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穿越)——冰糖松鼠
时间:2019-10-14 08:51:15

  徐州已克,然而和平是短暂的。最迟到明年秋季,我们就将开始与袁绍的大决战。为了配合曹操政府完成这次决定命运的战斗,我以岭南王、辽东主的身份,发布以下四条紧急调令:
  第一,请大连港、海口港、威海港、高雄港以及下辖各二级港口扩建仓库,并在港口附近十里之内囤积石灰岩、煤矿、食盐、松节油、粮草、马匹、药材等战略物资。
  第二,请威海第一造船厂,沉岛第二造船厂,南岛第三造船厂,琉岛第四造船厂依据附件中的指令加产海船与河船。
  第三,徐州沿海的朐县将建设第八军港,需要各地支援的物资清单和交货日期已在附件中。朐县连云港建成后,主要职责是将内陆的煤炭运往南方,以及将辽东和南岛打造的武器运入兖州。诸位,一旦与袁绍开战,青州将成为前线。考虑到最坏情况下,青州威海港通往兖州的道路被袁绍军切断,新港将成为我们与兖州联系的最重要的转运点。因此,请各地排除万难,配合徐州在冬季来临之前,完成对朐县连云港的初步建设。
  第四,请威海、辽东等可能与袁绍接壤地区,汇报周围势力变化,并请有关部队做好战斗准备。
  感谢诸君同心同德,共度时艰。
  曹生(此处加盖“曹生印”、“辽东华公印”、“南岛大宪印”、“华夏生我横扫千军”骑兵大印)
  少帝九年四月十七日
  ……
  四月十七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晴朗的日子,海雾已经散去,阳光照在郁州山和朐山之间的海湾,波涛起伏,一派平和。
  只是,停靠在海湾里,整整齐齐的十艘红色战船,还是让朐县的百姓们露出恐惧的眼神。这种恐惧,在他们看到“致远号”六层楼高的身躯之后,都化成了敬畏。
  “这是神迹啊。”他们小心翼翼地跪在门板之后,偷看那个站在海边黑色礁石上的人。
  阿生披着一件新的斗篷,提花布的面,里面是软软的新棉花。她原本的那件旧棉布披风,早在煮盐的时候就被熏得不能看了。要不是“致远号”及时出现,才避免了汉末第一有钱人的曹生,穿着一件又黑又硬的披风行走各地。
  陈无邪接过她送上来的一盒子信封,郑重无比地放到胸口。他没有留恋地转头,抓着一根缆绳就跳上了高高的甲板。
  十一艘仿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海船拉起风帆,几乎是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消失在郁州山亘古不变的身影之后。
  阿生拉着她的小弟子,站在海边,海风轻柔地吹拂着他们额前的几根短发丝,来回晃动。
  糜竺糜芳兄弟两个已经不能说是忐忑了,他们的语气和动作仿佛是在对待一个能够捏碎城池的怪物。“仲华公,您这就让他们走了?”糜竺小心翼翼地问。
  “他们有他们的工作啊,不能因为我停留。”阿生转向这位糜家主,微笑。
  “可是……仲华公放任雄军飘荡……”
  “怎么能说是雄军呢?陈无邪所率仅三百人,不过就是跟保卫我的侍卫差不多罢了,连糜家家丁的零头都比不上。”阿生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劝解的意思,“还请糜家主与父老乡亲们说说,谣言不可信,他们也没有那么可怕。”
  糜竺闭嘴了。
  当年一夜之间灰飞烟灭的高家,难道就没有几千家丁了?还不是像假人似的被虐了个干净,七八百号人四十多条船,说沉就沉。活下来的都不敢下海了。
  陈无邪只有三百人,他信;但他那是普通的三百吗?农民拿起锄头,和杀人不眨眼的职业老兵、潜水凿船的悍匪有本质区别好不?还跟你的护卫差不多水平,曹仲华真会开玩笑……等等,什么?
  糜竺悚然而惊,看向那些黑衣侍卫的眼神都不对了。他背上全是冷汗,因为面前人漫不经心的姿态而越发感觉到僵硬。
  “仲华、华公,”糜竺发出一个颤音,他到底是上前几步,拦在阿生的牛车前,“仲华公这就要走了吗?竺还没有好好尽地主之谊。”
  “糜家主很照顾我了,我在朐县过得很好。”阿生拍拍他拉在车辕上的手,“我收到家中亲属的邀请,要往南边去,已经在朐县流连很久了。”
  她这么说了,糜竺知道无法再挽留,只好失落地放开手,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那竺只能派人送您出朐县地界了。敢问仲华公,朐县今后会如何呢?”
