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笑了,“看来您是刚刚到伦敦啦,我知道的不比其他人多多少,如果您想知道,随便找个咖啡馆坐坐,听他们聊天,就能知道了。”
报童没有骗他。
不仅是咖啡馆,街头巷尾的人都在说那个名字。
爱德蒙刚来伦敦时,也感受过这件事情的受关注程度,每天都有好几千人结伴去向英王请愿,民主热情空前高涨,沿路甚至有不少政治联盟宣传,是全城上下的最热话题。
而现在,只要讨论这件事的人,都不免要提起克里斯。
“这部分的数据,班纳特的全稿里面写得清清楚楚,连百分比都给你算好了,你不信去找找。”
“不是说班纳特只是一个乡绅的儿子吗,他那些数据就一定没问题了?”
“你知道什么,他们都说了,这小子背后肯定有个大的党派支持着,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搞到这么多资料,说不定只是署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好引起注意,趁着大家都讨论他,以后再把所属政党公开出来。”
——那是克里斯凭一人之力做到的。
爱德蒙很想说,最后还是克制住了,为他们揣度克莉丝、轻松带过所有努力而不忿后,他心里又忍不住由衷高兴自豪起来。
他很清楚,即使有那位老师指点,但是每一个环节,只要有一点疏忽或者不尽力,就一定没办法走到这一步。
在浪博恩时,年轻人为这件事奔走忧心,向自己求助,去了彭伯里,每天都忙碌得能和晚归的他照面,连头发也没有时间剪。
爱德蒙是亲眼看着这份论文一步步诞生的。
光看着手里的那本全稿,他就能回忆起每一个相处的细节,他就能说出年轻人为此做了些什么。
即使全世界都能看到,但是这些文字背后的回忆,只有他们俩知道。
他们两个人。
光是这些词语就已经让他想要微笑起来。
爱德蒙正想向那两个人打探一些消息,已经有人用力推开了咖啡馆的门,在一众侍应生的怒视里,他扬声道:“班纳特终于要露面了,这次集会的演讲,我看到他的名字了!”
爱德蒙下意识跟着都往外走的人站起,并没想过要在这个时候去见那个人,却在拥挤的小巷里几乎是被裹挟着涌向了广场。
即使人潮涌动,他还是没费多少功夫就在搭建的台边看到了克莉丝。
还能站在那里不受打扰,显然,即使知道克里斯班纳特只有十八岁,很多人也无法将那篇严谨的文章和漂亮得像是来看热闹的青年扯上关系。
年轻人正和围着开司米披巾的侯爵夫人说话,穿了看上去就很温暖的浅灰色厚绒夫拉克,因为本就身形瘦削,不显得臃肿,反而身姿挺拔,款式很简单沉稳,发尾和每次出席舞会时一样烫卷了,并不过于正式。
台上正在演说的是一位激进派鼓动家,他说得很投入,因为要让后面的人也听清,所以扯着嗓子,脸也涨红了,将全场炒得极热,下方几乎是山崩海啸一样的应和声。
希望下一位不是克里斯,以年轻人的性格,这种演说风格或许会引起反效果,因为情绪调动起来了,开场很难将那些对前一场讨论的声音压下来。
爱德蒙不免担忧起来。
很快,他又看到了那位女助手,她小心捧着什么,好不容易挤过了人群,一下撞进了年轻人的怀里,被扶住接过了。
是一杯冰。
现在是十二月。
爱德蒙看着台上嘶吼,口中不时还会冒出白汽的鼓动家,明白过来。
克莉丝打开怀表,算了算时间,拈起几只冰块,嚼碎了,才又拿出一块稍小的,含在了嘴里。
等集会主持说过她的名字,克莉丝已经在一片掌声里走上了木头搭建的高台上,四下里一瞬间就安静下来。
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能沉下心将一大堆数据细致周全整理,大费周章引经据典论证,大学生班纳特说不定是个戴着厚眼镜腼腆的书呆子,即使不这么想,也都只认为是个十八岁的孩子。
来听的理由也各异:有的人认为她只会引述整理,根本说不出什么,所以来看笑话,有的人单纯好奇写出那篇文章的人,最好听出来她究竟是个什么来头,当然也有她那篇文章的簇拥,相信她有真才实学。
总之,都是冲着文章来的。
却没想到撰稿人是这么容色出众气质超绝的青年。
不必开口,她已经成功镇场了。
