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暗自冏了冏,心想这误会真是闹大了,头儿这回真的要吃不了兜着走,想了想才呵呵笑:“我可不就是大内总管嘛!就头儿走之前那天晚上,在邻省谈合作,吃完饭主人直接塞了两个女的过来,头儿假装喝了几杯,醉得不省人事才蒙混过关,还得我把他抬上车送回宾馆,这种事不说天天,一个月也要干个几回。”
厉晓雪像是愣了愣,眼神闪烁地问:“就是阿远走之前那晚,你和他在邻省?你不是去机场送那个叶女士了吗?”
这下他真的不解了:“叶小姐有自己的司机,哪用得着我送?”
厉晓雪看着他:“我可是听叶女士自己说的。”
他想说没这回事,再一想厉晓雪必然要问,那叶小姐为什么说谎,这他还真不好解释,于是干脆恍然大悟说:“啊,对了,上个月有那么一次,她司机病假,我去送了她一回,但不是那天。你八成是听错了吧。”
魏群这个人给小雪的感觉总是这样,真一句假一句,圆滑世故。出小区的时候她也看见了,门口的牌子上确实写着“汀兰苑”的字样,也许是他讲的那样,一切皆是误会 ,偏偏他这一晚连篇累牍地替自己老板解释,叫她不可不信,又不能全信。
午夜的街道灯影渐稀,出了市区上了去集末的高速,世界更加安静起来,公路沿着护城河边延伸,黑沉沉的夜晚,河对岸是依稀灯火,头顶月朗星稀。魏群似乎很久才重新找到话题,笑着说:“据说过几天就是super moon,一年里月亮离地球最近的一天。”
头顶一轮满月,灿烂得近乎橙色。她又想起小时候的事,她喜欢对阿远说,上弦月代表分离,下弦月代表重逢。
说起来令人丧气,她总是在莫名其妙的时刻想起阿远,一抬头,一低头,几乎每时每刻。
魏群自顾自不紧不慢说得饶有兴趣:“记得当初认识头儿还是我大一的时候,头儿也不过是大二。学校组织大一新生献血,我正好去头儿他们寝室打牌,他寝室的一个人说,去年献血时花了五百块钱,请人代替的。我说敢情好啊,要是花五百块有人愿意,我也找人替。”
“后来头儿找到我,说五百块,他替我献。前一年替人献血的也是他,后来我才知道,就那年他已经替人献了一回,我是第二个。”
她禁不住被魏群的话题吸引,他一定也察觉了,朝她狡黠地笑了笑,随后继续说:“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怪人。我听人说,大一的时候他在食堂帮忙,人家欺负他新来乍到,每次赶上食堂买米,一整车的米都是他一个人背进仓库,一背就是整整一天。他还给人送过快递,骑一辆破自行车,风吹日晒城南城北地跑,他又特别拣天气热的时候去,因为气温三十度以上老板加两块钱冷饮费。他每年拿几万块钱的奖学金,暑假找到去香港给有钱人做家教的肥差,吃穿可以不成问题,可是开学还继续一天打三份工,居然还要为几百块钱去卖血。那时候我只觉得,哇,就算只是爱财,那么拼,这家伙也必定是个狠角色!”
“一来二去我们就混熟了,大二下学期,他又找到我,说他付我两千块,一学期所有他觉得没用的课都由我替他点卯儿。嘿嘿,我那时候并不知道他整天往外跑是干什么,反正我答应了,替他上了不少大课,直到毕业马哲老太太都以为孟怀远就是我。可收了钱我也觉得挺不好意思,两千块,他得献四次血!特别是大三那年,他穷得饭卡里一分钱都没有,还住了一次院,我帮他打个水,借本书,什么跑腿的事也常帮他做。”他呵呵笑了两声:“你说大内总管,也有点道理。”
她没想到他在大学里仍然这么拚命,可还是不以为然:“什么伤天害理,坑蒙拐骗,你也可以替他做?”
魏群双眼直视前方,顿了顿才说:“我觉得吧,头儿就是那么个人,可以为五百块献血,也可以花两千块请人上课。什么事不管别人怎么想,孰轻孰重,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我从没见过比他人生目标更坚定的人,有种舍身成魔万劫不复的决绝。”他认真地推了推眼镜:“后来我毕业,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干,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他认准的事,我相信他。”
看得出来,他说这话是真心的。小雪忍不住问:“你和他认识那么多年,一定知道他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吧?”
