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柔软纤长的眼睫垂下,他更为温柔地笑开,缓缓重复:“她从十四岁起,就养在我身边。”
“她天天要吃的,要穿的,没有一样不是我的,没有一样不经过我的手。七年,她的规矩是我立的,功课是我改的。字是我手把手教的,连名字都是我起的。”
“她姓沈,你们以为是哪个沈?东北的沈,北平的沈,还是清帮那个老不死的沈、沈子安那个废物的沈?”
“……”
沈先生的用词不对。
他的笑也令人毛骨悚然。
他们愣愣咽一口唾沫,都觉得胃被拧了一下。
“都不是。”
似乎对所有人惊恐的表情视若无睹,半晌没有得到回复。沈琛不疾不徐,摇着头说:“都不是,她只随我姓。”
“姓沈琛的沈,住沈琛的房子。整个上海滩提到沈音之,连下去的不是你们任何人,只是我沈琛而已。这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她,所以我说这不是她,这就不是。”
“我说她没死,她就没死。”
话锋一转,他掀起眼帘,目光冰冷。
“你们应该都听说了,周笙在北平杀了十七个日本人,被子弹穿过胸腔。现在日本人又打进上海,外面很乱,我有很多事要办,所以只能给你们七天。七天的时间找不回小姐,我要你们这里面的一条命。”
“这个七天完了,再七天,再一条。”
“如果有谁想同我对着干——”
他松开手,濒临断气的沈晶晶连连咳嗽,泪流满面。
冷不丁又被一把血淋淋的□□抵住太阳穴。
“我知道你干了什么。”这是对沈晶晶说的。
其次对他们温柔而残忍的笑,语重心长:“好好找,不要连累你们的家人朋友,嗯?”
仆人们哑口无言,只晓得点头。
他漫不经心催一声:“那还不去。”
他们顿时如散开,捂着扑通扑通的心脏跑出灵堂。
疯了。
真的疯了。
大家不约而同地想:
沈先生身边的人终于死绝了。
沈先生,也终于疯了。
*
梦不讲道理,时而详细繁琐,时而走马观花。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沈晶晶被关在地下室。
从1937年初秋到1938年开春,她失去一只眼睛,两根手指,变成一个哑瘸子。
受尽了折磨,不过命大活着。
搞不好是沈琛非要她活着。
她是从头到尾的见证者,目睹他从此往后夜不能寐,洁净的双手沾满鲜血。既有日本人,又有中国人,其他别的什么的国家的人,甚至是家中的奴仆。
—— 周笙始终没能醒来。
—— 沈音之始终杳无音讯。
因此他变得残酷,一意孤行。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且偏执暴戾。
人们从前喊他沈先生,是自愿的,是喜爱的。
而事到如今,由于沈琛逐渐成为模棱两可、深不可测的上位者,游刃有余地徘徊在日本人和中国人之间。谁都帮,又谁都不帮,便失去绝大多数人的敬重。
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枪支越来越多。
他漂亮的洋房空落下来,夜里连猫都不来造访,只有清冷的月光和影子长伴。
起初她很痛快,觉得他活该。
接着他找到沈音之,死了的沈音之,他更疯了。
成天抱着一具尸身不肯离,四处打听高僧道士的行踪,往房间里贴满符咒。
她看着他沉寂,看着他坏掉。
抛开傲骨,豁出命去。
次次三拜九叩地登上,恳请高僧复活一个死人,那姿态低入尘埃。
之后又将国难家仇全部丢之脑后,迎着纷纷扬扬的雪。他领着手下残留的所有人,所有枪,以及山脚山腰所有无辜的人家,以此威胁那位高僧逆天而为。
他大约成功了。
大约没有。
那时她并不清楚实情,只看着夜里大火熊熊燃烧。
雪在下,不断浇灭火苗。
他的手下遵照命令,拼命往里头泼油加火。
多可笑啊。
别人救火,他加火。
好像非烧死自己,活活烧得灰飞烟灭才肯罢休。
那火里好像有他渺小的倒影,抱着尸体的双臂。
一点点、一点点的消解成尘埃。
七天后。
周笙终究从病床上挣扎着爬起,跌跌撞撞冲上上去,慢慢地、慢慢从残墟废瓦中扒拉出几根骨头,一点布料碎屑,全部葬在山后,只埋了个小土包。
原先有碑。
奈何恨他的人太多。
