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知道——枼青衫
时间:2020-03-22 08:59:31

  两人也没有打招呼,如同早有约定,并肩往公寓楼走。
  身影已消失在花坛后的门厅,庄明辉仍掐表盯着公寓楼,直到二十秒后,18层的楼道灯亮起,他才收回目光。
  庄明辉陪她多坐了十分钟,没有人下楼。
  “不上去?”
  副驾上的宋瑾瑜神色平静,“见到他没事,我就放心了。”
  庄明辉惋惜道:“可惜忘记拍照,否则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你一心一意为傅家人做事,难道还会缺钱?”
  “当然是不一样的。拍张相,跟傅林两家敲竹杠,做成一单生意就能衣食无忧,老婆买包不必看价签,儿子英美法德学校随便选。”
  庄明辉倒是有心情开玩笑,“你现在上去抓奸,也能敲一笔好价钱。”
  原来灯下黑真不是假,宋瑾瑜咬唇道:“现在是否能放我走?”
  “香港是自由港,做什么都自由。你是读法律出身,我还戴着乌纱帽,怎敢给自己惹上非法禁锢的官司?”
  庄明辉说话间,已松开车锁,是要放任她来去自如的意思。
  宋瑾瑜拉开车门,迈出去的步子很快又收了回来。
  “……是不是找到那卷录影带,你们就能放过他?”
  庄明辉说:“天下太平,是皆大欢喜。”
  宋瑾瑜问:“我要怎么信你?”
  “从我口中说出来,你当然是不信的,只有听傅生亲口说了,才算作数。”
  唯这句话的分量,方能让她重新系上安全带。
  魏邵天把塑料袋扔在桌子上,拉开一听啤酒,喝了一口,便开始咳嗽。
  帽子摘下,才见他双唇干涸,面无血色,只有那双眸子还有神采。
  是她从未见过的,和上一次见时相去甚远的模样。林晞语一时也愣了好久,好似这半年来在地窖中发酵腌制,开封那一瞬间的酸全数涌出。
  她见不得他落魄,见不得他失势,见不得他不再孤傲自负,光彩照人。
  年久失修的公寓,灯光昏暗,他站立的身躯仿佛在摇晃,抑或是她的眼泪在迷晃。
  “只要你同我回去,跟爹地认错,跪下磕个头,所有摊子他都会搞定……其实爹地他不是不中意你,他常常问我关于你的事情,他只是需要时间来了解你。”
  啤酒似还不够润喉,魏邵天哑声答:“我还真不是跪不下去。”
  “那你打算怎么做?你看看自己,已这幅样子,如今满世界都在找你,出门就有伏兵……你阿爸是怎样的人,你还不清楚?”
  “那也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没必要拖更多人下水。”
  看,这男人总是这样,什么事情都自己扛,不要女人为他操一点心。只差连后事都自己打点好。
  就是这一点,都足够女人痴迷一世。
  林晞语眼睛红红,“我们好歹也做过夫妻,不算是别人。”
  魏邵天望住她,问:“你不恨我?”
  明明是他始乱终弃,利用少女一生一次的初恋,可他问了这一句,走到末路,仿佛有心从善。
  “我从前说的都是气话,要真的见你横尸街头,我……我一辈子都无法好过。”
  人有三样事情无法掩盖,咳嗽,贫穷,和爱情。
  林晞语扯一下嘴角,伸手去抱他,她来的急,更不想惹人注目,穿的低调普通,甚至连妆也未画。浅淡的药水味入鼻,让她怀疑这个拥抱并不真实。
  即便男人楞如石雕,再听到熟悉的心跳,她也同样悸动。
  “或许你不知道,跟过你的人,不会再跟别人。”
  这半年她回到家中,好似对一切都厌倦,更受够金镶玉裹,不再痴迷时尚奢品,不再整日扮靓社交。姐姐们在她床边絮叨,往后要嫁个怎样的男人,领她去见城中数一数二的名流……那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才二十三岁,心境却好似历过千帆。
  也许是遇到他时年纪还太小,不懂过招,只知道要一往情深,谁劝都不回头。又也许女人天生要爱的比男人痴缠。纵使男人心里根本不认是爱,女人也要投苦海,永不超生。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欠她一句对不起。可他天生这样坏,临死前还要伤人心。
  “别傻了。我不爱你,也没爱过。你要任性,麻烦找别人陪你。”
  魏邵天把人推开,仰头喝掉剩下的半罐啤酒,“如果你真有心帮我,就多联络几家媒体来观礼。”
  是,只因为他不爱她,所以她说什么都无益。他永远是故事里的坏男人,她是那个被伤透心的好女孩,而世上最难的事情莫过于让浪子回头。
