黁翾——瓐孍
时间:2022-03-22 08:26:30

 黁翾
作者:瓐孍
文案:  
凉暮风寒人懒书倦,桃花褶扇旖旎两边。枯枝颓艾半掩,依稀阴雨连绵。他欲抚竹散遣,以聊烟波目眩。空巷僻,狭弄远,青山晚庭绿飒之间。  
当时儿女情长初现,娇叱惊扰九尺飞雁。芳映萋萋漫天,屏风外谁挂窗帘。泠泠淙粼碧瓦院,折柳为冠作辫。遮君面,窥侬颜,余晖隔墙情深缘浅……  
撩青丝,不与几回同度;燎情思,倾于一回荼毒。  
缘起是邂逅,缘深是携手,缘浅是你疏离,缘尽是我远去。  
很多道理我不懂,我只知万念俱空爱你成疯  
遗失的通常最珍贵,拾取的往往最荆棘;遗失的讨不回来,拾取的还不回去。  
 
内容标签:洪荒仙侠修真女强奇谭  
搜索关键字:主角:血芳菲,子衿┃配角:亡冥女王,白无尘┃其它:无  
一句话简介:再世情缘,出生入死  
立意:人心  
 
 
第1章  第一章楔子
  宁撞阎罗王,莫惹血芳菲!
  血芳菲已香消玉殒很多年,然而她因生前活得忒过嚣张,即使时过境迁到了今天、她枯骨都化成灰后的今天,仍是在流言蜚语中活得生机勃勃。
  甭论哪个犄角旮旯,只消是闲人,少不了要三五成群聚做一堆,再少不了一顿唠嗑。
  这唠嗑中,血芳菲的鼎鼎大名从不缺席。
  故而,沧海桑田的今天,要说哪位魔头的名讳声势最盛传承历时最久,人人都要震臂高呼几句:“还能是谁?当然非那罪大恶极的血芳菲莫属。这女魔头千儿八百年前就一骑绝尘了,谁能同她抢风头?谁能盖得住她的风头?”
  当然,所谓的“风头”并不是说风光无限的“活头”,而是指风云变幻的“噱头”。
  这不,凡世便有无数张嘴正在茶余饭后对这个“噱头”夸夸其谈。
  熙来攘往的长街旁,挨了栋红红火火的酒楼,酒楼中吆五喝六,连招子都给贵客们喝得飘起了两丈高,匪夷所思。
  坐在这幢楼里的客人,大多都是无所事事的闲人,这些闲人中,属于围在促狭一隅的甲乙丙丁最闲。正是那传说里的闲人中的奇葩,奇葩中的极品。
  他四个虽处在最不起眼的位置,便是乞丐也不会多看一眼,连店小二也嫌腿软懒得过去伺候了,纵然叫得再精彩绝伦也无人关顾无人捧场,却丝毫不能影响他们对血芳菲的热情,依然滔滔不绝的大呼小叫,一派唾沫横飞,形象荡然全无。
  甲拍着桌子吼起了他那鬼哭狼嚎般的嗓门:“你们是不知道,那血芳菲当年是何许人也,作恶多端不说,还十分命硬,仙家神祇将她擒获,杀了三次都没能杀得死,可谓骇煞人也!”
  坐在他下首的乙明显是个不谙世事的雏儿,傻乎乎的问:“这个我倒是听说过,但我没听过的是,这血芳菲不是千百年前便那啥了么?她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叫大家记仇记到今日。这样‘念念不忘’,难不成她还能捅破了天不成?”
  丙是个沉默寡言的闷骚,原本一语不发,只想端着酒盅做个安静的美男子,然而艰辛的忍到这里,终于忍无可忍了,兴味盎然的答他:
  “你还真别不信,血芳菲生前可谓身具开天辟地之能、毁天灭地之力,当年真真是把天捅出了篓子。莫瞧她只是一介女流,但天上地下只怕没哪个英雄豪杰能与之较量了,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这种事简直是家常便饭。这么跟你说吧,这世间一切腌臜事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干不出的。”
  “那她生前到底都干了些啥?”
  丙将酒盏往桌上重重一搁,昂首挺胸,仿佛在陈述自己的丰功伟绩:“说到她的恶行,那可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的,象征性的案子也太多了,要举例也举不出来。总而言之,就一句话: 天怒人怨、人人得而诛之!”
  他顿了顿,大约是口渴了,抿了口酒,续道:“嘿嘿,话虽这么说,人人得而诛之,可也人人尽皆惧之,没哪个家伙活腻歪了敢去诛她。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
  乙依然一脸懵逼:“此话怎讲?”
  甲费心费力的道来:“千百年流传下来的那句话你听过吧。宁撞阎罗王、莫惹血芳菲。因为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所以才杀了三次都杀不死。”
  乙终于懂了。
  他虽懂了,位列最末的丁却还没懂,眼见大家都谈了这么大一段落,似乎稍待休整,心想: 此时不问,更待何时?于是赶忙抢着问:“是怎生个杀法?依我看,世间并没有杀不死的妖魔鬼怪,多半是仙家们杀法不对。难我不信把她脑袋砍下来打个魂飞魄散他还能不死?”
