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她有了好的归宿,他该祝福。
她嫁了指腹为婚的良人,她今夜洞房花烛,她在旁人怀里婉转承欢,而后琴瑟和鸣,子孙满堂,从此他们彼此陌路,再不相干。
他只要一想到,一想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忍下了涌上双眼的酸楚湿润,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他该走了,离开京城,天大地大,去一个再也没有她的地方。
今晚没有月亮,夜黑风高,他紧了紧肩上的包袱,踉跄着往前走。
一辆车子停在了路边,车里下来了几个人,往这边走了过来,他也毫不在意,仍是低着头走自己的。
那几个人却没有和他擦肩而过,而是直奔他冲了过来。
“你们干什么?”
梁瑾猝不及防间被人捉住,来人一声不发,上来就拿布堵住了他的嘴巴,七手八脚绑住了他的四肢,蒙上了他的眼睛,任凭他挣扎不休,直接把他塞进车里,车子碰的一声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不远处正在收面摊子老伯围观了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一边大喊“强盗杀人啦!”一边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连面摊子也顾不得要了。
......
阿绣回到家时,天早就黑了,这段日子她每天回来的都是这么晚。
德英女中是光绪二十四年,霍家以霍老夫人的名义创办的,专以收受女子念书的中学。课程采取西式教育方法,重视外文,实科,术科,又兼采中式特点,教授国学、女红,同时开设音乐、美术、体育、手工等十数门课程,课业繁重,五花八门。
在此之前,阿绣仅仅是识字而已,即使经过了家教老师大半个月的补习,她仍是差得很远。每天上课时,她两眼一抹黑,书看不懂,课听不懂,只能在课下独自一个人偷偷抹泪。
全班一共二十二个女学生,她是半路插进班级里的,非常突兀。刚开始,班上的女生会围着她打听她的情况,她老老实实都交代了,自己来自苏州小镇,父母双亡,被好心人资助来这里上学......
久而久之,同学都疏远了她,她后来才知道,这个班级里的所有女孩子家中非富即贵,只有她一个出身平民。
但是也有例外,坐在她旁边的钱亚萍会主动和她说话,钱亚萍特别开心的告诉她,她也是受霍家七小姐资助来上学的。于是她一遇上不懂的问题就问钱亚萍,钱亚萍也很热心的为她解答,她交到了来到上海后的第一个朋友。
学业上的落后并没有让阿绣丧气,她知道自己差得很多,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她必须珍惜,所以她抓紧一切时间来学习,希望能跟上进度。
车子停下了,可阿绣满脑子还埋头于英文单词书,丁伯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反应过来。
“姑娘?”
阿绣呆呆的抬头:“啊?”
丁伯无奈:“姑娘,该下车了。”
“哦。”
下了车,打开门,一进屋就被屋里温暖的气息和浓郁的饭香包裹住了,阿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肚子已经很饿很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丁妈今晚做了一大桌子好饭好菜,正和丁香不停的把饭从厨房端到桌子上。
“哟,姑娘回来了,快洗手吃饭!”
“好的!”
阿绣连忙去楼上放下书包,换了衣服,洗漱一番,欢快的跑到饭桌边上,打量着今晚的菜色,开心的问道:
“今天是过节吗?怎么这么丰盛?”
东坡肘子,白斩鸡,油爆虾,松鼠桂鱼,八宝饭,葱油海蜇皮......阿绣悄悄数了数,一共有十二道菜那么多,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丁伯还笑眯眯的拿出一坛上好的花雕,给众人依次倒酒。
“不是过节,胜似过节。”
丁香把倒满了酒的杯子递给阿绣,笑道:“今儿个是咱们少爷的大喜日子,少爷在北京成亲,迎娶少奶奶了!”
“这样啊......”
阿绣手里端着酒杯,缓缓的在桌边坐了下来。
原来他真的是回去结婚了。
霍锦宁有未婚妻的事情,她一直都知道,那天在笙溪镇何府,他拒绝了何老爷叫翠歌去陪他,那时候她心底里就不自觉的开始偷偷羡慕起他的那位未婚妻来。
“少爷的...少奶奶是怎样的人呢?”
