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千尘幽幽地问:“谁没有亲人?如果我妈妈才是你的妹妹,你觉得她的一生,又值不值?”
“……”俞诗动容地抽了抽嘴角,说不出的感伤:“就算车祸与她无关,可俞音的一辈子到底也是毁了。俞音曾经把岑静当成她最好的朋友,却因为这最好的朋友,让她的爱情一败涂地。”
“大姨。”纪千尘突然随着迟恕叫了一声,让俞诗怔了怔,不知当不当应她。
“或许我们都错了,或许,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并非像世人所想的那样脆弱。”她笑了笑,“前几天,我回F市了,本来想把妈妈接过来参加婚礼,可是医生说,最好不要带她去人多的地方,对她的健康不利。所以我很遗憾,只能婚礼完成之后,再带迟恕回去看看。”
不用和岑静面对面,俞诗内心竟然莫名轻松。可她静静地听着,不知道纪千尘到底想说什么。
“我跟妈妈说,我长大了,嫁人了。妈妈说,我好像见过你小时候的样子。”
上次岑静也这样说过,纪千尘生怕又是一场空欢喜。
“我就问妈妈,您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的名字是您取的,叫岑意。”
纪千尘偏过头去,看着俞诗:“你知道我妈妈说了什么?她轻轻地说——意字,是心上有个音。”
震惊和泪水一起,从俞诗的眼中流出来。纪千尘叹了叹:“我想,可能我们都错了。我也一直以为,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取了意字的读音,其实,妈妈可能偏偏取的是字形。这么多年了,即便她当初为了俞音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可她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一直以来,她心底最惦记的,不是那个她们曾经争过的男人,而恰恰是她最好的朋友——俞音。”
纪千尘的内心,是不喜欢俞诗的,可她愿意叫一声“大姨”,除了因为迟恕,还因为岑静。岑静是那么善良的人,她孤独了一生也没有恨过俞音,那别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记恨?
俞诗抹了抹眼角的泪,认命地苦笑了一下,默默地起身往大门处走去。
她知道,今天算是白来了。她说服不了这个和迟恕一样倔的姑娘,她也说服不了自己的心。她的心,现在还接受不了命运这样的安排。
伸了手去拉门,俞诗又回头:“但愿,你和迟恕都不会为了今天的冲动而后悔。”
纪千尘淡淡地看着她,眼睛里却亮得仿佛盛满了明媚的阳光。“我不会离开迟恕的,绝不会。”
“我曾经放弃过,事实证明,我们离开了彼此,谁也不能活得简单幸福。所以,这一次我绝不会放开他,无论命运最后给出怎样的一张底牌,我都不会走。今生,我们就福祸相依。”
猝不及防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本世界攻略任务完成,男主爱慕值满格。”
纪千尘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
俞诗拉开门,迟恕不知是从何时起,就站在门外。
他今生的执念是:除了爱,他还要完全的占有,不许她离开。
俞诗有点心虚地看着迟恕,迟恕只冷淡又固执地说了一句话:“她已经是我的妻子了,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回来的女人。”
俞诗什么话都没再说,出门走了,背影像是灰头土脸的落荒而逃。
她想想自己这又是何必呢?人家情投意合,当爸的也没意见,就她一个要跑来当棒打鸳鸯的恶人。这要是让国外的女儿和常年出差的老公知道,又要数落她瞎操心。
纪千尘关上门,反身像个撒娇的孩子似的抱了迟恕的腰。“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你看看你绷着脸一副不好惹的样子,是不是在担心我被她吓跑……”
话音未落,便有柔软微冷的唇落下来,鼻息间充盈着属于他的味道。
迟恕拥住了她,这样的怀抱,像是保护又像是圈禁。“你刚才说过的话,不许反悔。”
她被吻得气息不匀,却还要逗他:“我说了什么话……”
粉唇再次被覆住,遭遇更加缠绵温柔的吻,像是要不依不饶地吻到耍赖的人承认才肯停下。
她面红耳赤地捧住他清俊的脸,不让他乱动,掌心感觉到的温度烫人。“好了,我说过话,我不反悔。”
她这是缴械投降了,可他现在,却仍是不想放过她。
俩人又是经历了一番激烈的运动才出门去吃饭,出门之前,纪千尘累得浑身酸软,不想动弹。
迟恕原本是非常体贴地过来伺候夫人穿衣,结果看到她面带红霞,娇弱无力的样子,那根隐忍的神经险些又要溃不成军。
后来他总在想,有些事情会让人上瘾,比烟瘾还厉害。
在婚礼和蜜月旅行后不久,迟恕跟纪千尘商量,说要把岑静接到A市来。先请个专家再尝试治疗一下,如果真的没好转,放在身边照顾也更方便。
纪千尘有点意外,她是知道的,从前迟恕有多不喜欢她妈妈。“你真的愿意?”
