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一会儿烧起来的时候,”伯莎兴致勃勃,“爱德华的房间要先虚掩房门。等火势变大再开门,这样效率会很高。”
一众男士纷纷侧目: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伯莎理直气壮地胡扯:“怎么,当我没有处理纵火案的经验吗?密室放火可是再经典不过的杀人手段!”——侦探的名头就是这么好使,感谢阿加莎女士、感谢马普尔小姐!
待到一切准备完毕,伯莎自作主张,从罗切斯特的珍藏中拿出了一瓶威士忌。
“算是庆祝合作愉快吧。”
伯莎笑吟吟地为罗切斯特和登特上校递过威士忌酒杯:“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同谋了。”
登特上校接过酒杯,若有所思:“马普尔小姐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罗切斯特狠狠瞪了伯莎一眼:你不要太得意忘形了!
伯莎却丝毫不慌张,她就不信登特上校的想象力这么丰富,能联想到她就是罗切斯特发疯的妻子去——伯莎·梅森已经被关了整整十年,这十年来她从一名豆蔻年华的少女变成年近而立的女人,就算是伯莎的父亲站在面前,他也不可能认出自己的女儿。
“当然,”伯莎坦坦荡荡,“你们给爱德华不少好处,而作为帮忙解决麻烦的人,爱德华自然也会给我不少好处。要知道我准备从村子里搬去伦敦,可需要一笔资金呢。”
这可是实话!
登特上校接受了这个说法,他笑了笑,朝着伯莎举杯:“敬女王。”
“敬女王!”
说完伯莎抿了一口杯中液体,醇厚的苏格兰威士忌在口腔中漫开,嗯,果然是大地主的珍藏,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伯莎也没尝过这种水平的藏酒。
三位“同谋”纷纷落杯,伯莎将手中的火折子丢到了罗切斯特卧房的窗帘上。
被煤油浸透的窗帘,几乎是“蹭”的窜起冲天火苗,登特上校如释重负:“为了安全着想,咱们也走吧?”
“走吧。”
伯莎盯着明亮的火焰,幽幽回道。
从罗切斯特的房间走出庄园,不过是一段楼梯、再经过庄园客厅的距离。这段距离足以在大火烧起来之前,使得所有人安全离开。
然而就在登特上校和罗切斯特带着脚夫们走到庭院时,猛然回头,却发现一直跟在身后的“马普尔小姐”,不知道何时悄无声息地不见了。
她去了哪儿?
伯莎在走向楼梯时,转身换了个方向,朝着桑菲尔德三层的阁楼走了上去。
为了方便火势蔓延,连阁楼都洒了一层厚厚的煤油。火焰会以最快的速度蔓延上来,她没多少时间。
没多少时间啊……
走进这阴暗逼仄的室内,伯莎·梅森只觉得一种急不可遏的悲痛从心底袭上心头,这股情绪凝聚成了简短的一个单词——终于。
整整十年。
十年的仇恨,十年的愤怒,十年的疯狂,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伯莎终于得到了自己心心念念,愿意为之杀人、为之死亡的东西,那就是自由。
意识到这点,围绕在她心头,始终不曾散去的那股执念骤然消失殆尽。
原本的伯莎死在了这里。
就让整个庄园为之陪葬吧。
她自嘲般笑了笑,而后拿出了第二个火折子。
手中的威士忌酒瓶狠狠摔落在地上,酒精飞溅,与实现倒好的煤油混合于一处。伯莎将火折子丢了出去,亲眼看到熊熊火焰终于照亮了这总是被黑暗笼罩的阁楼房间。
而同一时间,庄园外的庭院。
“马普尔小姐去哪儿了,”登特上校一怔,急急问道,“你们走在后面的,谁看到了她?”
几名脚夫面面相觑。
罗切斯特则心底一沉——不管伯莎·梅森想干什么,在点燃火焰后迟迟不从庄园离开,这也太危险了!
她是疯病没好,还是另有打算?!
“该死。”
罗切斯特咬了咬牙:“我进去看看。”
登特上校闻言大惊,一把抓住了准备迈步子的罗切斯特:“不行!”
谈话期间,桑菲尔德的庄园阁楼发出了玻璃被火焰震碎的声音。
“罗切斯特,马普尔小姐是你的朋友,你了解她,”登特上校急忙道,“如此聪颖的女士不会亲自犯险,火已经烧起来了,你进去无异于等死。”
“难道她不是——”
“出来了!老爷们,马普尔小姐出来了!”
