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结果显示,她是被人从后面用绳子勒死,然后投入井中的。
可当时府衙的案卷却记着:水莲不堪受辱,边哭边跑向后院,跳井而亡。
元瑾汐很高兴,她不怕有证据,因为有齐宣在,只要事实如此,昭雪是迟早的事。她怕的是沈怀瑜真的看上人家姑娘,无论是出于强迫,还是出于误会,真的把人害死了。
好在,被勒死这一条,就足以证明,是有人暗下杀手,与沈怀瑜无关。
因为案卷上清清楚楚写着,沈家大公子沈怀理亲自作证,看到沈怀瑜调戏水莲,水莲羞愧跑开,而后直接跳了井。
而这期间沈家的大公子正好可以做不在场证明。
其实,这件事说有多曲折,根本就谈不上,只要验尸结果一出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偏偏水莲的家人不同意验尸,一口咬定是沈怀瑜逼死了他们的女儿。
待到从水莲房里搜出一些银锭时,就更加断定,这是沈怀瑜给的,是调戏的证明。
再加上沈怀瑜一言不发,这事也就被认为是他默认,成了定论。
元瑾汐此时正和齐宣一同坐在熙和园的书房里,齐宣在主位,她在一旁边,齐宣看一页,她就看一页。
“奇怪,”她伸手压处一页案卷,“这里写兄长面对指责时,竟然承认他喜欢水莲。可就算如此,他是府里的三公子,喜欢一个婢女,只要水莲愿意,收了房也没人能说什么。虽然是沈家大老爷房里的,好说不好听,但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偏偏沈府就闹大了,闹大后,兄长还完全不加辩驳,甚至是承担下来。这又是为什么?”
齐宣扭头,注视着元瑾汐苦苦思索的神情,一又好看的眉毛挤在一起,中间甚至有了皱痕。他不自觉地伸手去抹她的眉心,似乎想要将那个微小的川字抹平。
只是抬手到一半,元瑾汐明亮的又眼就疑惑地看着他,“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
“咳,没有,只是头有些痒。”齐宣顺势将手放在头上,装模作样的挠了两下。
“其实这事,或许不难理解。沈怀瑜之所以一言不发,是心有愧疚。他虽没有调戏水莲,但水莲很可能是因他而死。”
“啊,怎么会?”元瑾汐有些急,她不希望沈怀瑜身上有任何的污点。
“别急。因他而死,未必是被他所杀。你想想他在信中透露给我们的消息,我想很多时候未必是他亲自打听到的,而是假手于人。”
元瑾汐吸了一口气,“王爷的意思是,水莲听从兄长的吩咐,去帮他打探消息,结果在传递消息的时候被沈家大公子撞见。之所以说他们幽会,是因为地处偏僻。”
“兄长承认喜欢,只是不想让水莲暴露。但沈家已经起了疑心,当晚便杀人灭口,哥哥心有愧疚,这才一言不发。”
“不错,”齐宣点点头,“甚至,在水莲死后,他意识到沈家并非善地,借此事脱离逃命。”
说到这儿,两人的脸色同时凝重起来,最后还是元瑾汐沉不住气,说道:“他是沈家三公子,就算再不受待见,也不会有性命之忧,若是沈府的情形已经到了需要逃命的境地……”
她的目光扫向放在桌上的信,“那岂不是说,沈家还有更惊人的秘密?”
齐宣也玩味地拿起那封“尸横遍野”的信,嘴角扬起一抹轻笑,“居然还给本王来了个投石问路。”
元瑾汐赶忙解释,“兄长他……”
“无妨,”齐宣一摆手,“我没那么小心眼,我与他素不相识,他有戒心,是正常。而且他只是托你转信,谁知你又是什么情况。如果他鲁莽到上来就和盘托出,我倒是要小看他。”
“举贤不避亲。若是他有真才实学,本王倒是不介意向皇兄举荐一下。”
元瑾汐听了大喜,“瑾汐代兄长多谢王爷。”
“你别高兴得太早。看你兄长都叫上了,人家认不认你还不一定。”
“这倒也是。”元瑾汐脸上没了笑容。
在当下这个讲究血统、宗族礼法的环境中,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基本上是不相认的。
更何况,按礼法,沈怀瑜的母亲是沈家大夫人,与她娘在礼法上并无关系,甚至连声娘亲都不能叫。
她与沈怀瑜之间,实在是多有尴尬,对方不愿意认她,也无可厚非。
看到元瑾汐低落,齐宣微微有些后悔,好端端的,何必说这些,让她没来由的不高兴。
可是,想到刚刚她那眉飞色舞,代沈怀瑜道谢的场景,他又心里微微不舒服。
不过就见了一面,她就替他又是忧心、又是高兴,仿佛他们才是一家人,自己却成了外人。
冥冥中,他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似乎这沈怀瑜,会将元瑾汐从他身边夺走。
即便他明知他们是兄妹,这种感觉仍然挥之不去。
作者有话说:
入夜,元瑾汐忽然反应过来,“举贤不避亲”?