  “阿添,我知道你不喜欢输,世上没有人喜欢输……但有时,妥协不一定是失败,也可以是一种胜利。”
  他送她到门口,眸光深重,少见的真心,“Jacqueline,你今后会遇到好男人。”
 
 
第60章 
  庄明辉的车子送她到楼下便离开,半小时后再来接她的,是那辆熟悉的黑色辉腾。
  她迟疑了一下才上车,坐在后座。车子开离克顿道,往上环方向去,穿过林立高楼,停在皇后街的一家旧式茶楼门前。
  原来是要吃早茶。她才发现,外头天已经亮了。
  这个点,上班族的闹钟应才刚刚响,只有上了年纪的老港人来吃第一笼鲜虾饺。傅桓知为她拉开车门,每一举止都绅士到骨子里,无非男人讨好女人的模样。对街斑驳的墙梯前,有人靠着在食烟,帽子压的很低,只有来往的推车送货工才会留意到他。
  他们靠窗坐着,昭告出男人无惧面世的勇气,连这一点,都要叫嚣。
  早点上桌,她喝一口白茶,静默的开始吃东西,马拉糕的碎屑沾在了她的嘴角,傅桓知伸手去拾,却看到她的警惕戒备,赶紧用纸擦了擦嘴角,仿若避之不及。
  殊不知一切都落在对街人的眼中,心酸又可笑。
  是喜欢的,是心痒过,但都比不上他的目标来的重要。身心都好,忍一忍就会过去,反正他惯于这种自虐。
  傅桓知静了神,收回手问:“阿爸都同你说了什么?”
  宋瑾瑜恢复常态,“你不是都知道。”
  她和傅云山在正厅喝茶时,他就在隔壁房间侧耳细听。
  “我是个商人,做生意,要权衡利弊。我可以当没生过这个儿子,但不可能告诉全世界知道,我傅云山的儿子是个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你问我心里有没有愧,我有。如果我早知会走到今日,我宁愿当初没娶阿筠过门,也没生下阿添……”
  “其实阿添最像我,他喜欢闯,自己的路自己走,不拖累任何人。可现在他走了一条歪路,我是他阿爸,难道要我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他死无全尸?”
  同样的话,这些年他已听过很多遍。
  “我大哥软弱避世,二哥游手好闲,毫无主见,那时整个家里唯有阿添得宠。换作今日,身败名裂的不是他,就会是我。”
  傅桓知端起杯子晃了晃,清澈的茶水浸润杯沿,依稀可见陈年茶垢,他最终还是没有入口。
  “傅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他这次大张旗鼓的回港,无非是想逼我们现原形。我阿爸不明白,即使没有那盒录影带,傅家也会走到今天。”
  宋瑾瑜看着碟子里最后一只沙翁,想起上学时曾读过的莎士比亚。
  上帝是公平的,掌握命运的人永远站在天平的两端,被命运掌握的人仅仅只明白上帝赐给他命运。
  她实在无话要说,于是从包里翻出一本存折,放在桌上,“这里是我的全部积蓄,只够还欠你的学费,其他的容我再筹措一段时间……”
  就是这样,让人提不起劲,傅桓知扶额,连叹气都觉得好笑,“卖掉你手上的这只钻戒,别说还钱,买楼也足够。”
  宋瑾瑜笑了笑,望向窗外。恍惚见到一抹身影隐匿在甬道尽处,背直肩阔,一路直行。男人的稳重并不在乎于他穿什么,说什么,做什么工作,而来自于他的双足。
  她望回面前的男人,回顾了一遍这十年来对他的倾心,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够爱他。
  “人人都喜欢香港的楼,但我却喜欢香港的树。”
  她说:“百尺高楼,无非打几根钢筋,浇灌上混凝土,装上华而不实的玻璃窗,数年就可以建成,随时不迎心意,就推倒重建。而参天古树,历经过百年风雨,看着旧朝更迭世事兴衰,送走了日本人,送走了英国人……它依旧立而不倒,有如神祇。”
  楼高行窄,薄如纸片,是精密仪器,也是工业产物,毫无生气,拥挤的让人喘不过气。而树木根深,将血肉都扎身在这片土地,滋养出茂密绿荫,象征着无尽的生命与力量。
  傅桓知是楼,而他是树。
  等他回过神来时,对面的人已经离座,桌上只剩下未吃完的一只沙翁,他没能沉思很久,便接到一通太空电话。
  “别纠缠她。”
  傅桓知握着手机走出茶楼,人行灯亮,对面街道只有行迹匆忙的都市白领,再熟悉不过的景象。
  “你要用什么手段,做到多卑鄙都可以,但这个女人心里没有你,怎么做都只会更显愚蠢。维港六百万人,有一半是女人,你也不是非爱她不可,做人要光彩一点。”
  “我想阿爸有教过你,先顾好自己,再顾别人。”
  对面已挂断了电话。
  手机屏幕显示的时间是九点半。
  港股开盘,恒生指数跌破十年来最低点,环球股灾如海啸席卷港岛。这一天,是大寒,也是黑色星期一。
