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过了四五件,得到的都是标准答案,换谁也要发牢骚。
“什么都说好看,根本一点帮助都没有。”
他搁下杂志,言辞凿凿,“是真的好看,我总不能说假话。”
宋瑾瑜无奈,再不征询他的意见。他留意到她挑衣服时总是会先看价格签,最后挑的一件羽绒袄,一条丝绒连衣裙和一套首饰,都不是价格高昂的奢侈品牌。魏邵天虽然给不了她参考意见,但却十分乐见其成的结账。
他是真的很少做这件事。从前林晞语何其爱购物,他除了结婚前做样子陪过她几次,之后都是推脱拒绝,宁愿雇人去陪她。
其实他更愿意将她喜欢的全都买下来。因为在他的传统思维里,想当然认为这样才是最能博女人欢心的。
直到他意识到,讨女人欢心,和她欢心是两码事。
魏邵天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用空出的那只手牵着她上电梯,“其实我暂时没有打算要退休,账面上的钱还够花一阵,买几间铺面都不是问题。”
他在安城的名气,足以让所有女人逮住机会狠宰他一顿,扫荡名品柜,不出血也要出口气。
“谁知道你明天会不会破产?现在经济情况不景气,金融危机随时都有可能降临。”
魏邵天好笑,“难为你这样多虑。”
宋瑾瑜仍是一本正经,“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离开安城,要去哪里生活?”
她其实是在问他,想没想过要金盆洗手。
魏邵天说:“暖和的地方就行。”
香港,洛杉矶,上丁,安城。他习惯生活在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冬季温和,一年四季阳光充足。
“比如呢?”
魏邵天随口说了一个地名,“卡萨布兰卡。”
天大地大,他偏偏选了这个地方。她有些诧异,“北非?”
“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就发生在那里。”
她问:“什么电影?”
《Casablanca》,译名是《北非谍影》,背景是二战。讲的是一个男人选择成全他心爱的女人和另一个男人远走的故事。
电梯到站,魏邵天只道:“很老的片子,已经不记得了。”
第42章
三层的男装明显要冷清一些,出了电梯,宋瑾瑜便直线朝一间风格简约的店铺走去,魏邵天目光疑惑,只听她说:“今年这么冷,你只穿单衣加外套怎么够。”
听了她的话,魏邵天走到整排衣架前,随手拿了件黑色的长大衣。
宋瑾瑜的表情没什么异样,语气却似乎对他的选择不甚满意。
“你总是穿黑色,能不能换一换?”
他只好又指了一件深灰的大衣,然后征求她的意见。
“穿上试试。”
魏邵天脱了身上的外套,她伸手接过,也没去试衣间,就站在镜子前试了试。码数小,他肩宽,穿起来很窄,店员换了大码来才正合身。
魏邵天看了眼镜子,转头问:“行不行?”
她笑的很温柔,“好看。”
这个瞬间,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男人需要女人。
一趟下来,收货颇丰。两人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走出商场,和其他购物完回家的夫妻没什么分别。
魏邵天把车里的暖气打开,然后独自在外头吸烟,无意中看见大理石地砖上的铭刻,原来这间百货公司是港商投资。
回到车里时,已足够暖和,他将外套脱了挂在椅背上。车子才开出去百米,电话就响了,震动声从外套口袋里传来。他空出一只手伸到椅背后,半天也没摸到口袋,宋瑾瑜见状,便帮他掏口袋,递上电话。
刚接通,谢常和的吼声就从听筒传来。
“你答应堂会结束就放人,我现在都还没接到电话报平安!阿天,江湖道义,说话要算数!”
“堂会月月都要开,我几时讲过是哪一年哪个月?”
“你这样行事,小心栽跟头!”
“放心,你两个仔有人会好吃好喝供着,顶多耽误几节课业。”
一个电话刚挂,接着就有新线接入。这次是唐儒绅打来的。
唐儒绅这种老狐狸,怎样都不会蚀底,安城飞香港不过半个钟,他人多半已到长洲。西堤道有人接头,魏邵天报了一串地址,便将手机电池抠出来,一拆为二扔在仪表盘前。
车里突然很静,宋瑾瑜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更不好再问,只能看见他脸很黑,眉很沉。
前头遇上个红灯,他踩了一脚急刹,她始料未及,身体因为惯性向前倾,险些撞上挡风玻璃。
魏邵天仿佛没有看见,等红灯的时间里,他撑着下巴,瞥了她一眼,“这耳环晃得我心烦。”
这对耳坠是他们下午一起挑的。宋瑾瑜听见了,也没说什么,把耳坠摘了放进包里。
直到红灯跳转,车子汇入车流,魏邵天才纾了一口气,问:“晚上想吃什么?”
