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撞上转角处出现的皮鞋,“啪”一声,停下。
皮鞋面锃亮,她的目光上移,注意力立即从口红上转移到那双腿上,笔直的西装裤下,那双腿,直,长。
腿是好腿,凌烟想,但现在并非欣赏腿的好时机。
那人弯身,捡起口红,递到她跟前,凌烟收回视线,从那人手里接过口红,说:“谢——”
抬头那瞬间,另一个“谢”字卡在喉咙,出不来了。
那双眼睛,冷冽,沉淀了一池幽深湖水,冰冷无温的视线落在她身上,里头丝毫波澜都无。
他高出凌烟不少,居高临下的俯视她。
凌烟脖颈凝固住了似的,仰首,望那双眼睛,她艰涩开口,还混着点莫名的惊喜,“陈陈?”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又见面了~
有几个事想跟你说一下~
1.日更,有存稿,无特殊情况每天九点,只有更早没有更晚。
2.不一样的尝试,破镜重圆,都市文。
3.小天使可以在评论区冒个泡鸭。
对了,感谢一个没有昵称的小天使给我的营养液一瓶,礼轻情意重
第2章
陈靳长高了不少,即使穿着细高跟,凌烟仰首的角度都增加不少。
黑色西装质地精良,西装没扣,内搭白衬衫无一丝褶皱,眼前的男人矜贵俊美,然而,陈靳对她的称呼,一点反应都没有。
仿佛她是个陌生人。
凌烟往前一步,靠近他,又叫了一声:“陈陈。”
她以前给他的“爱称”。
凌烟红唇微微挑起,眼中交杂意外与惊艳,下一秒,陈靳的声音便如同一盆冷水,兜头浇下。
他只说了四个字:“认错人了。”
五年不见,他的声音也不一样了。少年清澈透亮的声音,此刻又沉,又低,富有磁性,如同沉沉的钟声。
陈靳视线从她身上移开,边上的周淮之从凌烟身上跳开,问陈靳:“你们认识?”
陈靳瞥她一眼,漫不经心的,“不认识。”
临转身前,他眼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凌烟觉得陌生,又刺眼,那笑里分明带着一丝嘲。
陈靳走了,背影消失在转角之处。
凌烟盯着转角处,许久未动。有人从她身边经过,目光带着好奇与探寻,不知什么能让这个样貌出色的女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凌烟敛眸,收了复杂的心绪,转身望反方向走。
她来这,有正事要干。
回到原来的接待室,酒吧的经理正要离开,两人迎面相撞,凌烟不慌不忙道歉:“不好意思,您久等了,我刚才上了个洗手间,抱歉。”
美貌是天然的武器。
她生得美,态度好,经理没计较,直接让她自我介绍,凌烟也没说太多套话,开门见山告知自己的目的。
经理叫项佐,后脑勺扎个小辫,穿着打扮标准的文艺范儿,听明她来意,笑了笑,不动声色地打量她。
“凌小姐是吧,我们暂时不缺驻唱,不过,听你介绍一下自己的优势也不错,也许我会考虑呢。”项佐说话很随性。
凌烟拿出手机,递给他“这是我在其他地方驻唱的视频,您可以看一下。”
烟野城确实不缺驻唱,至少现在不缺,唱歌好听的歌手多。但是,长得好看、美得有特色唱歌又好听的,不多。
凌烟不是厚脸皮的人,她肯拉下脸去求职,已经是她这半年很大的突破。
如果对方拒绝,她会立即走。
但这个男人,态度并不明朗,挺早她介绍之后,说:“行,我们也别纸上谈兵了,我很欣赏你的自信。”
所以?
她背运这么久,要来个伯乐,来个惊天动地的转机了?
项佐说:“下周五晚上七点,你再过来一趟,去舞台试唱,到时候看看效果,行就留下,不行就算,怎么样?”
凌烟笑:“谢谢您提供的机会,那么,下周五再见。”
虽然不是直接成功,但是,这个回复,四舍五入也算成功了。
她出了接待室。
下楼梯时,气质美艳瞩目,引得不少人频频投来目光,她径直出了烟野城,众人目光被阻隔,纷纷面露遗憾。
“这是刚才门口站的妞儿不?身材正点啊。”
男人的声音落入陈靳耳朵,后者循声看去,随即,起身朝门口方向走去,“失陪。”
“靳爷慢走。”项佐说。
他微微朝身后几人颔首,周淮之跟着他,问:“阿靳,这么快走?”