脚夫们纷纷惊呼,使得险些就此争执的两位绅士纷纷转头。
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几乎以为走出来的那抹身影是不属于这尘世间的幽灵。
火势蔓延得极快,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纷纷顶破了窗子,从庄园的各个出口冒出头来。而就在此之前,伯莎·梅森安然无恙地从中走了出来。
她仍然是那一袭款式老旧的暗红长裙,在火焰的映照下近乎血色。缓缓升起的温度使得空气仿佛开始晃动,在这样的视野下,她高高盘起的头发、暗金色的眼睛,以及那艳丽的容貌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
好像走出来的不是原本那个女人,不是伯莎,不是马普尔小姐。
而是这片火焰的化身。
这样的形象,让罗切斯特和登特上校一时没回过神来,直至伯莎走近人群,幻象消失,完好无损的女士扬起一个和气的笑容:“拿到了。”
罗切斯特:“什么?”
伯莎:“笔录。”
说完,她晃了晃手中的笔记,明眼人立刻分辨出来,这就是当时治安官第二次录的口供。
“险些把物证丢在了火里,”伯莎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并非我心怀恶意揣度他人,但怎么也得留点东西确保我和爱德华不会被卸磨杀驴,你说对不对,登特上校?”
原来是为了这个。
之前还心有疑虑的登特上校,当即打消了最后的警惕。他哭笑出声:“那我今后可得事事小心了,马普尔小姐。若你和罗切斯特出了什么意外,恐怕都要先怀疑到我们头上来。”
伯莎:“知道就好。”
语毕,她将手中的笔录交给了罗切斯特。
其实她是考虑自己留着的,但仔细想来,“马普尔小姐”在这次事件中只起到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应该不会引人注目。
反倒是罗切斯特,这么一经折腾,恐怕要被登特上校口中的那什么真理学会盯上了。
笔录在他手上,等于罗切斯特有了登特上校他们的把柄,多少也能保障其人身安全——伯莎还没拿到完整的三万英镑呢,罗切斯特可不能死。
“很高兴通过爱德华认识你,上校,”伯莎笑道,“下次有机会,就在伦敦见面吧。”
“……”
登特上校又无奈又好笑地看了伯莎一眼。
“伦敦见,马普尔小姐。”
这样,停留在桑菲尔德庄园的一切都结束了。
离开之前伯莎还遥遥看了庄园一眼。在蓄意为之的前提下,大火烧得极快。不过是他们登上马车的功夫,偌大的庄园已经像原著那般彻底烧了起来。
区别在于,此时的桑菲尔德已经空无一人。
尘归尘,土归土,过往束缚着伯莎·梅森的所有存在,在这么一场火下,都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接下来,就要着手准备动身离开,前往伦敦的诸多事项了。
***
当天晚上,芬丁庄园。
和桑菲尔德不同的是,地处森林中央的芬丁庄园就像是个世外天堂。可惜的是伯莎没时间久留,她准备明天就上路。
“好了好了,格莱思。”
伯莎无奈地看着忙里忙外的女仆,开口:“东西又不多,你已经清点好几遍了。”
听到这话,女仆格莱思·普尔才停下来,颇为紧张道:“原谅我,夫人,我也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过桑菲尔德庄园了。”
也是。
伯莎疯了多久,格莱思就看守她多久。和穿越过来的伯莎不同,格莱思·普尔可是实打实的十年没有接触过社会,会紧张也是正常的。
“放轻松,”伯莎好言宽慰道,“明日门房约翰会将咱们送上火车。”
“……谢天谢地。”
听到这话,格莱思才放松了一些。要她去火车站买票?她觉得自己可办不到!
伯莎哭笑不得:“快去休息吧,明天可要早起。”
格莱思:“是的,夫人,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阵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响起。
“谁?”伯莎问。
“是我,夫人。”
竟然是简·爱小姐。
伯莎对着格莱思点了点头,后者心领神会,开门请简·爱小姐进门的同时,自己低了低头,离开了客房。
“你有什么事吗?”待到格莱思合上房门,彻底走远后,伯莎才问道。
回应她的是简·爱小姐微微攥紧的手指。
她沉默片刻,而后像是下定决心般深深吸了口气,开口:“之前你说若是顺路,可以一起离开,夫人,你这句话还算数吗?”
