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称呼?”
“扶弟魔。”
春和不懂。
纪初霖大笑着摸摸她的头,说自己就是说着玩的。他又问春和回家后闻克己传授了什么“先进知识”给春和。
“春和同爹说相公在教我读书,爹说女子没有才学才是好女儿。所以春和是一个好女儿。”
纪初霖:“……如果不是了解你爹,我一定觉得说这种话的他在拐弯抹角地骂你。”
“那相公为何要教春和学那些奇怪的道理呢?”
纪初霖想了许久,带着笑意叹了一口气。他说大约只是想要给自己培养一个能和自己部分思维相通的人罢了。“不然,我太孤独了。这算是我的一点儿私心吧。说白了,就是光源氏的养成。”
春和没有多问。
世道如何都没有关系,只要纪初霖高兴就行了。
“我希望,相公可以开心。”
弯月缓缓爬上树梢,远处的油灯在夜色中撕出一片片黄晕的柔光。回到家,看着忙碌不已的春和,纪初霖忽然抬起头,说要和春和做一个约定。
他拉过春和的右手,先让她握拳,又让她伸出大拇指和食指,又将她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贴合在一起。
然后,微微岔开。
“春和,这个动作的意思叫做‘比心’。”
“比心?”春和认真看着自己的两根手指,不过是两根手指的指尖交叉出了一个小小的豁口。
“为何是‘比心’?”
“因为大拇指和食指交叉出来,刚好是心的形状。”纪初霖轻声说。“在很多很多年之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忽然间全国都流行起了这个动作。我们那个时候用这个动作来表达喜欢。”
春和伸出左手对着纪初霖做出比心的手势。
“相公。比心。”
纪初霖盯着春和的笑吟吟的小脸,唇角浅浅扬了扬。“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们做一个约定。比心这个动作对我们来说,叫做——‘别怕,相公在这里。’”
别怕,相公在这里。
所以,不管在任何环境下,只要春和看见纪初霖做这个动作,就不要担心,更不要忙着出头。
“你只需要记住这个动作的意思。”
——别怕,相公在这里。
春和乖乖看着纪初霖的脸,大眼睛扑闪扑闪,睫毛很长,眼神中带着浅浅的笑和温柔的情。
纪初霖被她看红了脸,扭过头。支支吾吾,说春和记住这个动作的意思就行了。
“靠!为什么我会紧张?!”
“相公?”
“没什么。”纪初霖只是干笑。
春和轻轻扯扯他的袖子,伸出左手,做出比心的动作。“那么,这个动作的意思是:‘相公别担心,春和不怕。’”
顿了顿。
“还有——相公别怕,春和在这里。”
第11章 第十一话
十几日后的草市,春和扯着纪初霖一道去李家镇,她想要给买几匹布给纪初霖做件新衣。
春和本以为一路都会是流言蜚语,也强压着恐惧做好了面对流言的准备。一路走去,行人却不若之前那般对她侧目而视。
她总觉行人分外忙碌,三三两两,神色惊恐,交谈不休。
一开始春和只觉得幸运,她不关心人们究竟在谈何事。
不论发生了何事,只要没人议论他和纪初霖就是好事。何况纪初霖也一脸的不关心。
不久后春和却也分外好奇。什么事能让乡民这般交头接耳说个不停?
打着哈欠,纪初霖说春和若是好奇,想去看就去看。
“乱葬岗出大事了!”
春和站在人群后,听那个坐在路边的老者满脸惊恐地给人们讲诉前因后果。他说几年前乡民逮捕了一伙盗贼,斩首示众,尸体全都埋进了乱葬岗。
“那种地方本就是用来埋葬无名之尸的。可前几日有人去乱葬岗,发现乱葬岗竟然有被人动过的痕迹!枯草被翻至下面,表面全是新鲜的泥土。”
“难道是盗墓贼?”有人揣测。
老者却接连否认,那种地方卖的不是罪大恶极的犯人就是无名尸体,那些死人身上仅剩的财物都会被人顺手牵羊。何来的盗墓贼?
偏最恐怖的也就是这个,明明那些人身上根本搜刮不到任何财物却被人动了坟。
尸体还都出现了残缺。
“若是新埋入土中的尸体,出现残缺或许是被野狗吃掉了。但都这么多年了,竟然还会出现那样的残缺?!那些都是罪大恶极的犯人,身上没有任何值钱物事,也没有任何陪葬品。怎么就被人掀了坟地?”