周淮之没开车,他是搭陈靳顺风车来的,陈靳回头道:“周淮之,你自己打车回去,我有点事,估计不顺路。”
周淮之:“你上哪快活去?对了,刚才那女人,你真不认识?”
陈靳脸色微变,又突然想起什么,笑笑:“不熟。”
五年了,说不上熟。
“不熟,人能叫你‘陈陈’?”周淮之打趣,“旧情人?如果不是的话,我……”
“周淮之,别打她主意,走了。”陈靳直接转身,进了地下车库。
“终于放下你那白月光了?有生之年。”周淮之说完,陈靳已经走远了。
周淮之若有所思,好歹跟了陈靳五年,直觉告诉他,两人之间不简单,到底怎么个不简单法,他又说不上。
陈靳把车开出来,昏暗车厢里,他的眼睛锋利,眼神暗流涌动,如同搜寻猎物的狼,锁定在路边人影上。
凌烟本来想打车,考虑到车费贵,钱得花在刀刃上,她打算坐公交回去,回公寓也就七八站左右。
然而,当形似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停在她面前时,里面男男女女挤成一团,她果断选择不上车,转头那刹那,正对上一个缓缓上升的车窗。
凌烟想看仔细些,那窗最后一点空隙消失,什么没看见,棕色不透明车窗上反射出路灯的光芒。
隔着车窗,陈靳肆无忌惮打量的人,她没变,还是爱风度不要温度,风大的城市,也只穿了一件背心,后背镂空,肤如凝脂。
她上了一辆出租车。
凌烟从出租车下来,丝毫没留意到对面停的黑色奔驰,眼睛掠过,无意中瞥见一个猩红的点,她没心情细看。
夜风狂野,她一边走,一边把头发放下来,浓密长发瞬间散下,遮挡住大半的脸庞。
陈靳吐出一口烟,看着她的背影,进了一个年代感强的小区。
所幸楼虽破,还有电梯。她一进门,把高跟鞋脱掉,换上拖鞋,脚瞬间舒服不少,整个人扎进沙发,仰着,一点不想动弹。
她闭上眼睛,想到了陈靳。
他长高了不少,以前,她只要微微仰头就能和他对视,现在她只齐到他胸膛,结实不少。
他穿西装的模样,她今天第一次见,比她想象中要好大,气质同五年前截然不同,气场很强,靠近她时,无形的压迫逼人。
他分明是笑眼,不笑时,偏偏能摄人心魄。
………
钟易笙开门回来,带了一个榴莲,放在桌上,“给你的。”
榴莲的香气在空气中散发,很香,凌烟深深吸了口气。
凌烟喜欢吃榴莲,“钟易笙,还是你好。”
“嗯,”钟易笙在她边上坐下,“你怎么了,看着无精打采的。”
钟易笙身材瘦削,眉眼秀致,清秀乖巧的长相,从表面看,压根看不出来她是跆拳道教练,她散打也很厉害。
半年前,国家加大力度大老虎,凌烟父亲凌信嘉落马,从海听市市长的位置被拉下来,锒铛入狱,凌家的房产全被国家收回。
凌烟没吃过苦。
事情刚出时,她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照样吃喝玩乐,看电影,购物,她以为第二天,父亲就能回来,告诉她:一切摆平了。
然而,没有。
凌信嘉被判了近二十年,几十年来一步步打拼的结果,毁于一旦。从地底爬到云端,耗尽半生,从云端跌入泥土,却只要几天,或许更短。
她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像,突然被一只手推下悬崖,狠狠磕在岩石上,头破血流。
凌烟无家可归,她母亲本来就有先天心脏病,凌信嘉入狱后没几天,便病倒了,没过几天,进了医院。
她住了几天旅馆,也不是没求助过人。
昔日吃喝玩乐的朋友,纷纷撕下面具,冷眼相对,言语之间带着同她“撇清关系”的语气。
她太骄傲,这种落差,接受不了,但不得不接受。
原来她一直生活在假象中。
钟易笙是凌烟大学同学,但在此之前,两人说不上熟,反而钟易笙在她落魄时候,找上门来,暂时为她提供住宿,只因为,凌烟上大学借过钱给她。
真是讽刺,所谓的姐妹们,已经拉黑她了。帮她的,反而此前和她基本无交集的钟易笙。
她失去了有钱人的入场券,进入更真实的世界,名叫社会。
凌烟看了钟易笙一眼,问:
“易笙,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提过那人吗?”