魏群眼神一闪,笑了笑:“这个,我可没机会见证。我进他公司的时候,他十桶金都有了。”
第32章 请你抱紧我(3)
也许是她错了。阿远说必须相信他,她没有。连魏群都可以信他,她没能做到,听了几句闲言碎语,转头就走。也许是几句话就能说清的事,比如那盒子珠宝首饰是谁的?为什么一直知道她的下落,他从来没找过她?又比如为什么从不在她面前戴的戒指,那位叶女士一来他就拿出来戴上?如果她是个成熟理智的女人,应该拿出来当他面一件一件问清楚。
现在他远在欧洲,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将心比心,换了是她也许也会对自己失望,以前是嫌他穷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现在他有钱了,又怀疑他的钱来得不干净。
国庆七天长假,她大部分在妈妈的疗养院里渡过,听妈妈絮絮叨叨,来来回回地念,那个人快找到了吗,房子买了吗,你和小宋什么时候结婚。明殊从外地演出归来,她没敢让他来,怕他被妈妈念残了。
转眼到了长假的倒数第二天,Super Moon来了,说了大半年的同学会也定在这一天。
晚上橘子专程开了车来接小雪,看见她的牛仔裤汗衫凉拖鞋就大摇其头:“就算你是校花也不能这么自信吧?到底快三十岁的人了,今天可是有大把男生要带年轻美眉来的。”
她不以为意地笑笑。不经意间抬头,对面的窗户仍然黑着灯。
同学会定在市郊的某间茶楼上。小时候这里山上是大片大片绿油油的茶园,她记得爸爸带她和妈妈来踏青,晨雾缭绕下沥青石板铺成的小路,路两边都是青瓦白墙的江南民居,农民把新晒的茶叶装在大竹匾里放在门口卖,长长地排满一路。
如今青瓦白墙的民居还在,基本都改成了茶楼兼餐厅。他们这一家在青石板路的尽头,从二楼放眼,脚下是一片残荷覆盖的小池塘,再远处是翠绿延绵的山坡。夕阳沉下来,慢慢由金色变为橙色,又慢慢变暗,直到变成一片沉沉的粉灰色。
橘子戏谑地看陈思阳:“据我所知这地方可不好定,得提前几个月吧?还没见过有哪件事能让你这么上心。”
陈思阳不好意思地笑,晕黄的灯光下微微低头,眉梢眼角却掩不住淡淡的喜色。
二楼满满摆了三桌,还是理科班的人居多,拉拉杂杂,有好几个小雪叫不出名字的同学,果然也有几个年轻美眉作陪。她坐在橘子和陈思阳的中间,还好不至于没有话讲。
该来的人都来得差不多,她坐的地方正好背对门口的珠帘,微风倏忽而至,吹得珠帘哗啦啦轻响。她数次忍不住回头,可惜都只是风动。
先后上了几个冷盘和热菜,虽然这里算是农家菜,但样样做得精细养眼,尤其有一味笋丝鲜肉酥饼,黄灿灿的,又香酥鲜美,但小小一盘十二个,一桌子十个人一人才得一个。
大鸟哥和潘震这对老搭档,菜未过三道已经拼起酒来,一时间交杯换盏好不热闹。也不知什么时候,还剩的那两个酥饼全到了小雪的盘子里。她诧异地抬头,看见陈思阳关注的目光。他还是那副略带腼腆的样子,轻声说:“呃……这个酥饼不错,其他地方吃不到的。”
他一定觉得人多热闹,没人会注意他们两个,可是橘子坐得近,肯定是听见了。小雪看见她埋头吃菜,一脸似笑非笑的模样。其实估计全桌人都注意到了,连正在高声说话的大鸟哥都忽然停下来,调转矛头把酒杯递到小雪面前,咧着嘴直笑:“敬校花一杯,说实话大家好吃好喝,都是沾你的光。”
小雪不自觉的有些窘迫,只好装听不懂,站起来客气了几句,可是眼前满满一杯啤酒委实让她为难,对面的大鸟哥笑得颇暧昧,连声说:“随意,随意。我说班长,校花你可得照顾好了,等会儿还有余兴节目呢。”
大家心照不宣地哄笑。
她喝酒容易上脸,多喝了几杯,脸上已经烧起来。恍惚间不知有谁问:“不是说孟怀远要来?人呢?”橘子一摊手:“是啊,上次在医院见到他,他说一定到的……什么时候的事儿来着?应该是五月份吧。”
五月的事,几个月前,仿佛上个世纪,现在早已事过境迁。
那人说:“可能是迷路了吧,这儿不太好找,也许晚一会儿就到。”
背后一阵门帘轻响,有人走进来。小雪即刻回过头去,原来是服务员端着盘子来上菜。
橘子回答说:“现在还不到,电话也没有,应该是不会来了。”
他应该是不会来了。在她最希望他出现的时候,他没有来。
窗外夜色渐沉,翠绿的山坡变得浓黑一片,只有近处的这条小街有蜿蜒的灯火。啤酒喝了几杯,陈思阳又往她盘子里夹了几筷子菜,她一一低头认真吃完,然后就再没什么胃口。终于熬到饭局过半,大鸟哥和潘震几个还嚷嚷着一会儿要去K歌,她跟陈思阳说:“我得先走一步了,还有事。”
陈思阳讶异地“哦”了一声,难掩脸上失望的神色。大鸟哥在对面藉着三分酒意怪叫:“校花,这么快就走?存心想赖掉余兴节目吧?”橘子朝大鸟哥瞪眼:“都是你们瞎起哄,看,闹得人家都不好意思了吧。”小雪尴尬地站起来,陈思阳也即刻推开椅子站起来,顿了顿说:“那我送你回去,这里不好打车。”