哈?
元瑾汐:我和你有亲?
齐宣:当然,必须有。
第51章 折磨
按齐宣原本的计划, 只要逼问出上元灯节和船上那伙刺客的背后主使之人,他就会离开并州,去往江州。
毕竟他这次出来, 并不真的是游山玩水,还担着一个钦差大臣的名头。
但没想到突然间冒出来的沈家和沈怀瑜,以及刺客的嘴硬,都大大延误了他的计划。
因为他发现,沈家的□□, 远不止包庇黑然堂这么一件事。甚至就连那个黑然堂, 也不简单。
再想到黑然堂只是沈怀瑜抛出来的棋子,他就更加期待要看到的东西了。
至于那个男扮女装的刺客, 也是出乎意料的硬气。
一连拷问了三天,硬是一言不发, 就连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卫一,都有些佩服他的坚韧。
不过, 这可苦了前去向齐宣汇报的平越, 只见他一进屋, 就头也不抬地抱拳道:“属下有愧,刺客至今未能开口。”
平越长得非常普通, 普通到元瑾汐见了他好几次,也没能记住他的样貌, 每一次都是从齐宣的语气中来判断,眼前人到底是谁。
不过,今天的平越倒是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这个被卫一当作接班人、重点培养对象, 平时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人, 脸红了。
虽然头低着看不清表情, 但侧脸上的红韵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莫名地,她竟然觉得这人有那么一点可爱,不由情不自禁地扬了扬嘴角,笑了一下。
齐宣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你还有心情笑,就不怕那背后之人再派一波杀手来,要你的命?”
元瑾汐赶紧收敛表情,小心翼翼道:“这不是有王爷呢么。要不,王爷试试我的野路子?”
“野路子?”齐宣这时才想起,还在船上时,她就说过,若是刺客嘴硬问不出来,她有办法。
平越对此颇有微词,虽然他的义父说齐宣是一个英明贤德的王爷,但是看到他对一个婢女如此纵容,心里还是有些不认同。
现在听到这婢女竟然大言不惭说有拷问犯人的办法,心里就更加不以为然。
“姑娘若是想说那些可能会让人殒命的法子,就不必说了,王爷要活口,不然他又怎么能撑到现在。”
元瑾汐听出平越话里的不屑,没有动气,而是微微一笑,“我的法子,不但不会让他殒命,甚至不会动他一根毫毛,只需要一面锣和三个问题。”
“一面锣?”齐宣看向元瑾汐。
“对,铜锣,要清脆响亮,最好能把人的耳朵震得嗡嗡响的那种。”
“怎么,要开戏不成?”齐宣笑道。
“差不多吧。”元瑾汐微微收敛神色,“请王爷命人把这位刺客放到安静、黑暗的地方去,等他睡着后,就拿一面锣在他耳边敲,敲醒后问三个问题,姓甚名谁,多大年龄,何方人士。”
平越皱起眉头,如果说元瑾汐说的是什么吓人的拷问方法或是刑具,他可能会嘲笑一下,但她却说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法子,实在是让人摸不到头脑。
更何况,这三个问题,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
好在,元瑾汐的停顿不长,没让他久等,就又开口道:“接下来,不管他回答不回答,都不必再问,放他去睡觉。”
“等他睡着之后,就在他耳边再次敲锣,一直敲响为止,醒后就再问那三个问题。如此循环往复,一定会逼得他开口。最初他可能会为了睡觉,胡乱回答问题,但不必管答案如何,只要他答就行。”
“问到他一定程度,他会说实话,只要一说实话……”
“只要他开口,后面的事,我必能问出来。”平越接过话头,“只是,姑娘凭什么认为这样的方式,能让他开口?”
元瑾汐看向他,“这位大人可听说过熬鹰?”
齐宣和平越瞬间明白,鹰是最高傲最难以驯服的动物,而熬鹰的关键,除了不让鹰吃饱,就是不让它鹰睡觉。
“姑娘竟然知道这个,倒是让人意外。”平越诧异地看了一眼元瑾汐,心里生出一丝警惕。他是暗卫,职责就是保护齐宣的安全,就是要怀疑一切需要怀疑的事。
元瑾汐想到当年的事情,双手在袍袖下微微攥紧,“杂耍班里的人,有时与畜生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
平越心里一凛,想到他见过、听过的一些事情,双手抱拳,“是在下鲁莽了。”
齐宣却是注意到了她紧绷的身体,便挥手让平越照此方法行事,待到他离开后,一把拉过元瑾汐,沉声问道:“有人这样折磨过你?”
