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一排地,她在书架之间梭巡着,似乎在找着什么。许久过去,仍是一无所获。任越越站在一排书架前,长长地叹了口气。
昨天周陆来杂志社找她,很恰巧地,仍是那天的咖啡厅,仍是那天她跟向妈妈坐的位置。
她的脑袋很沉重,坐下的时候感到一阵巨大的倦意要把她击晕。她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最近来找她的人这么多,她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周陆喝了大半杯咖啡,才缓缓开口:“听说你跟向初辰分手了,是你提的?”
“你错了,我们还没开始过,何来分手呢。”她使用的并不是反问句,语气是淡淡的,好像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没看他,而是随便看着什么:“我们以后再没任何瓜葛了。”
“没瓜葛?”周陆冷哼了一声,“女人的心还是真够狠的。”
“你说得对,我就是一个狠心的人,所以你也不必来费力声讨我。如果没别的事,我要回去工作了。”任越越站起来准备离开,她已经够累了,不想再傻傻地坐着被人声讨。
“你知道吗?他曾经为你做过什么。”周陆对任越越说道,语气中透着不甘。
任越越站住了。她又转身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周陆眼睛眨了眨,盯着任越越沉思了一下,说道:“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任越越重新坐下。
周陆在那一刻决定托盘而出,他叹了口气,从记忆中将故事一一打捞:“他一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这一点你恐怕很清楚。”
任越越没有接话,只是漠然看着他。
“但他为你,却做了不少傻事。”周陆接着说道,“记得高三每周的篮球赛,他都会下意识往你站过的地方看无数次,就为了看你有没有来;有时我们在外面玩,他会二话不说就跑到外面去,因为看到你经过,为了远远看你一眼;还有一次,他不知从哪听说你喜欢毛绒娃娃,就经常下课拉着我去找九条街外的一台路边的娃娃机,苦练夹娃娃技能,最后还真的给他练成了,一夹就中;你甚至不知道,他给你写过信。
之后他大学回国,你在国外,他联系不上你,就经常去你的大学,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树。后来你回国,每期《Ra》的杂志他都会买,只是因为上面有你的稿。你采访他的那期,他把那本杂志立在了家里书柜的中央,就差裱起来了。还送了身边的人人手一份。他为了你又是死皮赖脸接送上下班,又是搬家到你隔壁,跟你飞来飞去采访的事,我就不提了。”
“昨天段其璋来找他,提出只要他跟段可雯在一起,就愿意帮他度过这次难关,为了向氏,向伯伯耗费了大半辈子心血,他自己也是好不容易经过各种各样的烂事才走到今天,身后还有十万多的员工在看着他,但你猜他怎么回复的?他说不用了,他不能答应。”
“为了你,他都做到这份上了,就算是个不相干的人,都会被打动吧?”周陆脸紧绷着,已经是在逼问着她,“可你呢,你为他做了什么?你说跟他毫无瓜葛了?任越越,做人不该这样的吧?”
任越越躲开周陆的视线,放在桌上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紧紧握成了拳,指甲嵌进肉里,抵消着心脏传来的疼痛。
她真的从没敢奢望过向初辰为她做这些,除了后来的事,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任越越眉头微蹙,问了一个她最疑惑的问题:“你刚刚说信?他给我写过信?可我从来没收到过啊。”
周陆说的信,是在高三一模考试后。
刚考完试,推着单车刚出校门,向初辰忽然害羞地问起周陆:“周陆,你说如果喜欢一个女孩……该怎么办?”
周陆笑他,一脸了然:“嘿,你说的,该不会是任越越吧?”
向初辰被猜中心事,挥了周陆一拳:“少废话,赶紧说。”
周陆看他害羞,决定给他台阶下:“那你就半路拦下她,跟她说‘美女,本少爷看上你了。’”
向初辰狠狠白了他一眼。
周陆忙赔笑道:“那不然你在周一升旗前时候,弄个录音机在主席台播,对着全校表白,反正领导们也不知道是谁,多惊险刺激啊,到时候你再跟她说‘这我干的,怎么样,要做我女朋友吗’,要多威风有多威风,怎么样?”
周陆正洋洋得意,转眼又挨了向初辰一拳。
“你就不能给点靠谱的建议?”向初辰翻了个白眼。
“有了!那你就用最土的办法吧,给她写信,浪漫又文艺。你不是说她喜欢读武侠小说吗,那什么,古人不都这样吗,飞鸽传情?”周陆挠了挠头,话说出口连他自己都觉得有点扯。
向初辰却真的听了进去。
“他就用了一个通宵,给你写诗,大概写了十几首吧,最后一首才满意,具体我也不清楚,那小子藏着掖着,死活不肯给我看,最后还不是没敢拿给你看。后来我问他信哪去了,他一开始说丢了,后来才说,放在了南中的图书馆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想应该也找不到了吧。”周陆看着窗外叹了口气。
任越越此时站在图书馆北面靠墙的书架中央,费力地找着那封周陆说的信。
一遍又一遍,她从记忆的细枝末节处,寻找着向初辰可能会把信放在哪的蛛丝马迹。
忽然,一个想法划过她的脑海,直觉告诉她应该是对的。
她循着书架上的分类,从北面走到南面,终于站定在一排书架前。
“找到了!”
