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星辉不过当布景。
那是他亲手毁掉的一切。
第43章
在坐到身体僵硬之前,魏邵天招手结账。说是全城最贵的法餐,点了最贵的菜,喝了最贵的酒,划单算下来,只够买市值10g的海-洛-因。
而在东南亚山区,任何一个罂粟种植地,同样的价格可以买到十公斤鸦片汁。以千倍计数的暴利,驱使着人类原始的罪恶。
魏邵天在心里算了一笔账。
走出餐厅时已近午夜,他正要掏出烟盒,只见她形单影只的站在冷风里。
魏邵天一时头疼。如果方才在餐桌上的话尚不足够,他实在想不出其他话来羞辱她。
“刚才有话忘了告诉你,像我这种女人,招惹上了就是一辈子,想甩也甩不掉,只有自认倒霉。”
宋瑾瑜吸了吸发红的鼻子,也不知是哭过还是冻得,“你可以笑我傻,无所谓,谁让我听《傻女》大的。”
“是。看着精明干练,实际蠢得一塌糊涂。”
永远不要低估女人的毅力,魏邵天对此很是认同。
“是你说,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守着同样的秘密,也能并肩而行。我总一个人生活,过腻了,只想找人作伴。”
其实她想过要走,既然他喜欢主宰,便让他一槌定音。即使再如何不甘,也不能将尊严都抛弃。可她后来又想,尊严是什么?早在十年前她便将它抛弃,又何必重新拾回来,做无用的掩饰。
“无论哪条路,我都会陪你走下去。我已下定决心。”
她语气郑重,仿佛立誓。
他们是与生注定的同行人,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确定。
魏邵天咽了咽嗓子,心像是被人捏着,酸疼。
一个女人死心塌地愿意跟你,他这辈子还图什么?
“你现在跟我,过不了几天好日子。”
“做一对亡命鸳鸯,没什么不好。”
“我不会回傅家,也不会再用回旧名。”
“正好,我也不想做傅太太。”
无需思考,她也能对答如流。辩论的本领,他甘拜下风。
魏邵天突然不语,拉住她冰冷的手便往前走。
“去哪?”
他拉开车门,把人塞进去,“冷死了,回家。”
再怎样的傻女,也明白这是妥协应允。他是男人,再怎样也低不下头收回之前的衰话。
车门就要关上,宋瑾瑜忽然拉着门柄,切声说:“还没有吃甜点。”
魏邵天俯身,难以置信,“你等到现在,只是为吃一口甜点?”
她好似十分委屈,“我看到别桌有点覆盆子焦糖布丁,所以连主菜都没吃,就为留下肚子吃甜点。”
知道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魏邵天关上车门,然后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
宋瑾瑜系上安全带嘟囔,“家里只有半打饺子和一瓶醋,还是我前天买的。”
他哼了句,“如果还有别的怎么说?”
“不怎么说。魏先生,不是世上所有事都是买卖,都要有交换条件的。好比我和你在一起,只是因为想和你在一起而已。”
便是如此,甚至不必有什么和好仪式。他既然上了车,便会将所有事都抛诸脑后,专心扮演他现在的角色。
魏邵天转头看了她一眼,“忘记你是要做泰安阿嫂的人,口气倒像那么回事。”
“我要学的还很多,总不能丢你的脸。”
宋瑾瑜突然握住他放在换挡杆的右手。
“我知道你有过很多女人,她们可能比我年轻,比我漂亮,比我会哄你开心,甚至……也比我刻骨铭心。我不会和她们做比较,因为我想做你最后一个女人。”
他听完,安静了一会儿,实在找不到词语来形容此刻的心情,于是说了两个字,“傻女。”
车子开进市区,平安夜,总是要热闹一些,尚有开门的糖水铺,宋瑾瑜喊他停车。
她认真道:“家里真的什么也没有。”
魏邵天没有停车,“放心,不会让你挨饿。”
车子开回小区,他泊好车,将后座的购物袋全提了出来。电梯停在十七楼,魏邵天不愿等,于是带着她走了楼梯。
他两手满满,空不出手牵她,只有走在前面,踩亮楼道的感应灯。
楼道里堆了很多杂物和建筑垃圾,宋瑾瑜跟在他身后,问:“像这样的新式公寓楼,无论是投资还是自住,都是高层更优,你为什么买一楼?”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就有和齐宇同样的疑惑。
魏邵天用胳膊推开安全通道的防火门,“我说我恐高,你信不信?”