丁伯夫妇是霍家老人,一直受少爷恩惠,对少爷很是感激,此时一提起少爷的亲事来都是赞不绝口。
丁妈笑意盈盈道:“要说这位少奶奶可跟咱们少爷是天生一对,他两个是门当户对,指腹为婚,从小感情好得如胶似漆,前几年还一起漂洋过海去国外留学,这回一回来,就办了喜事,以后肯定是出双入对,羡煞旁人。”
丁香也接话道:“对对对,我听说少奶奶长得十分标致,书读得厉害,骑马打枪也不在话下,和少爷郎才女貌,真是配得不得了!阿绣你说是不是?”
“是啊。”
阿绣发自内心的点了点头。
这样的少奶奶和少爷真是极为般配,也只有这样耀眼的人才能和霍锦宁站在一起。
阿绣心里其实没那么难过,她甚至还有一些些开心。
她从来从来都没有奢望过什么,好吧,也许只有一点点,但只有一点,她希望能离他近一点,她希望能时常见着他,但她从来没有妄想过嫁给霍锦宁,甚至她也没妄想过横插一脚在他和未婚妻之间。
她自知云泥之别匹配不上,也自知霍锦宁身边应该有更好的女子。
而今,他终于与未婚妻喜结良缘,有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她由衷的为他开心,为他高兴。
嗯,也许难过伤心还是有一点点的,毕竟她只是个十几岁没经过太多事的小娘鱼,但她保证只有一点点。真的!而且只有今晚,不会被任何人瞧出来。
丁伯举杯,激动道:“喜酒我们是吃不成了,但还是要庆祝庆祝,我们祝少爷和少奶奶永结同心,早生贵子!”
四个人开开心心的碰杯。
阿绣是第一次喝酒,辣辣的液体流进喉咙,呛得她咳出了眼泪。
那一晚,她喝醉了,无知无觉,被丁香扶进卧房,倒头就睡,许是做了梦,又许是没有,但却都是开心的。
梦里宝黛终成眷属,少爷和他心爱的姑娘白头到老,厮守一生。
第27章
一阵天旋地转,梁瑾被粗暴的扔在了床上。
他缓了好半天,才勉强坐了起来,他嘴巴被堵住,眼睛被蒙上,头上还被罩了个头罩,一点光也不透。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是谁挟持了自己,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四周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吱哟一声,房门被推开,一人大步走进来,站在了他面前。
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默看着他。
鼻端隐隐约约嗅到熟悉的熏香和冲天酒气,他脑中有一个荒唐的猜想,心跳不知不觉加快了起来,连呼吸也屏住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人突然上前一步,一把扯掉了他头上的罩子和蒙眼布,死死钳住他的下巴,逼他抬头看去。
梁瑾瞳孔骤缩,愣怔地望着眼前萧瑜近在咫尺的脸。
她还穿着那身白日里成亲的骑马装,烛光下衬得人英气不足,娇媚入骨。梳得一丝不苟的短发,此时有些乱了,几根碎发垂落在光洁的额头,无端显得慵懒。她罕见的画了黛眉,涂了丹口,玉面桃花,双眼半眯半阖,笑得勾魂夺魄。
明明是一身酒气,喝得烂醉的人,却掩不住那一身风流倜傥,春风得意。
是了,今夜洞房花烛,人生喜事,如何不得意?
她抬起一条腿踩在床边上,居高临下盯着,一手捏着他的下巴,捏得人生疼,另一只手却轻轻抚上他脸上那道伤疤。
疤痕已经变得极淡极淡,只剩个浅浅的印子,不仔细瞧都瞧不出来。
浓郁的酒气喷在他脸上,他听她冷笑道:
“不是说要给我在台上唱三天三夜的戏吗?不是说认定了就是一辈子吗?不是说什么也不求吗?你跑什么呀?你个破了相的杜丽娘,你以为谁会要你?!”
话说出口,她自己也愣了一下。
失神片刻,似乎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僵持了一会儿,她慢慢放开了手,颓然转身坐到一旁的椅子上,垂头单手抚额,静默不语。
原来这里是燕子胡同小四合院的西厢房,他住了小半年的地方。
梁瑾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她。
她喝醉了,醉到神志不清,醉到胡言乱语,醉到天旋地转,醉到他一个字也不敢相信她的话。
不知过了多久,她缓过神来,慢慢直起身子,看向梁瑾。
她眯起眼睛,双眼努力的聚焦,就这样恍惚的看了半天,蓦然轻轻一笑,有些嘲讽:
“你说这样折腾究竟为什么?到底是我能嫁了你,还是你能嫁了我?”