迟恕想了想,问她:“如果有一天,我爸爸或者大姨生病了,没人照顾,你会不会送他们去医院,陪他们看病?”
纪千尘点头,这好像是做妻子的本分。“应该会。”
“那不就行了。”迟恕安抚似地在她背上轻拍了拍,“如果以后真要面对什么,咱们听天由命,总不能让我们离婚吧。”
纪千尘缩进他的怀里,觉得特别有安全感。就像他曾经说过的:一切,有我。
转眼,又是一年。
魏婕终于带来了好消息,当初纪千尘拜托她找的人,找到了。——是二十多年前,那场车祸的肇事司机。
魏婕不敢居功,她承认自己没那个能耐,还是团队的力量大。再坦率一点说,这次意外收获,不是因为那个人有神一样的对手,而是因为有猪一样的朋友。
他朋友前几天开车撞了人,在警察面前拒不认罪,还把他供了出来,说他当年也撞了人,过了二十多年都没事。结果警方一查,两人一块儿被抓。
当年的肇事司机承认,那晚在藿山附近,他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撞了人。本来是两个女的都会被撞到,关键时候,一个奋不顾身地推开了另一个。
当时的场面太惨,其中一个女人坐在尸体边哭个不停,他心里害怕,开车溜走了。
纪千尘来到妈妈的房间,一边给岑静梳头,一边轻轻地问:“在那场车祸里,没有争执和陷害,你和俞音是打算去故地重游的,最后,是她救了你,对吗?”
没有回答,岑静对着镜子,笑得平淡温柔。
迟恕在外面叫纪千尘,今晚,他们约了魏婕和蒋波一起吃饭。纪千尘把岑静交给阿姨照顾,和迟恕一块儿出了门。
纪千尘转身离开之后,不知过了多久,岑静笑着笑着,眼眶就湿了。
有一个声音,已经在她脑海中反反复复回响了二十多年。“别哭啊,笑一笑……从前都是你保护我,现在终于轮到我来保护你一次了,我不后悔……”
迟恕和纪千尘把吃饭的地方约在家附近,现在蒋波和魏婕已经成了一对情侣。
他们是在迟恕和纪千尘的婚礼中认识的,两个最热情卖力的人一见如故。倒是纪千尘大跌眼镜,没想到魏婕左挑右选这么些年,原来中意的是瘦瘦高高、戴眼镜的这一款。
纪千尘此时已经留长了头发,只是吃嘛嘛香的特点依然没变。在美食面前,她从来不是淑女,就在她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时候,迟恕娴熟地从手腕上取下个黑色的发圈,帮她扎了个马尾辫。
她印象里,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好像是有一回,她抱怨老公太打眼,每次一起出门,都会有数不清的大姑娘小媳妇,把目光粘在他身上。
迟恕后来就随手带着根黑色的发圈,乍一看以为是饰品,细看就知道是名草有主,还能随时方便夫人用餐。
蒋波小声念叨了一句:“迟总真是贴心。”
魏婕拿了张纸巾,哄孩子似地为他擦了下嘴,又拍一拍他的背:“别羡慕,我也贴心。”
接下来,一阵掩耳盗铃式的眉来眼去。
吃完饭,道了别,迟恕和纪千尘俩人手牵着手散步回家。
他的指尖不安分地在她掌中挠了挠:“迟太太,我发现你最近饭量又有增加。”
纪千尘娇憨地笑:“怕我吃穷了你?”
“不怕,”他出其不意地打横将她抱起来,还顺势掂了掂,“就想看看吃那么多,长胖了没有。”
“别……轻拿轻放,” 她花容失色,抱紧迟恕的脖子,红了脸,“我吃得多,那还不是因为……现在有两个人了……”
“……”迟恕被一阵狂喜袭卷,笑得那样好看。还好,他已经遵守承诺,及时戒了烟。
他兴奋得想要抱着她再转上几圈,却又不敢,最终只在她的鼻尖上蹭一蹭,像在逗弄一只可爱的小猫。“居然不早点告诉我!”
