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这支只有一个人在唠唠而其他人沉默到诡异的队伍,跨过了界碑。
“袁公路,我等等候你多时了!”伴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喊,小山包上突然出现了一支部队,竟是高举着陶谦的旗号。再定睛一看,那领头的正是陶谦手下的大将臧霸。
袁术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群雄逐鹿,他是被当成那只鹿了。对面少说也有五千精兵,而自己这边呢?百来个有气无力的残兵败将。左算右算,都是一道送命题。
“哈哈哈哈。”袁术大笑,“陶谦平日里装得与世无争,结果呢?还不是觊觎传国玉玺。这是要顺应天意的宝物,怎么可能选择畏手畏脚的陶谦。”
“你闭嘴!”臧霸抽出了刀。
“呵。真要杀我?你可想好了,我袁家的门生故旧遍布徐州,杀我容易,杀了我之后还想太太平平地得到世家支持,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臧将军,你可想好了,别给你主公带去麻烦呀。”
“留你一命也不是不行。”臧霸玩味地看了眼狼狈不堪的袁术,“把玉玺交出来,就放你们过去。”
袁术脸色铁青。
“交不交?”臧霸笑。
袁术抱紧了怀里的包裹,手开始颤抖。“天命”还是性命,这是个问题。
好在上天没有让袁术纠结这个问题太久。“袁术,你纳命来!”伴随着还带有少年清脆音的怒斥,只见一个穿黑衣红裤的骑兵从湿漉漉的草丛里窜出,伴随着马匹奔驰的冲力,长枪直接挑飞一个袁兵。
“袁术!”孙策勒住马缰,刚刚长出绒毛胡须的英俊面庞微微扭曲,但最终回归成钢铁般的严肃,“今日我就要报杀父之仇。”
话音刚落,就见越来越多的黑色骑兵从草丛里的小道钻出来,站在孙策身后,人数越来越多。最后冒出来的两个少年,一个是曹昂,一个是周瑜,看向孙策的目光都带着担忧。
“伯符,”周瑜拍马上前,轻轻按住孙策拿枪的手,“伯符冷静。为长远计,袁术只能由曹公来杀,我们之前就说好的。且你怎么今日跑出来了?也不怕曹女不乐意?”
孙策眉头都紧得快夹死苍蝇了。“我要用袁术的首级,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你TM怎么就这么犟?周瑜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曹昂:“子修快拦住他。”
曹昂,曹昂眨眨眼,一脸无辜。
你TM怎么就这个时候卖萌?周瑜都快急疯了。这真要让孙策杀了袁术,曹操心再宽恐怕都要对这个女婿有芥蒂了。
按照预定的计划,他们只是缀在后面撵着袁术走,逼他去冀州,这样就有了讨伐袁绍的借口了。谁曾想袁术这么不经用,刚出扬州呢,就走投无路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袁术到底是当了好几年皇帝的,结果竟然连一支乐意效忠的部队都没有,也混得太失败了吧。
眼看着袁术要被人杀了,孙策就急了,蹦出来抢人头。但这个人头不能抢啊,不光是因为掉落物品是“谁拿谁死”的传国玉玺;这个人头也是“谁杀谁当王”的象征物。
在曹营极受重用,曹操就差把孙家的几个当自己儿子了,这情况谁乐意翻脸啊?反正周瑜是不乐意的。
袁术自打孙策一露面就心底凉透。这小子在寿春城下一连斩了他三员大将的场景仿佛还在眼前呢,且孙伯符被杀父之仇迷了眼,什么利益关系都听不见去,哪怕是交出传国玉玺呢,他也未必会多看一眼。
怎么办?