伯莎:“……”
行吧,看来简·爱小姐是打定主意要离开了。
这倒是没关系,原著中她也离开过。或许就此分开,各自冷静一阵也是好事。
于是伯莎点头:“当然,我从不说客套话。”
简·爱:“那请允许我与你同行。”
“没问题。”
伯莎饶有兴趣地答应了她。
“你可曾想过去哪里?”
“我亦打算前往伦敦,”简回答,“那里工作机会更多,总有需要家庭教师的地方。”
好啊,前往伦敦的简·爱小姐,自然不会走出荒原,被她远房的表兄表妹们捡到,又被强行求婚了。
原著的轨迹发生了这么大变化,伯莎倒是很想知道,简·爱小姐之后的路会是怎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伯莎:拐了前夫心上人就跑真刺激.jpg
走了走了走了去伦敦了麦哥不要瘫着了你未曾谋面的情人来了!
第16章 阁楼上的疯女人16
桑菲尔德庄园着火了!
消息伴随着镇上派人去救火的同时,传遍了米尔科特镇。
然而火势太旺,再多的人也没有将庄园救回来。罗切斯特家族数代传承的庄园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
大家都在说放火的是罗切斯特发疯的妻子,这样的传闻几乎点炸了人烟稀少的米尔科特镇。
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竟然有个妻子?他继承庄园十年了,谁也不曾听说过他结过婚。待到治安官又忙活了好几天,最终将桑菲尔德庄园谋杀案结案之后一切才真相大白。
原来罗切斯特先生真的结了婚,他的妻子伯莎·梅森是个疯子,藏在庄园阁楼上整整十年。
之前总是传闻桑菲尔德庄园闹鬼,客人仆从经常听到奇怪动静、房间还毫无缘由地着火,其实都是伯莎·梅森干的。
这次杀死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的也正是她,只是罗切斯特先生不希望自己结过婚的事实暴露,便将所有的客人仆人从庄园转移之后,仅仅留下了他最为信任的朋友登特上校,又雇了几名脚夫,想要他们协助自己将妻子绑到治安官那里,悄无声息地解决一切。
但或许是伯莎·梅森本能作祟,她察觉到了来自丈夫的敌意,于是伯莎在罗切斯特动手之前,又一次放了火。
这次她成功了。
疯女人点燃了庄园,恰好庄园上下无人,火势越烧越烈压根来不及扑灭,最终烧尽了桑菲尔德。而她自己也葬身火海,只留下一具焦尸,匆匆下了葬。
这样的故事让无数人感慨——好一桩悲剧啊!
而悲剧的主人公伯莎·梅森,其实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带着罗切斯特支付的七千五百英镑现金和支票,以及一份欠款合同,踏上了前往伦敦的火车。
罗切斯特多给了伯莎五百英镑,是希望她能照顾同行的简·爱小姐。
火车隆隆,沿路经过田野、村落,乃至几个不大不小的城镇。火车越是接近伦敦,伯莎就发现简·爱小姐越是紧张。
“你紧张什么啊,简?”伯莎饶有兴趣地开口。
“我……”
简·爱小姐攥了攥衣袖,并不否认伯莎的观察:“我自幼在寄宿学校长大,并未去过任何城市,伯莎夫人。”
仔细想来,简·爱小姐的人生经历真是单调的可怕:从寄人篱下,到严格的女校,再到荒凉的桑菲尔德庄园,她不仅没去过任何城市,甚至可以说都没同多少异性正经交谈过。
一下子离开安稳熟悉的环境和职业,前去她做梦都没梦见过的伦敦,对于简·爱小姐来说,可谓是大大的一步。
“不用紧张,”伯莎宽慰道,“其实伦敦也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
简困惑:“在你眼里,伯莎,连国家的首都也仅仅‘不过如此’吗?”
伯莎:“在你的想象中,它应该是什么样的?”
简:“至少它足够繁华。”
伯莎失笑出声。
她伸手打开火车的窗子,右手一挥,指向了远处雾蒙蒙的一片。
“现在你有机会亲自瞧瞧它了,简,”伯莎说,“欢迎来到伦敦,这个世界闻名的大污水坑!”
——这可不是伯莎对伦敦这座城市心怀轻蔑!
要知道“大污水坑”这个形容,可是来自于柯南·道尔笔下的记录者约翰·华生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