春和听着,寒意顿起。忙不迭扯着懒洋洋的纪初霖一道奔去李家镇。
纪初霖嫌去镇上太过于显眼,便让春和独自前往。“快去快回,为夫在外面等你。”
买了几条新打来的鱼,春和也没有忘记去布店给纪初霖买了一匹好布,她想给纪初霖做一身新衣服。过去她只给弟弟和父亲做过衣裳。头一次给喜欢的人做衣裳,春和就连选线都分外认真。
一路走去,李家镇上到处都是古怪的消息。纪初霖说春和想听就去听,因而,春和也不由得放满了脚步。
路上老汉提到的发生在乱葬岗的怪事成为众人谈论的要点。对此事众说纷纭,但绝大多数看客都深信此事定是因为有食人的怪物去了乱葬岗。
“说起怪事,最近还有另一幢。你们可知在镇上有一个窑】姐儿,名唤三娘的。就是那位纪家少爷最近几日最喜欢的那位窑】姐儿。”
街边的桌上,食客们仔细听一个男人说话。
听见相公的名字,春和不由得多留了几分心,侧身站在附近仔细听着。食客们聊得正欢,也未留意留意到春和。
那群食客说,那位纪家公子是个喜欢故事的,偏偏三娘见多了男人,从往来的客商口中听了不少故事。
“三娘说这几日有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亲娘早死,她爹新娶了一个家里颇有些财,地位也很高的女人做续弦。那个女人觉得那位小姐相貌太过于美丽,忧心小姐会影响自己两个女儿的婚配,便将小姐赶出了家门。
“却未想也因那位小姐太过于美丽,竟然吸引了一户大庄园的七位兄弟,那七位兄弟——啧啧,都亲了小姐的芳泽。此事引来续弦夫人的妒忌,夫人便用毒苹果杀了小姐。七位公子只能将小姐安葬。却不想路上遇见了一位王孙公子。王孙公子救了小姐,成了好事。”
听闻故事的客人颇有些不解。那位小姐既然已同那七位少爷有了夫妇之实,又如何嫁给了那位王孙公子。“难道王孙公子竟然会娶别的男人用过的女子?”
讲故事的男子被问住了。只说他听三娘说山上有证据,一座废弃小屋中留下了不少那七位少爷曾经存在的痕迹。
“我曾随同三娘去看过,那些碗碟都格外小,竹制做的凳子也非常矮小,就像是小孩子用过的。屋子还有一只女人用的绣花鞋!”
听闻故事,客人们一开始略有些紧张。很快却交头接耳起来。他们说起这个那位和七位少爷共度良宵的小姐。渐渐入迷,各种淫】词秽语层出不穷。
他们说的有些话春和听不懂,她也不在意,她听这些故事只是想要知晓纪初霖最近找三娘的目的、
原来只是听三娘讲故事。春和想。略微舒了一口气。若是她也能讲有趣的故事,相公就不会找那个三娘了吧?春和暗忖。
走了不久,又一群人在讲诉从那个三娘那里听来的故事。
三娘说,山上有个怪人,特别喜欢女人纤细柔美的脚。一日那怪人拾到了一家小姐失落的一只绣花鞋,只见那鞋面上的绣花精致而华美,修鞋非常窄小,怪人心道拥有修鞋的那位小姐一定有一双美丽又精致的脚。便拿着绣鞋寻遍了山下的村庄,拿着刀逼着所有适龄女孩出来试鞋。终于找到了那丢鞋的小姐。
“这般说来,倒也是一段良缘。”白须老者捻须道。
“啥良缘啊!那个怪人只喜欢脚,娶了小姐入了洞房后就将脚砍了!还将小姐卖去了青-楼!”
闻者一片唏嘘。
春和也被惊出一声冷汗。连忙走了。
前方又一群人在闲谈。还是从三娘那里听来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穿着红色披风的小女孩给相公说午饭结果遇见狼妖,狼妖被红色披风的小女孩的美貌所迷,侵占了她,还吃了小女孩的相公,最后还和红色披风的小女孩生出了一个猎户儿子。
小女孩。
相公。
狼妖。
春和想到纪初霖,一阵心紧。赶忙带着买的货物去找纪初霖。纪初霖在镇外的凉亭歇息,听见春和唤他的声音,赶忙起身结过。“春和怎么看起来不太高兴?出什么事了?”