“如果你真恐高,就不会在我办公室的窗边吸烟。”
“记得还挺清楚。”
在他鸠占鹊巢住进她家之前,他们实际只见过寥寥几面。两次是在她的办公室,一次谈判,一次偶遇。她记得很清楚。
魏邵天站定在门口,没有立即掏钥匙开门。
“我从前的女友,跳楼自杀,就在我面前。住高楼,我有阴影。”
事情已过去十年,早已在他心里尘封,重提一次,惩罚的也只有他自己而已。但就在刚刚,在车里,她说要做他最后一个女人时,他决心不再对她有秘密。
进了屋,魏邵天将纸袋都堆在沙发上,然后转身进了厨房,拿出一个制作精美的姜饼屋,摆在茶几中央。屋檐上铺满糖霜,檐角用糖浆粘合,边上摆着巧克力做的圣诞树,和姜饼小人。
宋瑾瑜想到什么,转身去翻沙发上的纸袋。今天逛商场时,有做圣诞促销,送了一盒香薰蜡烛。
她拆出一只,小心翼翼的拉开姜饼屋的门,蜡烛很小,正好能放进门里。他明白她的用意,于是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蜡烛。
“小心烤化了。”
她凑近望着“亮着灯”的姜饼屋,好似很满意,“化了也能吃。”
魏邵天坐下来,上手就掰下一节烟囱放进嘴里,简直破坏之王。
她不忍心破坏整个屋子,于是挑了角落的姜饼小人。味道当然比不上覆盆子焦糖布丁,但好在存放的时间不久,甜度也适中,还不赖。
铺在屋檐上的白色糖霜好似下过雪,再欢愉的日子,总也有些遗憾。
她说:“我从没见过下雪。安城不落雪,香港也一样。”更别说是下雪的圣诞节。
这回他瞄准了圣诞树,连根拔起,“我出生那一年,香港下过雪,在新界。”
以前人说,大雪出生的人喜火命,所以每年整家人去欧洲滑雪,都不会有他。
香港三十三年无雪,安城也有八十年不曾下。但看今年来势汹汹的寒流,说不定真会下雪。
宋瑾瑜抱腿蹲在茶几边,看着残破的姜饼屋,又看他,“如果今晚我没有跟你一起回来,你岂不是要一个人吃姜饼,过圣诞?”
“我每年都是这样过。”
“在城寨也是?”
“那里没有人信主。”
“那你在美国时怎么过节?”
魏邵天想了想,“我会在皮鞋里穿圣诞袜。”
在美国,信主的人比不信主的人多,节日氛围亦很浓厚。只是那时他尚不懂什么信仰,过节也只流于形式表达,去教堂的次数更屈指可数。真正开始读福音,却是在城寨。
她从他眼中看到了虔诚,于是问:“你信这世上有上帝?”
这个命题,永远也讨论不出结果。信仰的分歧,足以引发战争。
在他看来,信仰是一种神圣的私隐,虽然他的所作所为,已没有资格再信主。
魏邵天用手指沾了一点糖霜,点在她的鼻尖上,说:“这不重要。”
姜饼吃到发腻,宋瑾瑜提议拆礼物,虽然是下午一起买的,但她还是坚持要尊重仪式感。
魏邵天进到卧室,将所有的空调都打暖风,再回到客厅时,她已换上了下午新买的那条连衣裙。墨绿色丝绒质地,后背镂空处露出一对蝴蝶骨,她现下散着发,光着腿,要是抹上红唇,再配一双高跟鞋,绝对能秒杀无数菲林。
宋瑾瑜垫脚站在玄关的落地镜前,正面侧面摆了好几个姿势,却总觉得变扭。明明衣服好看也合身,就是说不上哪里不对味。
“太风尘了,是不是?”
