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片刻,肯定说了一声:“我好惨。”
帝王年纪渐长,喜好软食。
而在宫中,最忌讳的就是被人发现自己爱吃什么,也忌讳吃多,显得贪。
他声音说得很轻很轻,但正在驾马的人还是听得到的。
驾马的人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神情,觉得自己听了那么多,能活到现在可真是不容易。
祁子澜还在细细念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是需要多吃点的。少吃一口饭,少长一寸高。矮子没有前途。”
驾马的人终忍不住开口:“殿下,回去我会吩咐人做的,不需要您亲自动手。”
祁子澜听见这话,顿了一会儿。
等马车又跑了一段路,他才再次开口:“不要偷听人讲话。”
驾马的人:“……”
他这哪里是偷听?他再光明正大一点,可就直接入了马车,坐在了七皇子正对面听了。
这天是没法聊的。
祁子澜说的话,不是给人听的。他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现下确定有人必然会听到,他就又陷入了沉寂,在马车中发起呆来。
他在马车里,什么都无法看个仔细,可这帘子似乎有点意思,这车门框也似乎有点意思。
一直呆到了住处,他都没再开口。
等他回了房间,给自己屋里头那些个花花草草浇了个遍,还给自己养的小王八喂了粮。
这时他又重新说起了话来,说累了就喝两口水,忙过了就吃厨房里给他临时再开火烧的饭菜。
就外人送菜那么会儿,他休息了片刻,转头没了人,他又嘀嘀咕咕起来。
整个屋子里,他可以和花草说,可以和他的小王八说,似乎这些都是可以和他平起平坐的存在。
此时门口守着七皇子的侍从,正是先前驾马的人。他听到屋里头灭了灯,入了寝,这才没了声音,微微轻叹一声。
这天下人都羡慕皇家,似乎只要出生在皇家,就什么都触手可及,能抓在手中。
然而真正出生在皇家的人……
难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二更】
祁子澜:今天也成功演了一场戏,奖励自己加餐一顿。
第11章
谭潇月今天很是高兴。
天还没大亮,她就双眼一睁,面上笑嘻嘻,从床上一跃而起,蹦跶起身。
人会武功还是有点好处的,比如在这种时候,开心得跳来跳去、翻来翻去,那是真的可以从“想一想”变成“做一做”。
灵云敲敲门,推门进来的时候,就见谭潇月穿好了衣服,一个翻身上了桌子,表演了一个单手倒立。
两人对视,谭潇月的裙子哗啦缀落,遮掉了她整个上身,卡在她抬起的脖子那儿。
谭潇月:“……”
灵云:“……”
谭潇月脸微红,微恼问灵云:“你敲门的意义在哪里呢?”
说进门就进门,没有王法!
灵云的回话颇为恳切:“小姐,您别以为您涨红了脸,我就会以为您这是羞怯。我武功虽差,但也算懂武的。”
身为两个锦衣卫卧底,她们会的东西可不少。
憋红脸算一个,拿个球放在咯吱窝那儿卡住断脉搏装死也算一个,必要时说哭就能哭,说笑就得笑。
谭潇月脸皮要么就是厚到和城墙媲美,要么就是觉得太厚不好,干脆是不要了。她手一用力,翻身回去轻巧落了地,感慨着人生实在是太惨了。
今天日子如此好,开场怎么就那么惨呢?
谭潇月手一用力,一个后空翻回上了椅子,随后又踏上桌子,试图眺望远方:“灵云,今天,是你亲爱的小姐,伟大的上级,充满意义的一天。”
灵云将手里的水盆端到了谭潇月脚边:“那先下来洗把脸。”
谭潇月乖乖跳下来,漱口洗脸。
洗漱好,灵云将水盆端出了门。
谭潇月一步步跟在她后头:“今天你看这太阳,多大,多亮,适合饮酒作乐,弹点小曲。”
灵云实在是应得很不上心:“嗯嗯,您说得对。”
“谁让今天是我成为锦衣卫,正正好好、不偏不倚,三千天整的日子?”谭潇月笑嘻嘻问灵云,“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呀?求我,我就买给你。”
灵云被逗笑:这哪有给自己庆祝,是买东西送人的?
她将水倒了,将巾帕洗干净拿去晾晒,再和谭潇月一块儿去吃早饭。
给谭潇月布好了吃食,灵云才说了一声:“不如去金玉满堂,将小姐喜欢的胭脂给买了?”
