣道:“主公的眼光真好,这是从西域进过来的宝石,品相纯度都是一等一的,十分稀有。”
真美,这么大又剔透的宝石,放到现代不知道得值多少钱。
但比起在墨桥生身上看到的光泽,却还是暗淡了不少。
小墨的那种蓝色,就像是纯净的冰川,又像是辽广的海洋。
有这样美的色泽珠玉在前,连这么漂亮都宝石都令人觉得黯然失色了。
一会就去看看他好点了没。
程千叶把宝石丢回匣子。
“吕瑶。”现在,她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位庶务大总管。
吕瑶躬着身,认真听着。
“我让你管理我身边的杂事,是因为我喜欢你,也是信任你。这些日子看来,你确实做得不错。你能揣摩我的喜好,又把事事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我轻松了不少。”
吕瑶一撩衣摆跪了下来,“这是小人分内之事,担不起主公夸赞。小人能得主公赏识,心中对主公感激涕零。小人时刻铭记主公的恩情,日日兢兢业业,只怕出了纰漏,辜负了主公。”
“希望你是真的这样想。”程千叶凝望着他身上变化不定的色泽,“你要知道,你能坐在这个位置上,权利大了,诱惑就多,嫉妒你的人也多。无时无刻都有人盯着你,恨不得抓到你的小辫子,来告诉我。”
吕瑶背上的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
他悄悄瞄了一眼一旁幸灾乐祸的萧绣,莫非是这个小子背后告我的黑状了?还是前几日采购衣物的那个商人,回扣给得不甘心?又或者是我昧下的那块翡翠,被主公知道了?
以前的主公素来大方,只要事情办得好,从不在意账目钱财,如今怎么风向变了。
他想到晋越公那阴晴不定的性格,和狠辣的手段,心中害怕起来。
“你有这个管理的能力,又在我身边伺候这么多年,所以一些小事,我就当做没看见。但你自己要有个度。这个度,一旦过了,你就是想再退回我的身边来伺候,和从前一样过日子,也是不可能了。”
吕瑶俯地叩头,瑟瑟发抖,口中求饶。
“行了,之前的就算了,你先下去吧。”
程千叶挥了挥手,其实她也不知道什么事,但她看着近日吕瑶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象征着贪婪和欲望的颜色,而且有越来越重的倾向。
所以点他一下,提醒他一句。
没想到把他吓得发抖,那看来管家这些日子,这位大总管确实是有所膨胀了。
肖瑾进屋的时候。
看到程千叶正笑眯眯的和公子羽的一个栾宠,对着一盒宝石,挑挑拣拣。
肖瑾在心中叹了口气。
这本来只是一位金尊玉贵,养在深宫的公主。
要她在面对父兄死亡的同时,日日扮做男子,挑起一个诸侯国的重担,也真是为难她了。
可是如果少了她,老侯爷的其余子嗣都过于年幼。
主少国弱,列强环绕,亡国之日只怕近在眼前。
只能暂时扶持着公主,等到其他公子们慢慢长大一些,再徐徐谋划。
程千叶看到肖瑾来了,连忙给他赐座。
同时收起珠宝,挥退无关人等,
肖瑾是穿越以后,第一个给她帮助,并且同她一起谋划了这个秘密的人。
所以她对这个男子,有着多一份的尊敬和信赖。
她不忘交代走到门口的萧绣,“小绣,你去帮我照看一下小墨,看他醒来了没有。”
肖瑾起身,整袖行礼:“臣听得一个传闻,说主公用黄骠马换了一名奴隶?”
程千叶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这个我和你解释一下。这个奴隶长得很一般,我不是看中他长得漂亮。”
她在心中默默吐槽了一下,小墨长得不是那种秀气的类型,但其实对我来说挺帅的,而且他内在美,这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那日攻城的时候,他是第一个冲上城墙的勇士,我对他起了惜才之意。昨日我在城外,差点掉下马来,凑巧又是他救了我一命。”
“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威北侯那个老怪物活活打死。情急之下用黄骠马换他,也是无奈之举。”
肖瑾叹了口气,坐了下来,“主公心地善良,也是臣民之福。只是此举实在有损主公的威望,还望日后少为之。”
肖瑾身上,转着一种很有韵味的赤土色,温润柔和,像是久经岁月沉淀的铜器所带着那种光泽。
这份光泽的周围带着一股淡淡的金边,此刻那象征着忠诚的金色似乎更加暗淡了一些。
程千叶意识到肖瑾对她的忠诚,只是对晋威侯,公子羽的一种情感上的延续而已。
他把我架上这个位置,是无奈之举,其实他心中很是看不上我。
程千叶突然就觉得腻味了起来。
你以为我爱坐这个主公的位置,你们这里要电脑没电脑,要手机没手机。
整天打打杀杀,流血死人。要不是为了活命,我也懒得坐在这个位置上。
肖瑾还在那里说道:“如今,众诸侯大军陆续开拔出城。我部也该有所行动。”
“那我们该做些什么?”程千叶应付道。
“众多要务,待要主公决策,首要的是巩固城防,安抚百姓,肃清治安,恢复农耕……”
程千叶听得头都大了,“这些我真的都不懂啊,交给你行不行?”