他眼珠子绝望地乱转,终于发现了唯一一个可以从孙策手中救下他的人——曹昂。他是孙策上司曹操的儿子,论地位比孙策高。孙策要还想在曹营中混,必须听曹昂的话。
这么一想,袁术就跟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高声呼喊起来:“子修贤侄救我啊——我愿意将玉玺奉上。这可是自始皇帝以来的天命所在啊。”
前面的臧霸眼睛都快要凸出来了,到嘴的肥肉这就要飞了?“主公,袁术要向曹军投降,咱们快上吧,别被几个小子抢了先。”
陶谦却是怕了:“孙伯符悍勇举世皆知。曹昂所带的都是曹军精锐中的精锐,俗称飞鹰骑的,悍不畏死。曾有与西羌战至最后一人的记录。这样的军队,小打小闹是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的。抵死相搏,就是与曹操不死不休了。”
臧霸犹自不甘心,命弓箭手拉满了弓。但上面的陶谦懦弱,他也就只是让弓箭手拉满弓而已。
那边袁术还在利诱:“子修贤侄兄弟众多,只有建立功绩才能脱颖而出。有取回玉玺的功劳,必然能得令尊喜爱,将来就是傲视兄弟们的资本啊。”
曹昂笑了笑,仿佛是才听明白了袁术在说什么。
“曹子修,你今天拦我,我们就做不成朋友了。”孙策侧头看他,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压出来似的。
曹昂解下弓,将孙策的长枪往下一敲。“公瑾说得对,你做这件事不合适。”
孙策正要变脸,就见曹昂弯弓搭箭,箭尖直指袁术:“袁公路,你说的都挺好。然你视若生命的宝物,在我这里一文不值。”
放弦,箭出。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那支黑色的刻有“昂”字的钢铁箭破空而去,穿透了袁术胸前的方形包裹,紧接着洞穿了袁术的胸口。
假的吧?就连孙策都呆住了,连那块害了他父亲性命的石头破碎的声音都没听见。
血花四溅,伴随着晶莹的玉石碎片在空中炸开,散落在雨后泥泞的土地上。
“所谓传国玉玺,本就是暴秦所造。五帝没有玉玺,照样万民臣服;王莽、袁术据有玉玺,照样不得善终。我读圣贤书十七年,只知道效忠仁爱的君王,安抚善良的百姓,不知道有玉玺。”说完这段话,曹昂收弓,脸上依旧是那种不在状态的微笑。
“既然任务有变,公瑾,咱们是不是该回去禀报啊?伯符,你明天是大喜的日子,再不走,就赶不上吉时了。诶,对了,刚好连祭祀孙伯父的祭品都有了,这不正是甚好甚好。”
孙策呆了好一会儿,才拍马上前,挥刀斩下袁术的头颅,将那天子冕旒一扔,提着头发就走。
黑色的骑兵无声跟上,消失在树林中。然后是袁术的残兵,喊着“投降”跟随而去。只留下曹昂那依旧不在状态的声音在空中飘荡:“陶伯父,明日长姊大婚,您不如随我们一起去喝杯喜酒?”
陶谦背上全是冷汗:“不了不了。没备贺礼,还是不去了。”
第167章 送嫁
下蔡县,这座位于豫、扬边境的小县城,一直到东汉中期都默默无闻。然而从灵帝初年开始,它就日渐兴旺起来。作为曹家最初的采煤地,诸多头衔为它添加光彩——
全国第一座非露天煤矿井;
全国第一个蜂窝煤制造厂;
第一座以采矿业为支柱的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的第一座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第一座丁氏妇医堂的所在地;
以及,曹军攻打袁术时的后勤大本营。
再以及,魏武帝历阳公主的出嫁地。
农历九月,淮南已经在断断续续的阴雨中浸泡了半年,收成泡汤不说,就连最高的坞堡城墙上都长出了大片大片的霉菌。
然而从许县来的天象派,坚称九月初六是个晴天,同时还是个黄道吉日,请把曹榛与孙策的婚礼放在这久违的有好日子里。
虽然谁都没信,但终究,婚还是要结的。无论老天是想下雨还是下刀子,两个孩子都到了年纪了。
因着孙策封在庐江,而曹昂封在九江。所以曹大姑娘将桌板一拍,不回兖州了,就在扬州结婚。从九江郡的下蔡妇医堂出门,行三日到庐江郡的六安县。六安是交通要地,孙坚当年就是死在从寿春逃往六安的道路上。
两头都是非常具有意义的地点了。
时间到了婚礼当日的辰时,天气真的彻底放晴了。秋日的暖阳照耀在湿漉漉的县城里,让人感觉连头发丝都透了口气。
淮河水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拍打在码头的木结构栈道上。水位就停留在洪水警戒线下不到三寸的地方,但好歹,它是停住了。丰盈的河水平静得像个打呼噜的孩子,丝毫不见前几日波涛汹涌的恶意。
河道两岸,多是出来洗发霉衣物的妇女,再就是上工的挑夫,等待着往来的商船。
喜悦洋溢在人们脸上,连带着还有八卦。
“现在可比袁术的官在时好多了。”
“你瞎说啥,袁术的官也就来了半年就被赶跑了。你也不瞧瞧妇医堂上挂着什么字,下蔡从来都是姓曹的。”
“今儿怎么船只这般多?不光船多,街道都被封了两条。”
“哈哈,李翁,这回是您孤陋寡闻了。今日可是曹公送长女出门的正日子,兖州、青州、司隶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少说也来了百来人。等到了午后,还有十里红妆要从大道上过,可不是得封道。”
“曹公的长女……我听说许的是……”
“就是那个斩了袁术三员大将的少年郎,姓吴。”
“二狗,你又半桶水忽悠老人家呢。分明是姓孙,是江东孙坚的长子。孙坚据说是曹公好友,一起打黄巾时候定下的儿女婚事,后来孙坚被袁术所害,曹公也没有毁约,又是给读书,又是教武艺。再加上孙郎争气,这才从孤儿变成了少年将军。如今这是贵女得嫁英雄,也是一段佳话了。”
“还是管事的消息灵通,那您说说咱们这小小下蔡,何德何能承办曹女的婚事啊?小人心中实在惶恐。”
“呵,咱们下蔡,还没有这等脸面。有脸面的,哝,是北边那个旗子。看见没,一横一竖。”
“这不就是个‘丁’吗?”
