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天了,廖雁只吃了两只烤得半生不熟的野兔,偏那野兔又无甚油水,柴的犹如老牛皮,此时日上三竿,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这会儿听他们这么一说,顿觉涎水直流。
其实他以前也是这么饥一顿饱一顿过的,以前没觉着怎么着,现在这副被迅速养刁钻了的胃口却开始委屈了。
一听王掌柜又夸自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廖雁顿觉十分受用,本能地挺胸抬头,骄傲道:“那是自然,我酒量好得很!关外的烈酒白刀子,我一口气能吃一斤!”
王掌柜和翠红都非常捧场地鼓掌,又吹嘘自家酿的高粱酒如何如何香醇……
稍后方知县重新升堂,开口就问他们商议的如何了。
孟阳和白星在后面吃了茶,用了一大盘酥皮牛乳豆沙馅儿点心,撑得直打嗝。不得不说,县衙的点心确实比外面精致许多,不过白星还是觉得孟阳做的点心最好吃,哪怕只是一个圆溜溜的实心奶香饽饽。
两人各怀心思,结果出来一看,廖雁竟然也在,都是欢喜不已。
“雁雁!”孟阳的脚尖飞快的挪了几下,斜着蹭到他身边,小声道,“等会儿咱们一起回去吧!我炖了板栗烧鸡呢,可香啦!”
小伙伴三缺一,搞得他们两个吃饭都不香了,那一大锅板栗烧鸡都没怎么动呢。
廖雁用力翻了个白眼,只是抱着胳膊去看房梁,竟直接无视他。
孟阳很是无措的看向白星,显然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怎么惹到这位小伙伴了。
白星倒是知道,可是这种事情不好说。
她和孟阳一左一右夹住廖雁,想了半天,只憋出来一句,“挺好吃的。”
何止好吃,现在回忆起来,简直是太好吃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却给廖雁勾起来好大一股无名火:
好啊,老子在外面风餐露宿,你们却舒舒服服躲在家里吃烧鸡?
他咬牙切齿道:“告诉你们,比你们有眼光的人有的是,老子抢手的很!”
他朝王掌柜抬了抬下巴,带着几分炫耀的说:“看见了吗?老子是他们的恩人,死活非要拉老子去吃酒席,不去还不行!”
气死你们!
孟阳眨了眨眼,忽然欢喜起来:“雁雁,不是,廖雁,你不走了呀?”
廖雁大怒,“这桃花镇是你家开的么,凭什么赶老子走?你让老子走,老子还偏就不走了!”
他一口一个老子,说的孟阳简直要不认识这两个字了。
可无论如何,小伙伴忽然又决定不走了,这实在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孟阳那颗凉飕飕的心,此时又悄然温暖起来。
另一边,王掌柜等人也非常“融洽”的达成了一致,方县令一看后来出来的白星竟然也是一副江湖人习气,本就大了一圈的脑袋,更是大上加大,直接就把所有的小心思压回去,非常干脆利落的给批了休书。
自此,名山县,甚至可能是本朝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妻子休了丈夫的文书正式出炉。
按下手印的瞬间,韩青眼前一黑,摇摇欲坠,简直恨不得就此昏死过去。
有了这一纸文书,他和家人的所作所为就被彻底钉死,活脱脱一个大把柄落在翠红手里,日后想再搞点什么小动作都难。
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早知如此,就不该纵容父母做下此等错事。
可事到如今,后悔有用吗?
几家欢喜几家愁,事情彻底了结之后,翠红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起来,真可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她挨着谢过,又说要掏私房银子给大家置办一大桌酒席。
“要过年了,只当去去霉气吧!”
说的众人都笑起来。
县城乃一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繁华程度自然不是小小桃花镇所能比拟的,此时正值年根底下,更是比平时热闹十倍,沿街小贩们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挤满了喜气洋洋采购年货的百姓,看的人心痒难耐。
王掌柜就道:“咱们难得进城一趟,倒也不急着回去,索性就在这里用过午饭,略逛一回再启程不迟。”
众人都说好,便一起往街上走去。
王掌柜有心让廖雁和两个小伙伴重归于好,自然带着伙计和翠红走在前面,后头三个小的,不知不觉就又落了一堆。
廖雁还在生闷气,也不主动说话。
白星本来话就不多,一般别人不开口,她就保持沉默,这会儿也不例外。
孟阳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急得直挠头。
哪怕到了现在,他还不清楚廖雁究竟为什么会离家出走?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两人的脸色,“那个,如果你们再想去闯荡江湖的话,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啊?”