她简直可以清晰的看到肖瑾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程千叶此刻觉得能直接看见别人内心的情绪也不是什么好事。
等于把所有本来藏于他人笑脸背后的不满、恶意、嘲笑都直白的剖开摆到她的面前。
对她来说是无限的放大了他人的恶意,让这个世界充满太多本来看不见的负面情绪。
程千叶沮丧的打发了肖瑾,来到墨桥生的房间。
墨桥生见到主人到了,努力想要撑起身体。
程千叶轻轻按住他肩头,“躺着吧,伤得那么重,别乱动。”
这个身负重伤的男人,不知道又想了些什么,似乎十分的悲观和自责。
但是当他看见程千叶的那一刻,他周身那漂亮的宝蓝色,顷刻便萦绕上一圈坚定的金边。
随即又慢慢洋溢上一道象征着感激和欣喜的明媚色彩。
这很大程度的安抚了一下程千叶此刻沮丧的心。
穿越了这么久,也就只有这个奴隶,对自己有着真正的忠诚。
他对自己是纯粹的,不带任何欲望的喜欢。
程千叶在墨桥生的床头坐下,摸了摸他的脑袋。
“走吧,我带你去泡月神泉。这样你的腿才会好起来。”
第11章
初秋的时节,下了一场秋雨,风中便透着一股凉意。
程千叶居于宝马香车之内,掀起帘子看着两侧的街道。
这座刚刚被战火洗礼过的城市,处处带着一种破败和萧条。
衣不遮体、神色灰败的流民三三两两地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走。
那些崩坏的墙根之下,不时可以隐约看见一团蜷缩着的物体。
程千叶不敢去仔细辨认,因为那或许又是一具失去生命的尸体。
“真是萧条,我们晋国比起这里好多了。”程千叶是从晋国内一路领军过来,亲身体会了两地民生的巨大差距。
“那是因为大晋有主公您啊。”萧绣凑过来一起看向窗外,“汴州最近几年都处在战乱之中,辗转于不同势力之手,每拨人马都只想着拼命搜刮一通就走,还有谁会管老百姓的死活。”
也许是作为理科生的程千叶,中学历史和政治只学了个表面。
在她的潜意识里,封建帝制下的君王,就是个剥削和独裁的象征。
他们站立在广大群众的对立面,养尊处优的吸取民脂民膏,应该是被百姓讨厌和憎恶的对象。
到了这里,她才发现。
在这种年代下,有一个固定的主君,一个稳定的国家,才是人民真正的期待。
所有的对于平等和人权的需求,那都是建立在温饱和社会富足之后的产物。
“这么说来,我还有可能是一个被这里的百姓期待的主公啊。”程千叶摸摸下巴。
“那当然,主公您是一位仁慈而善良的君主,是我晋国百姓之福呢。绣儿要不是遇到了主公,早就饿死街头了。”萧绣腼腆地说道。
程千叶点点头,她没有注意萧绣这句话。
因为在道路的前方正出现了一个人口买卖的市场。
说是人口买卖市场,其实也不过几个奴隶贩子在收购奴隶。
一堆走投无路的平民,或卖自身,或卖子女,插着草标站在那里供奴隶贩子挑挑拣拣。
如果挑中了,奴隶贩子就和卖身的人或者他们的父母签下卖身文书,用一小袋粮食把人换走。
领到一个燃着炭火的火盆边上,拿起一个烧红的烙铁,滋啦一声在那人的身体上烙上专属标记,然后把所有新买的奴隶用铁链铐成一串。
不时的有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伴随着烙铁灼烧皮肉的声音响起。
人群却麻木而淡然,仿佛这只是理所应当,习以为常之事。
程千叶闻到空气中隐约飘来一股刺鼻的味道,她看着那些不时冒出的白烟,伴着一声声惨呼,只觉得胆战心惊。
她突然回头看了俯卧在车上的墨桥生一眼。
墨桥生正偷偷地打量着她,被这猛得一回头逮了个正着,躲避不及,急忙闪开目光,红了脸低声说了一句:“主人还未曾给下奴赐印。”
他因为伤势不便穿衣,只在腰上盖着薄薄的一条锦被,露出后背肌肤。
那两块形状漂亮的肩胛骨上,重叠着显眼的烙印,旧的烙印被烫去,新的印记随意地加附其上。
赐你个鬼印,你居然还一副期待的样子。
程千叶差点要骂人,忍了忍:“从今以后,自称我,不许再称乱七八糟的东西。”
墨桥生垂下了眼睫,抿紧了嘴。
程千叶没好气的继续看窗外。
一位衣衫褴褛的女人,身前坐着四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孩子头上插着一根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