“没,”元瑾汐脸色有些微微发白,“但见过。”
齐宣刚刚松下的一口气,又提了起来。
“杂耍班里,遇到不听话的动物,或是人时……都被这样对待过。我那时还小,有些陪酒的事轮不到我。”
再往后,不用她说,齐宣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想到是他没能及时回去,让她被人拐进那种地方,他的心里就一阵愧疚。
“若是日后遇到了,我定要为你出气。”
元瑾汐摇摇头,“那位班主已经疯了。”
“疯了?”
“是。”元瑾汐目光看向窗外,“当年,有一位富商看上了他的妻子,承诺一晚上给二十两银子,他便将人绑了,送了过去。”
“这禽兽!”
“他的妻子虽然很凶,但对我们这些孩子,还算不错。回来之后,用了三个月时间暗中筹谋,在一处树林安营扎寨时,用药把班主和几个打手全放翻了。然后他带着那些剩余的人,把班主绑在树上,以其之人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到三天,班主就疯了。我当时吓得不行,便趁乱逃了出来。可没跑多远,就被人伢子抓住,送到伢行,签了卖身契。”
齐宣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如果他当时脱险之后,能再强撑一下,立刻安排一个人去找小镇纸,而不是一下子就昏迷好几天,或许元瑾汐早就快乐地生活在他身边,完全不用经历这些听起来都让人胆战心惊的事情。
“对……”差一点,对不起三个字就脱口而出。
“对了,沈怀瑜走了几天了,该回来了吧?”他只能强行转移话题。
提到沈怀瑜,元瑾汐心情一下子就好了很多,“嗯,他当时说的是五天之内必回。明天应该就差不多,他还说如果我骗他,定不饶我呢。”
“他敢,”齐宣立刻一瞪眼睛,“他敢动你一根毫毛,我就抄了他的沈家充公。”
元瑾汐听出了齐宣话里的意思,噗嗤一笑,“那他要是认我,还对我好呢?”
“那沈家只换位家主就行了。”
虽然不怎么喜欢那个还未见面的沈怀瑜,但他毕竟与元瑾汐有血缘关系,只要他肯认她,对她好,让她开心,齐宣不介意换他执掌沈家。
甚至……
算了,只要元瑾汐开心就好。
此时的沈怀瑜,正骑马在官道上飞奔。
他算不得身体强壮的人,但眼下,对母亲的思念、想知道她在离开沈家后,过得好不好的心情,却不断驱使着他快一点,再快一点。
甚至,在他的心里,隐隐地有那么一丝激动。
他虽然姓沈,虽然的的确确是父亲的儿子,但他却从未把他当作儿子。他的大哥,也从未把他当成弟弟。
这二十年间,他本已放弃了亲情这种东西,如今却意外地发现,他可能有一个妹妹。
而且这个妹妹,与他有同一个母亲。
他的心里,隐隐地又升腾起一丝渴望,这个与流着一半相同的血的姑娘,会愿意叫他一声哥哥么?
“驾。”沈怀瑜又抽打了一次马背,终于赶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平阳城。
一路来到自己在城里的落脚处,刚一进门,就将前来开门的小厮墨烟吓了一跳。
只见眼前人胡子拉茬,满脸灰尘,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要不是他跟了他快十年,真要认不出来。
冷不丁的一看,比平时那副活死人的模样还要吓人。
“公子,你,你怎么这样了?”
沈怀瑜将马的缰绳扔给小厮,“打水,我要洗漱。”
随后进屋往床上一靠,等着人端水进来。
但他已经连续跑了三天四夜,几乎就没怎么睡觉,此时一坐下来,完全抵挡不住困意。
待到墨烟端着热水进来时,只见到靠在那里,轻轻打着鼾声的沈怀瑜。
“公子,你这又是何必。”他知道自家公子心里的苦楚,但眼见他这样糟蹋自己,还是心有不忍。
简单洁面之后、褪了外衣,扒了靴子,沈怀瑜终于躺倒在自己的床上。
第二天一早,鸡叫第一遍,他心里猛地一惊,蹭地一下坐了起来。同时伸手入怀,好在怀里的两样东西还在。
再看四周,是自己的熟悉的景色,这才想起,自己昨天就已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