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晨叹了口气,说道:“世界真的很小。”
“是的。舒窈很年轻,在一家公司作行政文员。长相身材普通,但比起姐你年轻时差远了。”
秋晨苦笑道:“你不用安慰我了。”
秋痕睁大眼睛,认真说道:“我说的是实话。舒窈真的很普通,长得乏善可陈,她站在人群中,你绝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
她高中毕业,就在外打工了。家境也不好,出生在单亲家庭,由母亲含辛茹苦抚养姐妹长大的。
她要长相没长相,要能力没能力,我很奇怪姐夫。不,凌辰攸究竟看上她哪一点?”
秋晨长叹一声,说道:“也许年轻可以弥补所有的缺陷。”
“之前,我还听舒芃说过,她这个妹妹,脾气不好,让人不省心。她当时交个男朋友,两人经常为小事吵架,甚至大打出手。谁知怎么就勾搭上凌辰攸了?”
秋晨坐直身子,缓缓做了个深呼吸:“个中原由,我也不想知道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吧。”
“凌辰攸终于有天会后悔的!”
秋晨苦笑道:“他后悔不后悔,对我而言,毫无意义。我现在唯一悔恨的是,这么多年对这个家尽心竭力,却迷失了方向,失去了自我,导致最后一败涂地。
现在自我解救的唯一方式也许就是勇敢放弃这段外表光鲜里面却爬满虱子的婚姻。”
第12章 趋利避害
凌辰攸提着行李箱,行走在银海路。马路人来人往,脚步匆匆。
惟有他拎着行李,缓慢穿梭在人群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周围的人们各自为生计奔波,并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他步行到一家叫云海酒店门口,便径直走了进去,在大堂总台处入住登记,订了一间客房。
酒店装修风格简单大方,以白色为主色调,配以黑色的菱形图案,显得自然流畅,又不失优雅之感。
在服务员的指引下,凌辰攸乘坐电梯,沿着古朴花纹的走廊,来到 405 号房。
进房后,他将行李箱搁置在一旁的柜子旁,一屁股坐在咖啡色的沙发上,闭上眼睛,纷至沓来的思绪无处可挡。
女儿凌悦的身影飘进他的脑海,从今天开始,她再没有完整的家庭。
只能选择跟着他或秋晨生活。想到这,他内心五味杂陈,难以言喻。
不,不能这样想!相比孩子而言,他当务之急是拯救自己。
人的一生能遇上知己,实属不易,若遇见真爱,更是凤毛麟角。
人到中年,日上三竿,若没有遇见舒窈,他认为他的人生不过如此,平淡无奇,日子琐碎繁杂,静候衰老和死亡的降临。
没想到,上天却给他带来了惊喜,让他幸运遇见了舒窈。他那死水沉沉的人生重新活了过来。
对舒窈的思念如潮水般涌来。虽然他们已经相处二个月了,正因为确定是真爱,他珍惜这段难能可贵的感情。
很快,门外传来熟悉的敲门声。凌辰攸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冲向门口,打开房门,一把将门外的舒窈拽了进来。
舒窈身穿一件湖蓝色的羽绒服和白色短裙,似笑非笑望着他。凌辰攸一把抱住了她,他深深吮吸着她身上特有的体香。
舒窈紧紧依偎在他的肩上,就像把她一生的重量压在他的身上。
“我昨晚梦见你了。”舒窈在他的耳边低语。
温热的气息让凌辰攸内心一颤,她的话语让他感到难以言语的征服喜悦。
凌辰攸感动极了,发誓保护她,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于是,凌辰攸他恳求道:“明天我出去租一套居室,到时你搬过来跟我住,好吗?”
舒窈娇羞低下头,点点头,说道:“我母亲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想把她一同接过来,照顾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
……
第二天,凌辰攸休假,在城市中心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房子虽不如先前住的宽敞,但光线明亮,离舒窈上班的地方很近。
凌辰攸很满意,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来布置整理房子。他希望给舒窈下班后一个惊喜,一个心仪已久的爱巢。
手机铃声响了,是凌易虹打来了。
凌辰攸迟疑片刻,接听了电话。
“你在哪里呢?我在医院里,听他们说你今天休假了。”
“是的,姐,你生病了?”
“我好着呢。我看是你有病吧?”
凌辰攸微怔,说道:“我也没有生病呢。”
“好端端的家庭就被你亲手毁掉,难道不是你有病吗?”凌易虹厉声喝道。
看来,秋晨已经告诉她了。既然如此,他横下心来,直截了当说道:“姐,你劝我也没有用。我已经下了决心,一定要离婚,破釜沉舟,决不可改。我在外都租好房子了。”
凌易虹在那头又气又急,说道:“你现在鬼迷心窍,连姐的话都不听了。快说,你在哪里?我要来找你!”