  傅桓知站在人来人往的皇后道上,冷静自持似已绝迹,他将手机摔在地上,连骂几句当下最能直抒心境的脏话,再坐进车里,也不顾什么规则,连闯几个红灯冲上人行道。
  的士司机狂按喇叭,摇下窗户骂粗口,人人快步赶向金银窟,闪光灯不知何时将他拍下……看,整座城市都在失控。这个颠倒的世界,他终于能放肆宣泄。
  两站地铁的路程,约二十分钟路程,宋瑾瑜步行到中环码头。五号码头售票处挂着牌子,有分慢船快船,豪华座普通座。她花了十港币,买了一张去长洲的慢船普通座票。
  售票窗口的老伯无聊地翻开一本小人书,没看几页,又有人光顾。
  他气喘吁吁赶到,摸出钱包,“买张和先前那人一样的船票。”
  老伯抬头看了他一眼,只当是年轻人玩把戏,谁没看过《花样年华》,这年代,船票都已沦为一种浪漫。
  四十分钟航程,她坐在船头,看着渐远的海上都市。而他坐在船尾,窥探着海风鼓吹恋人的发。
  满船甸甸旅客,眼中只剩高楼晃荡。是的,就这么大一座岛,不够十万公顷,可以摇身变为亚洲金融中心,也可以藏污纳垢,成为罪恶的温床。原来离岛离岛,不是人们离开了港岛,而是港岛抛弃了人们。
  同船的渡客,谁又真的坦坦荡荡,心中无一点恶?
  下船后,他压低帽檐,跟着她穿过渔村街市,两簇脚印最终消失在浸信会门前。
  教堂里此刻除了他们,并没有别人,他却隔开两条长椅坐着,双手合十。
  进教堂的人,须先跟上帝对话,再和人对话。她却不是,在他闭目祷告的瞬间,她已换了座位。
  “你看,我们坐一条船,走一条路,住一间屋,睡一张床,没人敢说我们不是一路人。”
  她在他身边坐下,目视前方道:“至少,在上帝面前,我们都一样。”
  知道自己先前的行迹都暴露,他反倒平静,没有选择落荒而逃。他睁开眼,把肩膀沉低,在桌底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指腹冰冷,摊开她的手心,在上面写画着。
  “不听话,跑来香港。”
  “谁让我跟定你了。”
  她转头笑了笑,“不管你是贫是富,是好是坏,是生是死……我都认了。”
  莎翁说:因为她生的美丽,所以被男人追求,而因为她是女人,所以被男人俘获。
  而他今日要说,因为她是宋瑾瑜,所以被男人敬仰。
  他再忍耐不住,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在主的注目下,他们旁若无人的亲吻。
  这个吻没有情-欲贪念,没有欲望撕扯,只有孱弱的气息交互,他的手握在白细的后颈上没有松开,拨开缠在她唇上的发丝。
  “可惜没有人会祝福我们。”
  “上帝会的。”
  “我是个坏人,不值得拥有你。”
  “我不是好人,你也不是坏人。”
  他好笑的问,“那我们是什么?”
  他在问她,也在问上帝。
  她答复他:“是男人和女人。”
  男人和女人,多简单的回答,多简单的故事。他们在人世相遇,相互倾心,再挑上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在教堂许诺终生。
  随后他陷入了沉默。想到以后,想到无数种圆满的可能,甚至这些早在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便已想过。他的心震颤了一下,不知该高兴还是该绝望。
  她特意从港岛到长洲,只为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他没有时间陪她走遍整座岛,唯有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男仔,生性顽劣,从不知道什么叫做归属感。家里的三层洋楼每个物件都精贵,却毫无温馨,家里的女人不是他阿妈,到处克扣打压,连菲佣也被收买,每日见家庭教师的次数比见阿爸的还要多……”
  “他常常旷课逃学,不是因为厌学,而是为去嘉林边道见一眼阿妈……”
  “男仔的哥哥在上学路上被绑架,全家人焦头烂额。所有人都说绑匪是为了钱,毕竟那时社会动荡,经济低迷,抢银行金店屡见不鲜……那年他十岁,没人愿意告诉他真相,阿爸不会告诉他,报纸不会告诉他,除了一个叫做魏秉义的人……”
  “这个男仔在一夜长大,知道所有事都有因和果,知道为什么阿妈再没有回港去看他,也知道了原来他一直在谎言中长大。终于他鼓起勇气迈出了第一步,就是离开香港。”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