  “糜家主请放心,总不会比如今更艰难了。”
 
 
第190章 梅雨
  很不幸,阿生进入庐江境内的时候赶上了梅雨季节。
  长江中下游的潮气汹涌而来,完全不是号称小江南的阳都可比的。第一次离开家乡经历气候突变的诸葛亮这下可遭罪了。没有食欲不说,手臂和腿上还开始浮肿。偏偏少年郎挑食,天天吃薏米饭就跟上刑架似的。
  “曹子,你给我个痛快吧。”小亮躺在庐江孙府的榻上,有气无力地哀嚎,“我要吃药,凶猛的那种,不要薏米饭。”
  阿生:“……”
  “是曹子煮薏米饭的手艺太差了,唔,呜呜呜呜。”诸葛亮被一勺子薏米堵住了嘴巴,眼泪都出来了。
  阿生喂完这一勺子饭,就将碗重重地放在托盘里,发出“砰”的一声。“阿榛,”她随手抓了个壮丁,“你看着他,让他吃完。”然后气哼哼地走了。
  原本在一旁捂着嘴偷笑的阿榛只好走上来,端起还滚烫的饭碗,用天青色瓷勺子搅了搅:“很差吗?我记得二叔手艺挺好的。”
  诸葛亮翻了个身,“哼哼唧唧”,表示他就是拒绝薏米饭。
  阿榛穿着一件偏肉粉的内单,即便外衣是挺正式的红黑色,领口和袖口露出的粉色也显得她青春貌美。美貌的少妇就优雅地坐到诸葛亮的榻边,一边搅动碗中的薏米散热,一边说到:“小时候,但凡是二叔下厨,父亲总是特别高兴。父亲说,她立身不易,往往比男子还要忙碌百倍。二叔原本极为擅长做饭,不光能够做得好吃,还时有创新,但下厨却被军国大事挤压到角落里去了,就像她也很少唱歌跳舞,这两件事总让父亲觉得难过。”
  诸葛亮的耳朵动了动,然后就听见他瓮声瓮气的话音:“曹子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活民万千比口腹之欲重要。”
  “是啊,活民万千比口腹之欲重要,重要得多。”
  曹榛这话里话外的意思挤兑得诸葛亮难受起来,他突然翻身坐起,气鼓鼓地指责:“口腹之欲不重要,你就是想劝我吃难吃的!可是我不想吃薏米,好不容易到南方了,我要吃稻米吃到饱。”
  他的孩子气激发了曹榛的母爱,她又忍不住想笑了。
  “曹夫人,你与曹子求情,让我吃药吧。我底子好,扛得住,好得快。”诸葛亮睁大他泪汪汪的狗狗眼,坚持不懈地对曹榛释放攻击,“我吃了五天的薏米饭了,也就是不再长更多水泡而已。薏米这么硬,我的喉咙都被划伤了。”
  “哪里就这么娇弱了?喉咙都被划伤了?可是我听你说话声音挺响的。”
  诸葛亮捂住嘴。
  恰好在这个时候,阿生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中药进来了。“真是败给你了,小滑头。”她将药碗也重重地放在托盘上,发出“砰”的一声,“喝药,猛药,到时候可别哭。”
  诸葛亮一骨碌爬起来,将药碗接过来一干到底:“不会的不会的。我特别好养活。”他抹干净嘴,然后从随身的荷包里取出一块油纸包裹的糖渍梅子,放进嘴里。
  当天晚上,诸葛亮在茅房里蹲了半宿,呜嗷嚎哭的。但总算,第二天,所以湿疹的症状全部消失下去了。没有了水土不服的困扰,诸葛亮又成了那个活蹦乱跳的诸葛亮,在梅雨季节的庐江城中四处溜达,就跟任何一个第一次出省的少年郎一模一样。
  就这么一溜达,他还给自己捡了个师弟回来。
  这话还要从端午那天说起。五月是恶月,本来,端午该是个阳光毒辣的日子。然而因为今年的梅雨季节来得特别早,所以端午也同样被笼罩在一片阴雨连绵中。
  诸葛亮戴着一顶帽檐极宽的竹斗笠,坚硬的新毛竹片上有一层密不透风的蜡,将从天而降的水珠逐一排开。雨水最终变成少年身躯周围的一道道水帘,为他圈出一方干燥的天地。
  苍色的皮革长靴在青石板上轻快蹦跳,仿佛在演奏一首阳光斑驳的乐章,即便是洒上雨水、踩中泥坑也无法停歇。
  这座依山傍水的城市南高北低。作为政治要塞的孙府自然占据了南面较高的位置,而全城最长的青石板道,就从孙府的门口蜿蜒而下,穿过鳞次栉比的黑瓦白墙,穿过长满青苔的老城墙,最后来到江边的水军大营外。
  因为连日充足的降水,营外的校场上开始长出一丛丛的杂草,映衬着几个残破的木桩分外凄凉,像是荒废了许久似的。
  雨声笼罩了天地,将许多声音隐去。乌云的灰色弥漫在空气里,让人的眼皮都抬不起来。在这种天气里还能在营寨上披着蓑衣值守的士兵,已经称得上一句尽职了。若是全军冒着大雨训练,那不叫勤奋,那叫傻——感染风寒倒下的人数绝对够统帅吃一壶的。
  而诸葛亮此时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傻子。
  这个一个最多十五、六岁的少年,头发扎成鸡窝样,被汗水淋湿后碎发全糊在额头上了,半张脸都看不清。他孤身一人站在雨中的校场上,双腿拉开肩宽,腰部蓄力,气沉丹田,然后——
  “喝!”