凌辰攸知道凌易虹的脾气,性烈如火,事必有果,否则绝不罢休。迫不得已,他只得告诉凌易虹租房的地点。
很快,凌易虹风风火火赶来了。
凌辰攸打开门,便看到凌易虹满脸怒容。
她怒气冲冲说道:“你马上退租,给我搬回家去。”
凌辰攸摇摇头,坚定说道:“刚才我已经说过,我必须要离婚。我绝不可能再回到过那种生活。”
“你,你……你不回去,你就不要再认我这个姐了!”凌易虹气急攻心,说话不利索。
凌辰攸平静说道:“姐,你现在把死去的母亲搬出来都不能改变我的决定。”
凌易虹怔呆了,一时语噎,不知该说些什么。
凌辰攸从小跟母亲的感情颇深厚。世事难料,母亲积劳成疾,四十五岁那年忽然脑梗,让他猝不及防。
尽管他衣不解带在医院里陪伴着母亲,但一周后母亲仍溘然而逝。
凌辰攸痛不欲生,自责不已。母亲的早逝是他一辈子的沉疴痼疾,直至今日,他仍无法原谅父亲。
沉默良久,凌易虹眼见他一意孤行,自知回天无力,不由叹了口气,说道:“既然木成舟,那你对凌悦以及你们共同财产怎么计划呢?”
凌辰攸说:“凌悦从小都是秋晨在照顾,以后就和秋晨一起生活吧。另外,我把一切财产都留给秋晨,除了我的书和衣物,以及短期生活开支之外,什么都不带走。”
凌易虹没有吭声,在屋里来回踱步,最后开口道:“不行,我不同意你的想法。首先,凌悦是凌家的骨血,我不会让她流落在外。以后秋晨另找一个男人,谁能保证他能像亲爹真心实意对凌悦好?”
凌辰攸紧锁眉头,思考她所说的不无道理。但是医院事多,经常加班,照顾女儿,确实是有心无力。
凌易虹一眼看透他的心思,说道:“你自己来照顾凌悦的确是有难处,不过你放心,姐会帮你的。平时凌悦就交给我,由我来照顾她。”
凌辰攸迟疑片刻,没有说话。
凌易虹又继续说道:“既然凌悦由我们来抚养照顾,那房子就不能给秋晨,孩子要在熟悉的环境才更利于成长。
还有,你们的积蓄财产分割也要倾向于你,毕竟你要抚养孩子,孩子的日常开支,天长日久,可不是个小数量。”
凌辰攸说道:“以秋晨那个性子,保齐不会答应吧。凌悦就是她的命根子。”
凌易虹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忘了你姐夫是大律师吗?这点事能难倒他吗?”
凌辰攸惊讶望着她,疑惑不解。
“怎么了?”凌易虹问道。
凌辰攸连忙回答道:“没……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今天对秋晨的态度与之前判若二人。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秋晨吗?怎么突然变了呢?”
凌易虹慢悠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阵轻笑,然后不紧不慢说道:“我之前是喜欢秋晨,但并不是仅仅因为她聪慧,做人得体,善解人意,最根本缘故是因为她是你的妻子,我才会喜欢他。
这是个因果关系,我可不会本末倒置。如今你们即将一拍两散,我和她也没有关系。
而我和你则不同,是血缘关系,不管你有没有错,你始终是我的弟弟。
说句难听的话,你可以换无数个老婆,而你只有我一个姐姐。同样,我可以换无数个老公,但我只有你一个弟弟。”
凌辰攸叹了口气,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样背后算计她,恐怕不太好。毕竟有错的是我。再说了,秋晨结婚后就全职在家,现在重新要去找工作还是不容易的!钱财我可以多分给她一点。”
凌易虹用力拍拍他的肩膀,大声呵斥道:“你傻啊?弟弟,你们都要离婚了。都到这份上,你们之间没有爱,就只有切身利害关系!既然分道扬镳了,何不为自己打算?能争到多少,完全靠个人手段!”
凌辰攸沉默不语,似乎并不赞同凌易虹的观点,但他并不想争论什么。
凌易虹是商人,商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职业使然。
凌辰攸觉得屋内有点沉闷,便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立春一过,天气一天天变暖,一阵风袭来,湿润又潮湿。楼下的草地上种着几株桃花树。灰褐虬曲的树枝上,俏皮点缀着粉红色的花蕾。
凌辰攸望着窗外,自言自语说道:“夫妻撕破脸,真要到这种不堪的地步吗?”