  甲朝他不屑一觑,哼了一声:“你还真别不信。彼时,女魔头威风八面,打便天上地下无敌手,仙家只好群起而攻之,终于将她逮着了。这第一次,无数仙家神祇联手将她擒获,虽未将她斩首,却是直接砍成了人棍。”
  丁明显没见过什么世面,一听稍微带些血腥气的典故,立即发憷:“死无全尸!”
  甲更不屑的哼:“何止如此?砍成人棍之后,她居然还没断气,大家便一致商榷,将她连皮带骨剁成了肉酱。”
  闻言,丁喉咙里的冷气抽得更厉害了:“碎尸万段!”
  甲再接再厉的哼:“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别着急尖叫,剁成肉酱之后,大家还不能消气,为了加大力度报仇雪恨,大壬寰的神厨便将她尸身拌入香菜搅成馅儿,和了几团面,给蒸成四大笼肉包子丢去喂狗了。”
  丁登时无话可说,默默的饮了杯酒,再也不置一词。
  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有了对血芳菲后来两次死法的兴趣,因他很有自知之明,觉得自己多半会听不下去,有可能听到一半便惊得不省人事了,只好闭嘴。
  可他实在太好奇了,闭了半晌,又蓦地张开:“既然如此,谁也干不了掉她,那最后女魔头又是如何魂归天地身死道消了?”
  甲道:“这个嘛,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说来话长……”
  他这厢还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乙忽然便打断了他:“我听说这血芳菲虽是个恶贯满盈的女魔头,似乎也是个美人……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丙神秘兮兮的笑了笑:“那可不,这女魔头恶则恶矣,可实实在在是个大美人,担保你见了,只怕便顾不得什么她是什么女魔头了,甘愿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不过可惜你生得太晚了,倘若早生几年,你还是大有机会的。”
  乙一脸茫然。
  丙续道:“因为当年她为了修炼邪术,大肆掳掠身强力壮的汉子,用来采阳补阴……你长得壮硕,若非生不逢时,定然另得她刮目相看……哈哈哈哈哈!”
  乙的脸色霎时沉得似锅底般黑,连忙转移话题:“你才得她刮目相看……哦对了,都说血芳菲作妖多年,可她似乎从未现过形,她到底是什么妖啊?”
  甲发出意味深长的笑:“结合种种线索推敲,有两个答案比较符合她的身份。”
  乙兴致勃勃的望他:“愿闻其详。”
  甲笑得和蔼可亲:“杀她三回,她一次都没现过形。这便说明了,要么她压根不是妖,要么……她其实就是一只人妖!”
  ……
 
第2章  第二章死人
  人人都晓得,灭神峦血芳菲仗着修为通天横行霸道,在千寰万宇中为所欲为,可谓肆无忌惮。
  于是乎,人人都对这个大名咬牙切齿,只恨苍天不长眼,未能降大任将这个名儿的主人给劈了。仙家神祇中,无论是高手还是新手,但凡提及血芳菲三字,无不深恶痛绝,背后不知赐予了多少恶毒之词。
  小女子不才,姓血名恶字芳菲,这个名儿的主人便是区区在下了。
  大家都以为我活的猖狂,已臻无法无天的至高境界,其实对于大家给的这个谬赞,我委实愧不敢当,因活得年岁虽久,旁人见过的我都见过了,旁人没见过的我也见过了,平素也确实天不怕地不怕,但却深知自己的缺陷,有一样东西,我是十分害怕的,唯恐避之不及。
  确切而言,其实也不光仅我一人害怕,应当说只要是个人都会害怕。
  那就是……怕死。
  后来很多年,我努力研究,发觉自己之所以那么怕死,其实是因对未知的恐惧,因没体验过、不晓得陨命时是何情状。
  可是,当真正死过一回有了经验之后,我便发现,死之一字,人人都要走到这一步,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何惧之有?真正令人毛骨悚然的,不是死,而是……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譬如倒霉催的我!
  死之前,我分明在自己家中生龙活虎的闭关来着,然而闭着闭着便睡着了,等再醒过来时,居然就此一命呜呼……
  一命呜呼倒也罢了,人生自古谁无死?
  可悲哀的是,居然死得那么莫名其妙,真是再死得冰冷彻底也绝不甘心!
  我血芳菲活着的时候过得春风得意,十万八千里外的流浪狗听到我的名头都要吓得连骨头都不敢啃,要死也需死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叫天上地下所以洞天福地的仙家们都来鞭尸策骨,那才能显现出我的本事,那才痛快。
  这样悄无声息就此归天,实在是生平的奇耻大辱!
  更令人蒙羞的是,精明理智如我,居然是被人害死的!