此言一出,正闹别扭的廖雁和白星齐齐看来,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孟阳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抓着自己的手指头结结巴巴道:“我,我真的没有逼你们留下陪我的意思,就是,就是如果你们不讨厌我的话,我愿意陪你们闯江湖的!”
就在刚才,他突然想明白了,如果星星和雁雁不能留下的话,那自己陪他们出去不就行了吗?
反正他也一直想出去见见世面的,大家一起做伴不是更好吗?
可能是今天的日头太好了吧,在满怀忐忑等待答案的过程中,他硬是被晒出一脑门子汗,掌心也黏腻腻的。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跳的飞快,好像随时都能从嗓子眼里飞出来。
廖雁沉默片刻,又忍不住出言挤兑,“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出去了能干嘛呀?我们可都是刀光剑影里走过来的,难不成还让我们保护你吗?想的倒挺美!”
真以为江湖是那么好闯荡的吗?可不要小看了江湖客!
“不不不,我不用你们保护的,”孟阳忙道,恨不得立刻写个保证书,“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真的!”
许多年前,他也是孤身一人从京城辗转流落到桃花镇。彼时年幼,无依无靠,谁都能上来欺负一下,中间经历过的艰难困苦难以估量,甚至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可曾经的小少爷不也是一点一点适应了吗?
所以哪怕日后再去闯荡江湖,他也一定可以的!
廖雁哼了一声,不再说话,显然是不信的。
读书人的嘴最会骗人了,他才不要相信。
孟阳抿了抿嘴,又下意识看向白星。
白星犹豫了下,到底还是说了实话,“江湖险恶……”
桃花镇真的是个好地方,那里的人也都是好人,如果可以的话,即便自己不能,她也希望孟阳能在那里过完平淡却安详的一生。
“我觉得自己多少也会有点用的,”此时的孟阳就像一个唯恐被抛弃的孩子,拼命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我会配一点药,也知道许多暗器的图纸,我今天回家就去做,一定可以保护自己的,你们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说到最后,他甚至隐隐带了点哭腔,两只眼圈也微微泛红,就这么眼巴巴看着廖雁和白星,似乎只要他们说一个不字,下一刻就会哭出来一样。
在过去短暂的人生中,他经历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生离死别,而等了这么多年才等来的朋友,真的不想再失去了。
他不想再回到原来一个人的时候,每天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自言自语,跟鸡鸭甚至是蚂蚁说话。
那样的感觉实在太可怕太漫长太折磨,只是这么一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廖雁忽然气闷,有点想骂人,但却找不到对象,索性扭来脸不去看他。
“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要哭鼻子,你羞不羞啊?”
孟阳赶紧吸了吸鼻子,倔强道:“我才没有要哭,是太阳刺痛了眼睛!”
“你就是要哭。”
“我没有!”
白星忽然觉得两个人的幼稚程度不相上下。
她叹了口气,“我会保护你的。”
多年来,她漫无目的地漂泊江湖,外人看着轰轰烈烈,自己却总是茫然,不知究竟为何而活。
如今给自己找了一个目标,至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宛如行尸走肉了吧?
孟阳愣了下,旋即被巨大的喜悦席卷,“星星?!”
廖雁忽然又开始暴躁,“你们又要偷偷瞒着我去干什么?”
白星没好气道:“就是要瞒着你出去玩啊!”
廖雁哇哇大叫,“气死我啦,我不许!”
“你不许我们也去。”白星哼了声。
廖雁一张脸绷得死紧,气得说不出话来。
孟阳第一次见他们吵得这么厉害,不由一阵心惊胆战,在旁边小心翼翼的说:“那个,雁雁,你也一起来嘛。”
“老子杀了你啊,”廖雁蹭的拔出刀来,恶狠狠道,“都怪你!你们读书人都是狐狸精变的,惯会蛊惑人心,星星才来了几天,魂儿都要被你勾走了!”
带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闯荡江湖,那不是作死吗?
孟阳被他骂得直缩脖子,可听到什么“星星的魂都被你勾走了”之类的话,却还是忍不住红了耳根。
他本能地抬起眼,紧张又期待地偷瞟了白星一下,谁知对方也正看着自己,眼底满是坦荡。
很神奇的,他那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漂泊已久的心,好像忽然就获得了宁静。
他喜欢星星呀。
不管隐居田园,还是闯荡江湖,他都只想跟星星在一起。
他又觉得说这话的廖雁真是个好人。
他有点害羞的捏了捏手指,微微垂着头,很小声的谦虚道:“我,哎呀,我也没有那么厉害啦!”