她勉力微笑,“西餐。”
他点头,“那就要吃最贵的。”
车子开进一座庄园,在草场停下。车停稳,魏邵天没有立即下车,从她的包里翻出那对耳坠,又重新帮她戴上。
耳坠镶着水晶的流苏在灯下晃动,在她裸露的脖子上打出点点溢彩,他低声说了句,“很漂亮。”
就算是他的道歉。
“谢谢。”
她当然不会计较,她从不是计较的女人。
他收回目光,拔掉车钥匙,“下车吧。”
餐馆做的是法餐,主厨是鬼佬,后院就是酒庄,取名北岸香榭,倒是有花不少心思,只可惜兴安江北岸和塞纳河北岸到底是有差距。
落座前,有侍者来取外套,再递上酒单和menu。法餐也不外乎这几样,鹅肝,洋葱汤,红酒焗蜗牛。新式法餐花样多些,以海鲜为主,主菜通常是龙虾和海蟹,圣诞前夜,特别餐点还有火鸡。
从前菜到头盘,再到主菜,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海鲜类,自然不能配红酒,这样的日子,更适合开一瓶香槟。
侍者推来香槟和冰桶,拧开铁丝环,用餐布捂住瓶口。“嘭”声响起,迎合其他客人或盛装或笑靥,仿佛当真是在过节。
她知道,他带她来吃全城最贵的法餐,是有话要说。于是她干脆一杯接一杯,将香槟喝到见底,告诉他自己做好了准备。
从头盘到主菜,酝酿也有多时,他却只是问:“你明天不用去上班?”
“我那小作坊,一天不开工也不影响社会秩序。”
有些事情,她想明白了。在登上湄公河的渡船时,便想明白了。甚至他所谓的难言之隐,她也早有觉悟。
四位数的波士顿龙虾摆在白瓷盘的正中,上面浇着浅黄色的酱汁,侍者来换上新的银制餐具。宋瑾瑜已没有食用的欲望,手里的刀叉拿起又放下,最后深吸一口气,“你没有话要同我说?”
别桌都是来过节的,只有他们是来交牌的。
魏邵天饮一口起泡酒,含在口中转了几圈,才咽下去。
“我最大的秘密,就是我不姓魏。”
香槟的缘故,她的脸色微红,时间越临近午夜,乐声越是轻快,沉浸在节日氛围中的人们并没有留意到这一桌正在上演怎样的故事。
他从耶诞的乐声中望过来,“我出生在港岛,和傅桓知同姓。”
也许他早该同她坦白,寻一个更好的时机。只是乐章恰好奏到这一篇,似乎是不得不坦白。
魏邵天若无其事道:“97年的事情,我想你已经知道了。不知你看的是哪一篇报道?成报,明报,还是大公报?”随后又自嘲,“应该都没写几句好话。”
她的确是在那份陈年旧报上读到他的名字的。傅栖迟,这个名字饱含诗意,和他的人很不同。即便是现在,她也实在很难将面前坐着的人和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
二十几岁时傅栖迟梳个背头,每次见报都戴着墨镜扮酷,像个摇滚明星。如今的魏邵天,没有油头长发,只有干净的下巴,和一尘不染的皮鞋。
“我阿爸年轻时风流,娶了三房姨太,很不幸,我阿妈是第三房。前几位傅太都是狠角色,傅家没有她的容身之地,当然也不会有我的。那时的港媒,都希望傅家出一个花花公子,好有写不完的故事可编。可惜没人愿意演这个角色,我觉得或许自己演技还不错,演着演着也就成了真。”
港媒笔下的傅栖迟,除去酷爱跑车和美女,更是个劣迹斑斑的瘾君子。97年因为一桩招妓事件,不仅令整个傅家蒙羞,也令得其在美国的女友自杀身亡。后傅云山登报将其逐出家门,至此销声匿迹。十年来,也再没有一家报社报道过关于傅栖迟的消息。
背景里的乐队仍在奏欢曲,她微醺的看着他,“你的演技还不够好,否则不会有人急着要将你赶出傅家。”
“狗急也会跳墙,何况是人。”
故事说到这,反倒索然无味。魏邵天挽起袖子,开始剥龙虾,“也许我根本就是这种人。”
占满整个盘子的龙虾剥出肉来,其实也不过几克,与他从前的挥霍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那时他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年少轻狂,却是他对命运的反抗。他始终不肯同自己的身份和解,宁可反叛也不愿顺从。他一辈子也做不来所谓的上等人。
无论缘故,他的确做错了事。这十年,是上帝给他的惩戒,他认下。
他何尝不曾反省过,正如居约的故事那样。