毕竟他从前的善竟然没有从一而终,这害得他比寻常彻头彻尾的坏人,还要坏上太多。致使更多人憎恨他,时不时前去破坏他的坟,刨他那点零丁焦黑的骨头。
沈先生终是死了。
生前权势满身,美名富贵尽在手。
死时荒唐荒凉,沦为人人喊打的恶徒。
他好像没有爱过任何人。
好像这世上也没多少人爱过他。
沈晶晶这才开始真正的爱他,恨他,同情他,又恐惧他。
她为他扫除墓上的瓜皮碎屑。
她从高高的山顶一跃而下。
那个动乱的时代结束了。
他们短暂又漫长的一生结束了。
那里没有人再记得他们。
这里根本不曾有过他们。
所谓结束。
分明彻底。
*
重复。
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总在冥冥中重复。
前头冗长阴沉的梦尽数消散,沈晶晶尖叫着醒来,只记得沈音之脸上那抹阴森鬼魅的笑。
她的前世记忆永远停留在城北。
她梦到自己害人。
隐隐觉得不只是梦那么简单,还觉得沈音之这个人确切存在,并且迟早会出现于现实世界。搞不好,还要找她算一笔陈年旧账。
但心里仍然抱有大半的侥幸。
梦醒之后,她总是千方百计纠缠着沈琛不放。除了享受便利,除了梦里那点情愫影响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努力建立亲密关系,以此检测沈音之,时刻提防她出现在沈琛身边。
她提防了整整五年,前头四年顺风顺水。
可谁能想到。
这次仅仅一时松懈,去西藏拍了两个月的戏。一个活生生的沈音之,不知从哪个旮旯缝隙里突然蹦出来。不但大摇大摆搭上沈琛这条线,而且知道那城北的事,难道……
真的不只是梦而已?
那沈琛怎么办?
被沈琛知道的话怎么办?
以他的性格,以他梦里梦外对沈音之的在乎程度。她害死沈音之,她绝对死无全尸。
怎么办。
怎么办。
沈晶晶急得咬指甲,冷汗簌簌落到眼里。最终打开手机,乱七八糟定了一堆机票。
她没想好去哪里。
不过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反正趁着沈音之没告状、沈琛没反应过来之前,逃得越远越好。
然后。
她毅然翻包,从夹层里掏出一张泛黄的旧名片,拨打上面的电话,接通了。
“你、你好。”
沈晶晶不安地舔了舔下唇,下意识压低声音:“我是沈子安的小表姑,麻烦你告诉他。我和沈琛闹翻了,手头有个重要的消息想卖给他……”
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她向来做两手保障。
比如同时拉拢沈琛,以及他的死敌沈子安。
再比如。
自顾自的跑。
搅和局面让他们叔侄俩内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发现我的亲戚关系一如既往的混乱。
前文南江的历史,从爷爷的功劳改成外公!
然后沈琛前世今生的身世都一样:
妈倒追爸不受宠,他被迫离家,改姓沈(从母
中间受到舅舅的帮助,欠人情。
并且该死的惹上作孽沈晶晶。
长大之后反手灭了老爸,从沈子安父子手里硬抢权势。
不同点只有:
前世没有亲戚关系,沈子安客套喊个七叔。
现在有亲戚关系,实打实的表叔侄。
第48章 礼物
沈晶晶消失了。
这回消失得彻底。
似乎在入院的当晚离开,仓促登上第二天凌晨的飞机。而后毫无目的性地辗转多次,更换交通工具以及手机号码,就此切断与所有人的联系。
七天前,她的经纪人发现失联。
三天前,她的父母才同样发现自己找不到亲生女儿,便接连打电话过来。问沈琛是否留意到她有什么不对劲,是否知道她的去向,完事儿又拜托他费心思去找。
那时沈音之在玩微博,不亦乐乎。
忽然想起沈晶晶是个演员,就搜索她的名字。
微博里迅速跳出一堆‘娇生惯养耍大牌’、‘连花瓶都不配当,搞不懂她哪来的资源’、‘连电影宣传都不不转发不参加,赶紧退出娱乐圈’,之类的恶评。
顺藤摸瓜去沈晶晶的本人微博,粉丝不过千万。
以前发博勤快,一天少说一两条。如今完全沉寂,从慈善拍卖会那天开始,足足大半个月没更新。个人账号犹如一块荒地,只有稀稀拉拉的真爱粉在其下问:晶晶最近怎么不发微博?