谭潇月回想了一下那胭脂的味道:“喜欢说不上,就觉得那胭脂不太一样。”
她拿着筷子吃了一块清蒸的配菜鱼:“就像鱼有腥味,胭脂大多都是闻起来甜的,可那个,有股锈味。少见。”
后世的香水千奇百怪,别说铁锈味,即便是皮革的味道,青草的味道,那都能做出来。只是这会儿对于十四年见得都是花香味胭脂的谭潇月来说,铁锈味确实是少见了。
锈味?
灵云疑惑:“莫不是里头参了铁进去?还是浸染了铁水?这要怎么抹脸上?可别擦坏了脸。”
“既然打着太真红玉膏的名头,肯定还有别的功效,擦坏脸倒……”谭潇月转了口,“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皇帝还乱吃丹药呢,什么朱砂、铅等等都敢往肚子里吃。
真正的太真红玉膏也是毒物,看着是上脸的东西,实际还真不知道是什么。
这早上的饭还没吃完,谭潇月就又笑了起来,往灵云那儿凑了凑:“不如,我们去琢磨一下这太真红玉膏是怎么做出来的?就当闲来无事,庆祝我三千天整了。”
灵云:“……”
谭潇月眨眨眼。
灵云:“……”
谭潇月继续眨眼:“我的眼皮要抽筋了,你可快应了我。”
灵云噗嗤笑出来。
后院确实是太无聊了。
她点了头:“成,您说什么都好。”
谭潇月得了准,心满意足,继续吃饭:“等你三千天整,我就给你买炮仗,整个京城里兜一圈放。”
“然后第二天全京城抓您一个!”灵云服了谭潇月,“您可真安分一点吧。”
谭潇月对此嘻笑一声。
安分是不可能安分的,为人做事,痛快欢畅一点才是真。
两人用完了饭,灵云将桌子收拾了,送去让人给洗了。
为了庆祝一下这大好日子,谭潇月强烈要求要喝酒。
可哪里有人大早上喝酒的呢?灵云将她这个念头给驳回了。
但有的人,就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别人越是不让她做,她就是要做。谭潇月已开始在思考,今天到底是喝果子酒,还是喝粮酒。
或者喝花酒?
晚上喝和早上喝,又有什么差别呢?
趁着灵云去忙,谭潇月的脚不自觉就挪动向了藏酒的地。
早拿早轻松呗。
她眯着眼,麻溜入了地,随手一抓就是一坛上好的“春中翠”。酒坛子上那一抹绿,惹眼得很。
谭潇月二话不说,拿了就走。
春中翠,是她以前从未见过的酒,一喝,惊为天人。
世上酒有各色,红的、黄的、黑的、粉的、白的,还有纯酿如水般清澈透底的,没有颜色的。而春中翠,顾名思义,是绿色的。这绿色的酒不常见,千百年前会酿造的人也不多。
以前有个丞相很会酿酒,还专门学过酿绿酒,后来酿造出春中翠,帝王大喜,这才在京城里名头大响。
最早的绿酒,水取自康乐县的一条河流,那河流入了水潭,后有酒官喝了这水,觉得实在甘甜,就用了。至于他是如何做的绿酒,现下已不可考据,战火纷飞后,当初的造酒方子早就失传。
这春中翠的酿造方式,与其也不甚相同。
春中翠之所以得帝王喜欢,并不仅仅是因为这绿色,也不仅仅是因为这名字,而是因为口感。
顺滑细腻,还带着一点清爽感,仿佛真入了春,骑马踏在大片的草地上,有微风裹挟着草木清香而来。酒浓度又高,比之米酒酿造出来的寡淡口感高上不止一两层,摆放更是能摆上十年之久。
加了冰后的春中翠,那滋味真是天下独有。
谭潇月光是想一想,就觉得活着真是有意思极了。
她把酒拎出来,踏出了屋子,转手去取冰和杯子。
一切就绪,她坐到了院子里的树下。
冰先入了杯子,冷了杯子,再取出,放下几块没有融化的冰。
随后倒入绿酒。
一晃荡,清透,如染了色的丝绸。
谭潇月抿了一口酒,随后一饮而尽。她眯细起了双眼,仰头透过树荫朝天望着,细细回味着春中翠的滋味。
“人生得意!”她唱了前人的诗,恨不得现在手上再多两根筷子,可以敲击一下碗碟或者杯子,“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谭潇月笑得乐不可支。
