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身为庶子不得不给嫡子让路,被家族当做废物供着只为了血脉流传,这并不是他的宿命,脱离原生家族的束缚,不再固执地以为只能走武勋之路,他还是能挣出一条别的康庄大道来。
前半生醉生梦死,后半生醍醐灌顶,从佞臣,到能臣,他庆幸醒悟得早,庆幸跟对了大皇子这位主人。
白锦眨了眨眼,他还挺喜欢如今这生活,一点一滴,都是从细节上完善,从微末处发力,每一点付出,回报的不是泼天的财富,强横的权势,而是一颗颗纯粹的真心,一张张真诚的笑脸,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更让他有成就感,比起前世建起庞大的海上王国带来的刺激感充实有力多了。
这馆陶的生活水平好容易上来了一点,陛下这一北巡,一个处理不当,那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但若是运用得当,那……
“父皇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既然这样,我们自然不能怠慢,你把你手头的活分给下面人,亲自带人去迎接父皇,为了让陛下一路过得舒坦点,你这样……”
刘彻还不知道白锦在打他的主意,两年的时间,也足够让一个想娃的父亲,想方设法找出理由,安排了一场巡游,顺便把离家的崽拽回去。
玉米的种植,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震动,白锦提供的自然不是经过改良再改良的优化品种,而是牺牲了口感纯粹以产量为重点优化方向的粮种,区区几粒种子,待到丰收时,收获的便是沉甸甸压弯了秸秆的玉米棒,还有附带的大捆大捆甜丝丝的秸秆,磨碎了甚至也可以代替一部分粮食的玉米芯,这是怎样的神仙收获,简直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欣喜若狂!!
尤其是刘彻,现在国泰民安,武将有他发掘并培养了好几年的卫青,粮食有儿子提供的新粮种玉米,完全满足了士兵和战马的双重需求,他心心念念很多年的打败匈奴,一雪前耻的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这个臭小子,真是他的天降紫薇星!!!
喜滋滋的老父亲在巡视找儿子玩的路上,便看到一波一波全国知名的大商贾从四面八方而来,有的名气大到连刘彻都听说过,比如那个一路给队伍顿顿不落地贡献美食的大商人,分明就是淮南王的内史,光诸侯国出来的大商人就有七八个还有大汉境内那些豪商,这群人鞍前马后,无一不考虑在巡视队伍之前,简直是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殷勤之态度,让刘彻啧啧称奇之余,也是满头雾水。
最后还是随行的霍去病转了一大圈后,面色古怪地来到刘彻的御前。
“你是说,这所有的商人,凡是供奉过朕的商品,全部都可以进入新城商坊售卖,不但免税三年,还可以参与新城周边的建造——这臭小子,主意打到朕身上来了!”刘彻简直气笑了。
刘彻是何等智谋,他纵然不是很懂白锦这一系列操作的关窍,却足以看出其化腐朽为神奇的核心本质——从一无所有到建起一座盘踞西北的崭新城池,光靠白锦那少少的零钱能盖得起来一小段据说厚实高大的城墙吗?
刘彻捉摸不透白锦的手段,但不能不称赞这手段的漂亮干脆,在一个铜币外债都没欠的情况下,一座八街九陌的繁华城池拔地而起,其欣欣向荣的程度不逊于任何一座老牌城池,刘彻反思,换成是他自己,他有这等手段吗?
——没有!
而阿锦今年才多大?如今,那个让刘彻格外不舒服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他想自欺欺人都不行了——阿锦,可能是觉醒了宿慧——所以,他才忍不住问,你还是我的儿子吗?
必须要见见这小子,搞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行事全无顾忌,是不怕自己忌惮吗?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打算,俗世的种种勾心斗角利益牵扯,便不放在心上了?
刘彻的御驾已到达馆陶境内,为这块曾经荒凉的土地带来了惊人的名人效应,白锦给了百姓们安稳的住所,糊口的粮食,这只是基础的生存条件,要想在生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生活,活得好,就不能只满足以自给自足的农耕,而随着刘彻入境的各大商贾,为这座崭新的城市带来了白锦最想要的活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果说前两年经过白锦的努力只是涓涓细流,那到了今天,就正式形成了良性稳定的社会链,一环扣一环,蓬勃火热,一下子就点燃了这座城市!
而刘彻本人,却是优哉游哉地摇着扇子,领着卫青霍去病等几位心腹,脱离了正在夯吃夯吃赶路的大部队,先一步静悄悄地进了新城。
他们运气好,一进城,就遇到了白锦,白锦真没想到他爹这么不靠谱,居然干出微服私访的荒唐事,历史上的刘彻虽然渣,但他并不随心所欲,一言一行,都还是挺符合帝王排面的,这也是白锦对他爹根深蒂固的印象。
白锦盘算着亲爹估摸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新城,而这边的所有迎接招待工作都安排得毫无纰漏了,他总不能这几天就干等着吧,到时候提前一天出城迎接,他还有两天空闲时间呢!