是啊。
沈音之老大不高兴的抿唇,也想问。
好不容易冒出一个大仇人,好多坏点子都没来得及使。只不过提了两个问题而已,难道对方就这么轻易的不战而败,并且落荒而逃了吗?
那她可太失望了,失望之中还有几分后悔。
早知如此,不如当初手下留情。
像猫玩老鼠那样,留着沈晶晶慢慢玩,好歹还有些乐趣。不像现在,前有姐妹开路,后有金主爸爸垫背。一个经纪人苏井里搬出来,又凶嘴又毒,三两下不管男女老少通通气哭。以至于她在外横行霸道,整个公司里外,压根没人敢招惹。
只能天天吃饭睡觉录音棚,逛街花钱滴滴卡。
哎。
无敌。
无敌多么的寂寞。
人生王者的沈音之,老声老气叹一口气,仿佛尝遍人间沧桑。而录音棚外,苏井里再次催问:“准备好了没?好了直接开始!”
他语气很冲,不耐烦。
这人就这样。
一旦进入工作状态,看谁都不顺眼,爱挑刺儿。加之最近日夜作息太点到的关系,苏井里顶着两只熊猫眼、嘴边生出燎泡,整一个行走的超级炸||药桶。
“好了。”
沈音之懒懒给个ok手势、他的脸色才有所好转。
低头在调音台上一阵牛逼哄哄的扳来摁去,富有律动感的前奏音乐,同时涌入双方的耳机。
这是苏井里的得意之作。
又是出道专辑的重要主打歌。
因此坚守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录制过n+1个版本。沈音之听得耳朵都起茧子,根本不需要大脑,嘴皮子一掀一合,歌词活像排着队从嘴巴里蹦跶出来。
她边唱,边在心里默数3,2,1。
果不其然。
一面玻璃之隔的苏井里,从双手抱臂、一脸‘我倒要看看你能唱成什么样’的严苛表情,逐渐转为‘好像并没有那么差,我再观察观察‘的动容。再到双眼闪闪发光,忽然热泪眼眶,简直每根眼睫毛都在虔诚地说:
小姐唱得好!
小姐唱得棒!!
二狗子永远都是小姐的迷弟,小姐冲啊!!!
……
这表情怎么看,都属于前世结巴的苏井里。
但他本人打死不认。
次次录歌过程泪如雨下,录完歌曲就八百米冲刺去卫生间,飞速洗脸揉眼擦眼泪。过五分钟若无其事回到录音棚,甭管你怎么问,他故意装疯卖傻到底。
这次也同样。
沈音之录完歌,摘下耳机,只见他的残影一闪而过,迅如闪电。
怪怪的。
她看向半路潜进来的林朝雾:【你觉得呢?】
林昭雾点头:【怪,非常怪。】
沈音之走出来,神秘兮兮地低声:“那我们要不要去去问问他?”
“去哪儿问,他不是死不承认么?”
林朝雾眼露疑惑。
不过下秒钟,她们心有默契冒出同一个想法:
当然去男厕所问。
而且得堵着问。
让痛哭流涕的二狗子无处可溜。
*
绝代姐妹花气势汹汹往男厕所杀来之际。
彼时的苏井里,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
犹在镜子前扒拉着眼皮子,浑然忘我的咕哝着:“搞什么鬼,为什么眼睛自动掉眼泪?!眼球发炎?泪腺堵塞坏死?该不会是什么绝症的预兆吧。老子年纪一大把,存那么多钱可不是为了治病。”
有人从外头走进来,笑着搭话:“苏老师,没有这种绝症预兆。不过保险起见,逆还是去医院做个检查吧。”
“不!做梦!是香奈儿的回旋镖不好玩?爱马仕的麻将不够炫,还是supreme的砖头不够狠?只要我活着的一天,就不会让医院别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分钱!”
“不过我买了眼药水。”
苏井里猛然掏出一支,半截手指大小的眼药水,眉毛嫌恶地皱拢:“这屁大点破东西那里值十块钱?我杀价老半天,竟然还是要整整十块钱。难怪我辛辛苦苦的赚钱,活了二十七年一分存款都没有,都是因为这瓶眼药水吧!!”
“……”
好颠倒黑白的一人。
好清纯无辜的一瓶眼药水。
你的钱,难道不是全部花在稀奇古怪的奢侈品上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