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就是杰克·道金斯。”
说着青年转身,伯莎和简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男孩杰克兴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门口挥了挥手。
这外号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头来说话。”
青年这才抬起头。
视线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浅得仿佛玻璃般的蓝眼睛。
一双蓝眼生在棱角分明的面庞之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股冷淡疏离的气质。再加上驼色外套……伯莎首先对他的感觉就是:是个机灵且有个性的青年。
就是这么穿衣打扮,让伯莎一时间无法确定他究竟是做什么的。
“你是天主教徒?”伯莎问。
青年一怔:“你怎么知道的?”
伯莎:“只有天主教徒在走进教堂时,才会在胸前划十字。”
青年:“……你可真是明察秋毫,女士。”
伯莎:“介绍介绍你自己吧,你叫什么?”
“托马斯,托马斯·泰晤士。”
“你姓泰晤士,所以你是地地道道的伦敦人了。”
“我不是。”
托马斯失笑出声:“只是当年我的母亲将我丢在了泰晤士河边,被修道院的修女捡去。事实上我是爱尔兰人,修女说当年我的襁褓中留着我的名字叫提尔纳。她觉得这名字不好,就给我换了名字。”
提尔纳,一个相当标准的爱尔兰人名了。
怪不得是天主教徒①呢。
并非修女多事,而是在十九世纪的英国,爱尔兰人向来是贫穷、叛变和混乱的代名词。改成寻常人名反倒有助于托马斯·泰晤士融入社会。
“原来如此。”
伯莎侧了侧头,饶有兴趣道:“这么巧,其实我的本名也不是伯莎,我叫安托内瓦特②。只是我的母亲为了讨好父亲,才给我换了一个这么英国的名字。”
托马斯沉吟片刻,他的面孔流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好奇:“所以……女士你来自于外国家族。”
伯莎知道他是在试探自己的姓氏。
二人在教堂交谈无异于员工面试,伯莎想要了解托马斯·泰晤士的底细,同样托马斯也想知道这位神秘的夫人来自何方。
就目前看,伯莎对“逮不着”杰克送来的人选还算满意,因此她也不介意主动释放几分友善的信号。
“你从爱尔兰人变成了英国人,我从牙买加人变成了英国人,”伯莎笑道,“所以我也和你一样,姓泰晤士,你叫我泰晤士夫人就好了。”
托马斯的双眼闪了闪。
伯莎递给他橄榄枝,青年当即顺杆爬,扬起一抹算是热切的笑容:“那我们是一家人了,泰晤士夫人。一家人办事不分你我,有什么事情,你尽管说。”
很好,是个聪明人。
“先帮我跑跑腿吧,”伯莎开口,“我这里有一封求职信,你帮我送到报社,如何?”
“没问题。”
“简?”
简·爱小姐听到伯莎的声音,将手中的信件递给托马斯。
求职信自然是简·爱的。
别说罗切斯特给了她五百英镑,就算他不闻不问,伯莎也不可能放任简·爱这么一个小姑娘独自在伦敦闯荡。临走前罗切斯特给了简·爱一份相当有分量的推荐信,按照简·爱小姐的教学经验和这封推荐信,想找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不难。
伯莎要做的也不过是托人将求职内容送到报社刊登罢了。
至于她自己的事情……
“还有,”伯莎话锋一转,笑容也微微收了收,“我希望你去伦敦附近的圣玛丽米德村跑一趟,帮我打听一名姓马普尔的小姐。”
——伯莎真的很在意,圣玛丽米德村里到底有没有马普尔小姐!
讲道理,连福尔摩斯都存在,马普尔小姐八成也是存在的。这么一来伯莎顶着别人的名字去做事……就有点不太礼貌。
若是存在,她得想办法通知对方一声;若是不存在,她则另有打算。
“偷偷打听,别太张扬,”伯莎叮嘱道,“得到消息后回来就好。需要我提前支付你路费吗?”
“不用,圣玛丽米德村很近。”
显然托马斯和杰克想的一样,先讨好伯莎,之后才有的买卖做:“等我带着好消息回来,再谈钱也不迟。”
“好。”
伯莎颔首,神情再次放松下来:“你说了,都是一家人,我也不和你客套。”
托马斯跟着笑出声。
见气氛不错,青年的胆子也大了些,好奇地试探道:“容我询问……夫人,你丈夫不在的话,是新寡不久,来伦敦散心的吗?”