他小小一个人,赶着一驴车树苗,颠颠地出了城,驶向黄河边,去补那些百姓栽种的小树林里的枯苗了。
他自己种的自然能保证每棵都活,但百姓种的,哪怕树苗再易活,还是会有那么几棵不明不白枯了的,齐齐整整的林子里露出一个两个枯树,别提多难看了。
这新城内外,就没有不认识他的,见他一个人赶着车出城,知道他的本事,也不担心,打了个招呼后便各忙各的了,显然白锦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模样出城。
刘彻站在酒肆二楼,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单薄却笔直的小小背影。
两年多不见,刘彻上唇和下巴都养起了胡须,尤其是下巴,一把顺滑乌亮的三寸美髯,修剪得整整齐齐,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格外威严肃穆,深沉凛然。
而白锦,也再不是刘彻心目中漂漂亮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了。
哪个小仙童梳着高马尾,穿着蓝不溜秋的短杉,蹬着小布鞋,浑身上下一件金玉配饰皆无,一寸纱衣都不着?这光从背影看去,根本认不出来是金尊玉贵的大殿下,倒像是街头巷陌最寻常的贫家小童。
“跟上去。”刘彻沉声道。
等到沿着车辙找到岸边的白锦时,他已经扛着树苗进了林子,林子里也并不安静,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呼——青壮年种地,小孩子去读书,闲在家里的老弱妇女便在这边圈了地养了家禽,养得倒也红红火火,也算是家庭的副业创收。
这林子才种下没两年,树苗矮矮的,滚滚草碧翠碧翠,一小团一小团绒呼呼,不时跑过一两只矫健的家禽,有鸡也有鸭,那些死掉的枯枝早就被百姓们捡回家当柴烧了,枯枝所在的地面又恢复了平地,白锦伸手朝那个位置凌空虚抓再往旁边一掀,他虚抓的地面便多了一个大坑,泥土自动翻滚涌起,簌簌地从坑里翻滚到坑边,白锦顺手把树苗往里一插,随手一推,搞定。
刘彻简直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何种滋味,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儿子,如今不但在挖坑,种树,还用的是法术,动作还这么熟练?
第61章 汉武寻仙 第十五章
繁华的新城,突兀地崛起于西北,浅灰色的三丈多高城墙,像缩小的秦长城,不减庄严冷肃,浅黄浅红交错垒起来的店铺房舍墙面,别有一番质朴坚固的美,深红乌黑的屋顶,两层的小院子,前后栽满了攀墙过窗的缤纷花卉,在这个色彩单调厚重的时代,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绚丽轻盈的梦,荼蘼而明艳,迷离而让人心醉,每一个踏入新城的人,都被彻头彻尾迷住了。
白锦见识过无数国家无数风格各异的美丽城市,最终融合而成的新城,透出了一种超越时代的建筑美感,打开了一扇盛世浮华的门,至少刘彻在亲眼看到后,大为惊叹!
这样的辉煌美丽,出自一名五岁稚童之手,从软软的一个小玉团子,慢慢长大,还没有真正扎下牢不可破的根基,便抽身而去。
有这样沉稳练达的治世手腕,刘彻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阿锦有如此的能力,不如回朝为父皇分忧?你阿娘日日想你想得垂泪不已,朕连想都不敢想,有生之年,竟能看到你阿娘如此软弱的一面。”
刘彻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想看这小子破防的样子,可惜,他是没办法让对方动容了,这世间若有人能打动他,大概只有阿娇吧。
白锦又不是离家出走,从此消失无踪,他出门后每隔一个月都会给阿娇去信,只有黄河水患那会儿连着小半年忙着赈灾和建城,信去的少了,阿娇若有担心,也应该是在那段日子,后来还让商队给他送了好几笔粮食药品和衣物,哪有刘彻说的那么夸张?
“好男儿志在四方,阿娘说了,哪怕我走到天涯海角,只要没忘了她,便是她的好儿子!”白锦随口道,仰着头看向刘彻。
“父皇,你还这么年轻,就别总想着偷懒了,谁家会让五岁的儿子为他分忧的?我的游历还没结束呢!老师说了,趁着我还小,把所有都经历一遍,就知道自己到底喜欢怎么生活了。”
刘彻一把把他抱了起来,“阿锦,朕怎么觉得,比起我,你更听东方朔那厮的话?”
白锦窝在刘彻怀里,也不挣扎,低头瞅着刘彻,很平静地道,“父皇想我走的路,复杂而充满未知的荆棘,而老师划出的道儿,只要我按部就班去走,就一定能到达终点,那父皇是希望儿子活得轻松点,还是辛苦点呢?”
正如阿娇,只要儿子平安幸福地活着,别无所求,刘彻呢?也是无所求吗?
白锦心里很清醒,他的出生,是从漫天映红的鸣凤朝霞,和那道万众瞩目的紫气中开始,从那以后,他就永远也不可能陷于刘彻似乎毫无保留的父爱中,是儿子又怎么样?独得圣宠又怎么样?
这些东西太过虚无缥缈,变化无常,所谓彩云易散,帝王的真心又何尝不是?