她的内心闪过一阵微弱的电流,呼吸停了一拍。
“Br45369,《倚天屠龙记》,金庸。”
现在的学生似乎都不爱看这种经典的武侠小说了,好几本《倚天屠龙记》并排列在一起,有好几本的封皮都剥落或被翻得残缺了,看起来就像岁月本身。唯有一本保存得最为完好,鹤立鸡群似的在几本书中靠边立着。
任越越抽出那本,随手一翻,一封薄薄的信飘落地面,像是一片无处躲藏的鹅毛。她弯下腰,缓缓捡起信封。
信封上没有落款,但任越越知道,这是给她的。
她找到一处空着的位置,坐了下来。
轻轻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薄薄信纸,一首娟秀的手写诗赫然展露在眼前。
她笑起来。
因为向初辰的这一首诗,题目就叫:《任越越》《任越越》最近有点生气重力加速度是你抛物线焦点是你文言文释义是你be addicted to 是你原来喜欢你所有科目都会变做心跳的利齿最近有点发愁看到你就被牵了走碰到你就转过头所有的清醒只为到有你的四周像失魂的小丑最近有点失控教室闹哄哄却会听觉失聪梦里林林总总都是你在天马行空无法知晓怎样把你动容想你时,脑袋总是空空觉得万物都在移动许多年过去了,早已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可任越越不明白,为什么如今读这首诗还是会悸动,她任由着心脏扑通扑通地撞击着胸腔,不得要领。
虽然诗是稚嫩的,但对一个高三男生来说,却是完完整整地表达了难以言说的心意。
任越越又看了一遍,不自觉地红了脸。
“越越?是你吗?”
听到熟悉的声音响起,任越越抬起头,便对上了那双慈爱的目光。
是奚老师。
“老师,你还记得我呀。”任越越忙站起来,从座椅里侧走出来,伸过手去亲昵地扶住奚老师的手臂。
“我怎么可能忘记你哦,你呀,一下课就往图书馆里跑,每天都在我面前晃呀晃的,想忘记都难。这么多年了,我还没见过哪个学生比你更爱看书。”
奚老师回忆着往事,伸出一只手轻拍打着任越越的手:“你们呀,一毕业就飞走了,都不回来看我们这些老太太喽。”
“我这不是回来看您来了嘛。”任越越低头抿嘴笑了起来,心内确是觉得有愧。
“学生嘛,本来就是应该远走高飞的,倒也不一定要回来,这个老师还是明白的,飞得越远越好。”奚老师慈爱地看着她说道。
听到这话,任越越的眼圈瞬时红了起来。
“好啦,我们这些老太婆,上了年纪就总爱伤春悲秋、唠哩唠叨的,不说了不说了。”她摩挲着任越越的手背,问她,“你这次回学校来是为了什么?”
任越越止住眼里的雾气,重新把视线落到了桌上展开的信纸上。
奚老师看到桌上的信封,一下子明白了,金色边框的老花镜里,满满都是蔓延开来的欣慰和激动。
“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来认领了,原来是你。”
“老师是怎么知道这个信封的?”任越越惊讶。
奚老师牵着她的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几年前,有个学生来借书,到门口盖章的时候,我一翻竟然发现这本书里夹着一封信,我看呀,这书上也没个落款什么的,就想着应该是哪个学生忘记拿走了,万一是很重要的信,丢了可就难办了,所以就原样夹了回去。幸亏这本书进了好几本,以前还挺多人来借的,每本都被翻得破破烂烂的了,但唯独这本,大家都知道里面有一封无名信,很默契地不去动它,所以一直都保护得很好。我想,总有一天,那个把信夹在里面的人,会回来取的。可我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你的。”
任越越的眼眶再次红了,在眼眶里的泪水快要掉下来之前,桌上的电话猛地震动起来。
她不经意地擦掉眼角的湿润,把电话接起来。
还没等她开口,就听见周陆分外急切的声音:“任越越,不好了!向初辰不见了!”
第47章
“你说什么?”任越越眉间紧皱,向周陆确认了她刚刚听到的话。
“向初辰不见了,现在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他。”周陆在电话那头焦急说道。
刚刚林璇打电话告诉周陆,说忽然联系不上向初辰了,前天下午她还在跟向初辰对接工作,可从昨天早上开始就失去了联系。他的手机怎么都打不通,公寓和别墅还有向氏的公馆,林璇也都去过了,人影都没见着。林璇跟周陆讲的时候异常着急,她的确担心,向初辰以前从不会这样,搞忽然消失这一套。她无计可施,又不敢惊动向伯母,只能慌慌忙忙打给周陆。
大洋彼岸的长途电话线上,周陆也焦急如热锅蚂蚁,返航的飞机马上要起飞了,他至少得八个小时后才能落地。他安慰了林璇好一会,转头便打给了任越越。
“我一直打他电话,都是关机,他以前常去的酒吧和俱乐部我都打过电话了,都说不在。他最近的状态不好,我担心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所以问问你,他有没有联系过你?”