简·爱:“……”
伯莎:“…………”
新寡?
她倒是从没想过这个可能性,不过寡妇的身份确实方便很多。
维多利亚时代对女性,特别是未婚和已婚女性多有束缚,通常情况下,没结婚的姑娘在法律上受父系长辈监护,结婚之后则要受到丈夫监护,是没有属于个人的人权和人身自由的。
但寡妇却是例外。
寡妇既不归父亲兄长管,也没有丈夫。按道理来讲死了男人后应该归属于儿子管理,然而要是没儿子,那就是彻底摆脱了直接的父权掌控,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自由人”了。因而在当下,社会对寡妇的态度反而要宽容的多。
没什么身份比寡妇更适合在社会上行走了。
托马斯一说,伯莎愣了愣,而后放肆地笑出声。
“你猜对了,我刚死了便宜丈夫,拿了大把遗产,现在有钱又有时间,就是来伦敦逍遥快活的!”
旁边的简·爱小姐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住。
作者有话要说: ①爱尔兰人的宗教是天主教,英国是新教。
②《藻海无边》中伯莎的本名就是安托内瓦特。
#今天麦哥见到自己未曾谋面的情人了吗,还没有#
麦哥:等我梳个头。
姜花:你快出场啊哥!!!不要再磨磨蹭蹭了!!!
罗切斯特:人都去伦敦了还隔空cue我?!
第18章 阁楼上的疯女人18
没过多久,罗切斯特就回了伯莎的电报。
这年头电报按字收钱,金贵的很,罗切斯特只给了伯莎两个地址,其他的什么也没说。不过这两个地址,一个在伦敦西区,一个是医院地址,不用多言伯莎也能明白过来:这是之前约定好介绍给伯莎的私人银行家和医生。
伯莎想了想,和简·爱小姐商量了一番,最终是以简的名义给罗切斯特介绍的巴茨医生递了个口信,请他来白马酒店帮罗切斯特先生的朋友会诊。
——是的,伯莎没有报出自己的身份。
次日巴茨医生上门,到访的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士,一副看上去颇有名望的派头。
此次并非正式会诊,巴茨医生落座之后,接受了格莱思端上来的茶:“恕我直言,夫人,你看上去非常健康,不像是罗切斯特先生所言那般身怀疾病的样子。”
伯莎点头:“我现在确实好转许多。”
巴茨医生:“那……”
他端着茶杯,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在场的女仆格莱思和简·爱小姐,压低声音:“罗切斯特先生说的是,你有难言之隐。”
伯莎:“……”
巴茨医生:“可否需要私下检查?”
伯莎:“…………”
要不是伯莎穿越之前活过一辈子,穿越之后还是位已婚妇女,她大概就和此时此刻的简·爱小姐一样,完全没听懂这位老司机在暗示什么。
众所周知,在维多利亚时代,有钱人家的私生活稍稍混乱一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算女性因为社会约束懂得克制,她们的丈夫未必会。
巴茨医生恐怕是误会了罗切斯特口中的“难言之隐”,以为伯莎得了什么性传播的疾病吧。
“我过去常常有情绪激动的毛病,发起病来几个人也控制不住,甚至伤过人,”伯莎清了清嗓子,装作没听明白巴茨先生的暗示,“近日以来大有好转,已经许久不曾发过病了。这也需要私下检查吗,医生?”
巴茨医生恍然大悟。
意识到自己有所误会,他看起来也很尴尬:“咳嗯,是癔症发作,确实会给生活带来不变。你说最近大有好转,可是生活中碰到了什么好消息?”
伯莎嘲讽地笑了笑:“我重获新生了,算吗?”
巴茨医生:“夫人你是指……?”