一片阒静里,只有自己突然变大的心跳声,克莉丝望着下方一片陌生攒动、却都盯着她的面孔,深吸一口气,趁着这个机会说:
“下午好,我是克里斯蒂安班纳特。”
这个年代没有话筒扬声器,所以必须靠特殊的发声方式,这在为了学习伪声时,她已经和那位歌剧演员学过了。
声音不大,听着悦耳舒适,即使是空旷的地方,只要四下里安静,就会让所有人都能听到,每一个词都清晰有力,顿挫有声。
克莉丝选了一个精悍风趣的开场,拿出这次改革里广为熟知的事件调侃,因为极端产生的喜剧效果,在一片轰开的笑声里把自己的主题和意见说清楚了。
“当前境况,还有不少人像那位工人一样,连大家在争取什么都不知道,这恰恰是我们可以争取的,也是发表文章和组织集会的目的所在。”
感觉到整个广场都不再像先前那位鼓动家在时的浮躁激进,气氛变得轻松温和,甚至开始反过来适应她的节奏,克莉丝非常直接转入了正题。
爱德蒙立在人群中,灼灼看着,心中知道,他的朋友已经成功了一半。
克莉丝提前写过讲稿,跟着下方的氛围随性发挥也很多,主要大纲却没变,她既然已经支持改革,就照顾不了大部分贵族的想法,而且他们对这件事,政治博弈多过态度,索性就不管他们。
绅士阶层,她在二姐夫跑理事会那段时间,已经收集了足够的资料,工厂主这些中产阶级的态度,她也从桑顿夫妇和工会那些会长们那里调研过了。
至于参与的平民们,他们更多是为了民主,想要争取投票权,自己的立场已经先天站在了这一面,只要不说偏题就足够。
所有在德比郡听过的观点,都被克莉丝提炼好,细细铺陈开,熨到了所有人的心里。
为了照顾听众,修辞学相当不错的人没有用长句,不干巴巴讲数据,告诉自己下面的人都是莉迪亚,假装是给金刚科普,用那些非常生动接地气的比喻,在间歇的笑声里直白举例。
“……眼前这场矛盾,表面看上去我们只能等待结果,实际上,不论先前那些集会和抗议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将声音发出去了。”
很快就赢得了民众们一片潮水一样传开的“aye”。
举办这次集会的联盟主席与费尔德侯爵相熟,原本因为这番演说太轻松,似乎不正式而皱眉,很快发现,排除这些自降身份迁就的地方,好友弟子的论述部分倒也可圈可点。
用词很精准,条理也清晰,提出观点时,很多人本来还在思索,接着一举例子,刚才听到的那些意会却无法描述的部分都变清晰起来。
“我们已经置身其中,并在这场斗争里团结起来,积聚着等待更多的朋友,让反对者躲在他们的窗子后,将一件已经被否决的法案重新起草,当然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很快,在又一次克莉丝已经自然提前停下,紧跟着响起的那片“aye”中,也跟着传出了几声“hear”。
hear是议员附和的惯用词,显然听得太投入,连口头常用的都说出来了。
演说的年轻人忍不住微笑起来,偏出赏心悦目的侧脸,向着那个方向打趣说:“议员先生,您这时候出声是想借机向大家拉票吗。”
她看出这位议员并不古板,所以敢抛梗,这位先生果然很配合向身边挥手招呼。
在场大部分人支持议会改革,就是为了争取选举投票权,虽然还没成功,这种玩笑和假设却让人不免快意起来,引了又一片笑声和鼓掌。
“到现在,形势逐渐明朗,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随时有一片加入我们的雪花,就可以引起一场雪崩……”
结束语后,在雷鸣一样的掌声和口哨欢呼里,年轻人将手按住肩膀,微微躬了身。
漂亮的绸缎领巾微动,这时收敛了锐气,被那些激动嚷着的“班纳特”包围,面庞依旧安详静谧,整个人却自信动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小剧场兼伦敦卷预告:
#纯玩梗微博推送体,无责任未来小剧场#
“小兔子,给我……”
“哼,再这样叫一声,我就直接扯断。”
看着镜子里正拿了发带,费劲帮自己扎辫子的某个少爷,爱德蒙一时无言以对。
几年前的一场暴风雨,他被迫爬上了她的船。
伦敦再次相遇后,她强势逼近,“马甲都脱了,还想装作不认识?”