“没,他没找过我。”任越越也焦急起来。
“行吧,那你再想想他可能会去什么地方。”周陆说,“我这边马上要关机了,落地再联系。”
“好。”任越越挂掉电话,整个人心乱如麻,她的腿有些发软,只好扶着椅子坐下来,脑海中迅速地划过一个个向初辰可能去的地方,神色焦灼。
他会去哪呢?会去哪呢?会去哪呢?任越越一个劲地想了又想,全然忘记了身处何处。一旁的奚老师不知出了什么事,没有搅扰她,只是眉头也跟着皱起来。
“对了!尔吞山!!”
任越越一把抓起桌上的信和信封塞进包里,匆匆告别奚老师,便狂奔下楼,一路向学校大门狂奔过去。一路跑,向初辰的脸就一路在她眼前晃,她不知怎的忽然就想起之前他在电视采访上说的那句话:“我平时喜欢去尔吞山徒步。”
直觉告诉她,向初辰应该是去了那。如果真进了山,那此刻向初辰很有可能已经遇上麻烦,甚至可能被困在了山上。
向初辰常去的这座山位于南城边郊一个三省交界处,是连绵的山脉中,一座游人云集的山峰。海拔4500米,从修筑的山路往上爬,大约要3个小时才能登顶。而一些徒步爱好者,则往往会选择攀登未经开发的小道,这些山路通常杂树杂草横生,陡峭难行。
想到这里,她更担心了,恐惧连带着耳旁呼呼的风声将她席卷。
校门口处,任越越喘着粗气,随手拦下一辆车。
“师傅,去尔吞山!”
从下午4点进山到现在,任越越已经走了快3个小时,天已将近全黑了,却连半山腰都没爬到。
昨天夜里刚下过雨,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山路又滑又陡峭,她每走一步都悬着心提着胆,万一不小心滑了脚,她就真要把自己交代在这里了。
她边走边吸着气,一路上,带刺的杂草不断在裤脚勾连着,小腿处已被划出一道道红色猫抓般的殷红。脸也被一株齐肩的小树枝划了一道,丝丝剌剌发着疼。
一时情急,她想都没想就进了山。除了包里随身带的纸巾、钱包和手机外,她几乎什么野外装备都没带,喉咙干渴得厉害,肚子虽然饿,饥饿感却因密集的恐惧而消减了许多。可即是如此,她的腿上也渐渐没力气了。
更可怕的是,从进山起,她就发现手机没了信号,这也使她更坚信了向初辰就在这里。只有这样,他们打不通他手机这一点,就有了最合理的解释。可是天全黑了,到处都是漆黑的一片,他究竟在哪啊?任越越害怕地四处张望着,加快了脚步。
暴雨后很多溪流水位都高涨起来,淌过一条山间小溪时,她的裤腿被浸湿了大半,虽是盛夏,可山里的夜晚却透着凉意,这下更是冷得她哆哆嗦嗦打起颤来。如此脚下一个不留神,穿着凉鞋的脚下,脚背便被一块尖锐的石块刺穿,黑色中什么也看不清,任越越感觉脚背上的痛每走一步,都生生牵着她的心脏。
快要走不动了。
山里的夜色已像墨汁一样浓稠,没有月光,深灰色火山泥一样的云团遮住了整片天空,一颗星光也没有,到处都是死寂一般的静。天地间唯一的响动,只有四面八方传来的不绝如缕的虫叫声。“唧唧吱吱唧唧吱吱……”万籁俱寂下,这叫声像断续的信号在任越越脑内轰鸣,她被一股强烈的恐惧摄住。她从小就怕黑、怕鬼,至今睡觉时都要在床头留一盏灯,不然根本不敢睡,更别提摸黑上厕所那些。
贴着树行过几步,她又想起平时在手机上看过的新闻:比如有人在山里迷路了,等不到人来救,最后绝望地死掉;或者一群人出游,结果有人失足掉落悬崖等等。还有那些小时候听过的总发生在夜晚的故事,比如山里有很多猛兽,在夜间出来吃人;或者有人在山里露营,结果被野熊袭击失踪;甚至有人走着走着,路过一片莹莹发着蓝绿火光的荒地……
这时,一阵山风带着寒意骤然从后面吹到她的脖子上,伴随着低低的呜咽声,她的脊背瞬间僵住,头皮一阵发麻。
她感觉背后渗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被风吹得黏黏糊糊贴在身上。
这下,她不敢走了,只好缓缓地往下蹲,双腿止不住颤抖,她很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