她的衣柜他都看过,大多是职业装,确实没有类似的衣服。魏邵天把拆下来的包装袋清在一旁,靠在沙发上仔细品了品。
“上边蒸松糕,一边凉粉醋。的确不像你的风格。”
正是因为从没尝试过这样的衣服,她才想要买一件,哪怕只穿给他看也好。
她一直拿捏不准他的喜好。未认识他之前,她也只是暗中观察过他身边的女伴。他留给她的初印象很糟糕,自负,狂妄,不受管制。她从未见过比他更擅长调情的人。
而她也知道,当初他之所以会肆无忌惮地说那些风流话,因为他真的不在乎,真的没有将她放在眼中。
张爱玲写,追求众多女色的男人差不多都属两种类型。其一,是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求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存在于他们一如既往的主观梦想之中。另一类,则是想占有客观女性世界里无穷的种种姿色,他们被这种欲念所诱惑。
她一直想在他交往过的女人身上寻找共通点,好确认他是哪一种男人。
后来见到林晞语,她总是打扮时髦,从头到足都要添饰,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衣香鬓影,他是常混迹于酒池肉林的人,不过把女人当陪衬,她想当然觉得他会喜欢轻佻的。所以下午在商场时,她特意挑了这一件,也是听到他说好看,才买下来的。
宋瑾瑜光脚走到他面前,“买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女人最擅长记隔夜仇,魏邵天拍了拍自己身侧的沙发,“过来。”
沙发那么大,她当然是往他怀里去。他扯过毯子,盖在她腿上,把人往怀里揽,好声好气道:“你就是不必扮靓,也够靓了。”
一整晚,也就这句话最受用。她枕在他的肩膀上,又嗅到须后水的味道,只不过没有白天时那样浓烈,浅淡怡人。
魏邵天拿着遥控在转台,她扒拉着身上的裙子,问:“男人都有喜好取向,你喜欢哪一款,清纯的还是性感的?”
他用空出的手拨了拨她的头发,“你不如直接问我喜欢李丽珍还是叶子媚。”
“我是认真的。”
他仍在转台,认真的敷衍她,“嗯……最好是李丽珍的脸,叶子媚的身材。”
宋瑾瑜无语,“你难道就只看三级片?”
“看过很多,但最后记得的就只有三级片。”
终于找到音乐台,魏邵天放下遥控,转头看她默不作声,脸拉得老长,任谁看都是不高兴。
他没有要愚弄她的意思,只是觉得她的问题太蠢。
“难道我喜欢什么,你就要变成那样?我喜欢36E,你也去隆?”
她坐直,较起劲来,“为什么不可以?”
魏邵天叹气,把人拉回来,“你是真的不懂男人。”
“我是不懂。也没有交过男友,只看过书里写的,电视演的。”
屋里的气温有所回升,他的胳膊被她枕在背后,手恰好落在腰上,毛毯已有她的体温。魏邵天不动声色地探访她的裙底,“好在是遇上我,换作别人早被你吓跑。”
音乐台里正播着《真爱至上》的插曲,足够烘托气氛,前戏这件事,他游刃有余,只要她不再煞风景。
“我想知道,是不是真有36E?”
“……我怎么知道?”
叶子媚以一对美-乳艳名港埠,不惜上两百万险金,乃香港第一宗“人体保险”。可惜哪怕卖座如玉-蒲,她也只脱不露。
“你不是看过?”
“目测和实测还是有差距。”
“你当真喜欢36E?”
“可遇不可求的事,不能勉强。”
听到这话,当然气郁,怎么听都像是对自己不够满意。缠到临池一步,宋瑾瑜拽住身上的衣裙,不让他再进。他有些后悔自己教得太多,她就快要出师。
魏邵天拉下毛毯,望住她的脸,目光再往下移,“我不喜欢36E,只钟意合衬。”
第44章
圣诞日,两人穿着新衣服,早起外出喝粥。
接近年末,结案量大,原是律师所最忙的时候,但宋瑾瑜早早将工作都安排好,一直到元旦都不用返工。
吃完早饭,她说想要去个地方,不远,走路去就可以。
今天不是节假日,上街的人不多。气温一夜间又骤降了几度,绿化带矮木也打了霜。新购置的羊毛大衣够暖和,就是脖子有些冷,魏邵天没有穿高领围围巾的习惯,于是把领子立起来,一手揣在大衣口袋里,一手握着她。
宋瑾瑜带他到了一处红顶白房,大门上挂着十字架。这里是安城福音堂,同治年间由德国传教士所建,原址是赠医所,文-革间被拆毁,后恢复重建,是安城为数不多的基督教堂。
安城有教会,也有基督徒,只要稍加打听便会知道这处地方。
魏邵天站定在门口,迟疑不前。
宋瑾瑜松开他的手,说:“那你等我一下。”
她在安城没有朋友,工作之余的生活也很单调,所以偶尔会来这里做义工。
今晚教会有唱诗活动和圣餐礼,传道和寥寥几个义工在为晚上做布置准备。宋瑾瑜上前同牧师问礼,又同认识的姊妹说:“晚上我有约会,就不过来了。”
姊妹看见她脸上有藏不住的笑意,“第一次见你这样开心,是有爱人了。”
她说:“是。”
福音堂外,魏邵天的目光落在入口处的横幅上。上面写:感谢天父带领我们相聚于此。
五年间,他曾无数次经过这里,却始终没有勇气迈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