“陛下,您也看到了,臣擅长符箓占卜算命,并不擅长道术,大殿下无师自通,实乃道骨已成,修行仙道一途亦已登堂入室,有了自己的体悟见解。此时若是随陛下回京入朝,等于前功尽弃,不若等大殿下修为稳固后,再回宫尽孝,岂非两全其美?”
“朕有时候,真想杀了你。”
深夜,刘彻盘坐在案后,满殿灯火,依然照不亮他布满阴霾的脸庞。
如果没有东方朔,阿锦也许就不会觉醒宿慧,不会走上修道之路,凭阿锦的聪明,他们父子联手,何愁大汉朝不能鼎盛繁荣威震四海?
他到底爱不爱阿锦?当然爱,阿锦是他的长子,亦是独子,是他年近而立唯一的骨血,是他从阿娇手中生生抢了一半日子亲手养大的团子;他到底忌不忌惮阿锦?当然也忌惮,阿锦若是生来带有宿慧,他还算是他的儿子吗?心里会纯粹地看待他们的父子之情吗?对大汉有没有天然置于肩上的责任心呢?
新城固然震撼,新粮种也给国家带来了崭新的希望,但却好比涸泽而渔,阿锦的实力绝不止步于此,纵然没有这些,在他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皇子、太子乃至于未来君王的过程中,难道还不能为大汉带来更多更好的福祉?
刘彻不认为他将来的子嗣中,还谁能优秀到超越阿锦!
东方朔深深地弓下了腰,他心里也觉得抱歉,但是,连他都低估了大皇子,谁能想到大皇子建一座城跟玩泥巴过家家似的,迅雷不及掩耳,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建成了!
而一边建城还一边成就自己道心的大皇子,着实已经让他无话可说了。
白锦自有他想走的路,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
这一次出发,他留下了韩嫣任新城太守,却带走了同是小孩子的霍去病。
本来白锦还以为霍去病会反对,谁知道这已初具飞扬意气的小少年,居然乖顺无比,毫无疑义就接受了这一任命,坦坦然穿上了属于白锦亲卫的衣服。
刘彻往南,白锦继续往北,两人相背而驰,奔赴自己心中的理想之地。
霍去病原来是不大喜欢大皇子,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是权贵出身,再单纯的人也明白什么是立场,什么是派系,卫贵妃一系和陈皇后一系天然就是对立的两派,他只是不喜欢,而不是想方设法打压害人,都是他本性光明磊落了。
尤其是他与大皇子第一次见面,大皇子的骄矜傲慢,给他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永生难忘。
他以为大皇子会一直这样目无下尘地轻视他们卫家,直到成为真正的太子。他有时候也盼望着姨妈赶紧生一个小皇子,他会好好带着小皇子习武,争取有一天打败这个高高在上的大皇子,看他还能不能用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眼神看他舅舅!
万万没想到,还没等他姨妈生出小皇子,大皇子自己就放弃一切,悄悄离宫了!
霍去病实在忍不住了,在他短短的人生中,天之骄子仿佛就是为他量身打造,至今为止,他还没有碰到过一个资质天赋胜过他的小孩,除了传说中的大皇子,而这位大皇子迄今为止所有的作为,都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让他不由自主地关注起这位奇怪的大皇子的消息。
很快,就有兵卒快马加鞭送来急件,黄河决堤了,洪水泛滥了,大皇子显神通了,灾民得救了,大皇子做法,建成了一座城给灾民住,西北的灾民给大皇子建生祠了……
那天,他和舅舅一起来到姨妈的宫里,他在水榭的屏风后玩困了睡着了,等他醒来,就看到偌大的水榭,只有他舅舅和姨妈两人,他亲耳听到舅舅对姨妈道,“大殿下天生贵人,简在帝心,娘娘将来若出了小皇子殿下,万万不可与他争锋,切记切记!”
姨妈却道,“那位身份高贵,聪明有度,行事却又如此高调,如今年幼还罢了,待年龄越长,名望水涨船高,假使天下皆默认他为东宫——陛下唯我独尊,如何能毫无芥蒂?”
舅舅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霍去病至今记忆犹新,“陛下乃不世出的明君,便是心有芥蒂,也绝不会越过他,去选择不如他的继承人!反倒是他,最后能不能看上这继承人之位,犹未可知。”
那时候的霍去病还似懂非懂,但不妨碍他牢牢地记下了这番对话,常常在心里琢磨,这一琢磨,就是两年。
两年过去了,霍去病从未停止对大皇子殿下的关注,连大皇子亲手在黄河两岸种下数万棵树形成两条长长林带的事都知晓得清清楚楚。
——他默默地放下了心中的偏见,并由衷地庆幸他们大汉未来的主人是这样一位通达悲悯的君上!
能给这样一位让他由衷钦佩的人做亲卫,他很乐意,立场不一样又怎么样?大皇子殿下本来就是君,他们卫家是臣,就算姨妈生了小皇子,那还长幼有序呢,他效忠大皇子殿下,没毛病!
白锦可不知道霍去病这一段曲折离奇的心理历程,反正乖顺不给他添麻烦,就是好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