——天使将我放在他的翅膀上,要带我进入福音书中的天国,去见“创世主”;我在大地的上空飞翔,越飞越高,听见从大地上飘来悠长而悲哀的声音,仿佛山间溪流单调的吟唱响彻寂静的群峰。那是人类的声音:是夹杂着求告声的哀号,间以赞美声的呻-吟,那是绝望的祈祷、与赞美一起从垂死的胸膛发出的叹息;这一切汇成一片洪亮的音响,一曲那样撕心裂肺的交响乐,使我心里充满了怜悯之情。
——那一刻,我觉得天暗了下来,我已看不见太阳,看不见宇宙的欢乐。我转头望向与我同行的天使。我对他说:“难道你没有听见吗?”天使平静开朗的脸看了我一眼,他说:“这是从大地上向上帝飘来的人们的祈祷。”
——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他洁白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烁;我觉得那翅膀是黑色的,而且充满恐怖。“如果我是那个上帝,我会哭干了眼泪,”我叫道,真的觉得我正像孩子一样在哭泣。我松开天使的手,掉在了地上,我觉得我还有太多的仁慈,无法在天国里生活。
他一辈子都无法见到创世主,这是他的罪与罚。
吃完龙虾,魏邵天用垫在餐盘下的白色餐布擦干净手指,害怕不够斯文,再用香槟漱口。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在美国时,我染上一身恶习,报纸上写的不全是假话。我是个瘾君子,但只碰在当地合法的玩意,我是纵欲无度,但还不至于要招妓。”
他干过的荒唐事不在少数,醉酒驾车,脚踩两船,周旋在影星之中,明知有人跟拍也毫不收敛,更与记者肢体冲突,暴力砸相机,诸如此类,便是要坐实“家门不幸”这个四字标题。
过去的桩桩件件事,他无可否认。那时,连他也自甘自弃,更不要说纵情奚落的看客们。
她当然知道他不是什么太平绅士,也不必去细数罪状。谁都可以改过,只要愿意。
宋瑾瑜说:“你不问我的过去,我也不会问你的过去。”
“你想自欺欺人,我不想。”
魏邵天喝干高脚杯中最后一滴酒,“从前的圣诞节都是他陪你过的,这次,算我替他。”
侍者不合时宜的上前撤下餐盘,并询问是否需要甜点,在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答复后,悄然退场。
“你什么意思?”
“他还未做结婚登记。傅家十几口人,我多少也算了解他,也许熬过这几年,你也能做傅太太。”
兜了一大圈,原来这才是他要说的话。
“我不稀罕。”
“你是在闹脾气。”
“我二十七岁了,我知道我想要什么。”
说这句话时,她的眼泪已在眼眶里打转。
“在城寨的时候,我答应过会等你,只要你回来……”
魏邵天打断她,“我没认过。”
声音冷冽的如同纯银餐具敲打在骨瓷上。
“是,你没认过,可我就是这种女人。是你先招惹我的,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一时兴起,睡过了,就腻了,行不行?”
他说这话的语气,仿佛她只是一个被他玩弄于股掌的女人。
宋瑾瑜咬着下唇,一时找不到更好的词汇,“你混蛋。”
他依旧只是点头,“趁现在,多骂几句,以后没机会了。”
这间餐厅里,有虔诚的基督徒,有甜蜜约会的情侣,有共度节日的家庭……只是没有一对像他们一样,有如末日到来前,殊途同归的落难人。
他们是造物之初的人类,也是世界灭亡时最后幸存的人类。他已疲于奔走流离,不想再同命运挣扎。而她只想在死亡来临前,最后牵起彼此的手。
她望着他,目光好似穿透。他们下午还这样开心。
他有言不由衷的冷漠,她亦有她的琨玉秋霜。
宋瑾瑜将耳坠摘下放在桌上,起身离座。他无非是想赶她走。这样也好,至少不必再听到难听的话。
她前脚刚离开餐厅,便响起了那首《Last Christmas》,餐厅里的气氛正酣,人们相谈甚欢,可惜,欢呼声都留在了脚后。
魏邵天一个人坐在铺着白布玫瑰的餐桌前,空杯的香槟,还有冰桶里几乎化成水的冰块。场景好似许多年前的平安夜,西海岸的某个小酒馆里,结束晚宴的人们相聚在此,握着酒杯相拥亲吻。
在这个场景里,还应该有一个自信美丽的女孩。而他像个壁花少年,心怀忐忑地上前邀请她作舞会女伴,精心准备一份礼物摆在圣诞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