“你们可知道为何曹家的医堂,挂着个‘丁’字吗?”
“为何呀?”
“曹公与曹师的生母,便是姓丁。这位丁老夫人虽然早亡,但乐善好施,仁慈宽厚。她生前立下遗愿,要将所有陪葬捐出,在各地设立妇医堂,医天下妇人之疾。你们去见过妇医堂前台东侧供奉的人像没,那可不是愚民传说的药仙子,而是丁老夫人的玉容。”
“喔——”
“亲祖母的亡灵所在,这才当得曹女的娘家,能从妇医堂出门。”
“您这么说老夫就明了了。咱们下蔡别的不敢说,但九江郡内第一大医堂,那绝对是稳稳的。”
“正是这么个理!”
“那,管事,卢管事,咱们今日能去医堂讨杯喜酒喝么?”
“好你个无赖的二狗,上回被人打出来的疤还没好全呢吧。医堂里的女子可不是你这游手好闲之人能肖想的,快快打住。”
“不敢不敢。冤枉啊,我真就想讨杯酒喝。”
“哼,你最好说的真话。咱们扬州受灾,今年的粮食全泡汤了,现在全靠曹公接济。这种关头,再用粮食酿酒,也太奢侈了,是袁术才干得出来的事。所以这次曹女出门,以茶代酒,城南的庄子和城东门下都分发凉茶,另有施粥,五尺以下的孩童能领一块喜糖。等正午下工,就都去领点彩头吧。”
“好嘞——”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伴随着码头管事的话音落下,四周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而与此同时,处于众人讨论中心的曹榛,正在自己的院子里焦急转圈。
她身穿黑色婚服,头发已经盘好,两根黑漆点金的发簪穿过发髻,显出两分额外的成熟来。红唇似火,搭配上少女灵动的双眼和白嫩的肌肤,美艳极了。
如果不是她紧锁的双眉和一点都不文雅的脚步,简直能够拉出去当汉末新妇典范。
“怎么还不回来?孙伯符,你个大——大——大猪蹄子!”曹榛两手在嘴边装成喇叭模样,一边喊一边还要蹦跶两下。
身边的婢女连忙拉住这位姑奶奶,小声劝慰:“女君还请稍安勿躁,妆都花了。”
“嘿呀,妆花了算什么?”曹榛一甩袖子,“老娘的新郎都没了,还在乎妆?!”
婢女只好退下,顺便将那句“女君不可讲粗鄙之言”的劝慰给吞回到肚子里。
“眼一闭一睁就午时了,赶不回来可是要在父亲母亲跟前露馅的!要让我知道是谁给孙伯符开的营门,回头我削死他!”曹大姑娘两手叉腰,气沉丹田,声音直冲云霄。
相隔十里的曹昂和郭嘉齐齐打了个冷颤。还真是入秋了啊,晒着大太阳都能够感受到天冷了。
曹昂抽了一下马鞭子,跟着孙策狂奔。身后黑色的骑兵汇成洪流,激荡的马蹄声让地面都震动起来。连夜赶路,要不是他们都是阔绰的一人双骑,估计马已经累死了。但想到午时没法赶到下蔡的后果,曹昂只能默默地闭嘴,再在马屁股上加一鞭子。
唉,谁叫是这么个日子呢?他阿姊最大,二叔来了都要让步。
至于郭嘉,他混在同僚们中间,等在北门的官道上晒太阳,还时不时打个哈欠,惹来陈宫阵阵白眼。远远的,前面来了一支车队,除了代表孙策母亲吴夫人和孙权孙翊的“孙”字旗,另有一面黑底红纹的花纹旗,是费亭侯的印章。
曹嵩,今年已过花甲的曹太公。
就连曹操都被亲爹突然降临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但无奈车队已经到了下蔡县外了,总不能将人赶回去吧,到底是亲爹。“您怎么来了?”曹操策马上前,将老爹从牛车上扶下来,“扬州新平定,太过危险了。阿榛胆大,又是在军营里吃惯苦的,我才由着她在扬州成婚。您这般岁数了,千里迢迢从辽东赶来,图的什么?”
“咚!”曹老太公重重地将拐杖敲击在地上:“我要是不来,还不知道你个黑心肠的要怎么苛待我家阿榛呢!”
曹操一脸懵逼:“这从何说起啊?”
“阿昂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追袁术!阿铄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兖州修路!如意,如意,阿榛是如意看大的孩子,现在如意在哪?在跟瘟疫作伴!你说说,我不来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