伯莎:“我是因为新寡散心,才来到了伦敦。”
巴茨医生:“啊,死了丈夫,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旁听的简·爱小姐险些再次喷茶。
好端端的罗切斯特先生,在诸多认识刚刚认识伯莎的人眼中已经是个“死人”了!饶是简·爱仍然对自己喜欢上一名有妇之夫的事实迟迟不能释怀,也被巴茨医生这句“死了丈夫真是个好消息”搞得险些绷不住神情。
虽然伯莎这么做有些缺德,但就算是罗切斯特先生在场,他也是决计不能说些什么的。
简·爱小姐一边努力维持平静,一边又羡慕起伯莎的大胆妄为来。
“没关系、没关系,”巴茨医生热切道,“这么看来,之前夫人你癔症发病,大抵是气结于心,现在烦恼没了,发病的根源烟消云散,自然是情况大有好转。既然来伦敦散心,就多找些乐子,保持心情畅快,就不会再次出问题的。”
“谢天谢地。”
伯莎煞有介事地摆出长舒口气的模样:“我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朋友们,巴茨医生,你可否代我将情况转述给爱德华?他是我的故交好友,为此担忧很久了。”
“当然了。”
巴茨医生自以为讨好到了这位有钱夫人,喜不自胜:“我回去就给罗切斯特先生拍电报,告诉他切务放心,给夫人你带来愤懑的生活已经过去了!丈夫死了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
许下承诺后,巴茨医生就笑呵呵地转身离开。留下伯莎和简对视两眼,而后谁都没忍住,笑出了声音。
“这……这是什么庸医!”
忍俊不禁之余,简·爱小姐仍然坚持直言:“罗切斯特先生怕不是被骗了吧?”
伯莎的笑容冷了几分:“巴茨医生未必是庸医,他只是会察言观色,发现我并不想治病,就说几句好话,给爱德华一个交代而已。”
在巴茨医生眼中,伯莎就是个死了丈夫之后重获自由的新寡妇。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面貌自然和过去大不一样,这病确实不治也罢。
可惜的是伯莎已经不在桑菲尔德了,不然她真想亲眼看看罗切斯特看到这句“丈夫死了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会是怎样的神情。
“原来是这样。”
简·爱小姐了然,而后她露出了好奇的神情:“那么接下来,你要去见见罗切斯特先生介绍的银行家吗?”
“先不用。”
伯莎开口:“我不必亲自前去。”
她不去,谁去?
帮伯莎跑腿的青年托马斯·泰晤士,几乎是当天来回,带来了好消息。
“我去了圣玛丽米德村,夫人。”
还是干净明亮的教堂,还是穿着破旧的青年,拎着帽子的托马斯语气困惑:“我没打听到马普尔小姐这个人,圣玛丽米德村里甚至没有姓马普尔的家庭。”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伯莎倍感遗憾的同时,又隐隐松了口气。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真正的马普尔小姐,她可是个阿加莎女士的忠实书迷,不能一度风采实在是非常令人惋惜。但这也有个好处——顶着闪亮亮的名号招摇撞骗是一回事,不小心冒领了别人的身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么一番打听,可算是让心虚的伯莎好受了点,与此同时……她有心生了其他主意。
“那好。”
伯莎一勾嘴角,按照约定,拿出了钱袋。
“你辛苦一趟,路费和跑腿费少不了。”
“谢谢夫人。”
托马斯见伯莎拿钱,客客气气地伸出手,然而当沉甸甸的十枚硬币放在掌心时,他愣在了原地。
伯莎给了他整整十个先令!这都足够托马斯给伯莎跑腿一个月了!
“别这幅表情,”伯莎笑道,“除却路费和跑腿费,剩下的钱你去换身衣服。要能光明正大走进白马酒店、门童恭恭敬敬为你鞠躬开门的那种。换好了衣服就来酒店找我,我还有事请你帮忙。”
托马斯恍然大悟。
看来第一次跑腿的结果,让这位夫人非常满意,这是要继续合作的意思了。
聪明人不用多言,托马斯当即戴上帽子:“下午见,夫人。”
待到下午茶时分,伯莎刚刚落座,准备和简·爱小姐聊聊求职信登报的问题时,酒店管家便将托马斯·泰晤士带了进来。
进门的青年让伯莎和简纷纷眼前一亮:果然人靠衣装!
之前还略显轻浮的青年,现已变成了挺拔又俊俏的年轻绅士。托马斯·泰晤士的审美着实不错,即使穿着如伦敦一众绅士大差不离的深色三件套,他也要在口袋上折一枚暖色系的帕子。
稍一点缀,活泼不少,更衬得他一双冰蓝双眼晶莹剔透。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