结果兜兜转转,十年过去,竟然又成了十年前的局面。同学聚会里没有阿远,她慌慌张张逃出来,陈思阳执意送她到门口,连台词都相差无几。不晓得这算不算一种宿命,上次在游乐场,这次在茶楼,这许多年,她和阿远仍然没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走到门口,陈思阳说:“你在这儿等一下,我把车开过来。”
这一次她没有执意不让他送,只觉得累,说了句“好”。
回集末的路程有个把钟头,车里的气氛沉默不安。不知什么时候起陈思阳也没有太多的话讲,亦或是不知该说什么好,想了好久才蹦出一句:“听说今天是Super Moon,一年里月亮最大的一天。”她呐呐答了句:“听说是”,便又陷入沉默。他打开收音机,不知是哪个电台,播的是一首老歌,正好前几天在酒吧里听到过,黑人女歌手暗哑的嗓音一遍又一遍地唱:give me a reason to stay here, and I’ll turn right back around。
仿佛过了很久才到集末,车停在楼下,她打开车门,长舒一口气。本以为就这么分手了,陈思阳忽然在背后叫住她:“那个……”
她回过头来,他停了停,似乎神色慌张,最后才说:“……明天能不能一起吃饭?……如果明天没空的话,下个周末也可以。”
她想了想,还是答:“对不起,周末我一般都很忙。”
也并非不是实情,她周末大部分时间要在妈妈的疗养院里渡过。
不知陈思阳是什么表情,她也无暇顾及,一口气走回楼里,冲到四楼,站在门口找包里的钥匙。门缝里露出一丝暖色的灯光,明殊应该已经回来了。手在包里摸索了一阵,还没找到钥匙,不经意间抬头,从楼道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头顶月色丰盈,而对面的大楼静默在银色的夜色里,那一个窗口黑着灯。
她忽然改变了主意,慌慌张张跑到楼下,穿过门口的小门,顺着林荫道直奔对面的小区。门口的警卫在灯下好奇地探出头来,她匆匆点头表示致意。夜晚楼道里也没什么人,电梯就在一楼大厅里,一路毫无阻碍地上到楼上,她站在门口摸钥匙,这下竟然一下就找到了,打开门一看,房间里漆黑一片。
还和她走的时候一样,沙发上摊着她最后那一夜看过的书,厨房的台子上她包馄饨用过的一碗清水忘记倒掉,因为走的时候收拾地匆忙,卧室里衣柜的门还大敞着,一点没有人回来过的迹象。
她一头栽倒在床上,灯还没来得及开,就这样躺在黑暗里。月光冷冷地洒在脸上,一年里月色最明媚的夜晚,她就这样一个人躺在床上,脑子里不知为什么一直盘旋刚才听到过的那首歌,黑人女歌手沙哑中略带忧伤的声音不厌其烦,反反覆覆地唱:give me a reason to stay here, and I’ll turn right back around。
给我一个留下的理由,我会立刻转身回头。下决心要离开,终究舍不得,找了千万种藉口,付出最大的努力和决心,只要你给一个理由,任何一个理由,哪怕一个动作,甚或一个眼神。而四周一片沉默,是不是你已经不打算挽留。
月光太亮,她把脸埋在被子里,躲在没人看得见的暗处,忽然眼前一片潮湿汹涌而来。
手机这时候不合时宜地响起来,一遍又一遍。她窝在被子里抓起来一看,是明殊的电话。这时候出声一定会被他听出来,只好关掉了电话不接。
窗外月色浓得化不开,她躲在阴暗潮湿的被子里沉沉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再次睁眼,月光开始西斜,她打开手机一看,已经将近一点。
窗外吹来午夜的凉风,树叶簌簌作响。她坐在床头发呆,刚打开的手机忙不迭响起来。她看看来电显示,没精打采地接起来,电话里的明殊语气不善:“大姐,我打了你一晚的电话,怎么不接?去哪儿了?半夜都不着家。”
她懒洋洋地答:“我在对面。”
明殊惊诧万分:“对面?怎么不开灯?”
她敷衍:“呃,睡着了。”
明殊顿时没好气:“我说姐姐,你倒是睡得不错,我就惨了,今早四点起来排练,明早五点还要赶去录节目,回家歇会儿我容易吗我,扛到现在还不让人睡觉,你们也简直太不人道了……”
她奇怪:“我什么时候不让你睡觉了?”
明殊显然怨念深重:“客厅里杵着个大男人,叫我怎么睡?”
大男人?哪个大男人?她正想问,明殊忽然得瑟起来:“你和B套餐吵架了?他说下了飞机赶回家,没见到你,又赶去同学会,同学说你早走了。他还问我有没有见过一个叫陈什么阳的送你回来。我怎么会知道?我说追你的人海了去了,又不真是我老婆,难道每个送你回来的人我都得问一问?反正今天还没见到人。这不明摆着嘛,你和那个陈什么阳从同学会早退,出去单独行动了,一准没那么早回家。嘿嘿,可惜你没见到他当时的脸色,那叫一个大快人心!谁让他每过两分钟就逼我给你打一次电话,烦不烦人?再说两个大男人那个什么授受不亲好不好,半夜三更赖在别人家像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