  这是猜测。以我体格之结实、身子之壮硕,自不可能中风中邪中风寒,必然是有人趁我闭关、毫无防备时忽施诡计偷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防不胜防,所以那凶手才侥幸得手,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这挨千刀的凶手,竟不能让我死得体面一点。千万别让我逮着了,不然……哼哼。
  然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我竟连凶手是何方神圣姓甚名谁一概不知。要想一雪前耻报仇洗恨都无从着手,真是……真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呐。
  一代枭雄、一代宗师、顺便再兼个一代女魔头,如此名满天上天下的身份,居然死得这么憋屈。何其可悲,何其可叹,何其可笑?
  我并不知自己究竟何时被害,反正在梦中只以为自己还好好的活着,不想梦醒后,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只剩三魂七魄。
  那日,我尚做梦做得不亦乐乎,忽然被头顶一阵乒乒乓乓的动静吵醒了。
  甫一睁眼,我只觉面前伸手不见五指,但没有立即去纠结是不是天还没亮,专心为有人胆敢扰我清修发怒,谁知这厢怒气还没爆发,惊喜便接踵而来。
  首先,我正欲骂骂咧咧的坐起身,脑袋便在头顶一个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上仰面朝天一撞,一阵摸索,才发现是棺材板,自己也端端正正躺在棺材中。
  那乒乒乓乓像是利刃互相撞击的诡异声响仍不绝于耳响在耳边……
  冷静……冷静!
  可任凭我心中千呼万唤了无数声冷静,身体却无法冷静下来,一拳往棺材板上招呼上去,棺材板安然无恙,我的手却撞麻了。
  我终于猜测,那乒乒乓乓的声音大约正是此时此刻有人在敲棺材板。
  然而……
  谁竟胆大包天至斯,连我血芳菲的棺材还敢敲?
  我本想立即诈尸,在棺材中胡乱摸索,摸到了另一个惊喜。
  我那看似娇滴滴脆生生弱不禁风实则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身体居然……变成了一堆干瘪瘪的骷髅骨。
  于是,脑袋开始头晕目眩,有种即将吐血的冲动。
  凭我肉身之强悍,经络之坚韧,就算一不小心呜呼哀哉了,放在烈日炎炎下暴晒,少说也能晒个万儿八千年不腐不朽,而今非但腐了朽了,还烂得一塌糊涂,只剩几根枯柴棍子也似的骨架子,这得历时多久才能落魄到这个地步!
  这……这是死了多少年啊……
  苦鳖的同时,捧着自己那颗只剩几粒牙齿的头颅,又不免略感庆幸。
  还好,得保全尸,有朝一日能瞅到自己的死相还不算太难看,总比一醒来只看到一捧灰来得强多了。
  欲哭无泪之后,我又想到,不管是看到骨架子还是看灰,似乎都没什么区别……总而言之我是身死道消个彻彻底底了。
  都怨那鸡鸣狗盗的凶手!
  有仇不报非魔头,我早已下定决心,定要想个法子从这棺材板下钻出去,报此血海深仇,这样我才能瞑目,安心入土。可话说回来,从前得罪过我的,后果皆需自负,酌情况处理轻重,而如今竟害到我性命上头来了,兹事体大,可不能轻易便宜了对方,得先让那真凶吃尽苦头再死。
  不仅要给他吃苦头,且还是必须让他尝尝比较有新意的苦头。但一般折磨人的酷刑我都在别人身上用过了,别人能想到的我都想得到,别人想不到的我也能想到,究竟要想个什么刑法,才可平息心头怨气呢……唔,想了半天想不出来,这还真是个不仅棘手而且十分伤脑筋的问题。
  正在我努力寻思该如何解决这个棘手又伤脑筋的问题时,头顶棺材板外面那乒乒乓乓的声音终于戛然而止,安静了片刻,就听一个极其难听的男声叽叽喳喳传了进来。
  “这么粗鄙寡陋的阵法都捅不破,养你们这堆废物有什么用!”
  果然,我所料不差,确实有人来掘我的棺材板了。唔,连我血芳菲的棺材板也敢动,不得不褒奖一句勇气可嘉啊……
  我摩拳擦掌,期待外面那声音的主人加快动作,好令我早些重见天日,瞧个究竟是何人有此胆魄,今日若能助我重获新生,来日必将重用。我发达了以后,就罩着他。
  却听外面又响起另一副稍微和蔼些的嗓门:“统领,这……这真不关我们的事啊,这阵法委实古怪,我们无能为力……”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嗤了一声。外面不止一人,应当是一堆人在偷偷摸摸的搞事情,而且还有个负责领导的带头人。
  他们搞的项目一看就是大事,办大事时,尤其是领导不那么高兴时,作为下属,言行举止可得加倍斟酌了。因为此时的领导心情不好,故而万万反驳不得,要不然他心情会更不好,后果很严重。所以领导说你是猪你就是猪,当下属的只能委屈一下生生受了。何况这个事儿吧,人家领导既然挑你们出来办事,但是结果办不好,那绝对是下属能耐不济,太脓包了,怎么能狡辩不关自己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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