六岁起她被当做男孩子养,日子过得久了,她也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短头发方便又凉快,她能上学,能打架,能逛窑子能喝花酒,逍遥自在。
她好怜香惜玉,好美貌佳人,可她不喜欢小月娥;她厌恶萧子显,厌恶男欢女爱,她只想嫁给霍锦宁,可霍锦宁是她亲哥哥。
她什么都不能给梁瑾,也什么都不想给梁瑾,可她舍不得他的杜丽娘,舍不得再也见不到他。
这世上自来只有她负旁人的份,哪有旁人负她?
她踉跄着走过去,单膝跪上床沿,一点一点解开他手上绑着的绳子,头晕眼花,手还不听使唤,解了好久这才解开。
然后她又拿开了堵在他嘴上的布条,四目相接,呼吸相闻。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垂眸淡淡道:
“如果你真的什么都不求,就留下来吧。”
说完,她随手将布条一扔,转身欲走。
梁瑾从身后叫住她。
“萧瑜!”
这是他头一次喊她名字。
她回头,只见他从床上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向她,目光灼灼:
“你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吗?你知道你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吗?我会当真的。你让我留,我留,可从此以后,你想赶我也赶不走了。”
“你威胁我?”
“不,不是威胁,我,我只......”
萧瑜定定望了他片刻,有些僵硬的转身:“你随意。”
她欲抬手开门,梁瑾从身后按住她的手把门关上,她回过身来,却被他紧紧搂住腰身压过来,后背抵在了门上。
“你——”
话音戛然而止,他低头重重的吻上了她的唇。
他的身子是滚烫的,他的呼吸是错乱的,他的双手是颤抖的,可他的吻却是极尽温柔怜惜的,那样小心翼翼的含着,吮着,纠缠着,厮磨着,仿佛生怕惊了扰了,破了化了。
萧瑜任他这样肆意轻薄,没有反应,却在他想进一步深入时,缓缓推开了他。
梁瑾如恍然惊醒一般,猛然睁眼看向她。
只见她在他怀里双目紧闭,微微颤抖,面无表情,静默好半天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徐徐睁开双眼。
没有很欢喜,也没有很厌弃。
她目光复杂的看了他片刻,只轻声说了一句:
“以后别这样了。”
然后她转身开门走了。
......
萧瑜在街上吹了许久的冷风,醉意散尽,这才回的霍府。
新婚之夜,总不能夜不归宿,这样太过不成体统。
霍府一度五世同堂,府宅比萧府还要大上不少,自从霍家定居上海,霍熙怀去世,这间宅子就空下来了,如今只有霍锦宁一个主子,还有一些过去的老仆。
纵使今日为了新婚大喜张灯结彩,也仍旧冷冷清清。深宅大院,雕梁画栋,这样寂静无声的深夜,总让人觉得阴森森的可怖。
新房内一片漆黑,萧瑜也不认为霍锦宁会在这里过夜,找了好几圈,终于找到了霍吉。
“小姐,少爷在书房。”
于是萧瑜向书房走去。
离着不远,终于看见了书房中亮着了暖黄灯光,为这萧瑟秋夜终于添上了一丝温暖气息。
灯下霍锦宁正坐在桌边,看着手里的信件。
见她进门,也并不在意,只淡淡道:“回来了?”
他将那封信递给她,她慢悠悠走过去接过来,寥寥数语,一目十行。
然后将信在烛火上点燃,放进霍锦宁拿过来的水晶烟缸里,眼看它被火舌舔舐,蜷曲成灰。
就在今天,大抵是两人拜堂成亲的良辰吉时,一笔巨额款项,以及一批苏式军火武器,秘密从上海运往广州。
这些物资经费是用作广州国民政府翌年开春之时,创办军官学校,建立革命军所用。
革命一干十年,中山先生终于醒悟,不能再只依靠军阀的力量,革命部队要创建自己的革命军,军官学校就是培养优秀军事人才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