垂眼,春和说起之前食客们的闲谈。“相公,你去找那个女人,是因为很喜欢听她讲故事吗?”春和问得很小心,见纪初霖一脸爱理不理,终究急了。口气中多了一丝质问。、
纪初霖却略有些兴奋,他说他从未想到春和竟然会用质问的口气问她这件事。“和你爹一直以来教导你的‘三从四德’什么的完全不同呢。”
“抱歉,相公,我——”
“没事。”纪初霖却很高兴。“我家春和终于长大一点点了!终于学会质问我了!真好。说来,镇上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春和说起之前听见的那几个故事。“相公你去找三娘,就是为了听故事吗?”说完故事,春和问。
纪初霖听得一脸菜色。许久才低声缓缓说道。他其实是去讲故事的。三娘的那些故事,全是他讲的。
什么叫做小姐和七位少爷有不正当的关系?
“白雪公主和小矮人能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
什么又叫做怪人将小姐砍了脚卖进青楼?
“我可只说了灰姑娘她家王子可能是个恋足癖!”
什么又叫做红色披风的小姑娘去探望相公的时候被野狼要玷污?!
“我说的分明是小红帽去看奶奶结果被狼吃了!而且狼妖和小姑娘生下猎户?讲故事的不愧是做那种生意的女人,任何时候都能想到那种事情。”
“相公你在说什么?”
“嗯——没啥,春和啊,以后若是闲着,为夫一定给你好好讲几个公主的故事。女孩子年幼的时候都需要公主的故事陪伴在身边。现在回家。”
春和乖乖跟着纪初霖,菜篮和布匹都被纪初霖拿走了。纪初霖说男人就要只有男人的样子,不管在哪个时代,该男人做的事情他都会做。“我是新时代的中国好青年!”
春和紧跟着他走了很久,终究忍不住了。
“相公,若只是讲故事,为何一定要去找那个三娘呢?”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直盯着纪初霖,似乎想要将他看穿,从而得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答案。“那双绣鞋,你给了三娘吗?”
“没有啊。”
“那鞋——”
“在应该在的地方。”
闻言,春和只能悻悻然作罢。却又觉得分外委屈,眼泪包裹在眼眶,几欲流出。她终于站住脚步。“可是,相公,我想要知道!我不喜欢你却那种地方,找那种女人!”
纪初霖怔了半响,忽然激动得热泪盈眶,抱着春和就在她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然后用力抱在怀里。“终于,你终于不是那个除了依照我的要求做,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像的小媳妇了!”
纪初霖说的话,春和却一句都没有停进去,她只感到脸颊上拂过一阵又一阵的颤栗。那颤栗中带着温柔,也带着炙热。
头一次,他碰触她。
这就是那些浪荡子口中说的“一近芳泽”吗?春和心神荡漾。
“既然春和想要知道,为夫就好好给你讲讲。不过,得回家才说。”
到了家,紧闭房门,纪初霖缓缓说起近日的事。
他找三娘真就是为了讲故事。
“说这种话不太好,毕竟那位三娘可是可怜人,但事实却还是我是绝对不会碰做那种营生的女人的。得了病治不了。
“她已经年老色衰,客人们都不上门。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我就给她讲故事,让她将故事讲给那些男人听,算是替她增加点人气。我也给了她钱,让她去买一些东西做点小生意,别做那种事情了。但是啊,有些事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她宁愿拿钱去买脂粉引诱客人。”
纪初霖一声叹息。
“又有谁比谁高贵?谁比谁下贱?不过都是可怜人。”
纪初霖又说,一开始他讲的故事完全不是三娘说出来的那个故事。
但不得不承认,还是三娘讲的故事刺激。
“既然故事为何三娘说故事是她说的?”
“因为这样更能吸引客人。故事是自己知晓的和故事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哪种更吸引客人?”纪初霖简单说道。
春和想不明白,也不多问。
“为何相公会去讲故事?”
纪初霖得意起来。
“微博刷多了,就会明白一件事,想要掩盖一个消息,最好的方式不是删贴,降热度——而是制造另一起更容易被注意的新闻!他们不是喜欢八卦和吃瓜吗?为夫只是用点手段让他们吃瓜吃到饱而已。相较那些大瓜,我们俩的这些小瓜根本没有上台面的资格!”
春和不知道瓜地和家里的事情有何关系,但当她想到了今日在镇上的平淡,忽然理解。
“也就说,相公为了那些人不再议论家中的事,刻意传播了很多故事,大家忙着听故事,讲故事,自然没空搭理相公。”
“我家春和越来越聪明了。”
“那为何相公每日回来身上会湿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