廖雁:“?”
老子那是在夸奖你吗?是在骂你!
狐狸精,听见了吗?狐狸精!
然而孟阳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一度干涸的心灵重新被满满的幸福填充、滋润,鼓鼓胀胀。
里面的快乐实在太多,像一只圆滚滚的大皮球,在温暖灿烂的阳光下不断膨胀,仿佛随时都会炸裂开来。
他充满期待地幻想着跟小伙伴们闯荡江湖的日子,眉飞色舞,脚步轻快,连头发丝儿都是雀跃的。
他这次卖灯笼赚了将近十两银子呢,再加上以前的积蓄,或许可以买一口小牲口代步。
还有还有,听说闯荡江湖一定要风餐露宿,所以锅碗瓢盆要不要带着呢?
还是带着吧,不然星星和雁雁要怎么吃饭呢?自己一定要把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啊,还要做一点日常可能用到的药粉呢……
只是这么想着,他就觉得自己肋下已经长出了巨大的羽翼,迫不及待地想要在那片完全陌生的天空中翱翔一番。
会看到什么呢?蓝的天,红的花,绿的草……江湖人都长的什么样子呢?他们是否长着大胡子,又是否像传闻中的一样凶悍不讲理?
可孟阳又转念一想,其实也未必,因为欣欣和雁雁都是很好的人呀!
孟阳想着,笑着,整个人都快乐得要飞起来,就连看着路边排水沟里的野草,也觉得是那样温柔可爱。
我要出门了呀,你们会替我高兴吗?
一阵微风拂过,枯黄的野草们立刻左摇右摆起来:是呀,书生,我们在替你高兴啊。
县城的集市可比桃花镇大的多了,足足绵延出去五六条街,孟阳已经许多年没有来过这样繁华的地方,只觉得记忆深处某些美好的碎片逐渐复苏,让他的两只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这里的货品明显要比小镇上的更加种类繁杂、品质精良。桃花镇上有的,他们有;桃花镇上没有的,他们还有,叫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既然要出去闯荡江湖,那么许多事情都该准备起来。
孟阳下定决心,便勇敢地踏入旁边一家杂货铺子,张口要了许多牛筋。
白星好奇道:“你要做红烧牛筋吗?”
之前做红焖牛肉的时候,里面有两条牛筋,炖得稀烂,又微微有点弹牙,口感绵密扎实,那种美味令她难以忘怀,简直到了魂牵梦萦的程度。
孟阳摇头,仔细检查伙计拿出来的货品。
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我之前曾看过几本工书,就想试着做两幅袖箭,这样的话,不仅能够自保,而且说不定还能帮上你们的忙呢。”
袖箭是一种绑在手腕上的暗器,类似于弓/ 弩,但是更加小巧隐蔽,如果用得好的话,绝对可以出奇制胜。
虽然星星说可以保护自己,但他真的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
白星哦了声,竟然隐约有点失望。
不是做吃的呀,唉。
倒是后面故意装的漫不经心的廖雁,微微有点惊讶。
他以为刚才这书生说会做暗器什么的,是顺口胡诌的,没想到竟然还真会吗?
他是见过袖箭这种东西的,自然知晓厉害,也知道是多么稀罕难做,这书生……
孟阳不知道别人心里怎么想的,只是用心挑选了几根好牛筋,忍痛付了钱,小心翼翼藏宝贝似的放入怀中,还轻轻拍了几下,这才放了心。
廖雁看着他的举动,难得没出言挤兑。
三人出了杂货铺,又在街上闲逛。
然后,孟阳竟然发现有卖笋干的南方客商!
笋干呀!
他再一次被巨大的惊喜冲刷,于是立刻转身对白星和廖雁炫耀自己的发现,“有笋干啊!”
白星低头,对上一捆又皱又干老树皮样的东西,顿时充满怀疑:这玩意儿能吃?看上去就是牙齿的大敌呀。
廖雁虽然没有说话,但充满排斥的表情和眼神说明一切。
孟阳不管,他立刻蹲下去,在一大堆笋干中翻捡起来。
老板生意很好,一时间竟顾不得过来招呼,倒是难得清净。
这些笋干确实不错,又肥又厚,拿在手中沉甸甸的。
孟阳用指甲盖在笋干的底部用力掐了一下,最初的阻力过后,指甲终于顺利插下去,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竹笋晒干以后本来就极其坚韧,但这笋干竟然也掐得动,就证明它在被砍下来之时,非常鲜嫩。
“老板,这个怎么卖呀?”孟阳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