她伸手取了酒坛,正准备再来一杯酒,扭头就和灵云撞了个眼对眼。
谭潇月:“……”
谭潇月将杯子往身后一藏,笑脸顿时收起,面上肃然:“灵云,咱们真是太有缘分了。刚才天落一坛酒,我正纳闷要如何解释……”
灵云看了眼朝着酒坛:“……解释是不需要了。”
谭潇月心中一喜。
灵云继续开口,这会儿话却是和先前和谭潇月打趣时不同。
她恭敬行了一个礼:“小姐,宫里头来了圣旨,您要与谭老爷一块儿接旨。”
谭潇月:“……”
灵云一动不动,维持着自己的姿势。
谭潇月将杯子放回了桌上,叹了口气:“得了。这可真是一份大礼。劳烦替我把这儿收拾了。”
灵云这才起身应下:“是。”
谭潇月知道前头的公公可没那么多耐心,跑回自己屋里,不过六十个数,换好了衣服,脸上补好了娇弱的妆。即便只喝了一杯酒,她还是硬给自己身上撒了往日觉得太过浓郁而不想碰的香粉。
再出门,她又是那身娇体弱的谭家孙女。
“灵云。”谭潇月招了招手,对着灵云露出了浅淡的笑,“走吧,可别让前头等久了。”
灵云已将院子里的酒快速收拾了,走到谭潇月身边扶着她:“小姐慢些走。”
谭潇月微微颔首,低声询问:“我身上可还有味道?”
灵云细闻了一下:“没有。”
谭潇月放下了心:“嗯。”
两人匆匆赶到了前头,该行的礼行了,该见的人见了。
她还没理解众人看向她欲言又止的意思,就跟着人一道跪下了。
众人面前,那位传旨的公公态度极好,按部就班就开始念了:“诰曰,朕治世以文,戡乱以武,数十余载,幸朝中有典公尽忠,绩佳人谦。朕之皇子,仪亲王祁子澜,行孝有嘉,文武并重,品貌出众。朕闻典公孙女,贞静性良,貌比洛神,深得家传。顾朕下旨钦定为仪王妃,择吉日大婚。
“钦此。”
话闭,谭潇月愕然睁大双眼,看向宣旨的公公。
“谢陛下恩典。”谭老爷说罢行大礼。
谭潇月回了神,跟着行礼:“谢陛下恩典。”
公公受不住,忙上前扶起谭老爷。
谭老爷起了身,转头看向还跪着的谭潇月:“起来接旨。”
谭潇月起身,迈步上前,双手捧过圣旨。
公公看着谭潇月如此容貌,荣辱不惊,着实是赞尚点了头。
在场却没人料到谭潇月脑中蹦跶了一早上的小人,跳到空中被生生拍入了泥中,就剩下一个念头:……日个仙人板板,我才十四!
作者有话要说: 谭潇月:气到飙出川渝口音
第12章
谭潇月光知道作为锦衣卫需要做任务,也晓得锦衣卫做任务还有带嫁人的。
可她怎么都没想到,皇帝随手就钦点她做了亲王妃。
她“受宠若惊”接下了圣旨,告别了传旨太监,最终“受宠若惊”被方氏叫去说话了。
女子之间谈话,男子是插不进的。
谭老爷看着两人远去,各种念头绕弯了一阵,到后头还是只与自己的长子叮嘱了一句:“莫要管着月儿太多,她有分寸。”
长子谭坤微微点头。
方氏带着谭潇月入了屋子,看着这十四岁的姑娘,还处于云里雾里的迷茫劲,心里头就是发酸。
这孩子怎么就平白要受那么多呢?
她说了一堆劝慰的话,诸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诸如“年纪到了,嫁人是迟早的事情”,诸如“别思虑太多,自己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谭潇月还沉浸在十四岁却要嫁为人妻这事上,半点没将方氏的这些话听入耳。
顿了片刻,方氏缓缓开口:“仪亲王在外名声向来挺好,样貌也上佳,你莫要害怕他。他别看着是亲王,或许,为人处世还没有你清明。你爹当年与我成亲,看着是谭家的长子,其实也什么都不懂。”
听到这里,谭潇月才算是缓了过来,应了一声:“嗯。”
方氏看着谭潇月半天才应了一声,神情柔软:“你这身子弱,御医说了,十八之前先不要考虑孩子的事。你千万不要强求,人生在世,为自己活着才对。”
谭潇月:“……”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