  一拳挥出,重重击打在沙袋上。早就被雨水泡透了的沙包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喝!喝!喝!”
  少年仿佛一个没有知觉的木头人,不断地挥动他的拳头。只有逐渐变得一声重、一声轻的呼喝声,泄露了他的疲惫和强行振作。
  阿亮背着手,透过斗笠上滑下的水帘注视着这个小哥哥。他身上的粗布已经全湿透了,小腿往下一片泥褐色,裤子和鞋子的模样都看不清。
  “你还打啊?”阿亮手指动了动,抓紧了手上的一小包姜片。
  小哥哥摸一把脸上的水,平凡的面孔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嗯。”然后他转过头去继续与沙包死磕。一直到打完了整整两百拳,他才停下来,依旧是浑身湿淋淋地站在雨中,跟诸葛亮解释道:“何副官说,如果我能将这个沙包打破,他就帮我跟姊夫求情,准许我随军。”
  “只有笨蛋才会信何副官的鬼话。”诸葛亮几乎是立马接口,“你姊夫是军侯,他说不让小孩子打仗是为了你好,哪里是一个副官能说动的?”
  小哥哥嘴拙,但是固执得很:“何副官答应我了。”
  诸葛亮气得跺脚:“他一向看不起你,这是整你呢。”
  少年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他摇摇头,甩开一头的水珠:“我要打拳了。”
  沙包又摇晃起来。衣服粘在少年的手臂上,显露出清晰的肱二头肌的形状。他就像一只被遗弃的金毛犬,在茫茫大雨中坚持着一个永远不会被兑现的承诺。
  “你——”诸葛亮咬牙,然后蹲下来,他纠结的手指几乎将装姜片的布袋抠破了。“看一个傻子打拳,我大约也是个傻子。”小亮最后叹息一声,嘀咕着自嘲道。
  浩荡的沘水旁,一个少年在雨中打沙包,仿佛一具没有知觉的木头人;另一个少年头戴斗笠蹲在旁边,仿佛一块静止的顽石。漫长的雨季看不到尽头。
  沙包是什么时候破的呢?
  说实话很难记清了。一成不变的日子模糊了人的感官,仿佛很漫长,又仿佛只有一瞬。诸葛亮只记得是在一个看不见月亮的傍晚,雨停了,天空上浮现出久违的银河,被西边的余光照亮。风自江上来,竟然有几分暖意。
  “喝!”
  “噗嗤……哗——”
  少年像往常一样挥出一拳,击破了包着沙子的厚麻布。这一组的第一百二十一下,平平无奇。乃至于他一时没收住手,又往前打了第一百二十二下,整个拳头都没入倾泻而出的黄沙中。
  少年愣住了。
  诸葛亮已经跳了起来:“破了破了!你把沙包打破了!”
  少年收拳站定,才后知后觉地笑起来。“我做到了。”他说,“我找何副官去。”
  “等——”诸葛亮想阻拦,但到底没有将阻拦的话说完整。有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若是硬拉着不让他撞,那连朋友都没得做。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诸葛亮的智商,即便他只是见过那“何副官”几面。
  “什么?入伍?哈哈哈哈哈哈,你小子还真把沙包打破了啊。”何副官与同僚们拿着酒瓶,半醺地搭在一起,笑得肆无忌惮。
  “你不会真信了老何的鬼话吧?”
  “哈哈哈哈哈哈,他真信了,他真信了。我说什么来着?老张,愿赌服输。”
  那老张愤愤地摸出半吊铜钱,“啪”地拍在何副官的手掌上,然后转过头去教训少年:“你可长点心吧。不让你随军是邓军侯拍板的事,他老何有什么脸面?”
  “老张,你与他个榆木废什么口舌?”何副官眼中的不屑都快溢出来了,“他是身材特别高大?还是能通兵法?乡下人就是毫无自知之明,难怪他阿姊都差点被歌姬给挤下去了。”
  “别提我阿姊!”少年再也忍不住,一拳挥在何副官的脸上。他的指关节上被沙包磨破了皮,又结成粗糙的痂,生生将何副官的脸划出三道血口子,看着就瘆人。
  何副官被击倒在地,懵了,“呸”地吐出一口血沫子并一颗牙。“好你个小兔崽子——”
  少年一言不发,骑在何副官身上,连连挥拳。“砰、砰、砰。”
  待到他想打第五拳的时候,被老张从身后架住了胳膊。
  何副官趁机挣脱束缚,狼狈又凶狠地爬起来:“好样的,老张。个小兔崽子,别以为你跟邓军侯有裙带关系老子就不敢动你了。老子还是程军侯的母舅呢!”
  “看,是孙将军来了!”突如其来的一声呼喊震得所有人心头一颤,不管是正摩拳擦掌的何副官,还是架着人的张军头,都下意识张望起来。诸葛亮趁机抓住还懵逼着的少年的胳膊,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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