钟易笙思索片刻,思来想去,凌烟跟她提过的男人,不外乎两个,她父亲凌信嘉,以及……
“我想起来了,叫陈……陈靳?”
“对。”凌烟把边上的枕头扯过来,抱住,“我今天看见他了,在烟野城那边。”
“你好像不是很高兴,他怎么你了?”钟易笙说,凌烟以往提起那人时,语气带着遗憾。
凌烟把头抵在抱枕上,一拳捶在抱枕上,咬牙切齿:“他说不认识我,跟边上人说我认错人了,我差点怀疑我认错人。”
他冷冰冰的眼神,以及笑起来时,眼角眉梢染上的那丝嘲讽,她想起来,就浑身不舒服。
“会不会,真的是认错人了?”钟易笙分析,她没见过陈靳,“毕竟四五年都有了。”
“不可能认错的,他除了变帅变高气质完全不一样了之外,没其他不同。”
“……这很不同。”
“行吧,总之肯定是他。”凌烟闷闷道。
“分手这么久,任何人都不可能态度一点没变吧,再说,你之前不是说,是你……”钟易笙没继续说,她没谈过恋爱,也不太懂。
但她的话没说错,四五年了,怎么可能要求陈靳对她的态度,完全一模一样。
再说,仔细追究起来,当年犯作的人,不是陈靳,是她自己。
她种了什么因,就得什么果。
这个“因”不好,理应在她预料之中,如果陈靳还同以前没两样,捧着她顺着她,这才不正常。
凌烟叹了口气,头一歪,倒在钟易笙肩膀上,她太瘦,肩膀硬,磕人。凌烟说:“钟易笙,要不,我俩凑一对吧?”
钟易笙义正言辞:“不行,我有喜欢的人,我们不合适。”
“逗你的,别当真。”凌烟说,她认真较劲的模样,倒又让她想起了陈靳,他以前也爱较真,经不起逗。
同陈靳重逢后,隐隐希望,去烟野城能再遇见他,对钱的期待,反而降低了,她说:“别的不说,西装穿在他身上,太适合了。”
钟易笙说:“没见过,口说无凭。”
凌烟瞥她一眼,转移话题:“你赶紧去把你的束胸衣脱掉吧,大晚上的勒着,影响发育。”
钟易笙平日里需要做跆拳道,散打等各种动作,束胸身体更加轻盈。
钟易笙问:“你去过烟野城了对吧,那工作有着落了?听人说那里赚的钱可不少。”
“钱肯定多,那儿档次可不一样,但还没定下来,下星期五得试唱。”凌烟说。
最后的能不能成,也看那天,但她自我感觉还算良好。
然而,事情并不如预料中顺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没啥对手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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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星期五如约而至。
清晨,凌烟醒来时,喉咙冒烟了似的,喘气呼吸时生疼,她咳了几下,更疼了。
一开口,她把自己吓一跳,声音又粗又重,说话时喉咙仿佛卡着一顿稻草,估计是吃上火了。
但为何偏偏这天爆发,她试唱的日子。
凌烟灌了一大杯蜂蜜水,缓了许久,吃了颗药,喉咙感觉好了许多。
嗓音没刚醒来那会粗重,但是唱歌时,效果肯定大打折扣。
然而,跟人约定的星期五,时间是对方定的,她不可能中途改时间,所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上。
晚上六点多,凌烟抵达烟野城。烈焰红唇依旧最引人瞩目——她花了不少心思打扮,黑色及膝裙,披着一件灰格子西装,性感而不轻佻。
吧台,调酒师问她喜欢什么口味,她嗓子不舒服,只点了最简单的蜂蜜柚子茶。
“凌烟,这里。”项佐在里边卡座上,同她招手。
他边上的几位男士望去,不由得吸了口气,小声问:“新来的?气质很特别啊。”
“来试唱的,好好培养的话,应该是个不错的招牌。”项佐笑着,后脑勺小辫子一晃一晃。
凌烟掩着嘴,清了清嗓子,走过去笑脸迎人,忽略边上投来的各种眼神。她现在,只期盼她嗓子不要出大岔子。
这里很闹腾,项佐没听出她嗓子异样,带她去后台准备,跟乐队商量了一下伴奏的事,凌烟和其他驻唱歌手在后台作准备,项佐离开了。
这个点的烟野城,客流量逐渐增多,愈发闹腾。让她这个点来,说明对方对她还是比较信赖的,凌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