“我自己也是昨天才知道的。”纪千尘挣了挣,“放我下来吧,天快下雨了,咱们早点儿回家。”
“不放,”他笑容里尽是宠溺,“我就想抱着你们‘两个人’回家。”
纪千尘不和他争辩,把脸埋进他温柔的怀抱里,眼中盛满了爱恋。吃了那么多,再被抱回家,想不胖都难呢。
大风夹杂着潮湿的雨气在城市中穿梭,真的快下雨了。不远处的某家小店里传出轻快的歌声 ,在温柔地吟唱:“慢慢喜欢你,慢慢地回忆,慢慢地陪你慢慢地老去……”
这个城市对于迟恕而言,终于不再冰冷,因为有一个人就像温暖的风一样,穿过喧嚣的城市,最终为他驻足,为他守候。
“迟恕,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当初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处?”她伸手在他的胸前戳了戳,目光滑过他又高又挺的鼻梁,好看的嘴唇和下巴,怎么样都看不厌。
“别乱动。”他的神情依然那样清冷,漆黑的眸光扫了她一眼,落在她的肚子上,立即化成温柔的水。
他一直没告诉她,在她进入康宁后,好几次下班,她走在下雨的路上,他开着车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送过她一天又一天。
他生怕,她的出现只是一场梦,她随时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时,他不能为她撑一把伞,给不了她一个怀抱。他多想有一天,能和她一起,走过雨季,走在回家的路上……
“因为在我的心里,你从来没有离开过。”
你一直,都住在我的心尖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世界是架空古代《废柴公主》,下世界结束后,就会回到主世界,完结全文。
第七十六章 公废柴公主1
这正是杏雨梨云, 春景如画的好时节。
这日, 京城喜来茶楼中热闹非凡, 人满为患。茶客们都聚在二楼临街的窗户往下张望, 生怕错过了梅香苑新选的花魁游街的时辰。
有外来好奇者询问:“不知那花魁姑娘, 是否当真国色天香?”
“您有所不知, 这位新选上的花魁名叫苏锦儿。她若是不美, 夜鹰阁的阁主谢明渊又岂能看得上她?”小二哥一边将茶点摆在木桌上,一边解释,“谢阁主那可是当今女皇陛下的外甥, 年纪轻轻便做了阁主, 前途不可限量的。”
城中人皆知, 所谓夜鹰阁,并非江湖门派,也不归朝廷管辖, 它只属于燕国皇帝。这是一个,专为皇帝培植杀手暗卫的地方, 它超然世外,又神秘莫测。
一位凭栏远眺的公子哥儿接了话:“你们不知,那苏锦儿除了漂亮, 琴也弹得好。前两日我才去过梅香苑, 正听见琴声曼妙, 打从锦儿姑娘的房间里传出来。听送酒的伙计说,那是谢阁主与锦儿姑娘闲情雅致,合奏一曲呢。当真是琴瑟合鸣, 一对神仙眷侣!”
“堂堂夜鹰阁的阁主与梅香苑的姑娘,算哪门子的神仙眷侣?”有人神情古怪,匪夷所思,“我怎么听说,那谢明渊与公主殿下,可是早有婚约的!”
听了这话,众人皆一时沉默。
眼下,燕国只有一位公主,那便是女帝的独生女儿,毫无疑问的储君。
大燕如今尚只出了两位皇帝,开国皇帝郦云天,天生神力,是位草莽英雄。他戎马半生,推翻了西齐王朝,自己当了皇帝,改国号为燕。
相传,那时帝后伉俪情深,郦云天称帝之后虽也幸过几个后宫女子,然宫中人都说那只不过是帝王风流的本性,皇上心中,唯有皇后谢挽一人而已。
郦云天一生只有一个孩子,便是出于中宫,谢挽所生的公主。公主自出生便被帝后视作掌上明珠,取名郦笙歌。
皇帝驾崩的时候,郦笙歌还小,于是,谢挽成了当今的女帝。这些年来,女帝自己过得清心寡欲,毫无奢靡,却对公主予取予求,百般宠爱。
夜鹰阁自燕国创立时便已存在,世代由谢家人掌管。到了这一代,夜鹰阁的掌门人正是皇后的外甥、公主的表哥谢明渊。
茶楼里,这会儿突然安静,于是剥花生、吃糕饼的声音就变得清晰起来。
角落桌子上坐了位女扮男装的年轻“公子”,正拿着块桃花糕,一口一口吃得香。对面坐着个面目清秀的小书僮,皱着眉头,一脸郁闷的模样。
巧得很,这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这一世的纪千尘。她在这个世界里的身份,就是众人口中那位,头上绿帽带得醒目的燕国公主——郦笙歌。
对面的书僮,是她的贴身小宫女芳苓。芳苓已经苦着脸,对着自家公主看了许久,也不知公主到底是心多大,才能听着未婚夫的风流韵事,还有这么好的胃口。
有人打破沉默,小心翼翼地评价了一句:“要我说,苏锦儿虽漂亮,却也担不得‘国色天香’四个字,公主美貌那才是堪比天仙,人比花娇。”
“公主虽说是天姿国色,无人能及,可她不学无术又好色,哪个男人愿意娶?”
不知是谁说了这话,引来意味深长的哄笑。
“我听说,前几日公主去了趟夜鹰阁,你们猜怎么着,她居然从她未婚夫的手下看中一名暗卫,抢了人回去,给自己做夫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