凌易虹从沙发上站起来,来到窗前,把手放在凌辰攸的肩膀上,语重心长说道:“人过于感性大多是没出息的。利益能超越人性,何况是分崩离析的情感。你看很多夫妻即使没有感情,却仍相安无事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完全是利益在驱使。”
第13章 矫情的上司
那个夜晚,城市迎来了入春后的第一场寒潮。乍暖还寒,小雨霏霏。
清晨,凛冽的寒风,如同一名行走江湖的侠士,腰间揣着一把利剑,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东流西窜,似乎在寻找能够与它对抗的武林高手,想一较高下。
办公室内则是人头攒动,热火朝天,铃声一片,进进出出的人都是一路小跑,一副争分夺秒的忙碌景象。
秋痕的工位旁,摆着一盆玉竹郁郁葱葱,长势喜人。而她忙得不可开交,时而目不转睛看着电脑,不停敲击键盘,时而埋着头,在本上写写划划。
秋痕的公司是一家在业界享有知名度的传媒公司,名叫达雅文化传播公司,对外承接各类商业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服务。
最近达雅公司签下个大单,客户是一家知名的跨国大企业。
客户要在六个月后,耗资不菲举办公司创立三十周年的欢庆盛会。
达雅公司过关斩将,在招标中脱颖而出,最后排除万难,拿下这个项目。
金主爸爸很大方,给出了高额的预算,一掷千金,让公司高层喜出望外。
但是金主的钱并不是好拿的,甲方开出一系列的苛刻要求,包括创意、方案、服务以及媒体资源等等。
甲方双方高层在半个月前高调举行了签约仪式。签约后,大领导都是甩手掌柜,把下面的工作全盘交付给下级。
两方中层进行磋商沟通时,很多意图甲方表达不清又含糊其词。跟甲方沟通对接的是设计部经理袁文湄。
袁文湄自以为揣测了甲方的用意,实际又没有猜对。而且她说话从不简单明了,总喜欢兜圈子,弄得手下的人摸不着头绪。导致设计部的多种方案,甲方都不满意。
秋痕和同事不得不昏天黑地的加班,都成了997工作时间了。
活动方案一次次修改,甲方一次次无情否决,搞得大家身心疲惫不堪。
秋痕也是无奈之极,很想问部门经理袁文湄,甲方到底真正想要什么?
她是否领会了甲方的真正意图?虽然甲方不负责告诉乙方怎么做,但总得明确告诉乙方我要什么。
要进行有效的沟通,而不是老是用「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这种泛泛而谈的含糊要求。
想是这样想,秋痕还是没有胆量冒犯上级。
袁文湄,三十五岁,一个漂亮却很矫情的女人,风情万种,超级自恋,喜欢全宇宙都围绕她转,所以绝非善茬。
秋痕刚来公司时,袁文湄装腔作势,大摆领导架子,工作上没少给秋痕穿小鞋。
她只得忍气吞声,默默忍受。幸好没过多久,公司调来一位总监叫方勇,恰巧是秋痕的大学校友,他比秋痕高二届,二人在大学里就相识。因是旧识,二人格外亲切,方勇很关照她。
袁文湄立刻变脸,对她态度好多了,时常嘘寒问暖。秋痕不吃这套,不卑不亢,头脑时刻保持清醒,只跟袁文湄谈工作,私底下决不相交。
秋痕一直认为同事的关系越简单越纯粹越好,如果私下有了交情,很多时候会出现公私不分的现象。
对方有可能隐晦利用私下交情进行情感勒索时,自己也不好意思在工作上板起脸向对方提出要求。
所以「上班好同事,下班不相识」是职场同事相处的最好状态。
对于袁文湄,最初秋痕百思不得其解,像这样一个矫情造作,能力一般的女人,居然当上设计部的经理,老板是钱多人傻吗?
后来,她才恍然大悟,越是矫情的女人,男人越喜欢。男人都是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生物。
表面上觉得这样的女人麻烦,不可理喻,实际上男人觉得这种女人更女性化,更性感。
《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就是典型代表。在西门庆成群的妻妾里,除了他心目中的白月光李瓶儿之外,西门庆最爱的莫过于潘金莲了。
就拿现实来说吧,譬如男人晚上打牌应酬,迟迟不归,贤惠懂事的女人从不打电话催促,而那些矫情的女人,连环催命般打电话,男人虽然嘴里说真烦,其实心里却还是很得意的。
因为,女人的在意,这让男人强烈感到被需求感,充分自信拥有男性魅力。
所以那些看上去缺点一大堆的女人,却有好命,身边不缺少男人,甚至还有很优秀的男人死心塌地爱着他。
职场上也是同理。工作上有点小问题,她就会撒撒娇。女人的撒娇是对男人战无不胜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