人人都说塞西尔阁下高不可攀,结果后来她就成了他的丈夫,入夜他为她解衣,早起她为他束发。
第85章 Epistoa
作者有话要说:
正好作话部分不扣点数,以免大家往回翻,把上一封信放前面啦。
月底了求个营养液灌溉>▽<
您说您只有我一个朋友, 实在使我受宠若惊,不谦虚地说, 我这个人社交颇广, 您既然“不太擅长应付”(引号部分被故意写成斜体,下文相同)友谊,或许未来我可以给您一些好友交往上的建议。
又及, 您可以考虑把那位书信礼仪老师辞掉了。
因为我发现您前后两封信差别很大,几乎不像是同一个人所写,这中间不过几个月,您真是进步神速,就好像是在“英式庄园”或者“哪座教堂”里修习过一样, 这么看来,您完全能够自学成才啦。
我同样没想到, 您这样经历丰富、“性格多变”的旅行家, 竟然会对一个普通大学生的生活感兴趣。
恕我直言,您这样富有,以至于可以随心所欲“满世界到处跑”,去“仔细观察”当地人的生活和风俗, 反而值得大书特书,我却只是一个学生,每天除了学习,其实并没有什么可以分享的。
至于您为了佐证我“善谈”, 所以拿了我的社会关系举例。
先不提伦敦和罗马的风气并不相同,我很好奇, 莫非在您眼里,我其实是一个热衷风月的荒唐浪子?
对我娴静优雅的情人,我确实有说不完的话,毕竟您是亲眼见证了我们相识经过的,而我与友人来往,您应该也曾见过一次。
这样看来,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来往,您对我相当了解,所以可以在信里好好细数一番了。
这样“亲密无间”的友情对我来说很新奇。
如果您愿意不辞辛苦来英国旅行,请一定要来我家做客。我的家人都对那位法国厨师赞不绝口,早就想“亲眼”见见您了,我还可以向您介绍我养的鹰,我听说阿拉伯贵族都会养鹰,您在阿拉伯呆了那么久,和格里芬一定会“相处愉快”。
最后,请让我用我们最热衷的谈论天气向您道别:
“罗马八月”的天气一定非常宜人了?如果除了钱再找不到其他话题,您可以聊聊这个。
祝您健康吧。
克里斯班纳特
—————克莉丝的第二封信———————
十一月,伦敦
基督山伯爵先生:
两个“半月”过去了,被你寄予厚望的私人驿站并没有给我任何消息。
我有理由确信,你选择了一项不太靠谱的投资项目,他们失误将那封信交给了一个冷漠无礼的人。以至于他拿到了不属于自己的来信后,不仅不会拒收或是回一封便签,反而心安理得看完了,更不愿做出任何表示。
我现在怀疑这封信是否也能到你眼前,所以我打算随便写写,如果能给那个“热衷窥探隐私”的人看就最好了。
要是这次收信人是你,也大可以把这封抱怨发泄给当做看不见而扔掉,(大写字母)千万不要(大写字母)把下面的话当回事。
——那么,这位我不知道姓名的先生,您对之前我的信是何看法呢?
显而易见,在我那封信之前,我可怜的朋友用动人的话和真挚的行动,向我许诺了友情,因此我才写了那封信。
您使这封信石沉大海,我一开始自然为此疑惑,觉得临别时还好好的,我自己也并没有做出什么会让人生气心冷的事情,为什么我的朋友会失去联系。
当然,我这位朋友也不是没有做出过突然消失的事情。所以我很快疑心起来,世界上或许就是有这样反复无常的虚伪狂徒——他可以在一个英国人面前用欧洲人那种夸张过火的语言欺骗,扭过头后就像是一个最铁石心肠的人去忙自己的事情。
您看,这就是您这种极度无礼的行为带来的影响。我已经料到,这些话非但不能引起您的不安,也不能叫您产生一点对承诺的敬畏。
不知道我的这番表现是否可以很好娱乐到您?
再见。
克里斯班纳特
—————由弗伦奇转交的第三封信———————
伯爵:
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
出于某种目的,我不免要对你心平气和一点,因为理智已经使我推算出,神甫可能遭遇了什么。
布沙尼神甫是一位虔诚的信徒,近乎偏执坚守着誓言,既然许下承诺,除非发生了让他连上帝都无暇去想的事情,否则他绝不会违约。
你在意大利这么久,或许能帮我找到他?
冒昧用这种方式把信递交到你的手里,你知道我谨慎的性子,以免过程出现意外,我把它写得只有你我能看懂。
我也相信你能明白。
C.B.
——————没有寄出至今随身携带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